香港公约对造船厂的影响及分析
2012-02-07经乃东杨洋
经乃东,杨洋
(扬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扬州 225107)
0 引言
在后金融危机的环境下,造船业竞争更加激烈,各种国际海事标准也层出不穷。这些新标准的明显特点是安全与绿色,这说明绿色造船将成为造船业新一轮的竞争热点。2009年5月15日,国际海事组织(IMO)在香港外交大会上通过了《2009年国际安全与环境无害化拆船公约》(以下简称“《香港公约》”),该公约在以往的规范上增加了有害物质的内容,为绿色造船、拆船提供了具有国际法律约束力的依据。
1 《香港公约》简介
1.1 一般义务
《香港公约》第1条“一般义务”明确规定:任何规定都不得被解释为妨碍一缔约国在符合国际法的前提下独自或与其他国家联合,为防止、降低或尽可能减少对人员健康和环境的任何不利影响而采取更为严格的安全和环境无害化的拆船措施。《香港公约》的附则《拆船规则》与《香港公约》构成一个整体,除另有明文规定外,引用《香港公约》同时意味着引用《拆船规则》。
因此,通常所指的《香港公约》包括该公约的正文及附则两部分,在船舶设计、建造、营运和拆船中主要应用的是《拆船规则》。
1.2 适用范围
《香港公约》第3条“适用范围”明确规定:1)除在本公约中另有明文规定外,本公约应适用于:有权悬挂缔约国国旗的船舶或在其管辖下运营的船舶;在缔约国管理范围内作业的拆船厂;2)本公约不适用于任何军舰、海军辅助船舶,或一缔约国所拥有或营运的、并暂时只用于政府非商业性服务的其他船舶。3)不适用于小于500总吨的船舶或在其整个寿命内仅在船旗国主权或管辖范围内水域营运的船舶。但各缔约国应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此类船舶尽可能合理和尽实际可行地按该公约的规定行事。
1.3 实施时间
《香港公约》第17条规定:《香港公约》在下列条件满足之日起24个月以后生效:1)不少于15个国家按《香港公约》正文第16条已签署《香港公约》,并对批准、接受或认可无保留,或已交存必要的批准、接受、认可或加入文件;2)所述国家的商船总吨位合计不少于世界商船总吨位的40%;3)所述国家在过去10年的最大年度总拆船量合计不少于该国商船总吨位的3%。
2 对造船厂的影响
2.1 相关规则
与船厂关系较密切的是附则《拆船规则》,该规则对船舶的设计、建造、营运、拆解、发证等要求做了详细规定。《拆船规则》共分4章、7个附录,包括对船舶的要求;对拆船厂的要求;有害物质清单最少应列项目;国际有害物质清单证书格式;国际适合拆船证书格式;拆船厂授权书格式;拆船计划开工报告格式;拆船完工声明格式等内容。
2.2 影响
2.2.1 准备有害物质清单
《拆船规则》对造船厂最重要的影响要求是提供“Inventory of Hazardous Materials,有害材料清单(IHM)”。在第2章(A部分船舶的设计、建造、营运和维护)第5条“有害物质清单”要求:每艘新船上应存放一份有害物质清单。
为满足“有害物质清单”的要求,公约在《拆船规则》后列出了附录 1和附录 2。
该清单目主要提供了船上有害材料的船舶专用信息,以保护船厂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并防止拆船厂在拆船过程中对环境产生污染。但是根据公约的要求,在设计和建造船舶的过程中,与造船厂有具体关系的就只是IHM了,造船厂只需要提供IHM即可。
2.2.2 国际有害物质清单证书的签发
公约正式实施后,新船投入运营前主管机关或其授权的任何个人或组织需对IHM进行认证(第2章(C部分 检验和发证))。如通过,则签发“International Certificate on Inventory of Hazardous Materials,国际有害物质清单证书(ICIHM)”证书。如不通过,有可能影响船舶的交船及营运时间。
2.2.3 成本提高
公约要求使用安全、对环境无害化的材料,逐步限制乃至禁止使用有害材料。这些材料在之前的造船中可能应用非常广泛,例如附录1中包含的 “石棉”。目前中国也开始禁止使用石棉:中国船级社(CCS)在2011年5月31日发布了《关于实施产品无石棉认可的通知》,禁止新装含有石棉的材料;并在9月21日发布了补充规定要求船厂完工前提供《整船无石棉声明》。
随着公约要求的逐步提高,将有更多材料加入到公约附录的有害材料中。这些材料限制和禁止使用后,造船厂需要寻找并启用一些替代的新材料。采用新材料的设备或配件不管是被发达国家重新垄断还是被国内厂家研制出来,对造船厂来说都面临着价格提升(设备研发压力转嫁)。造船厂的选择余地将会变小,采购成本也将提高。
3 应对措施
3.1 选择供应商,评估产品
对于造船厂来说,首先是减少使用以及不使用被列为有害的材料,寻找安全、环保的材料。这就需要重新认定合适的供应商,详细评估它们的产品,并检查在它们的产品中可能来自上游供应商的有害材料。
3.2 准备IHM
其次造船厂在船舶设计之初必须考虑IHM。IHM的主要组成部分是“Material Declaration材料声明(MD)” 和“Supplier's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供应商符合性声明(SDOC)”。造船厂在认定供应商的同时需要向他们收集MD、SDOC的信息,具体步骤为:
1)检查和确认表1中材料的存在。
表1 公约附录1&2中列出的材料
《香港公约》规定了必须写入有害物质清单的有害物质包括镉和镉化物、六元铬和六元铬化合物、铅和铅化合物、汞和汞化合物、多溴化联苯、多溴二苯醚、多氯化联苯、放射性物质、某些短链氯化石蜡等物质。因此,造船厂必须认真检查这些物质是否存在,并如实写入有害物质清单。
2)检查和确认表2中材料的数量和位置。
3)制作MD和SDOC。图1和图2是某船设计中制作的MD和SDOC。
3.2.1 准备IHM中的注意事项
造船厂在准备IHM的过程中,还应当注意以下的问题:每种均质的材料应该包括有害材料声明;如果所选择的船级社是GL,建议供应链中的供应商都提供SDOC和MD;SDOC澄清了所有声明的责任,具有法律上的意义,SDOC应包括MD;船厂自制件的SDOC和MD也需船厂向厂家索要;船厂要负责收集所有SDOC和MD,最后提交船东和船级社。
图1 材料声明(MD)
图2 供应商符合性声明(SDOC)
3.3 减少成本压力
公约生效以后,可以预见的是造船厂会成本提高,利润压缩。从减少成本方面来说,造船厂的应对措施可能各不相同,这里只简单探讨一下:
1)造船厂可以考虑与合适的供应商进行战略联合,既可以壮大实力,也可以转嫁压力;
2)寻找外来融资;
3)优化管理,提高生产效率;改进生产技术,缩短生产周期;
4)攻克技术难题,造高新技术船,提高产品附加值等等。
4 结束语
《香港公约》生效后,交付的船舶在交船时就要求附带IHM证书,故IHM应包含在建造合同中。因为船厂采集信息时需与供应商、厂家进行沟通,所需周期较长,时间紧迫,所以船厂在设计前期就应将IHM准备好。同时公约对安全、环保材料的要求及引起的成本上升对所有造船厂来说既是一个不小的挑战也是一个在船市严冬中生存发展的机遇。
[1] IMO.2009年香港国际安全与环境无害化拆船公约[S].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