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至三塘高速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实践
2012-02-05陈胜军
陈胜军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广西南宁530023)
水土保持技术评估是指技术评估机构依据相关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和批复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设计文件,组织水土保持、水工、植物、资源环境、经济及土建工程等方面的专家,对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水土保持措施及投资落实情况、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及防治效果等进行评估,为工程竣工验收提供技术依据的一种行为。
桂林国道过境高速公路灵川至三塘高速公路起于灵川互通立交,途经大面圩、董家巷、天圣山、朝阳、嵅村、马家坊、白竹境水库、枫林村、良丰农场,终于桂林至梧州高速公路马面立交。主线全长41.713 km,设计行车速度100 km/h,路基宽度26 m。全线共建大桥5 座1 627.1 m,中桥24 座1 364.74 m,分离式立交桥25 座1 400.85 m,互通式立交桥4 座239.124 m,管理所1 处,服务区1 处,征用土地341.33 hm2。土石方开挖量267.76 万m3,路基土石方填筑量576.55 万m3。工程投资155 393.0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9 007.97 万元。该工程是国道主干线衡阳至昆明公路和国道322 线与国道321 线桂林至梧州公路的联接线,是桂林市国道过境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2004年8月正式开工建设,2008年3月完工,该工程的建成通车对保证国道主干线功能与作用的发挥、减轻桂林市过境交通压力具有重要作用。
1 技术评估的主要内容
为全面准确地反映本工程的水土流失防治状况,独立、负责地做出评估结论,评估单位于2010年7月6—8日对工程的水土流失防治情况进行了系统调查、勘察、核实和分析评价。根据工程的特点,将防治责任范围分成7 个不同的调查区域,分别是公路建设区、弃渣场区、取土场区、公路附属工程区、拆迁安置区、施工道路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对各区域内的水土保持工程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进行调查。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划分情况见表1。
评估主要内容如下:
(1)水土保持总体布局评估。根据公路工程的特点,采取了工程、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综合防治水土流失。各防治分区根据各自特点,采取了挡墙、浆砌石框格护坡、浆砌石护坡、柔性钢丝网防护、土地整治、排水、绿化等防护措施,这些措施的实施在保证工程安全运行的同时,大大减少了因工程建设而产生的水土流失,改善了当地生态环境。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充分利用开挖料进行填筑,对不能利用或运距过大的开挖料结合公路沿线砖厂、房地产场地填筑等进行消纳,大大减少了弃渣场征地。
表1 灵川至三塘高速工程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划分情况个
(2)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评估。工程完工后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基本得到了实施,完成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包括浆砌石挡土墙13 996.70 m3,浆砌石框格护坡9 745 m3,浆砌石排水沟141 641 m3,砖砌体排水沟195 m3,土地整治面积36.23 hm2,栽植乔灌木257.29 万株,种植麦冬草6.3 hm2,铺设草皮65.8 hm2,弃渣场及取土场复垦面积18.0 hm2。在施工过程中,各项水土保持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都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公路建设区的排水设施完善,浆砌石框格护坡布设合理,对裸露的边坡采取了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防护,既保证边坡稳定又绿化了边坡;在公路路基两侧均栽植了大量植物,在美化环境的同时也防止了水土流失。
(3)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价。工程措施质量检验资料齐全,程序完善,均有施工、监理、业主单位的签章,符合质量管理的要求,各项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全部达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工程质量合格。现场抽查主要对工程措施的外观进行检测,共抽查了24 个单位工程、25 个分部工程。经调查,道路两侧边坡的工程防护效果较好,无危害性裂缝及垮塌现象;公路建设区的排水设施完善,排水沟断面较顺畅,沟内没有明显的冲刷和沉淀痕迹,浆砌石排水沟总的表观质量较好,无危害性裂缝、塌陷、预制块脱落现象;挡渣墙的表观质量较好,无垮塌现象。工程质量检验资料齐全,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得当。
植物措施主要布置在线路两侧、中间隔离带、服务区和管理区空地等区域,草、树种选择充分考虑项目的特点,除了能起到防护、隔离防眩、绿化美化作用外,还要能吸附烟灰和粉尘,同时公路沿线两侧的植物措施多采用灌、草结合的方式,对保护和美化当地的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水土保持投资完成情况评价。根据灵川至三塘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水土保持总投资8 246.403 7 万元,其中水土保持方案新增投资为547.293 2 万元,投资主要组成部分为路基排水与防护,桥涵、弃土场、取土场挡渣墙、排水沟修建及绿化,管理处及尧山服务区复耕绿化。验收评估阶段核定完成的水土保持总投资为7 826.006 5 万元,实际完成投资较水保方案减少了420.397 2 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减少1 734.336 5万元,植物措施投资增加了1 314.559 3 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减少了0.62 万元。工程措施投资减少主要是由于施工中需要实施的挡墙、排水沟和护坡数量较少造成的,植物措施投资增加主要是根据新规范要求将公路建设区的路基两侧边坡及公路中间隔离带的绿化投资纳入了植物措施投资造成的。总体来说,建设单位财务管理机构及制度健全,施工过程中能够保证按时足额将水土保持资金支付给施工单位,保证了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顺利实施。
(5)水土保持效果评价。工程施工扰动土地面积341.33 hm2,施工结束后,完成整治面积335.19 hm2,扰动土地整治率为98.2%,达到了评估合格标准。本工程需防治的水土流失面积为236.57 hm2,实施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总面积230.43 hm2,其中工程措施27.86 hm2、人工植物措施面积181.87 hm2、自然恢复植被2.70 hm2、恢复耕地面积18.00 hm2,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7.4%。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22,拦渣率为99.3%。防治责任范围内实际可绿化面积为208.71 hm2,实际林草植被恢复面积为202.57 hm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7.1%,林草覆盖率为59.3%,各项指标均达到了防治目标的要求。
2 体 会
桂林灵川至三塘高速公路工程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任务,投资控制及使用合理,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较高,达到了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定的验收条件,通过了广西水利厅组织的竣工验收,现已正式投入运行。但由于该项目建设较早,未进行水土保持监测,所以在评估过程中,对施工期间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情况只能通过走访群众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解,而对于造成水土流失的重点区域如取、弃土场等只能通过查阅设计资料和现场询问业主才能够掌握基本情况,这对于评估单位全面掌握项目水土保持情况,做出准确的评估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因此,要保证开发建设项目顺利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必须及时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