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研究
2012-01-29范莹莹杨惠晨
范莹莹,杨惠晨,王 淼
(长安大学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陕西 西安 710054)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是指在一定时期、一定生产力水平下,采取工程技术、土地产权调整等一系列措施,对现有农村建设用地通过迁村并点、内部挖潜和加以改造重新组织利用,增加有效耕地及其他农用地面积、提高农村居民点利用率和效率、改善生态环境等的能力。目前,我国农村居民点的布局、规模、用地结构等是在封建社会的小农经济环境下形成、并在其基础上逐步发展而来的[1]。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居民点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在农村建设用地的布局与结构方面仍然没有转变,而且规模快速增加,空心村现象普遍存在,闲散地、废弃地、多占地、占好地等土地浪费现象较为严重,所以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具有较大的潜力[2]。我国有些学者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迁村并点、重建家园、城镇社区化等整理模式[2],以及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户均建设用地标准法、实地调查法等测算潜力的方法[3]。由于不同地区社会经济条件不同,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状况和闲置状况不同,其适宜的潜力测算方法也不同。本文以阎良区为例,在考虑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后拆迁农民安置的前提下,将小村并大村和建设新型社区两种整理模式比较分析,对阎良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的测算和分级等进行了探讨。
1 研究区概况
1.1 自然条件
阎良区位于西安市东北部远郊区,全区地势北高南低,呈梯状降低,相差不大,受秦岭、渭河走向的控制,境内各种地貌均为东西向延伸,南北向交替,呈明显条带状分布。区境内的地貌主要有平原、黄土台塬两种基本形态。全区土地面积2.445 5万hm2,占西安市土地总面积的2.42%。
1.2 社会经济状况
阎良区辖2镇5个街道办。共有20个社区居民委员会,80个行政村,593个村民小组。2010年,全区人口为25.2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6.43万人。2010年全区生产总值80.67亿元,人均GDP 31 009元,高于全市人均GDP水平;全区地方财政收入40 516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8.52亿元;粮食总产量9.6万t;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 233元。
1.3 农村建设用地现状分析
根据2010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农村居民点面积约2 573 hm2,采矿用地面积208.54 hm2,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71.07 hm2,分别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90.20%、7.31%和2.49%。
2 阎良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评价
2.1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内容
2.1.1 人均面积及分布 据调查,农村居民点占地总面积约2 573 hm2,人均建设用地约174 m2。阎良区农村建设用地信息如表1所示。
表1 阎良区农村建设用地信息
2.1.2 村庄土地利用结构 通过对10个自然村内部用地结构调查发现,村庄用地总面积为56 hm2,其中居住用地36 hm2,占村庄用地总面积的64.3%;绿地4 hm2,占村庄用地总面积的7.1%;道路广场用地6 hm2,占村庄用地总面积的10.7%;闲置土地7 hm2,占村庄用地总面积的12.5%;生产设施用地2 hm2,占村庄用地总面积的3.6%;公共设施用地1 hm2,占村庄用地总面积的1.8%。
2.2 理论整治潜力
2010年,阎良区农村居民点用地2 573 hm2,农业人口148 231人,人均居民点用地规模高达174 m2/人,农村建设用地布局零散,土地利用率较低,节约集约潜力巨大。按照国家和陕西省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标准100 m2/人上限计算,阎良区现状农村居民点用地理论整治潜力高达1 091 hm2。
2.3 农村建设用地新增耕地潜力测算方法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主要来源于居民点内部的用地结构调整,潜力数量为在一定社会经济标准要求下农村居民点集约化利用获得的多余土地资源和闲置土地之和[4]。
2.3.1 各行政村农村人口预测
式中:Qt为某行政村规划期末农村人口总数;Q0为现状农村人口总数;r为人口自然增长率;t为规划期(年);ΔQ为人口机械变动量。
2.3.2 农村建设用地新增耕地潜力预测
式中:S0为现状农村建设用地面积;S1为村内空闲宅基地面积;St为规划期末需安置面积;B为规划人均用地标准。
2.4 农村建设用地潜力测算
2.4.1 方案一:建设新型社区 此方案是按照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对阎良区的居民点重新整合,进行社区化建设,以一个或者多个行政村为单位,将原有的居民点拆迁,然后重新选址安置。对于城镇周边的村庄,实行居民上楼,离城镇较远的村庄,进行集中安置。村庄新址基本上处于对外交通发达、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位置。
此方案优点为:①村庄新址便于基础设施的配套,并且交通便利,便于村民的生产生活;②充分实现了土地的集约化利用;③村庄旧址经土地整理可形成连片耕地,有利于规模化经营。然而此种方案有如下缺陷:①大规模搬迁,所需资金量较大;②土地权属调整时容易出现纠纷。
参照陕西省增减挂钩的试点高陵县、旬邑县以及阎良区关山镇增减挂钩项目,确定人均建设用地安置面积为60、70、80 m2。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新增耕地潜力为639 hm2,阎良区各乡镇农村建设用地潜力的分析(方案一)如表2所示。
2.4.2 方案二:合理归并 本方案需拆迁的村庄应符合以下任何一个条件:①人口总数在200人以下的村庄;②人均建筑面积过大的村庄;③不符合中心村建设、分布散乱、布局不合理的村庄;④位置偏僻,生产、生活不方便的村庄。符合上述条件的村庄全部拆除,只保留布局规整、基础条件好的中心村、自然村。所有拆除的村庄,全部单独选址进行安置。规划期内,根据国家《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和阎良区农村人均居民点用地现状,安排人均建设用地。现状人均建设用地大于140 m2/人,调整至120 m2/人;现状人均居民点用地大于120 m2/人而小于或等于140 m2/人的,在现状的基础上相应地减15 m2/人。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新增耕地潜力为226 hm2。阎良区各乡镇农村建设用地潜力的分析(方案二)如表3所示。
2.4.3 方案一和方案二比较 方案一是一种理想化的方案,阎良区建设新型社区,新增耕地潜力为639 hm2。
方案二是从实际出发,结合各村的实际情况,选用合适方案进行新农村建设,新增耕地潜力为226 hm2。
比较二种方案,方案一的潜力大,过于理想,方案二潜力小,但符合实际,故选方案二用于潜力计算。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方案对比情况如表4所示。
表2 阎良区各乡镇农村建设用地潜力分析(方案一)
表3 阎良区各乡镇农村建设用地潜力分析(方案二)
表4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方案对比
2.5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等级确定
依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TD/T1011-2000)》和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要点》要求、《阎良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科技水平和可投入资金量等因素,按照新增耕地系数,采取自然裂点法,经全县统筹平衡后,将西乡县农村建设用地潜力分为三个等级。阎良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级情况如表5所示。
阎良区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总规模832 hm2,新增耕地潜力226 hm2。其中,Ⅰ级潜力区待整理农村居民点规模310 hm2,新增耕地潜力95 hm2,主要分布在关山镇;Ⅱ级潜力区待整理农村居民点规模479 hm2,新增耕地潜力125 hm2,主要分布于武屯镇、振兴街道办;Ⅲ级潜力区待整理农村居民点规模43 hm2,新增耕地潜力6 hm2,主要分布于北屯街道办。阎良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布情况如图1所示。
表5 阎良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级
图1 阎良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
(1)阎良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为226 hm2,主要来源于人口总数在200人以下,人均建筑面积过大,不符合中心村建设、分布散乱、布局不合理,位置偏僻,生产、生活不方便的村庄。
(2)通过将小村并大村和建立新型社区两种模式相比较,得出适合阎良区自身发展的整理模式,并科学地测算出阎良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潜力,同时对测算出的潜力分级。
(3)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是一项涉及面广、投资大、技术和组织复杂的社会工程,必须根据阎良区的具体条件,从区域的整体利益出发,采取科学的态度,全面研究,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条件分步骤实施。
3.2 建议
(1)积极引导村镇建设向多元化和小区化方向发展[5]。时值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农民住宅正由平房向多层楼房过渡,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完全可以结合这一有利时机,引导村镇建设向多元化、高层化和小区化方向发展,改善农村居住条件,节约用地。
(2)建立多元投资体制,设置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专项资金。各级政府要投入一定量的资金作为启动资金,同时还要从集体经济组织自筹一部分,以及引导农民个体以股份合作制形式集资投劳承担土地整理项目,引导外资投入开发。这样,国家、集体、个人、公司企业等多方面共同努力,逐步形成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资金。
(3)明确土地权属关系,建立完善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保障机制。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涉及到土地产权及利益的调整,对其进行合理的收益分配并对给受损者合理的补偿是整理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同时,项目涉及到利益补偿问题,较为复杂,在整理过程中必须坚持群众自愿与适当补助相结合。
[1]张保华,张二勋.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初步研究 [J].土壤,2002,(3):160-163.
[2]叶艳妹,吴次芳.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的潜力、动作模式与政策选择[J].农业经济问题,1998,(1):54-57.
[3]张正峰,陈百明.土地整理潜力分析[J].自然资源学报,2002,(6):664-669.
[4]张正峰,赵 伟.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内涵与评价指标体系[J].经济地理,2007,27(1):137-140.
[5]王万茂,韩桐魁.土地利用规划学[M].北京:农业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