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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资产评估引发的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思考

2012-01-29唐玉等刘立军

中国资产评估 2012年9期
关键词:农村金融金融机构信用

■唐玉等 刘立军

笔者从事资产评估工作多年,从所从事的评估业务的范围来看,主要是企业的股份制改造、破产清算、抵押贷款、中外合资、出资注册等经济行为;从评估业务的分布来看,主要是保定市及23个县市区。笔者所在公司作为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合作评估机构,已为联社评估抵押贷款项目千余项,一般抵押物都是个体工商户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而作为农村信用合作社应面对的主体——农民户本身,委估资产案例接近于零。出现这种问题的症结在哪里呢?下面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角度谈一下自己浅显的看法。

一、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生态环境含义

金融生态是一个仿生概念。在国内,周小川博士(2004)最早将生态学概念系统地引申到金融学领域。《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2005)一书中,把金融生态定义为由金融主体及其赖以存在和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构成,两者之间是彼此依存、相互影响、共同发展的动态平衡系统。金融主体指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生产者;金融生态环境则是指由居民、企业、政府和国外等部门构成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消费群体,以及金融主体在其中生成、运行和发展的经济、社会、法治、文化、习俗等体制、制度和传统环境。本文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是从内生环境和外生环境两个层面来理解的。农村金融生态的内生环境是指在农村金融系统内部由农村居民、农村企业和基层政府等部门构成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消费群体,与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为代表的金融主体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关系、机制和环境;外生环境则是指农村金融的消费群体和金融主体生成、运行和发展所依赖的经济、社会、法治、文化习俗等外部的体制、制度和环境。

(二)农村金融生态内生环境存在的问题

金融的本质就是资金从供给方流向需求方,因此农村金融生态内生环境的核心就是农村金融主体和消费群体之间的资金流动关系,即农村金融消费的供需状况。目前我国在这方面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农村金融消费的供需不平衡。

首先表现为金融消费“量”上的不平衡。农村资金外溢现象严重,主要是农村金融机构存贷差较大和长期以来农村邮政储蓄“只存不贷”,致使大量资金被转存到中央银行,流出农村。其次还表现为金融消费“质”上的不平衡。农村金融服务(即资金流动的载体)不充分,不能满足其服务需求。我国农村居民是一个庞大的消费群体,其金融服务的需求旺盛。然而,农村的金融服务中介机构偏少,面对庞大消费群体,远远不能满足农村金融服务需求。

(三)农村金融生态外生环境存在的问题

从农村经济水平、社会信用体系、金融运行独立性、法治、文化等外生层面来看,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存在的问题如下:

1.农村经济实力和人均收入水平低。经济发展是金融发展的基础,农村经济环境作为金融生态的外生环境之一,其发展水平是影响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基础性因素。虽然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势头良好,但是和城市比起来,农村的整体经济实力还处于较低的水平。

2.农村社会信用体系薄弱。信用是指交易主体具有偿债意愿和能力。它包括人格信用和财产信用两个要素。现代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是金融的核心。农村社会信用体系是农村金融生态重要的外生环境。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信用体系薄弱,存在着一系列的风险。在人格信用方面,存在债务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财产信用方面,则存在难以提供贷款抵押物等现象。

3.农村金融运行独立性差。金融机构的运行环境是金融生态的外生环境,金融机构独立运行是金融生态有效循环的表现之一。只有金融独立运行,才能真实地反映经济发展动态。我国农村金融运行独立性差,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机构的运行受到行政力量的干预较多。例如,在陕西省周至县2004年度的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中,行政贷款就占了36%。

4.农村金融法制缺失。法制环境也是金融生态重要的外生环境。法律以其稳定性、长远性、有效性、规范性和强制性在金融生态环境中起到了巨大的影响。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法制体系缺失。关于农村金融的法律几乎是一片空白,没有专门针对农村政策性、合作性以及非正规性金融机构的建立、运行和发展的法律;同时执法程序不规范,打击农村金融非法活动力度小,农村金融市场秩序较为混乱。

5.农村文化习俗保守。文化(历史、传统、习俗、伦理规范、道德习惯等)作为非制度性的外生环境,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金融生态。我国农村的文化习俗大体上是偏向于保守的。多数居民认为,消费应该有节制,“量入为出”,甚至有些偏激地认为“大进小出”更好;农村居民对理财的观念普遍停留在储蓄阶段,一般不愿意借钱,认为这是贫穷的表现,即使需要借钱,借贷行为也多发生在亲友间,对正规的现代金融的接纳程度不高。

二、 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问题的原因分析

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从总体上来说是比较脆弱的,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且是非常复杂的。这些原因并非独立存在,而是相互交织在一起,共同作用,共同影响着农村金融生态的内生环境和外生环境。

(一)金融机构逐利天性,政府宏观调控不力

任何“经济人”都追求效益最大化,农村金融机构也不例外,逐利乃天性使然。一方面因为农村经济不发达,金融需求没有城市旺盛,而且农村居民贷款需求呈现出小额性、分散性的特点;另一方面也因为农村企业多数资产状况不良、管理不善,造成了农村金融机构的放款交易成本高,利润空间小,进而造成了农村金融机构“惜贷”现象,甚至是压缩农村网点,集中向县以及县以上发展,最后就表现为农村金融消费供需不平衡。在供需不平衡的情况下,若政府能够介入,凭借宏观调控等手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市场的缺陷。我国政府目前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例如放宽农村金融机构的进入门槛,初步打破了“只存不贷”等行为,但宏观调控力度仍然不够,致使市场缺陷暴露,得不到很好的弥补。

(二)农业现代化进程缓慢,农村经济基础薄弱

经济是金融的基础,而农村经济的基础则是农业。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尤其是作为外生环境的经济环境表现脆弱的深层次原因就在于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农业现代化进程缓慢。由于农业具有天生的弱质性,农村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自然条件的影响,具有不稳定性。同时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又不高,大部分农业水利工程设施年久失修,功能老化,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并不强。虽然目前我国农村大部分地区己经开始推广农业机械化,但是机械化程度并不高,并且我国农业产业化和信息化不发达,这些造成了我国农业生产水平落后,现代化进程缓慢,进而造成了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影响到了农村金融生态外生环境。

(三)忽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照搬城市信用体系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经济结构呈现出城乡二元性的特点,当然,金融发展格局也不例外。我国农村和城市金融各自发展,并且农村金融发展水平远远低于城市水平,我们在对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中,忽视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把城市金融发展那一套照搬到了农村。目前,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运营和管理都是按照城市金融机构的标准来制定的。

以外生环境之一的信用体系为例来说明。现在的城市的信用体系是一种纵向的微观分散体系。例如,评价某个人的信用可以从房产局、工商局、税务局、银行等机构的资料中得出。这在城市是很方便的,因为在城市,一般都会有自己的住房,一般都有经济收入,会与税务局、银行等打交道。而在农村,居民虽然有住房,但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关于农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够单独作为抵押,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都不可以作为抵押”。也就是说,我国现行的农村财产抵押制度与信用体系存在冲突。

(四)过分依赖政策手段改革,忽视法律手段

自1979年进行市场化以来,农村金融改革就被纳入了日程。前前后后几十年,我国农村金融的生态体系一直处于改革和探索的阶段,而且这些改革基本上是以政策性的文件形式出台,很少使用法律手段。这样,既影响了农村金融生态的内生环境,也影响了外生环境。过分依赖政策性手段进行改革,导致农村金融生态受到行政力量的干预较大,金融运行独立性环境差。单单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就曾几易其主,功能和角色一直难以准确定位。而且我们知道政策手段具有随意性、不稳定性和不连贯性,过分依赖政策性手段,忽视法律手段对保证金融安全的基础性作用,导致了农村金融生态外部环境之一的法治环境空白。

(五)传统的小农思想的局限

我们知道,文化环境是金融生态的外生环境。在我国农村,造成文化保守的原因主要是传统的“小农思想”的局限,我国农村长期处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导致农村文化传统比较保守。

三、优化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措施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的内生环境和外生环境都很脆弱,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农村金融业的发展。所以,优化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对于建立和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的支持作用以及对于建设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有重大意义。

(一)增加农村金融供给,加大政府宏观调控

通过加大政府宏观调控力度,例如采取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进入门槛以及扩大金融机构的利润空间等手段,鼓励更多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增加农村的金融供给,缓解农村金融消费的供需不平衡状况,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的内生环境。

(二)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提高农村经济水平

要彻底改善农村经济环境,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的外生环境就必须大力发展农业,提高农村经济水平。农业具有天生的弱质性,具有易受自然影响、高投入、高风险、低收益等特点。因此,应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改变传统农业的面貌,着重发展高产值、高效益、高附加值的现代化农业。依目前的情况看,我们应该深度推广农业机械化。一方面要引进技术,提高农业机械的技术含量,更多的代替人工劳动;另一方面,要把机械推向田间地头,鼓励和引导农民使用新技术。同时,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应尽量加长农业生产的环节,打造从“田园到饭桌”的农业产业链,改变传统粗放型的经营方式,提倡集约化经营,讲求规模效益。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区域性的特色产业。另外,要特别注意现代农业的信息化生产。

(三)正视二元经济结构,重建适合农村的信用体系

在此,笔者仍以信用体系为例,提出重建我国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议。我国的农村信用体系应是横向的微观集中体系。因为,农村居民之间的亲情、乡情是横向联系的。一般情况下,我们可以从左邻右舍以及亲朋好友的关系中得到某个居民的信用情况。一个自然村就是一个小的信用体系范围,在这个村内,村民之间的信用状况是比较容易得到的。鉴于此,若能设计出一套适合农村特点的信用体系,必将会有助于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有助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亦或可以借鉴小额贷款组织的做法。把农村居民分成小组,采用小组联保贷款的方式,若组内有人还不了贷款,则其他组员的贷款额度将要被削减,恶意不还款的人将被小组除名。农村居民一般比较看重个人诚信,而且,互相之间比较了解,认同亲情、乡情,在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下,会按义务还款。

除了重建农村信用体系外,改革农村的财产制度也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国际经验表明,完善的财产制度特别是财产抵押制度是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信用体系有效发挥作用的保障。怎样在目前农村上地集体所有制下,将农村资源转化为金融信用呢?笔者比较推崇王进城(2006)的建议:一是在不改变所有制前提下,对农村的土地使用权和建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采取发放证书的形式,促使这些资源转化为可流通的信用手段。二是可以建立担保中心,集政策性担保、商业性担保、中小企业担保、农业担保于一体。

相信在重建后的农村信用体系下,再配合农村财产制度改革,必将更加促进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进一步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四)逐步减少政策性干预,转变政府职能

由于近年来的政策性改革不连续并且缺乏规范,使得农村金融机构运行缺乏独立性。要改变这种现状,优化农村金融生态外生的运行环境,需要逐步减少政策性干预,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农村金融机构运行的独立性。一是要逐步减少政策性文件对金融的干预,尽量采用法律等其他手段来进行改革。二要着力促进政府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强调政府对金融机构的引导和间接管理作用,弱化政府对金融机构的指导经营作用,逐步把行政势力从金融机构中撤出,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提高农村金融机构应对市场的能力。

(五)加快农村金融立法,填补法治空白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具有整体脆弱性和地区不平衡性,在农村金融立法方面,应该始终坚持循序渐进、平稳推进原则。当前,最重要的是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1.制定有关农业投资的法律

在农业投资来源中,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农业的支出占了很大比重。但由于这种投入属于政策性的投入,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而农业的天生弱质性需要政府政策的持续支持。若建立了农业投资法,可以将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农业的支持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例如可以规定每年各级政府对农业的投入应占各级财政支出的比例,在遇到灾情年份,还可以适当增加比例。运用法律的强制性保护政府对农业的投入,缓解农村金融需求紧张的局面。

另外,应将对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管理也纳入到农业投资法中,明确农业发展银行的职能和作用,剥离商业性和合作性金融承担的政策性业务。

2.制定有关农村合作金融的法律

从我国提出对农村信用社改革至今,尚未有一部规范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成立、运营、管理的法律。这使得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一直是“下级试点——上级推广”的外部改革模式,不能从内在的逻辑方面进行改革,况且这样的政策性改革带有很大的随意性与盲目性,不利于我国信用社的长远发展。从国际经验来看,成功的农村合作金融改革都离不开法律的指导和规范。例如,日本的《农业协同组合法》和《农林中央级库法》是日本农村合作金融的指导法律,再比如印度,制定了《国家农业和农村发展银行法》,为农村银行发展提供了规范。

我国应尽快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为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法律制定中,应明确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产权界定、融资渠道、经营方式、管理方式、职能结构等,维护真正意义的合作,保证参加人的权利,体现合作互助的原则。同时应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优惠利率政策施以法律保护,另外,也应该对农村金融的组织形式、运营目标、参加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等做出明确规定,使农村合作金融向着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发展。

3.制定有关农村民间金融的法律

农村民间金融一直处于压抑状态,但是这并不表示它不存在,或不适合于农村,实际上,依照我国目前农村金融发展不充分的状况,应鼓励和引导民间金融,发展各种农村小额信贷。所以应该加快立法进程,把各种民间金融机构纳入到依法治理和引导的轨道中。

(六)变革农村金融文化环境

文化习俗天生具有传统性和顽固性。各种外部环境可以在短时间内通过有效的手段加以改革,而文化习俗不可能在一朝一夕内改变。由此,消除农村文化中对金融发展的制约因素,需要长期的努力。

首先应加强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在农村的宣传力度。例如在农村大力推广银行卡、汽车消费贷款等业务。其次,大力在农村宣传金融基本知识,培育农民的金融文化水平,在农村形成良好的金融文化气氛。再次,优化农村朴素的诚信文化。改革其中一些不适合现代金融的部分,例如“父债子还”等观念并不完全适合现代金融。

四、结语

总之,在分析了各种影响农村金融生态内生环境和外生环境的原因的基础上,笔者得出优化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措施,即增加农村金融供给,大力发展农村经济,重建农村信用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制定农村金融法律,变革农村文化环境等等。相信通过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将会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充分发挥农村金融对“三农”的支持作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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