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城近7成房价收入比不合理 郑州在合理区间
2012-01-29
35城近7成房价收入比不合理 郑州在合理区间
去年以来,政府频频提及“房价合理回归”。日前,某研究院发布的“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排行榜”显示35个城市中有23个城市的房价收入比超出6~7的合理区间,比例接近7成。郑州房价收入比为6.4,在全国排在28位,处于合理区间。
前11名均为东部一二线城市
一直以来,房价收入比是城市房价泡沫的一个参考值。在一些发达国家,房价收入比超过6就可视为泡沫区。相关人士表示,由于我国统计制度存在不少漏洞,我国的房价收入比数据不如欧美国家准确,而且我国对商品住宅的统计口径与欧美国家也不同,可比性并不大。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该机构认为全国房价收入比保持在6~7属合理区间。
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总体房价收入比为7.4,比2010年全国总体房价收入比7.8减少了0.4个百分点。此外,报告指出,依据统计局口径的房价数据,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排名前11名均为东部一、二线城市,后5名均为西部二线城市,其中,深圳、厦门、杭州、上海、北京、福州房价收入比较高。
与2010年相比,35个大中城市中有21个城市商品住宅房价收入比回落,尤以东部城市居多。值得注意的是,只有8个城市海口、杭州、北京、宁波、南京、上海、太原、兰州是因为房价下跌导致房价收入比下降,其他城市则是由于人均收入增长速度超过房价上涨速度而导致房价收入比下降。
广州房价收入比9.8同比下降0.1
2011年号称房地产调控史上最严的一年。数据显示,2011年广州市卖出一手住宅557.34万平方米,与2008年的553万平方米基本持平,但全市十区均价仍比2010年的13053元/平方米高出2.6%,为13401元/平方米,为历史新高。而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排名榜”中,广州房价收入比为9.8,排名在第八位,比2010年房价收入比9.9降低了0.1。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主要与广州城镇年均收入上涨有关。
不过,相关人士表示,商品住宅销售均价使用的是统计局口径的数据,包括了经济适用房、棚改房、动迁房、限价房等可售型保障性住房在内。因此,商品住宅销售均价被明显低估。除去可售型保障性住房后的房价收入比结果会更有价值。
(摘自5月22日《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