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T考试考务管理规范化及作弊防范研究
2012-01-28李洪亮王学东贾少青
李洪亮 王学东 贾少青
德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加强考务管理,强化作弊防范是实现考试公平、确保考试安全的重要手段。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指出:国家教育考试是选拔人才的重要环节,关系社会和谐稳定[1]。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是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教育考试。由于社会认可度高、高校学生规模扩大等原因,考试规模不断扩大,一次考试的规模近千万人;随着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使用无线耳机、手机、电子存储设备等作弊的技术不断翻新,导致考试管理难度逐年加大。如何科学、规范的实施考务,是关系CET考试成败的关键。我们认为,CET考试应加强考务管理,细化考试规范,强化作弊防范,针对高校的特点,实现“考务管理十规范,作弊防范六强化”的工作目标,以达到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目的。
1 考务管理的规范化
考务管理分为试题管理、考场布置、监考抽调、考试培训、试题发收、考生入场、监考过程、监督监控、听力播放、作弊处理等十大环节,规范实施每一个环节的管理,是组织实施考试的重要保障,是加强考试管理的重要内容。
1.1 试题管理的规范化
CET考点按照要求派考务负责人、领卷员、保卫人员带专车赴地市招生办领取试题,领、运过程要安排专人全程录像。到达考点考务办公室后,对试卷分发场所必须进行实时监控,并做到无死角、无遗漏保留全程的监控录像。在试卷分发场所完成试卷分发工作后,由同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立即对分发全过程进行回放、验看,填写相应表格,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
1.2 考场布置的规范化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的要求,安装有线录音播放方式,购置摄像设备,配置网上监控巡查系统。现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务工作手册》的布置要求有四点,考场必须整洁;每考场30人,间距80cm以上,课桌桌斗背向考生;电源及放音设备正常,应用备用电源;考场门张贴考场号,课桌上标示座位号[2]。在执行过程中,一、三、四条都能落实,因高校教室多为合堂教室,桌椅固定,第二条很难落实,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个合堂教室多安排两个或两个以上考场,坐在中间的考生很难监测。应作如下规范:合堂教室一般最多安排2个考场,够十五排的一般安排在走廊两旁,不够十五排的一般安排满走廊后,在前排、后排安排,再不够的,安排在第二排或倒数第二排。此安排便于发放和回收考试材料、监考监控。
1.3 监考抽调的规范化
统一认识,将监考工作与教师的师德建设联系起来,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认识到监考是每一位教师的职责,是应尽的义务,并不是为了监考费来监考,而是学校安排的工作。实行监考安排问责制,院系确定考试负责人,负责推荐优秀教师担任监考。监考教师的推荐条件为: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格遵守纪律、工作认真负责;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学校的正式在职在编人员;身体健康。考生、教师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纪舞弊行为,相关教学单位的CET考试负责人要负领导责任。严禁出现没有审核就安排监考的情况出现。
1.4 考试培训的规范化
考试前一天下午,召开考务会,院系考试负责人参加会议,考区主考对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如下: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分析本次考试的形势;观看CET考试规范操作录像;集体学习、讲解CET监考工作要点及操作规程、CET考生守则、CET监考员守则;强调考试过程注意事项及有关问题的处理、监考工作注意事项。纪委或督查室工作人员要强调监考教师纪律。
1.5 试题发收的规范化
试题分发前要变更监考顺序,变更方法有两种:抽签法和顺序递变法。抽签法需要事先由纪委工作人员制定签,领取试题时在纪委人员的监督下现场抽签,此种方法的好处是随机分配,避免人为因素,缺点是需要的时间较长。顺序递变法是考点主考确定数字,副主考确定增或减,从调整监考顺序的方法,此种方法简便易行。试题分发、回收时应严格按照时间要求,避免早发、晚发、早收、晚收情况的发生。
1.6 考生入场的规范化
教学楼前设置警戒线,警戒线外按顺序在地面张贴考场号,考生集合时按考场排队,便于进行检测,避免拥挤现象的发生。为避免学生将手机、无线耳机等作弊工具带入考场,许多高校都购买了金属探测器,在考生进入教学楼、考场都要进行检测。严格执行CET考生守则,三证(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符合规定时间方可入场,入场只准携带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严禁携带违禁物品入场。
1.7 监考过程的规范化
监考要严格遵守《CET监考员守则》,按照规定的内容做好监考工作,具体包括:业务培训、政策学习、佩戴标志、考生入场检查、遵守考试时间、启封试题、试题和答题卡分发、解答考生疑问,在操作过程中,一定要按照《考试操作过程》来进行。
1.8 监督监控的规范化
在整个考试过程中,纪委、督查室工作人员负责考试的检查、督促工作,对考试过程中违规违纪、不认真履行职责、监考松懈的教师按教学事故处理。监考教师没有检查出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而由上级部门或学校巡查人员检查发现,按三级教学事故处理;监考教师没有发现、处理作弊行为,而由上级部门或学校巡查人员检查发现,按二级教学事故处理。考生、教师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纪舞弊行为,相关教学单位的CET考试负责人要负领导责任,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9 听力播放的规范化
听力播放现在采取三种方式,一为无线发射台播放,二为,三为录音机播放。无线发射台播放规范为提前一天下午播放试音磁带,考生在考场外听音,考试开始后,正式播放之前五分钟开启录音磁带,关闭发射装置,试听1~2分钟无误后,倒带至始端,到播出时间,打开发射装置,播放磁带。有线播放应在前一周检查放音设备、播音喇叭,及时进行检修,考试播放的规范行为和无线发射播放方式相类似。录音机播放方式需要提前检查录音机的正常使用程度,进行试听,考试时由监考教师控制,听力开考前五分钟开启录音磁带并放置到录音机中,按时播出。采用前两种方式需要准备备用电源,采用录音机方式需要准备备用电池。听力考试是CET考试的关键环节,出现意外情况,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听力部分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解决。
1.10 作弊处理的规范化
在考试开始前,监考人员一定要加大检查力度,通过使用金属探测器、无线耳机探测器等现代化作弊防范工具,清查出手机等无线电设备,尽量避免考试作弊现象的出现。对于在考试过程中的作弊行为,根据教育部第33号令的要求,按照规范程序,及时收缴作弊证据,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1)代他人考试和请他人代考者,写出作弊过程材料,包括详细的作弊情节,并签字认可,监考教师写明学生具体作弊情节,和考务负责人共同签字,学生有效证件、替考相关材料暂交考务组保存。待处理完毕后通知学生本人领取。
(2)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通讯工具或电子设备作弊者,由学生本人写出书面材料,注明学生本人信息、具体作弊过程、答案的来源、对方具体信息等,并签字认可。监考教师写明具体核查过程,和考务负责人共同签字。所有材料经考试负责人审核,认定其作弊过程,并在相关材料签字,写明学生具体作弊情节。学生有效证件、手机等相关材料暂交考务组保存。待处理完毕后通知学生本人领取。
(3)利用小抄作弊者,监考教师让考生在小抄上签字认可,注明考试夹带小抄,保存作弊材料,监考教师写明具体核查过程,和考务负责人共同签字。材料经考区负责人审核,认定其作弊过程,并在相关材料签字。
2 作弊防范的系统化
近年来,有些不法分子为谋取不当利益,传播虚假信息,组织团伙舞弊,甚至窃取考试试题,严重损害了考生利益,直接威胁到国家教育考试的权威性、公正性和严肃性。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已成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1]。作弊防范是加强四六考试管理的重要一环,我们认为作弊防范要做到系统化,所谓系统化是将考试的作弊防范整体分为考前、考中、考后三个阶段,即“加强考前教育,使考生不想作弊;强化监考力度,使考生不能作弊;严厉打击作弊行为,使考生不敢作弊”,细化为氛围营造、考前教育、环境整治、技术防范、强化监考、严厉打击六个方面。
2.1 氛围营造
考前一周,各院系召开学生大会、班级主题班会,加强考试教育,强调考试纪律[3];充分利用学校的网络、广播台、手机短信宣传《CET考试守则》、《国家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德州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德州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文件;拟定《告CET考生的一封信》,在广播台反复播出;在校园内多处张贴“诚实应试,作弊可耻”、“严厉打击考试舞弊行为”的条幅。通过以上四种方式,营造立体化的诚实应考氛围,使广大考生不敢作弊。
2.2 考前教育
教务处拟定《告CET考生的一封信》,内容主要包括:考试的简要介绍、历年来考试违纪的处理情况、国家采取的防作弊措施、违纪考生处理的文件规定、我校采取的防作弊措施、考试注意事项。学生处召开院系分管学生负责人会议,统一部署考生教育工作,各院系召开学生教育大会,宣传考试的政策,解释说明《告CET考生的一封信》的有关内容,各班级召开主题班会,强化诚实应考、作弊可耻的理念,使广大考生认识到作弊危害,不愿作弊。
2.3 环境整治
考前一个月,安排人员及时清理宿舍楼、教学楼、食堂、宣传栏等公共场所的CET小广告;安排网络中心人员监控网络,及时屏蔽可疑网站或QQ群;安排保卫处人员及时清查校内可疑人员,尽量防止校外可疑人员在校内张贴小广告。通过以上三种方式,整治校园环境,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2.4 技术防范
在考务管理上,也要采用先进技术,加强考风考纪管理,严防考试作弊违纪[4]。受利益驱使,考试作弊不再是简单的抄袭,而是呈现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考试作弊的组织集团化、设备产业化的趋势[5],对此,高校应加大投入,购置金属探测器、屏蔽仪、无线耳机探测器等设备,防范考试作弊。同时,与当地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考试时使用无线电信号检测器、无线电信号压制设备对可疑信号进行检测和压制。
2.5 强化监考
监考是每一位教师的职责,是师德建设的重要部分。监考质量关系着考试的成败。为强化监考,落实责任,学校委派纪委、督查室人员负责考试的检查、督促工作,对考试过程中违规违纪、不认真履行职责、监考松懈的教师按教学事故处理。监考教师没有检查出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而由上级部门或学校巡查人员检查发现,按三级教学事故处理;监考教师没有发现、处理作弊行为,而由上级部门或学校巡查人员检查发现,按二级教学事故处理。教师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纪舞弊行为,按一级教学事故处理。提高强化监考,使考生不能作弊。
2.6 严厉打击
对于在考试中仍然心存侥幸、胆大妄为的考生,根据作弊情节和有关规定,从严、从速处理,绝不姑息,并将处理结果张榜公示,加大宣传,充分发挥警示作用,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增强教育的有效性,使考生远离作弊行为。
[1]袁贵仁.在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http://www.neea.edu.cn/ksxw/infor.jsp?infoid=48370&class_id=01_03.
[2]教育部考试中心.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务管理手册[Z].2012,6.
[3]刘海涛.加强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务管理的思考[J].中国考试,2010(7):53-56.
[4]金艳.最大限度发挥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正面导向作用[J].中国高等教育,2005(9):33-34.
[5]刘涛,夏江萍.精心安排部署 严防考试作弊[J].中国无线电,201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