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求索精神出路的漫漫征途——对西方幸福学说、幸福文化史的考察
2012-01-28刘西琳
刘西琳
(郑州轻工业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2)
追求并享受幸福是人的一种自然权利。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凭借着“追求幸福”的自然权利,人人都在为“幸福”而奔波、忙碌。然而“条条道路通罗马”这句话在此处却不适用,因为通向幸福的道路只有一条,而通向不幸的道路则数不胜数——如同“歧路亡羊”中的歧路。这个道理并不难懂,但未必人人都懂。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安娜·卡列尼娜》开篇的第一句是:“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这句话是贯穿这部辉煌巨著的一条主线,是全书的脊梁,书中九曲连环的结构、荡气回肠的情节、熙来攘往的人物、精彩纷呈的对话,都不过是对书中第一句话的诠释。托尔斯泰在这里告诉人们:由家庭的幸福问题所引伸出来的道理具有普遍意义——成功的原因具有相似性,而失败则各有各的原因。
坦率地说,在追求幸福的道路上,许多人并没有走上正路,而是选择了一条自以为可以早一天到达“目的地”但迟早会“亡羊”的歧路,由此演出了一幕又一幕的悲剧。与此同时,在物质财富日益丰盈、物质享受今非昔比的生活中,许多人迷失在物质世界里。显然,我们面临着一个精神出路问题,这个问题曾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欧美国家出现过,而现在正被我们经历着……
当前,我国正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奋斗,良好的、健康的国民心态对于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在泥沙俱下的市场经济环境下拨正人生的航向,确立正确的价值观、幸福观。塑造人的世界观,需要的不是决心,而是知识。知识从哪里来?来自先哲。但是,作为真理的知识带给人的并不都是愉悦,因为“爱照镜子的多半都是漂亮的姑娘”(莎士比亚),并非人人都喜欢。苏格拉底说:“知识会给人带来痛苦,又会给人更大的快乐。我宁愿做一个痛苦的思考者,也不愿做一头快乐的猪。”这段话给人以“照镜子”的勇气。此时此刻,回顾人类幸福观的演变历程,回味思想家们对于幸福问题的见解,照一照“镜子”,对于我们矫治和修正自己的幸福理念或许会有益处。
本文主要是对幸福问题做一次文献梳理,少评、不论。笔者对于幸福问题的见解将另文发表。文中内容涉及公元前7世纪至公元20世纪的50多位思想家、上百篇(本)文献,这些论述在本文后的参考文献中均可找到,有兴趣者可以循此路径深入研究。
一、“国际快乐日”要求世人关注幸福问题
据媒体消息,2012年6月28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并于当日向全世界宣布,将每年的3月20日定为“国际快乐日”。决议称,“对幸福的追求是一种基本的人类目标”,并呼吁联合国所有成员国在每年的这一天,“以适当的方式——包括通过教育和举行提升公众意识的活动等——庆祝国际快乐日”。联大的这一决议受到世界各国普遍重视与欢迎,许多国家的政府表示,必须把包括快乐在内的新元素纳入对幸福的衡量中,而目前用于衡量幸福与否和幸福程度的标准主要是经济指标,显然早已不合时宜。人们今天的共识是:就对幸福的评价而言,经济水平即富裕程度,对幸福与否和幸福程度的判断已经失去了昔日“一票否决”的显赫地位;对幸福的衡量,已经构建了一套更科学、更合理、更全面的评价指标,其中精神文化因素占据了支配地位。
此项联大决议向世界传达了两个重要信息。其一,一方面将每年的3月20日定名为“国际快乐日”,另一方面在决议中强调“对幸福的追求是一种基本的人类目标”。这里很明显的是以幸福来诠释快乐,以快乐来解读幸福。这是颇有深意的:快乐是幸福的表现,幸福是快乐的原因;快乐形于外,幸福涵于内;快乐与幸福是一种表里关系。当然,如深究起来,快乐与幸福还是有区别的,这一点,我们在后面会讨论到。其二,以联大决议的形式倡导快乐,表明联合国关注新世纪人的幸福问题,决议不过是对世界各国人民幸福愿望的一种反映。按理说,在全球经济总量不断增长、人们的物质和文化享受愈来愈多的情况下,今天的人们应该已经是很幸福的了,却未料到“幸福”反倒成了一个需要给予重视的问题,以至于需要由一个世界最大的国际性组织通过决议来强调、来号召。看来,经济增长与人的幸福感的上升之间,并非一种线性关系,幸福问题并不简单。
可是,毋庸讳言,中国传统的学术文化讲求经世致用,关心的主要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对人本身及其需求缺乏系统研究与应有的关注,其中就包括人的幸福问题。在西方,幸福问题在亚里士多德之前的几个世纪中,归属于大一统的哲学之中,后由亚里士多德将其列入伦理学,所以幸福问题首先是一个伦理学问题。重“分析”的西方学术,从亚里士多德开始就有了“分科之学”,即学科分类,亚里士多德本人就是多种学科的奠基人。这种分门别类的研究,对事物的探讨比较深入,认识也比较深刻。重“综合”的中国传统学术,直到19世纪末才有了分科之学,此前的学术研究都比较笼统。在关于幸福问题的研究上,中西学术的区别表现得尤为明显。近代,社会学创立之后,也开始关注人的幸福问题,西方社会学家对此发表了不少深刻见解。而社会学由严复、孙本文、潘光旦、费孝通等引进我国已是20世纪初的事情,此后时断时续,直到1980年代才被正式承认为一门学科,其关于幸福的研究还没有真正开展起来。此外,幸福问题在我国还曾经是一个敏感的政治问题:似乎“不幸福”的问题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里是根本不存在的。既然人人都很幸福,探讨幸福问题便是多此一举,因而也就很少有学者去关心、去研究了。所以,在我国,并不简单的幸福问题曾经长期被简单化。吊诡的是,在物质匮乏的昨天,人们并不缺少幸福感;而在物质丰富的今天,却有不少人缺少幸福感。这并不是一个悖论,它说明“吃饱穿暖就是幸福”这种认识,在物质匮乏的时代渐渐远去之后,已不再是对幸福的正确解读,而是一种曲解了。那么,所谓缺少幸福感,究竟缺的是什么呢?这,触及到了幸福的本质。
幸福问题已成为时下我国媒体和社会热议的一个话题,这是一个可喜而又发人深思的现象:这不是偶然的,它表明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近百年的奋斗,特别是经过最近30多年的改革开放,正在告别积贫积弱、物质匮乏的时代,迈进幸福家园的大门;但由于还不辨幸福家园内的东西南北,因而扑朔迷离、进退失据。其窘迫之状况,我们在电视的访谈节目中看得清清楚楚。这些情景告诉我们,幸福已经来临,而我们还没有做好迎接它的准备,其中首先是让人们理解什么是幸福,以及怎样才能幸福。对此,理论界和媒体责无旁贷。
幸福问题是人类文明史的核心问题,又是一个多向度的问题,它的这一特点使其被不同学科领域的思想家们长期并共同关注,因而成果丰硕,异彩纷呈。从人类进入有文字记载的文明期以后,3000年来,以西方为代表,从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经中世纪时期、意大利-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思想革命-启蒙运动时期,到产业革命后的近现代时期,思想家们对人、人的幸福、真善美的关注和兴趣始终不减。他们从多学科出发,向“幸福”逼近,许多论断高屋建瓴,贵如珠玉。笔者沿着上述路线对人类幸福学说和幸福文化的发展史进行了一次巡视与考察,现将个人的心得与感悟整理成文,奉献给那些关心幸福问题的读者,以期有助于大家加深对幸福的理解与认识。
二、对幸福问题的探讨贯穿人类文明史
世间的奥秘你探不到底,
沉思会教你认识许多东西,
关于人、关于幸福、关于真善美的道理,
这要深过一切哲学的教义。
这是18世纪末至19世纪中叶英国“桂冠诗人”威廉·华兹华斯的诗句,它告诉人们,学问百科,唯人的学问、幸福的学问、真善美的学问最大最深最重要,因而也最基本。唯其基本,自然百科、社会百科的学问皆由此派生出来;唯其基本,对于人是谁、什么是幸福、何谓真善美,人们苦苦求索了3000年,至今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所有人都接受的答案——“幸福”可不像“万有引力”那么幸运!
在人类的词汇中,很难找到比“幸福”更讨人喜欢的概念。人们的价值观也许不同甚至对立,但在追求幸福这一点上却没有分歧,原因在于“趋福避祸”是人的本能——虽然彼此对幸福的认识不同,用以衡量幸福的标准也不同。人同此心:我希望幸福;心同此理:幸福是我的权利。
诚如2012年6月联大决议所说:“对幸福的追求是一种基本的人类目标”。美国《幸福》半月刊主编享利·卢斯认为:“幸福是心情舒畅的境遇和生活,是人生的目的、道德的标准。”18世纪的法国著名哲学家爱尔维修指出:保存自己的生命、追求个人幸福的这种趋乐避苦的自爱感情,是人所共有的,它推动着社会生活前进。他的《精神论》于1758年出版后,一直是且至今依然是人类探讨人的精神生活的经典著作。列夫·托尔斯泰在其史诗般的伟大作品《战争与和平》中说:“人是为了幸福而创造的,幸福与人同在——存在他的内心中。”19世纪英国空想社会主义的代表人物罗伯特·欧文也认为“人类的一切努力之目的,在于获得幸福。”从这些论述中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幸福问题在人类面对的诸多问题中,是一个具有终极意义的问题。何谓终极意义?亚里士多德对此有很好的诠释:“凡居于事物之最后的,就是我们所寻求的……幸福就是这种事物,因为我们求幸福就是为了其本身,而不是为了其他事物。”终极意义意味着:幸福是人类所有活动的终极指向——既是种种原因导致的最终目的,又是种种目的背后的最终原因。
幸福是人人都在面对的一个“问题”——什么是幸福?同时又是人人都想解决的一个“难题”——怎样才能幸福?这两点都是由存在与期望之间的矛盾冲突产生出来的。作为一个“问题”,它要求给予“答案”,以解决“是什么”的疑问;作为一个“难题”,它要求给出“方案”,以解决“怎么做”的困惑。关于幸福的这两个问题困扰了人类3000年!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援引19世纪美国著名学者路易斯·亨利·摩尔根《古代社会》中的观点,将人类历史划分为三个时期,即蒙昧期、野蛮期和文明期,并分别指出了各个时期人类生活方式的基本特征。根据摩尔根的研究,处在蒙昧期的人类刚刚与动物分道扬镳,居无定所,食不果腹;处在野蛮期的人类,渐渐掌握了制作金属工具的技术并建立了农牧渔业,但生产力也仅限于维持生存。摩尔根认为,从猿到人经过了二三百万年的过渡,而人类真正的历史却只有10万年左右的时间,其中6万年人类处于蒙昧期,3.5万年人类处于野蛮期,人类进入以铁器的普遍应用、文字的发明和私有制的建立为标志的文明期仅有5000年的时间。显然,在实行公有制包括蒙昧期和野蛮期的前9.5万年,“幸福”不可能成为人们思考的一个问题;即使在私有制建立、阶级形成后的最初2000年内(公元前3000年至公元前1000年),由于生产力水平低、社会发展缓慢、人的意识不发达,幸福还没有成为人们关心的一个问题。现有文献表明,人类开始关注幸福问题并对其进行探讨,只是最近二三千年的事情。
检视早期思想家们关于幸福的论述发现,人类对于幸福问题的讨论虽然从未间断,但是有三个时期比较集中,即2000多年前的古希腊古罗马时期、14—17世纪的意大利-欧洲文艺复兴时期、资产阶级革命发生前17—18世纪的欧洲思想革命-启蒙运动时期。这不是偶然的,它说明这三个时期基本满足了学术繁荣的必要条件:社会开放,政治宽松,思想活跃。这期间诸多思想家关于幸福的论述,深刻地影响了东西方学术界,许多论断至今仍被奉为研究幸福问题的圭臬。
然而,直到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前的启蒙运动时期,人们对于幸福问题的探讨,多半只讨论作为个体的人的幸福,很少论及作为整体的人类的幸福;在讨论幸福问题中的因果关系时,往往只考虑个人因素,基本不涉及社会制度。19—20世纪,科学技术的进步、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与发展,催生了惊人的生产力,社会财富成几何级数增长,物质享受花样翻新;与此同时,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社会矛盾越来越尖锐,人成了资本的奴隶和机器的附庸,每个人都生活在“传送带”上,周而复始地单调地运转着,不能停下来也停不下来。人们发现,随着生产的发展、财富的增加,人的幸福感原本应当提升,事实上却反而下降了。于是,幸福问题再度成为思想家们的一大话题。与此前的三个时期人们对幸福的讨论不同,近两个世纪的讨论更深入、更全面:不仅关注个体人的幸福,而且关注整个人类的幸福;不仅注意到影响幸福的个人因素,而且注意到影响幸福的社会因素、制度因素;先后对幸福问题发表卓越见解的,不再仅限于一批人文主义思想家,还有空想社会主义者和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创立者。有人将19—20世纪的幸福讨论称为幸福学说史的“第四时期”,以与古希腊古罗马时期、意大利-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思想革命-启蒙运动时期相衔接;但也有人认为,从性质和深度上看,前三个时期的讨论并无质的差别,而19世纪后半叶至今的讨论则发生了质的飞跃,所以人类对于幸福的认识以两个阶段来分析比较合理。笔者认为,这两种划分虽然各有道理,但并无实质差别,本质上是一致的,即人类对幸福的探讨愈来愈深入、愈来愈全面,认识也愈来愈深刻了。
人类社会的演进以文字的出现为界碑可分为两个时期,即史前时期和历史时期。这种划分深受摩尔根的影响。摩尔根认为:“认真地说来,没有文字记载就没有历史,也就没有文明。”这种观点将文字出现以前人类发明的各种生产、生活工具排除在文明乃至历史之外,显然是不妥的。后来,人们渐渐认识到,历史固然是需要证据的,但能够作为历史凭证的不只是文字,还有器物。于是,史学界开始将“史前时期”改称为“前文字时代”,其记录或载体主要是化石、器物、绘画或雕塑作品,它们具有与文字相同的价值;至于“文字时代”的历史,其凭证则主要是文字,器物等实物只是旁证。但是,“幸福”属于观念形态的东西,人们的幸福观无法通过器物反映出来而只能通过文字,这就是人类进入“文明期”已5000年、而“理性文明”却只有3000年的原因。
三、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公元前7世纪至公元5世纪)的幸福论
历史学家将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4世纪称作“古典时期”,比喻为人类的儿童时期,认为这个时期的人类还比较幼稚,许多在今天看起来很简单的问题,在当时却很复杂。
从文字记载看,人类开始关注幸福问题是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古希腊最早在言论和著作中谈到幸福问题的应当是梭伦。梭伦是公元前7世纪末至公元前6世纪中叶雅典最博学的人,曾长期担任雅典的执政官。梭伦是早期的人文主义者,关心自由、正义和人道,是一位卓越的政治家和思想家。据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在其著作《历史》中记载,一次梭伦应国王克洛伊索斯之问谈到了“幸福”,国王很感兴趣,此后这种关于幸福的谈话曾有多次。在这些谈话中,梭伦告诉国王:
“我看一个人活到70岁就差不多了,一共26250天,但不会有两天的生活是相同的。这样看来,人间万事是完全无法预料的。说到你本人,克洛伊索斯,我认为你极为富有,并且是统治着许多人的国王,然而就你所提的问题来说——国王问梭伦:‘我是否算得上是幸福的人?’——只有在你结束了你的一生的时候,我才能给你回答。”这段话表明,梭伦认为,仅仅富有即使富甲天下,仅仅有权力即使贵为国王,不一定就是幸福的;而且幸福与否不能只看一时,要看一生。
“许多最有钱的人并不幸福,而许多只有中等财产的人却是幸福的。拥有巨大财富的不幸的人只在两方面优于幸福的人——更有能力满足其欲望,更有能力承受灾难的打击——但幸福的人却在许多方面都超过了前者。”这段话表明,梭伦认为,物质财富是幸福的必要条件,但并非幸福的等价物,而且幸福程度与财富多少并非线性关系。
“把善行(即国王的善政)保持到临终的那一天,然后又安乐地死去的人,国王啊,我看才能给他加上幸福的头衔。凡事都要善始善终、注意结尾——神往往只让人们看到幸福的影子,随即便把他们推上毁灭的道路。”梭伦用这段提醒国王克洛伊索斯:善政如果半途而废,不能善终,作为国王,你还算不上幸福的人。在梭伦之后约一个世纪,哲学家赫拉克利特也对“物质幸福论”进行了批评,他说:“如果幸福就在于肉体的快感,那就是说,牛找到草料吃是幸福的。”赫拉克利特赞同并呼应了梭伦的观点。
在梭伦之后约两个世纪,在希腊、欧洲乃至人类思想史上具有重要影响的三位大师相继登场,他们是师徒相传的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苏格拉底是述而不作的思想家,其演说知识丰富、大气磅礴,说服力和煽动性很强,对公元前5世纪的雅典和希腊影响很大。其思想主要由其两位著名学生柏拉图和色诺芬记述下来而得以流布和传世。苏格拉底将哲学的主题由此前自然哲学家的本原问题(如德谟克里特的“原子论”等)转移到伦理问题上来。苏格拉底认为有德性的人是幸福的,而“德性即知识”——德性源于教育;罪恶的存在是由于无知和无理性;培养德性的唯一出路就是具备知识。根据柏拉图的记载,苏格拉底认为,一个人拥有知识,并能正确地使用,从而有利于他人和社会,他就是幸福的。柏拉图本人与其老师苏格拉底持相同的道德观、知识观和幸福观,认为“为他人谋幸福就是为自己谋幸福”。他非常同意赫拉克利特幸福不等同于物质享受的观点,并进一步论证说:“占有两块骨头的狗比仅有一块骨头或没有骨头的狗‘幸福’,但拥有两座城堡的人不一定比只有一座城堡或没有城堡的人幸福。这是一个常识。”他对自己的观点进行了激情的论辩式的阐述。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是苏格拉底-柏拉图哲学之集大成者。师从柏拉图20年,他从迷失于“柏拉图宫殿”到从这座宫殿走出来,又发展出了自己的学术思想,其研究和著述遍布形而上学(哲学)、伦理学、逻辑学、修辞学、政治学和自然科学,是现代诸多学科的创立者、奠基人。亚里士多德将幸福作为伦理学的一个范畴进行研究,他有关幸福问题的论述比他之前所有学者的论述之总和还要多。
亚里士多德首先确立了幸福在人生目的中的终极地位。他说:“人生之目的不只一样,但许多目的都是我们想借以达到别的目的,因此它们都不是最后的目的,只有至善明显是最后的目的。凡居于事物之最后的就是我们所寻求的;如果最后的事物很多,必有一事物是最后之中的最后……幸福这件事就是这种事物,因为我们求幸福就是为了其本身,而不是为了其他事物。名望、快乐、理智及其他种种德行,我们选择它们是为了寻求幸福,借助于它们我们就有幸福。”亚里士多德清晰地阐明了理性、德行、善与幸福的关系,他说:“人的幸福生活在于服从自己的本性,而人的本性在于理性。自觉地遵从理性的指导是人的美德或德行,它是达到幸福的必由之路。”他设问:“大家都知道幸福是至善,那幸福的真正性质是什么?”他回答:“是人的行为根据理性原理而具有的理性生活……唯有这种意义的生活,才与理性生活这一名词的意义相符……那么,人类的善就应该是心灵合于德行、合于最好的和最完全的德行的活动……我们还必须加上‘终身’一词。因为一只燕子、一个暖和的日子,决不能造成春天;一日或一短时间,也不会使人变成幸福快乐的人。”又说:“只有以能力行德义才能称之为幸福,反之则为忧患。不过人的所作所为同德行并非完全一致,只有从事学术工作比较起来尚能延续久远,是百行之中最可宝贵的,所谓幸福,大都指这一点。因为只有它能流传万世而常存。”亚里士多德作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深知人之为人,就在于他有理性、有德行、有思想,而以“沉思”为特征的学术活动则是理性、德行、思想的集中表现,因而认为学者是“内在的丰富与外在的活力完整地统一在一个人身上的那样的人,所以是最幸福的人”。亚里士多德指出:“幸福就是符合于美德的活动,它应该符合最高的美德,乃是很合理的。”至于什么是“最高的美德”,亚里士多德说,那无疑是没有功利目的而又能造福人类的学术活动。他阐述道:“幸福总带有愉快之感,而哲学智慧活动恰是被公认为所有美德的活动中最愉快的,这种愉快因其纯粹和持久而更可贵。我们有理由认为那些有知识的人比其他人生活得更愉快……哲学家即使当他一个人的时候,也能够沉思真理,并且他越有智慧就越幸福……理性的沉思活动既有较高的严肃的价值,又不以本身之外的任何目的为目标,并且具有它自己本身所特有的愉快,而且自足性、悠闲自适、持久不倦和其他被赋予最幸福的人的一切属性,都显然是与这种活动相联系的——如果是这样,这就是人的最完满的幸福,如果它被准许与人的寿命一样长久的话。”需要说明的是,在亚里士多德时代,“分科之学”尚在建立中,哲学是作为科学之母而存在的,因此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哲学”泛指一切科学,所说的哲学家也泛指所有的思想家。
在亚里士多德之前,还没有一位思想家系统地探讨过幸福问题并对幸福问题发表很全面、很深刻的见解,即使其师柏拉图、其师之师苏格拉底也未做到。其实,对于幸福包括物质因素和精神因素两个方面,人们尤其是学者们心里是明白的,但二者在幸福中的地位如何、二者之间的关系又如何,则未见有学者谈及,而明晰且又深刻地阐明这一点,恰是认识幸福、把握幸福的关键。亚里士多德在其《伦理学》中,侧重谈的是幸福的“是什么”、“为什么”问题,而在其《政治学》中,则着重讨论幸福的“做什么”、“怎么做”问题。对此,亚里士多德写道:“一个人最高的善在于自我实现,也就是运用人的本性中最能真实突显人之所以为人的那一部分,因之自我实现便与理性生活相一致。但理性生活依赖于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下的适当结合。”又说:“人们能够有所造诣于优良生活(幸福生活)者,一定具有三项善因:外物诸善;躯体诸善;灵魂(性灵)诸善。论者一般都公认唯有幸福(至乐)的人生才完全具备所有这些事物(诸善)。……但如果进一步考究到人生对上述诸善(事物)各自应有多少或适如其量,各项善物之间又孰重孰轻,人们就会发生不同意见。有的以为,人对于诸善中之德性只需适如其量已经足够,至于财富、资产、权力、名誉以及类此的种种事物则多多益善,没有限度。”亚里士多德不同意这种观点,认为这是一种颠倒主次的糊涂认识,是心智不全者的昏话。他反驳道:“灵魂诸善之所以能够形成并保持德性,无赖于外物;反之,外物的效益则必有赖于灵魂诸善而始显露。人们虽从外物的充裕和人性的完美两方面均可获致幸福,两者结合起来更可获致幸福,然而凡德性不足而务求娱乐于外物的人们,不久便会知道:过多的外物已经无补于人生,终究不如衣食才能维持生活;而虔修品德(情操)和思想(理性),其为幸福毕竟更加充实。”原因在于:“外物诸善,有如一切实用工具,其量一定有所限制,任何此类事物过了量都对物主有害,至少是一定无益。而灵魂诸善,情况恰好相反。灵魂的各种善德是愈多愈显其效益……灵魂在本质上、在人生境界上比财产或躯体更加珍贵,最高尚的灵魂一定比最富饶的财富或最健壮的躯体更为珍贵。外物之为善,事实上都是在成就灵魂的善德。”因此,他忠告世人:“一切明哲的人应该为了灵魂而借助于外物,不要为了外物竟然使自己的灵魂处于屈从的地位。”
在幸福伦理上,古希腊思想家留下的宝贵遗产是“希腊四德”,即智慧、勇敢、节制、正义。这是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应具备的四种美德,具备这“四德”的人是幸福的。“希腊四德”的形成,始自公元前7世纪末的梭伦,后经苏格拉底、赫拉克利特、德谟克里特、柏拉图、伊壁鸠鲁等的阐发,至亚里士多德完成。“希腊四德”是欧洲文艺复兴运动所继承的重要思想遗产,后成为西方文化的思想基础。由于种种原因,希腊文明是人类在公元前奴隶制时代发育最好的文明,其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诸方面取得的成就都远远超过同期的世界其他各国,其思想、科学、艺术成果为当时世界其他国家所望尘莫及。希腊文明深刻地影响了西方文明和世界文明,英国诗人雪莱曾在诗中激情地写到:“我们全是希腊人:我们的法律,我们的文学,我们的宗教,我们的艺术,根源都在希腊。”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和他的幸福观乃至他的全部思想,在其后的2000多年中扩散到全欧洲,成为欧洲人文主义的思想源头和西方文化的滥觞。
关于古希腊学者的幸福观,公元前4世纪的两位哲学家——伊壁鸠鲁和芝诺也是不能忽视的。伊壁鸠鲁学派以“人的最高的善是快乐”为基础,将“道德即快乐”作为主要信念,认为“人生的目的就是追求充满快乐的幸福生活”,“快乐就是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纷扰”,“一切快乐中最主要的快乐在于灵魂宁静,即精神快乐”;主张“人为什么要善的唯一理由就在于增加他自己的幸福”,而“智慧、审慎、勇敢、节制、正义的人,能战胜纷扰和恐惧,所以幸福”。芝诺的斯多葛哲学强调理性,认为真正幸福的个人是这样一种人——他通过认定他的理性性质,完成了把他的生命同宇宙目的完全相应的调整,并且使他的灵魂洗涤去一切痛苦和发出对转入厄运的抗议。伊壁鸠鲁哲学和斯多葛哲学信徒遍布欧洲,在当时影响很大。
当古希腊文明逐渐衰落下去的时候,在很大程度上源自古希腊文明的另一处文明兴起了,这就是古罗马文明。与重沉思、重理性、形而上的古希腊文明不同,古罗马文明重实践、重操作、重视形而下的东西;古希腊文明的主要成果是科学、是哲学、是艺术,古罗马文明的主要成果则是技术、是工程、是建筑。但古罗马文明的源头是古希腊文明,因而古罗马时期也涌现出了不少著名的思想家,其代表人物是马库斯·图留斯·西塞罗、贺拉斯和马可·奥勒留,他们都留下了许多关于人生、关于幸福的精辟论述。西塞罗是古罗马著名的政治家和演说家,他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里受到教诲并深受其影响,故而在自己的伦理学著作中延续了两位大师的思想。例如,关于美德与幸福的关系,他认为:“美德是幸福所必需的,清心寡欲是最高的修养。”他设想出的理想化的人是那种“由理性引向不计较忧愁和痛苦的人”。关于幸福,他的下述论断给后人留下了深刻印象:“由于恶人、愚笨的人和懒惰的人不能享有幸福,这就可以推论出,善良的人、勇敢的人和智慧的人,其生活不会是不幸的。任何人的值得称赞的美德和品格都不能不引导到值得称赞的生活,而值得称赞的生活必然是幸福的、好运气的和值得向往的。”西塞罗一生著述丰富,其内容涉及语言、修辞、文学、伦理、政治、法律、演讲等。作为政治家,他是贤明的;作为演说家,他是雄辩的;作为思想家,他是深刻的。由于他对古罗马文明的巨大贡献,由于他的举止优雅和慷慨大度,他作为罗马民族在其全盛时代的天才被列入罗马时代的最伟大人物,与凯撒大帝并列;不同的是,凯撒使用的是剑,西塞罗使用的是笔。称晚于西塞罗的另一位古罗马思想家是诗人贺拉斯。这是一位在哲学和文学领域穿插游走,并将二者很好结合起来的学者,是诗人又是思想家。贺拉斯诗歌的特点是文辞优美,思想深刻,可作为艺术品用来欣赏,亦可作为教科书用来育人。贺拉斯认为,战胜逆境是获取幸福、保持幸福所必需的,因为逆境是人人都会遇到而又未必是人人都敢于面对和能够战胜的。为此,他发展了一种哲学,把伊壁鸠鲁哲学提倡的“乐观”与斯多葛哲学提倡的“勇敢”结合起来。他从来不把幸福(愉快)归结为只是没有痛苦,而是强调“只要通过合理的遏制,人是可以得到最大的满足的,仅仅没有痛苦并不就是幸福,只有正当的、合理的愿望得以实现、获得满足才是幸福”。贺拉斯的生活态度和幸福观以及他的《诗艺》对后世欧洲的影响很大。古罗马文明的另一位代表人物是曾于公元161—181年任罗马皇帝的思想家马可·奥勒留。罗马帝国是一个靠残暴统治和严酷而完备的法律建立起来的国家,历史评价说,在凯撒和奥古斯都之后的270年间,罗马帝国只有四五个统治者可以称得上是贤明的,其中一个便是马可·奥勒留。他是一位斯多葛主义者,认为内心的平静是人所寻求的终极目标,真正的幸福只有在服从宇宙的仁慈的秩序中才能找到。因此,他提倡道德至上,强调人人尽职尽责,倡导以德治国,以与其前任皇帝们的严刑峻法相区别。马可·奥勒留的著作很多,但对后世影响最大的还是《沉思录》。该书事实上是一部谈话集,以语录体形式出现,其内容涉及领域极其广泛,涵盖了几乎所有人文学科,但主体是奥勒留的治国理念和他倡导的人生态度、思想方法、道德规范等,对后世的影响很大。有人评价《沉思录》说:“两千年前有一个人写下了它,两千年来数不清的人读过了它,再过两千年也还会有人在读它。”这个评价并非言过其实。《沉思录》中与生活态度、与幸福、与快乐有关的语录俯拾皆是,但与亚里士多德形而上的思维不同,奥勒留作为形而下的罗马人很少去讲“什么是幸福”,而是在讲“怎样做才能幸福”。以下是散见于马可·奥勒留的《沉思录》中与幸福相关的一些论述和谈话:
▲你有过许多流浪的经验,却在哪儿都没有找到幸福:在三段法(逻辑)中没有,在财富中没有,在名声中没有,在享乐中没有,在任何地方都没有找到幸福。那么,幸福在哪里?就在于做人的本性所要求的事情。
▲内心的平静是人所寻求的最终目标。好人的内心是平静的,坏人则做不到。真正的幸福只有在服从宇宙的仁慈的秩序中才能找到。……人应当高尚地生活,不应沉湎于低级趣味之中。
▲把快乐(幸福)作为善追求、把痛苦(不幸)作为恶避免的人,认为宇宙本性没有按照善恶进行公平分配,因为:恶人常常享受快乐,拥有产生快乐的事物;善人却有痛苦作为他们的份额,拥有那引起痛苦的事物。
▲一切事物的存在都有某种目的……那么你是为什么目的而存在呢?为了享受快乐吗?看看常识是否允许这样说。(常识是:只有“贡献”大于“接受”的人才有资格享受快乐与幸福。)
▲在无理性的事物中低等事物是为了高等事物而存在的,但理性的动物(人)是彼此为了对方而存在的。
▲对于理性动物(人)来说,依据本性与依据理智是一回事。
▲无论是我做的事还是我能和另一个人做的事,都应当仅仅指向那对社会有用和适合于社会的事。
▲只有一件事有很高的价值——真诚和正直地度过你的一生。
▲如果你能走正确的道路,正确地思想和行动,那么,你就能在一种幸福的平静流动中度过一生。
▲灵魂是用思想来染色的,因而每个人都应用一系列好的思想染你的灵魂。
▲我们真正应该作出认真努力的是什么呢?只有一件事:正直地思想,友善地行动,诚实无欺地待人,应陶冶一种性情,即快乐地把所有发生的事情作为必然的、正常的、来自同一个原则和根源的事情来接受。
▲心里总是想着有德之士的人,必定也是有德之士。
不难看出,作为罗马皇帝中的少数“有德之士”、作为思想家,马可·奥勒留始终将人的幸福与理性、与德行、与宽容、与贡献联系在一起,并将这些作为幸福的指标。他在位20年,罗马帝国得以休养生息20年——没有大的动荡,也没有大的发展。历史学家评价说,这是由于他松驰了法律这根缰绳,影响了社会运行的效率;历史眷顾他,不是因为他的政绩,而是由于他的思想。马可·奥勒留之后,罗马帝国再没有出现过重要的、影响世界的政治家和思想家。
四、欧洲中世纪时期(5—14世纪)的幸福论
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欧洲的奴隶制时代结束,进入了长达千年的封建社会。15世纪著名的意大利人文主义历史学家比昂多对罗马帝国衰亡后的这一段历史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写成了长达31卷的辉煌巨著《罗马衰亡以来的千年史》,书中将这段历史称为“中世纪”。此称谓,后被国际史学界沿用至今。与古希腊、古罗马的奴隶制民主体制相比,中世纪是欧洲历史、欧洲文明的一次大倒退,其原因是,公元40年出现在罗马的基督教至罗马帝国灭亡后的5—6世纪,不仅羽毛已丰满而且高踞于世俗政权之上,教会支配着政府,宗教裁判所取代了法庭,在神权的统治下,奴隶制民主时代的言论自由已荡然无存,社会陷入了万马齐喑的黑暗之中。唯其如此,历史学家和后人在提到中世纪时,总将它与“黑暗”连在一起,称为“黑暗的中世纪”。在中世纪,唯一的学问是《圣经》,唯一的学问人是解读《圣经》的神甫或牧师;幸福不再是一个世俗的民众话题,而是一个神学的宗教话题。中世纪经院哲学的代表人物是13世纪意大利的托马斯·阿奎那。他是中世纪的著名思想家,也是中世纪唯一被教会认可的一位思想家。其思想的形成有两个源头,一个是公元4—5世纪基督教神学家奥古斯丁的神学,一个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他力图把二者调和为一种哲学——运用亚里士多德哲学来论证上帝的存在和宗教信仰的合理性,这使得他关于神学、关于信仰、关于人生的诸多论述都披上了一层理性的色彩。例如关于幸福,他说:“人的欲念的目的乃是宇宙万物的善,正如理智的目的乃宇宙万物的真理一样。而这个宇宙万物的善在任何一个创造物中是找不到的,唯独在上帝那里能找到。所以,唯独上帝才能满足人的意愿。”又说:“最终的和绝对的幸福除了是神的本质显圣而外什么也不是。”对于什么是幸福,阿奎那说:“用某种方式可以给幸福下一个这样的定义——幸福是人想要得到的东西都得到了满足。”但他又认为:“不可能有绝对的真正的幸福……因为幸福是绝对的和完全的善,它排除一切恶,而能满足一切要求。”至于什么样的人可以算得上是幸福之人,阿奎那列举了7种人:幸福之人是温良谦和的人;幸福之人是温顺适中的人;幸福之人是公开的忏悔者;幸福之人是对正义如饥似渴的人;幸福之人是仁慈宽厚的人;幸福之人是心灵净化的人;幸福之人是调解人。如果一个人同时具备这7个方面,那他就是完美的、真正幸福的人,最幸福的人。显而易见,阿奎那认为只有完美或接近完美的人才称得上是幸福之人,这就把幸福和幸福的人理想化甚至宗教化了。阿奎那的所有的言论和著作都有如上几段话的特点:从亚里士多德出发然后回到奥古斯丁,即从哲学出发再回到神学。阿奎那在西方思想史上是一位颇有影响然而又争议很大的思想家,国内讲《西方哲学史》,对阿奎那几乎全盘否定,这是极为不妥的——显然是把这位大思想家简单化了。
五、意大利-欧洲文艺复兴时期(14—17世纪)的幸福论
其实,所谓的中世纪并不是铁板一块,其前后两个阶段有较大差别。5—10世纪末,是真正的黑暗时期;11—14世纪中,教会的权威已渐渐失去,随着生产的发展、贸易的兴盛、城市的扩展和增加,市民社会和新兴资产阶级逐渐形成,他们对教会灌输的经院哲学和善行主义已很厌烦,对封建贵族施加于他们的束缚已表示不满,转而去从古希腊、古罗马文化中寻找乐趣、寻求对策,这种需求得到了新兴资产阶级乃至开明教皇的赞助,至1350年已成燎原之势并一直延续到17世纪。这就是历史上所说的14—17世纪发生在意大利、后波及到全欧洲,前后长达近400年的文艺复兴运动。文艺复兴运动的旗帜是人文主义,其内容是关心人、尊重人、赞美人,主张“人是衡量一切的尺度”;其特点是:以人权反对神权,以人性反对神性,以理性反对愚昧,以个性解放反对禁欲主义,以国家统一反对封建割据,以现世幸福反对来世虚幻;其所张扬的是乐观主义、世俗主义、个人主义,尤其是人文主义。“人文主义”是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创立的一个概念,用以表达对人的价值的尊重。恩格斯高度评价文艺复兴运动:“这是一次人类从来没有经历过的最伟大的、进步的变革,是一个需要巨人而且产生了巨人——在思维能力、热情和性格方面、在多才多艺和学识渊博方面——的时代。”这些巨人们的言论及作品尽管涉及广阔的人文领域,但最后无不指向人类的终极目标——人的幸福。
意大利文艺复兴的序幕是由但丁、彼特拉克、薄伽丘拉开的。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写道:“新时代是以返回到希腊人那里而开始的——否定之否定。”首开这个先河的是意大利诗人但丁,他的被后人称为“百科全书”的叙事长诗《神曲》的问世,吹响了新时代反教会、反愚昧,揭露黑暗、向往光明的号角,标志着文艺复兴运动的开始。《神曲》由“地狱”、“炼狱”、“天堂”三部构成,共计100首长诗,14223行。长诗采用幻游和象征的手法,描写作者在古罗马诗人维吉尔和恋人贝亚德(贝雅特丽齐)的引导下,游历地狱、炼狱、天堂的过程和感受,但丁借此酣畅淋漓地鞭打了人世间的假恶丑,热情洋溢地歌颂了人世间的真善美,强烈、真挚、细腻地表达了自己对真理、对正义、对幸福、对爱情、对生活的热爱与向往。诗人的创作目的是为人类指出一条由痛苦走向幸福、由黑暗走向光明、由地狱走向天堂的道路。“文革”前,有人问《神曲》的译者王维克先生:“《神曲》中的三部曲,那一曲最精采、最经典?”王先生答:“你的问题比翻译《神曲》还难。但丁写《神曲》是在被流放期间,用去了15年时间。这是一部字斟句酌的‘百科全书’,句句精采,字字经典,被歌德、拜伦等大诗人视为诗人心目中的‘圣经’。”诗中的一句“在不幸中回忆幸福的时光,没有比这更大的痛苦了”,撕心裂肺,极具震撼力。此句出自作者在诗中的恋人——天使贝亚德之口,既表达了作者对幸福的深刻的理解和珍惜,又反映了作者在流放时的心声,数百年来一直为人们所吟诵。王维克先生认为此句可与托尔斯泰《安娜·卡列尼娜》中的首句“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相媲美。据《恩格斯传》记载,恩格斯非常喜欢《神曲》,不仅看德文版、英文版,为读《神曲》还专门学习了意大利语、拉丁语。他对但丁的评价是:“他是中世纪的最后一位诗人,同时又是新时代的最初一位诗人。”但丁是意大利的“图腾”,意大利人说:“我们宁愿失去十个凯撒,也不愿失去但丁。”
继但丁之后,另一位起来讨伐中世纪教会统治的人是彼特拉克。他突破教会的封锁,率先提出了与“神学”相对抗的“人学”观念,他用其著作大胆表现真实的情感和对现世幸福的追求。他在其对话体哲学著作《秘密》中坦承:“我不想变成上帝,或居住在永恒中,或者把天地抱在怀抱里;属于人的那种光荣对我就够了,这是我所祈求的一切,我自己是凡人,我只要求凡人的幸福。”他的300多首十四行诗全是歌颂爱情和幸福的,隽永委婉,臻于完美,开辟了抒情诗新的道路,为后来的莎士比亚所追捧和仿效。如果说但丁是中世纪与新时代之间的一座桥梁,那彼特拉克则完全是新时代的人,因此他被誉为“人文主义的奠基者”、“意大利文艺复兴之父”。与彼特拉克同时代的还有他的好友薄伽丘,其短篇小说集《十日谈》反映了中世纪意大利的现实,揭露了教会的腐朽,讴歌了平民的爱情自由与幸福生活,在世界文学史上占居重要的地位。此外,曾任国王、教皇秘书,后任罗马大学教授的瓦拉,也是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人文主义学者,他在《论快乐》中号召人们不要理会神学要人走向死亡、走进天堂的说教,而要追求真实的生活、快乐和幸福。他说:“与整个宇宙的生命相比,我的生命对于我来说,是更大的幸福。”作为学者、作为教授,瓦拉在作品中、在讲台上,一片一片地撕下了教皇和神甫的伪装,为文艺复兴鸣锣开道,在意大利、在欧洲都产生了很大影响。
意大利的文艺复兴运动很快便波及到全欧洲,德国、法国、西班牙、英国等欧洲大国的文艺复兴运动也风起云涌地开展起来。德国的伊拉斯谟、罗伊希林,法国的拉伯雷、蒙田,西班牙的塞万提斯、洛卜·德·维加,英国的托马斯·莫尔、弗兰西斯·培根、威廉·莎士比亚等,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杰出代表,他们也都是通过自己的作品反对教会统治和经院哲学、呼吁尊重人性和争取幸福的。
当时德国最重要的思想家是伊拉斯谟和罗伊希林,他们同时也是文学家和语言学家,两人的主要著作分别是《愚人颂》和《蒙昧者书简》,均是揭露教会罪恶的,同时也对民众迷信教会进行了分析批判,指出“假如人类不存在愚昧,那么宗教是无法存在的”。转而又告诉人们,要摆脱教会的束缚,不要理会“聪明人(神甫)”的说教,认为“只要你能自我赞美,又何必害怕世人的讥讽嘲笑?愚蠢是打开幸福之门的唯一钥匙”。他们告诉德国同胞:要获得自由、尊严、幸福,跨出的第一步就是走出愚昧、走向理性。德国之所以能继意大利之后在欧洲诸国中最先走进文艺复兴,伊拉斯谟和罗伊希林的启蒙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他们因而也被历史誉为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德国的两只眼睛”。
与德国相伴随、先后走进文艺复兴的是法国,其人文主义代表是拉伯雷和蒙田。拉伯雷是一位作家,同时又是一位思想家,其代表作品是《巨人传》。书中针对中世纪的黑暗,明确地提出了“个性解放”的口号,认为:人的幸福在于“完善个性”,使之“全知全能”;幸福在地上,不在“天国”。蒙田则主要是一位思想家,同时是作家,其代表作是《随笔集》三卷。他的座右铭是“我知道什么?”他高度怀疑上帝的存在,认为那是不可知的。他认为,“为了我们在一百年后不能生存而哭泣,与为了我们不能生在一百年前而哭泣”,是同样愚蠢的。针对教会的谎言,他告诉人们:“通向得救(幸福)的道路是怀疑而不是信仰。”他主张自我认识,将幸福握在自己手里。他说:“假如我们连我们自己都不知道,我们还能知道什么呢?”认为人的最高智慧和最大幸福,莫过于认识我们对他人和对我们自己负有的义务。他不认为身处高位就是成功、就是幸福,他说“坐在世界最高的王位上,实际只是坐在自己的屁股上”,并特别强调指出:“人如果能够确认自己的本来面目,就会生活得更好、更幸福。无论我们的命运是好是坏,它仅仅取决于我们自己”。蒙田的这种认识不仅从根本上否定了基督教和天主教“天国”、“来世”的欺人之谈,而且明确地告诉人们,“幸福”不是“幸运”,要自己去争取。
英国进入文艺复兴要稍迟于欧洲大陆国家,这与其作为岛国的地理位置与环境有关,但它是当时欧洲国家中对意大利文艺复兴的成果接受最多、仿效最成功的国家,其人文主义代表人物托马斯·莫尔、弗兰西斯·培根、威廉·莎士比亚取得的成就都是彪炳史册的,不仅影响了欧洲,而且影响了世界;不仅在当时具有现实意义,而且具有恒久的历史意义。
众所周知,讲到科学社会主义的诞生,人们总会想到空想社会主义,想到它的代表人物圣西门、傅立叶、欧文,因为它是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之一。很少有人知道,其实近代空想社会主义的思想渊源都在莫尔的《乌托邦》一书里,它早出圣西门等人的学说250年,早出《共产党宣言》(科学社会主义学说诞生的标志)330多年。莫尔的《乌托邦》针对当时英国的现实,把圈地运动比喻为“羊吃人”,在人类历史上破天荒地喊出了私有制是万恶之源的口号,在此基础上莫尔构想了一个没有私有制的理想国家,这里没有剥削,没有压迫,人人劳动,按需分配,男女平权,人人平等,具有高度的精神文明,总之,人类期望的一切“幸福”都在这个理想国家实现了。《乌托邦》是人类史上第一部宣传空想社会主义的杰作,其思想曾深刻地启示了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也受到马克思、恩格斯的好评。莫尔因其《乌托邦》中的社会主义思想(尽管只是“空想”)而与英国国王屡起冲突,后被处死。因其崇尚正义、献身真理、热爱人民、聪明睿智,莫尔生前就赢得了“英国人杰”的美誉。
莫尔之后约20年,弗兰西斯·培根和威廉·莎士比亚几乎同时诞生,两人在意大利文艺复兴阳光的沐浴下成长,后来都长成了参天大树。弗兰西斯·培根是一位全面发展并在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两大领域均作出了卓越贡献的人文主义大师。他全面地否定了中世纪的经院哲学,嘲笑它为“不会生育的修道尼姑”,他的《新工具》一书论述并演绎了一套以科学实验为中心的科学研究方法,认为“科学就是用理性方法去整理感性材料”。这句论断言简意赅地道出了科学的本质,遂成为近现代科学家们的座右铭。马克思、恩格斯称弗兰西斯·培根为“英国唯物主义的始祖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弗兰西斯·培根是“知识幸福论”的创立者,他认为“知识就是力量”,有了知识就掌握了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就可以驾驭自然、利用自然、改造自然;而且“知识就是力量”并不仅适用于自然领域,它同时也适用于社会领域。总之,知识可以创造幸福,它是幸福的源泉之一。我们今天常常提到的“知识改变命运”正是一句典型的“知识幸福论”的口号。弗兰西斯·培根之“论”,涉及了人类社会生活的几乎一切领域,他论人生、论幸福、论认识、论贪婪、论野心、论读书、论修养、论友谊、论爱情……其所论无不精辟透彻。在2000年世界各大媒体评出的上一个“千年”最重要的“十大思想家”中,英国有两位入列,他们是伊萨克·牛顿和弗兰西斯·培根。弗兰西斯·培根是实至名归,当之无愧。
弗兰西斯·培根的人文主义武器是“理论”,晚他3年出生的莎士比亚的人文武器则是“文学”。作为戏剧家和诗人,莎士比亚一生创作了37部戏剧,154首14行诗和2首叙事长诗,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作品最多、影响最大的一位作家。他的戏剧多取材于希腊、罗马、意大利和英国古代,但反映的都是英国和欧洲的现实,将人文主义思想表现得淋漓尽致。莎士比亚对教皇和教会的认识、对真善美和假恶丑的态度,莎士比亚的人生观与幸福观,都通过其剧中人物充分地表露了出来,许多经典台词人们都耳熟能详,甚至能整段地背诵。其中关于幸福,他在《仲夏夜之梦》《哈姆雷特》《罗密欧与朱丽叶》《威尼斯商人》《第十二夜》《奥瑟罗》《安东尼与克莉奥佩特拉》《爱情的礼赞》等剧中,都借剧中人之口有精彩的表达。在《哈姆雷特》中,王子哈姆雷特有这样一段台词:“……演戏的目的是给自然照一照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貌,给荒唐看看一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这是借哈姆雷特之口道出了作者自己的戏剧观:揭露假恶丑,讴歌真善美。为了从教会那里争得人的权利,以人权否定神权,他又借哈姆雷特之口说道:“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作品!理性是多么高贵!力量是多么无穷!仪表和举止是多么端正、多么出色!论行动,多么像天使!论了解,多么像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而这样的“人”正是莎士比亚所塑造的哈姆雷特:感情丰富,头脑清醒,目光远大,胸襟磊落,善良、和蔼、正直、刚强、有风趣、有胆量、有能力……总之,具备了文艺复兴时期最好的人文主义者心目中一个“人”的一切理想品质。在剧中,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心目中“人”的一面镜子,在他的照射下,宫廷上下内外一些人的虚伪、贪婪、险毒、卑鄙、无耻和下流就显得分外丑陋。这是光明与黑暗的对照、是真善美与假恶丑的对照、是新时期与中世纪的对照、是人文主义与经院哲学和蒙昧主义的对照。与理论家不同,关于人生和幸福,莎士比亚本人并没有长篇大论,而是通过数百位剧中人的台词和形象来对其进行诠释,许多台词让人只听一遍便记忆终生,如:“不属于自己的幸福,就像别人的新娘,只能站在一旁欣赏”;“从别人的眼中看见幸福,别提有多烦闷了”;“当我们能够说‘这是最不幸的事’的时候,显而易见,那还不是最不幸的”;“没有经过不幸的人,才是真正的不幸”;“人在追忆往昔幸福的时候,必定处在不幸之中”……如此精美的关于幸福的开场诗和台词,在莎士比亚的剧作中俯拾皆是。莎士比亚的戏剧在欧洲、在世界的英语国家,被称为“世俗的圣经”,它是除《圣经》(新旧约全书)外,世界上译本文种最多的著作,其全球性影响可想而知。欧洲的文艺复兴运动始于但丁,终于莎士比亚,可谓善始善终。历史学家认为,人类发展史有几个关节点:第一个是人从地上爬起来、从树上爬下来,直立行走;第二个是人学会用火,制造工具,掌握种植技术;第三个是完善语言、发明文字,用于记录历史、传播沟通;第四个是张扬理性,自我认知,思考人生,追求幸福。这第四个关节点主要指的是文艺复兴和继此之后的启蒙运动,这是人类的一场思想革命,它实现了人的精神上的解放,标志着人类已经走出了自己的儿童时代和少年时代,开始成熟了。“最伟大的变革”是马克思、恩格斯对欧洲文艺复兴运动的评价。
六、欧洲思想革命-启蒙运动时期(17—18世纪)的幸福论
在欧洲文艺复兴运动的后期,资本主义已经萌芽,待到文艺复兴结束时,欧洲的资本主义已经具有相当的规模,形成了一支与封建贵族相抗衡的力量。与此同时,自然科学迅速发展并取得了辉煌成就,人们从哥白尼、伽利略、开普勒、牛顿等科学家的发现中认识到: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是有法则的,其运行是有规律的,认识这一点并按其行事便是理性,它才是衡量是非的标准;光明取代黑暗、科学取代愚昧是社会发展的规律,人们完全可以凭借理性的力量谋取应有的幸福。继文艺复兴运动之后,旨在以理性战胜愚昧和黑暗的欧洲思想革命-启蒙运动,在17世纪拉开了序幕,在18世纪达到了高潮,其代表人物早期有笛卡儿、牛顿、洛克、帕斯卡、斯宾诺莎、霍布斯等,后期有伏尔泰、狄德罗、卢梭、康德、休谟等。什么是“启蒙”?康德在《什么是启蒙》中有一句很精辟的解读:“启蒙就是使人们脱离未成熟状态,把人们从迷信或偏见中解放出来。”
关于人生与幸福,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们有许多精彩的论述。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在其主要著作《利维坦》中探讨了幸福的本质,认为“幸福就是欲望从一个目标到另一个目标不断地发展,达到前一个目标不过是为后一个目标铺平道路。所以如此的原因在于,人类欲望的目的不是在顷刻之间享受一次就完了,而是要永远确保达到未来欲望的道路。因此,所有的人的自愿行为和倾向,不但是要求得到满意的生活,而且要保证这种生活”。这段话有两点颇有深意:其一,幸福不是一次性的;其二,幸福的得到不容易,幸福的保证更重要、更难。
法国思想家布莱士·帕斯卡认为,虽然追求幸福是每个人的权利,但并非人人都能得到,只有那些有理性、有信仰的人才能得到。他说:“人人都寻求幸福,这一点是没有例外的;无论他们所采用的手段是怎样的不同,但他们全都趋向这个目标……可是过了那么悠久的岁月之后,却从不曾有一个没有信仰的人到达过人人都在不断地瞩望着的那一点。”他认为,由于德性不足而失去了的幸福无法用其他的事物来替代:“人们在徒劳无益地力求能以自己周围的一切事物填充它,要从并不存在的事物之中寻求他所不能得之于现存事物的那种支持,然而这是做不到的。”
荷兰哲学家巴鲁赫·斯宾诺莎认为,为公众谋幸福的人,他本人必定是幸福的。他在《伦理学》中说:“许多先觉之士,不为少数人的利益打算,而为公共的幸福着想……他们遵循理性的指导而生活,可以成为自由的人,从而享受幸福的生活。”又进一步分析说:“在生活中对于我们最有利益之事莫过于尽量使我们的知性和理性完善,因为人生的最高快乐或幸福即在于知性和理性的完善中……幸福就是德性自身。”针对有人认为他指出的幸福之路很难走,因而很难得到幸福,斯宾诺莎回答说:“我所指出的足以达到这目的(幸福)的道路,好像是很艰难的,但这的确是可以寻求得到的道路。……如果易如反掌,可以不劳而获,那又怎么会被人忽视呢?但是一切高贵的事物,其难得正如它们的稀少一样。”
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是对法国启蒙运动影响最大的一位思想家,由于他是知识的一种新理论的创始人,其理论也成了启蒙哲学的基调。洛克在《人类理解论》中多处谈到幸福问题,其中一处论述了幸福与自由和德性的关系:“追求真正的幸福是一种必然性,这种必然性正是一切自由的基础——智慧本质的最高的美。……要谨慎地、持久地追求真正的幸福、坚实的幸福,谨防将想像的幸福认作真实的幸福。一般的幸福就是所谓最大的善,亦就是我们的一切欲望所永远追求的。我们如果受了必然性的支配,来持久地追求这种幸福,则这种必然性愈强,我们便愈自由。”在另一处,他又谈到要珍惜幸福,并要警惕不当的欲望对幸福的干扰:“一切含灵之物,本性都有追求幸福的趋向,而且这种倾向形成了他们的强烈动机,使他们时时留心,不要把幸福失掉了……这种必然性不仅能决定我们来追求真正的幸福,而且它可以同样的力量,使我们来考量、来评判、来检查:每一种相继而来的欲望,是否在得到满足的时候,干扰了真正的幸福、甚至把我们引入了幸福的歧途?”
法国的伏尔泰是启蒙运动的领军人物,在其《哲学通信》中,他认为:“在所有的动物中,最完善、最幸福、最长寿的是人,因此,我们不应为人生的苦难和生命的短促而诧异和叹息;相反,我们应该为人生的幸福和生命的持久而诧异和庆幸。”康德是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是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个领域都作出了重大贡献的一位思想家,在德国,他是那种“吐辞为经,举足为法”的伟人,他的名字就是理性、智慧、道德的象征或化身,他的哲学思想主要集中在其“批判系列”著作中。关于幸福问题,他的论述之多不亚于亚里士多德,但显然比亚里士多德的论述更深刻。康德认为幸福应与美德保持一致,身处高位、手中握有分配幸福权力的人,应懂得这一点并以此行事。他说:“处于分配一切幸福于他人之地位,除(依据)‘幸福与美德一致’(这一标准)外,他不能也不应该有其他的判断。”康德强调幸福的经验性——这是康德哲学的一个特点,他说:“幸福这个概念是那么模糊,弄得人人要幸福,然而人人对于他自己究竟要什么、志在什么,并不能说得很清楚,不能说得可以自圆其说。这是因为,幸福概念的所有一切成分都是经验的、一定要由经验取得的……幸福不是出于理性的理想,是出于想象的理想……组成幸福的那些结果(幸福的元素)是无穷尽的。”康德认为,“德性是使人配享幸福的一种价值,是我们所追求的幸福的至上条件,因而也是我们每逢追逐幸福时所应当实现的条件,结果也就是至上的善”,“一个人既然在把德性和幸福结合起来以后,才算达到至善,而幸福也必须精确比照道德——人的价值和其配享幸福的属性——分配出去”,那就要“以道德的、合法的行为作为前提,才能成为善的”。在关于幸福的问题上,康德特别强调责任和义务,他在一首诗中写道:“躺在床上,我幻想着生活的美好和幸福;醒后发现,生活的内容其实是责任和义务。”他指出:“一切欲望在责任和义务面前都抬不起头来——责任贯穿人的一生。”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是唯意志论的创始人及代表人物,然而在幸福问题上他似乎又转向了不可知论,对幸福持消极态度,他在《论生存之虚伪》中写道,“在这个世界上,并无幸福可言,幸福是不可想象的。正如柏拉图所说,生存的唯一方式是不断地变化,这如何能常驻不变呢?人固无幸福,所以即使毕生奋斗不息,以求得心中想象的那种能使其幸福之事,也很少能达到目的,有时仅能使人失望;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终身皆遇破舟之险,待到船泊入港之时,则帆樯已经破毁。所以,世上之人或曾享有幸福,或曾遭遇困苦,最终都归于一途。人生在世除瞬息万变之刹那外,别无他物存在,而现在则将事过境迁”。
英国哲学家约翰·密尔提醒人们注意区分幸福与快乐,不要将二者混为一谈。他说:“假如所谓幸福是指高度快意的刺激持续不断,那么,这分明是不可能的。非常高度的快乐状况只能经历顷刻之久,或者,在有些场合可以经历几小时或几天,这种快乐乃是人生享受的偶一有之的灿烂的闪光,不是它常久的稳定的火焰。对于这个道理,以幸福为人生目的教人的哲学家完全明白。”密尔视幸福为道德的标准,认为“幸福是一种利益,各人的幸福是他自己的利益,因而公共幸福是一切人的集团的利益……幸福已经取得它是行为目的之一的资格,因而它也取得它为道德标准之一的资格”。
七、产业革命后的近现代时期(19—20世纪)的幸福论
欧洲启蒙运动彻底地涤荡了欧洲的封建势力,英国、法国和欧洲大陆其他国家以及美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和工业革命随后也相继完成,它带来了社会生产力的大发展和物质财富的空前富裕。然而,由于私有制的进一步巩固,劳资关系日趋紧张,阶级矛盾也日益尖锐,劳资双方的幸福感并没有随着经济的增长而增强,反而减弱了,这引起了思想家们的注意。但此刻他们关心的幸福研究与此前2000年先哲们关心的已有所不同——从抽象的什么是幸福,转向了具体的怎样才能幸福;少数激进的思想家已敏锐地觉察到私有制是万恶之源,是人类达致幸福的最大障碍。但对怎样消灭私有制,他们却一筹莫展,所以被称为空想社会主义者。19世纪中叶,这个问题由马克思、恩格斯给出了答案:无产阶级唯有取得政权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从而才能以社会主义制度取代资本主义制度,从根本上消灭私有制以及根源于私有制的剥削和压迫;共产主义社会可以给予人类所期望的幸福生活——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人人得以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为此,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在20世纪进行了一个世纪的博弈!
进入19世纪以后,“幸福论坛”首先关心的是被此前的思想家们忽视的方面—— 个人幸福与大众幸福的关系。为此,一些思想家对“人”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将人与兽进行了对比,力图唤回一些人的人性,从而使自己幸福也让别人幸福。美国哲学家A.J.赫舍尔反对亚里士多德用“兽”来定义人和拉美特利用“机器”来定义人,他说:“动物以存在的方式生存,人以生存的方式存在;存在是消极的生存,生存是积极的存在。兽岂能与人相提并论。”又说:“人是一种意义的存在,生命是追求意义的战斗,而幸福就是追求并实现了意义的那种感觉与体验。”此处赫舍尔不经意地给幸福下了一个定义,这个定义将幸福与生命的意义联系起来,高屋建瓴,受到高度评价。赫舍尔进一步指出:“太阳系有九大行星,其中包括地球,所以地球的本名是‘地王星’(与天王星相对应),之所以叫地球,乃是因为上面有人。太阳的存在对其自身毫无意义,对其他行星也没有任何意义,唯有对地球有意义,说到底是对人有意义。同样,人的存在对其自身并无意义,它的意义在于对他人、对社会。总之,你不是你自己的意义。如果探讨做人的终极意义无关紧要,那么真理便不再有价值。”对于一部分人将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赫舍尔说,“如今的地球住满了‘存在物’,其中一些‘存在物’在生物学上属于人类,但缺少从精神上将其同其他生物区别开来的东西”。当然,“人如果不作为人,仍旧可以存在,然而那已经不是人的存在了”。他认为:“对幸福的无知,不是由于缺乏知识,而是由于错误的知识。”
但多数思想家还是倾向于提醒人们不要忘掉人身上仍遗存的动物性,因为唯有具有人性的人才配享幸福。在他们看来,人脱胎于兽(动物),身上不可能没有兽性的痕迹,只是多少不同,这取决于人身上理性与兽性的博弈——理性多一点,兽性就少一点;兽性多一点,理性就少一点。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朵夫》中有一段话把人的位置说得很准确:“人比上帝低一点,比野兽高一点,他像钟摆一样在上帝的‘引力’(召唤)与自私的‘惯性’(本能)之间摇摆。有时离上帝近,他是好人;有时离野兽近,他是坏人。因而人经常要在听上帝的话还是听野兽的话之间作出选择。”恩格斯很赞同这一观点,他说:“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了人永远不能完全脱离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能在于摆脱得多些或少些、在于兽性或人性的程度上的差异。”罗曼·罗兰和恩格斯的观点其实是对200年前莎士比亚观点的一种发挥和阐释,莎士比亚通过其剧中人之口说:“人,一半是魔鬼,一半是天使。”张扬人性、抑制兽性,是近200年来幸福论的一大特点,许多思想家为此大声疾呼。启蒙时代的思想家孟德斯鸠重拾亚里士多德“人是目的,不是手段”的名言,对那些将自己做目的、视他人为手段的幸福观进行了批判,并忠告:“人活在他人的记忆中、寄托在他人的生命中,是最大的幸福。”列夫·托尔斯泰在其《最后的日记》中说:“一切利己的生活,都是非理性的、动物的生活。”哲学家狄慈根直言:“只有整个人类的幸福,才是你的幸福。”俄国民主主义思想家、文学评论家别林斯基拒斥仅属于其个人的幸福,声明:“幸福,假若他只属于我——成千上万人当中的一个人——的财产,那就快快从我这儿滚开吧!”
在关注人与他人、与集体的关系的同时,这期间的思想家尤其强调,人对社会、对人类的贡献是其是否配享幸福的重要标尺。“人的价值如何度量?答:等于此人所创造并贡献于社会的价值。”这是当时的一种共识。人的幸福与其所做贡献之间存在着三种情况:其一是一个人对于社会的贡献大于他所享受到的幸福;其二是所做的贡献等于所享受到的幸福;其三是所做的贡献小于所享受到的幸福,甚至未做贡献就享受幸福。这一认识与A.J.赫舍尔在《人是谁?》和马丁·霍利斯在《人的模式》中提出的观点相似。他们都认为,作为一种社会存在,人对社会的意义有三种:一种是贡献大于索取,此时人对社会是一种正的存在;一种是贡献等于索取,此时人对社会是一种零的存在;一种是贡献小于索取(或只索取、不贡献),此时人对社会是一种负的存在。显然思想家们提倡的是第一种:社会只有在每个成员对社会的贡献大于其所取的前提下,才能存在下去、才能继续发展。罗曼·罗兰认为:“人生所有的快乐都是创造的快乐。”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左拉强调:“每个人可能的最大幸福,是在全体人所实现的最大幸福之中。”英国哲学家、法学家杰里米·边沁说:“一个人给出的幸福和快乐越多,他得到的也就越多;反之同理。”德国诗人歌德在其与朱克曼的谈话中多次谈到幸福。他认为:“人之幸福,全在于心之幸福。”他告诉朱克曼:“找到生活意义的人是幸福的,有一天,当你突然悟到人生之价值的时候,你才真正地理解什么叫幸福。”他认为人的价值取决于他对社会的意义,“如果你很重视、喜爱自己的价值,你就应为社会创造价值”。英国现实主义作家萧伯纳更直截了当地说:“如果我们没有建筑幸福,我们就无权享受幸福。正如没有创造财富便无权享受财富。”难能可贵的是,学术界、思想界关于幸福问题的讨论引起了大科学家爱因斯坦的注意,作为一位极具人文精神的科学家,他也对幸福问题发表了宝贵的意见:“一个人对社会的价值,首先取决于他的感情、思想和行动对增进人类幸福有多大作用;取决于他贡献了什么,而不是他拥有什么。”
在对于幸福的探讨中,有一个问题长期模糊不清,这就是:幸福是相对的、有限的?还是绝对的、极限的?一些人认为,要么是幸福,要么就是不幸;要么是快乐,要么就是痛苦。这种观点很极端,显然是不对的。迄今为止,关于幸福的定义不下百种,试举几例:“幸福是合乎德性的活动”(亚里士多德);“幸福是人的才能的充分施展”(洛克);“幸福是伴随着人的积极行为的一种心理状态”(霍布斯);“幸福是快乐和没有痛苦”(边沁,穆勒);“幸福是心情舒畅的境遇和生活”(亨利·卢斯)。仅此已可看出,作为幸福定义主题词的“德性”、“才能”、“心理”、“快乐”、“心情”等,都是相对存在的较好的状况,如将其绝对化、极限化,则它们根本就不存在,还谈什么幸福?为不使人们对幸福的认识误入歧途、陷于误区,学者们提出了各种忠告。其实,英国近代诗祖杰弗雷·乔叟早在文艺复兴前期就警告人们:“世上的快乐(幸福)只系着一条细绳,它随时都可能中断。”在文艺复兴运动后期,蒙田也告诫人们:“幸福可以享有,但不能占有也无法占有,企图占有幸福最终必失去幸福。”及至近代,人们对此理解得更加深刻了。罗曼·罗兰在《约翰·克里斯朵夫》中的一段话很富有哲理:“宇宙的节拍不知有多少种,而幸福只是其中的一个节拍;人生的钟摆永远在两极中摇晃,而幸福只是其中的一极。”雨果的《巴黎圣母院》也讲到这个道理:“他珍惜生命,却发现地狱就在脚下”;“痛苦常常守在快乐的旁边,撒旦往往躲在上帝的背后”。萧伯纳对幸福的定位是:幸福介于“太少”与“太多”之间——“太少”不足以构成幸福;“太多”则超过了需要,那未必就是幸福。英国哲学家伯特兰·罗素说:“欲望是人的自然属性,理性是人的本质属性,以理智约束欲望是正常人之所为。”又说:“欲望是善恶混杂的,而理性是善的。理性的责任就是驾驭欲望,使其只能向善。”诚然,不是所有的人都满意于自己得到的幸福,“这山望着那山高”是人的普遍心理。所以围绕着“幸福”演出的悲剧往往多于喜剧。美国作家伊迪丝·沃顿有一句话说得好:“生活中总在抱怨幸福分配不公的人是懒惰的人——正如车轮下的破轮子总在不停地嘎嘎作响。”得不到幸福固然无幸福可言,但得到幸福如不能正确对待,照样不幸福。爱尔兰作家、评论家奥斯卡·王尔德对此有深刻的见解:“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两种悲剧:一种是得不到你想要的东西;一种是得到了它。这后一种才是真正的悲剧。”就幸福而言,没有得到幸福的人自然谈不上幸福,这是很明白的;而得到了幸福的人为什么也不幸福、甚至演出了一幕幕悲剧呢?联想到每天发生在眼前的现实,王尔德的“悲剧论”是何等睿智的论断!
近200年的“幸福论坛”的一大成果是,幸福学的理论建设有重要的进展。一是英国哲学家、法学家边沁于1788年出版了他的《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这是一本法哲学专著,主要论述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其主要观点是强调道德与法律的分工和界限,认为二者有严格区分,但又互为补充,二者相结合才是治国之道。该书对于幸福学理论建设的意义在于,它首次提出了“最大幸福原则”:“最高的道德就是追求全社会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书中的许多观点颇具新意,如:他把人的苦乐看做判断行为是否道德的最终标准——带来“乐”(幸福)的行为是道德行为,带来“苦”(不幸)的行为是不道德行为;他认为个人幸福是在追求他人幸福和全社会幸福中实现的,社会幸福反过来又会促进个人幸福。二是德国哲学家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于1869年出版了他的重要著作《幸福论》,这是幸福学史上第一本研究幸福问题的专著。费尔巴哈认为,人的本性是利己、自爱、追求幸福,道德上的善恶与对幸福的追求是分不开的:善是与追求幸福相一致的,恶则是与追求幸福相反的。他认为只有抑恶扬善、惩恶褒善,才会有个人的幸福和社会的幸福。他主张建立以自然和世俗幸福为基础的道德,并认为爱是伦理学的最高原则。
空想社会主义也是在这期间诞生的,其代表人圣西门、傅立叶、欧文都是资本主义制度激烈的批判者,幻想着以社会主义制度代替资本主义制度,对于幸福问题他们都有长篇论述,其观点都包括在其空想社会主义理论中。这些内容人们比较熟悉,此不赘述。认识到幸福问题与社会制度相关的不只是空想社会主义的几位代表人物,还有一些著名思想家,如罗素就指出:“不幸的根源,一在社会制度,二在人的心理。此处指的是高层次的不幸,原始人得不到食物果腹的不幸,不在此种不幸之列。”但由于他们的历史观都是唯心主义的,不懂社会更替之道,故其“理想”只能停留在空想中。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尤其是共产主义学说,从根本上解决了人的幸福的走向问题。但就个体人的幸福而言,正如罗素所说,还有一个心理问题,这不是靠“学说”就能解决的。
八、3000年“幸福论坛”的思想遗产给予我们的启示
3000年的人类文明史一直与人的幸福问题纠结在一起,这是人类求索自己精神出路的漫漫征途,也是一部幸福学的发展史,其中积累的认识在今天看来不一定都是正确的,然而都非常珍贵,值得今天的人们研究和借鉴。以下是3000年“幸福论坛”留下的思想遗产给予我们的启示。
其一,幸福问题起源于由私有制导致的社会的不平等。
早期的人类尚处于蒙昧期、野蛮期,处在原始经济和原始思维状态下,人类不可能提出幸福之类的问题。“幸福”作为一个问题进入人的思维、成为一种意识,是人类社会进入文明期以后的事,是贫富分化、阶级对立的产物;私有制是其根源。距今约3000年,最早将幸福作为理性活动之内容的是古希腊人。
其二,人的幸福在于拥有“两个世界”、享受“两个空间”。
人是从动物群中演化并独立出来的,在进入文明期之前,人类与动物生活在同一个自然世界。人进入文明期之后,逐渐由自然世界进入社会世界、由生理世界进入心理世界、由物质世界进入精神世界,从而成为地球上唯一拥有“两个世界”并同时生活于“两个空间”——物理空间和思想空间——的生物。于是,不仅要“果腹”而且要“幸福”便成为人特有的追求,这已不再仅仅是一切动物均有的那种单纯的、本能的生理追求、物质追求,而是一种心理追求、精神追求。20世纪中期,美国心理学家兼社会学家梅奥指出:“工人不单追求金钱,他们有安全、归属、尊重等多方面的社会需求,应当给予满足。毕竟,满意的工人才是有生产率的工人。”另一位心理学家马斯洛将人的各种需求分出了层次,低层次的需求是物质需求,中高层次的需求都是精神需求。所以人对幸福的期望,本质上是一种精神追求,此后人便与动物彻底拉开了距离。不懂这个道理,幸福之谜就永远是一团乱麻。
其三,幸福是人类一切活动追求的终极目标。
幸福是人类一切社会活动的最终目的,即终极目标。与幸福目标相比,那些个人的、团体的、国家的、民族的具体而又短期的目标都只是实现幸福的手段,所以,幸福是所有人的最大利益之所在。为此人们可以牺牲一切——精忠报国、赴汤蹈火的人牺牲的是生命,他们感到很幸福;卖身求荣、认贼作父的人牺牲的是人格,他们也感到很“幸福”。从古希腊雅典国王克罗伊索斯、古罗马皇帝马可·奥勒留,到今天的世界各国的执政者,以及“有权力把幸福分配给他人”的一切当权者,其职责用一句话便可说尽、说透,那就是“为人民谋幸福”,与此背离便是失职、渎职,就不配做领导者。
其四,幸福不能“继承”,无法“给予”,只能“创造”。
幸福是一种感觉、一种意识,是对生活的满意程度。对一个人来说,它意味着正当目标的圆满实现和本人潜力的充分发挥,意味着对他人提供了帮助,对社会、对人类作出了贡献,从而心情愉悦,心理安宁,感到幸福。幸福的本质告诉我们,幸福无法靠继承获得,也不能靠别人给予,只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去争取。在此过程中,对于你将收获的幸福来说,环境条件只是土地、阳光和水分,人的本性才是种子。所以,幸运不是幸福。幸运是意外地得到了本不属于你的东西(身份、地位、财富等),你在享受这些东西的时候,无法产生也不可能产生“正当目标的圆满实现,本人潜质的充分发挥”那样的感觉——幸福感。惟其如此,官一代给予官二代的、富二代从富一代那里继承的,都只不过是一些特权和财富,并不是幸福。
其五,“歧途亡羊”的悲剧3000年常演不衰。
幸福的奥秘探不到底,幸福的歧路扑朔迷离。因为,通向幸福的路只有一条,而通向不幸的路有万千条;“条条大道通罗马”的格言可以指导人们发财致富,但其中只有一条通向幸福。错误的幸福观就是导致“亡羊”的“歧路”:“唯欲望论”者,只张扬欲望,不考虑条件;“唯目的论”者,只讲目的,不择手段,这些人知道自己不是什么好人,甚至不在乎自己是不是人;“唯物质论”者,只活在物质世界里,不知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不在占有“骨头”的多少,而在“精神”的有无;“唯享乐论”者,视享乐为幸福,完全不懂得只有“贡献”大于“接收”的人才有资格享受幸福,更不明白自己所享受的其实全是物质的东西、自己与动物一样仍然生活在自然世界和物理空间里的道理;“唯天命论”者多是一些懒汉或赌徒,他们投入小,却希望产出大,甚至不投入就想产出。这些人主观上不努力,没有得到幸福,他们抱怨命运,迁怒别人,责备环境,敌视社会;他们认为幸福之道本无一定之轨,一切都是命运使然。这种人很容易用挺而走险的办法去为自己谋“幸福”。生活告诉我们,人们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合法的或非法的,高尚的或卑鄙的,诚实的或欺骗的——去获得权力、名誉、地位、财富等,但只能通过一种途径——完善自己,造福社会——赢得他人的尊重,从而获得幸福。
其六,选准“主题词”才能写好人生幸福这篇大“文章”。
幸福是一篇大“文章”,要用一生来写,写好这篇“文章”须使用的主题词应当是:人、人生、物质需求、精神追求、精神世界、精神出路、理性、德行、社会、创造、贡献、所有制、心理、灵魂、真善美、终极目标、快乐、幸福等。以上所列主题词是3000年来思想家们在论述幸福问题时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汇,与这些正面词汇相对应的反面词汇是动物、兽性、物欲、私利、痛苦、不幸、假恶丑等,但它们不是幸福这篇“文章”的主题词。
其七,“快乐论”和“完全论”是幸福论的两个分支。
幸福有狭义和广义的区别。广义的幸福指的是正当目标的圆满实现和个人潜力的充分发挥,强调的是人生的意义、价值和对社会、对人类的责任与贡献;狭义的幸福指的是生活得快乐,侧重于生活无忧,身心愉悦。学术界将这两种幸福论分别称为“完全论”和“快乐论”,认为:“完全论”的幸福是一种理想主义的幸福,要达到这种境界的幸福,社会环境和个人潜质均需具备充分的条件;“快乐论”的幸福是一种较为现实的幸福,只要努力争取,人人可为,人人能为。应当承认,幸福是快乐的根据,快乐是幸福的表现;一个涵于内,一个形于外,互为表里。但快乐与幸福并不等同,二者有着许多差别。
其八,“节制”就是“以理性之水来浇灭野性之火”。
幸福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是有限的,不是无限的。古希腊“四德”,将“节制”与“智慧”、“勇敢”、“正义”并列,就意在强调“节制”是人的理性、德行的表现,它标志着人的成熟。“欲望”是人身上残留的一种动物特征(恩格斯认为它永远不可能去除,只是多一些少一些而已),是人的本能属性;“理性”则是人世代习得的一种品质,是人区别于动物、唯人才有的本质属性。人如果只有欲望,没有或失去理性,则与动物一般无二,甚至比动物更凶残。如果将欲望比做没有缰绳的野马,那理性就是约束野马的缰绳。这就是以人性战胜兽性。君不见许许多多在常人看来已处在幸福之巅的人,由于不肯节制、失去理性,而于顷刻之间堕入万丈深渊!列夫·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中借主人公之口说:“一切不幸并非由于贫乏,而是由于过剩。”诚如斯言!3000年来,讲幸福的哲人没有不讲节制的,原因就在于此。不懂节制,就不懂幸福;懂得节制,才真正领会了幸福的含义。持“节制幸福观”的是智者,反之则是些庸人——即便他曾经位极人臣、家财万贯!
其九,善良的人未必幸福,幸福的人一定善良。
3000年来,西方思想家讲幸福,一个“善”字贯穿始终。其原因在于,“幸福”作为一个学术问题,最早出现在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一书中,此后便一直作为一个伦理问题来探讨。而在亚里士多德开创的伦理学中,善与恶是一对最基本的范畴,其他伦理学范畴皆由善与恶派生出来。在西方文化中,一切好的东西、属于真善美的事物皆为善:或为善因,或为善果。善良者未必幸福,因为幸福的诸多要素并不包括在“善”中,它们与善是并列的;但幸福的人一定善良。因为恶是一种兽性,是人身上遗存的一种动物性本能,是非理性的东西,恶人的恶行与德行背道而弛,其本人与幸福无缘。而幸福之人首先是有德之士,所以一定善良。
其十,人追求幸福就是在求索自己的精神出路。
3000年的“幸福论坛”告诉我们,幸福是一种感觉,属于非物质的精神范畴,追求幸福本质上是在求索人的精神出路。在人生活的两个世界、两个空间里,物质世界和物理空间是人与动物“共享”的,精神世界和思想空间则只属于人。这才是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如果说幸福是一种享受的话,那人就是地球上唯一同时享受着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生物。与动物之间的差别不同,人与人的差别不在身份的尊卑、不在地位的高低、不在权力的大小、不在财富的多寡,即不在占有“骨头”的多少,而在精神的富有或贫困。不是物质而是精神作为价值尺度,将人分成三六九等:分出了伟大与渺小,分出了高尚与卑鄙,分出了英雄与懦夫,分出了君子与小人,分出了好人与坏人,分出了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一句话,物质的东西不能将人与动物区别开来,唯有精神。动物以生存的方式生活,人以生活的方式生存,没有精神的生活是一种动物式的生活,那只能算是生存、活着。当然,人如果不作为人仍旧可以存在,然而那已经不再是人的存在了。
人的生活离不开物质,但主要是精神生活;人的享受离不开物质,但主要是精神享受;人的幸福离不开物质,但主要是精神幸福。精神追求是人的幸福之路的唯一正确出口——这是3000年“幸福论坛”给出的结论。
“人之幸福全在于心之幸福”,“找到生活意义的人是幸福的”。《歌德谈话录》中的这两句话,朴实而又准确地回答了“什么是幸福”和“怎样才能幸福”这两个最基本的幸福问题,它为今人留下了思想家的睿智和回味无穷的思索。
九、结语——并非多余的话
接受“幸福文化”课题约稿半年来,笔者一真沉浸在学术文献中,从中寻找思想家们探讨幸福问题的踪迹及其论述。哲人的大思想句句振聋发聩,字字醍醐灌顶。作为人类的“大脑”,这些思想家们本着对人类的终极诉求——幸福——高度负责的精神,将智慧的触角伸向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研究、思考、求索,前赴后继地将“幸福论坛”的接力棒一代又一代地传承下来,延续近3000年。思想解放的古希腊古罗马时代、意大利-欧洲文艺复兴时代、近代欧洲思想革命-启蒙运动时代,自不必说,即使在黑暗的中世纪,教皇的专制和宗教裁判所的酷刑也未能迫使思想家停止对人类幸福问题的思考。他们关于幸福问题的言论、对话和著述,字字珠玑,精彩纷呈,为人们认识幸福、解开幸福之谜,提供了外延宽广、内涵深邃的答案,这就是今天我们继承下来的先哲关于幸福问题的思想遗产。这使笔者想起了法国大作家雨果的一句名言:“当一种思想或观念成熟的时候,全世界的军队都阻止不了它。”
而今,由英国产业革命开启的工业时代正在让位于信息时代,信息爆炸、网络普及,使得人们不知道“是什么”的事物越来越少,与此同时,人们不理解“为什么”的事物越来越多——打开网络,似乎无所不知;关闭网络,倾刻一无所知。网络顶替了书籍,机器取代了大脑;信息过剩了,思想贫乏了。思想者及其思想,如今都成了信息泛滥的牺牲品,“大思想”的产生从何谈起?但是,今人缺少大思想,不是因为今天的人比百年前、千年前的人愚钝,而是因为生活在市场经济急功近利、网络信息覆盖全球的环境中,人们已不像前人那样重视思想,从而也不会重视“生产”思想的思想家。这对人类的未来可不是什么好兆头。这里,笔者想提醒一些人:不是别人正是开启信息时代的科学家、控制论之父维纳最早预见到信息时代的到来。他在《人有人的用处》一书中提前半个世纪告诉世人:“机器能做的,人不必去做——人有人的用处。”什么用处?做机器不能做的事——从事创造性劳动。应当明白,虽然“一台机器可以代替100个人的劳动,但1000台机器也不能代替一个人的工作。”这里所说的“人的工作”就是创造性思维。话既至此,本文的意图已不言而喻:幸福问题并不简单,树立正确的幸福观在物欲横流的今天更非易事;解决幸福问题需要大思想。因此,近年来社会和媒体对幸福问题的热议亟待深化,而将其作为一个学术问题来研究,是深化幸福问题讨论应有的理论准备;3000年来思想家们有关幸福问题的论述,包含着很多大思想,是幸福研究宝贵的理论储备,它对于我们理解什么是幸福、懂得怎样才能幸福,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和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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