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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新兴媒体努力打造法治文化传播新平台

2012-01-28张汉涛江苏镇江市司法局江苏镇江212050

中国司法 2012年3期
关键词:搜索百度

张汉涛 (江苏镇江市司法局 江苏镇江 212050) ■文

运用新兴媒体努力打造法治文化传播新平台

张汉涛 (江苏镇江市司法局 江苏镇江 212050) ■文

Building the New Platform of Legal Cultural Communication with Efforts of the New Media

2012年是推进“六五”普法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之年。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如何在新一轮普法工作中,实现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新发展,是当前法制宣传教育面临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提高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效性,迫切需要运用新兴媒体,借助现代科技构建立体化的法治文化传播体系,从而进一步提高法治文化传播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新兴媒体是宣传法治文化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好新兴媒体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十分重要,关系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成效。“六五”普法对积极运用新兴媒体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国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指出:“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普法网站,推动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指出:“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新兴媒体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努力办好普法网站,充分发挥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在法制宣传中的重要平台和示范带动作用。”司法部长吴爱英在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因此,积极运用新兴媒体传播法治文化是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大力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任务和手段。

一、正确认识新兴媒体在传播法治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新兴媒体的基本概念和内涵

新兴媒体是指新技术支撑体系下出现的新的媒体形态,是相对于传统媒体 (报刊、杂志、广播、电视)而言的、也可称为现代媒体 (网络、手机、数字、显示)。新兴媒体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移动技术,通过互联网、无线通信网、有线网络等渠道向用户提供信息,具有交互性与即时性、海量性与共享性、多媒体与超文本、个性化与社群化等特征,是受众可以广泛且深入参与的媒体形式。

新兴媒体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明显。2011年7月13日,我国首部舆情蓝皮书—— 《中国社会舆情与危机管理报告(2011)》发布。蓝皮书指出,新媒体正日益成为众多热点新闻的首发媒体,2010年,公共卫生、企业财经、灾害事故类舆情频出,社会民生、涉法涉警类舆情持续高发。全年至少有155起影响力较大的社会舆情热点事件,相当于2010年平均不到三天就有一起影响较大的舆情热点事件发生。随着新兴媒体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力日益增加,新兴媒体逐渐成为众多舆情热点的首发媒体。

(二)新兴、传统媒体的不同特点

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相比,有以下七个方面的区别:一是新兴媒体接触面是立面的,传统媒体接触面是平面的;二是新兴媒体传播面是双向的,传统媒体传播面是单向的;三是新兴媒体接受面是直接的,传统媒体接受面是间接的;四是新兴媒体传播速度是迅捷的,传统媒体传播速度是缓慢的;五是新兴媒体成本是低廉的,传统媒体成本是较大的;六是新兴媒体生存度是动态的,传统媒体生存度是静态的;七是新兴媒体参与度是交互的,传统媒体参与度是单一的。

二、有效把握新兴媒体在传播法治文化中的方法和手段

(一)运用网络媒体传播法治文化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网络不仅仅是人们娱乐、获取信息的工具,更是政府机构与民众进行沟通交流的平台。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5.13亿,全年新增网民5580万;互联网普及率较上年底提升4个百分点,达到38.3%。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到3.56亿,同比增长17.5%,与前几年相比,中国的整体网民规模增长进入平台期。目前中国稳居世界第一网民大国的位置。

5.13亿网民,意味着超过三分之一的国人都已经和互联网有过亲密接触,“人人都是通讯社、个个都有麦克风”的全媒体时代悄然到来。网络新闻、评论跟帖、论坛、博客、邮件、微博……网络新媒体迅速发展,舆论信息随时随地互动传播,规模庞大的中国网民早已不再满足于从网上获取资讯,他们已经成为信息的创造者和传播者。

在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网络媒体必然成为法治文化传播新的重要载体。应当要求各级政府 (部门)开设法治文化网站作为网络法治文化传播的重要形式。网络可以突破时间、空间的局限,及时向社会各个阶层传递及时的法律法规信息和法制事件,从而大大节省法治文化的人力财力,提高法治文化的传播效能。

运用网络媒体传播法治文化的形式主要有:

1、法治文化网站。构建以“专业法治文化网”为核心的中央、省、市、县四级法治文化网络体系,突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网校和青少年法制教育网建设。

2、法治文化网页。广泛利用网络资源,在各级各类业务网站上设立法治文化专栏和法治文化网页。

3、法治文化QQ。据统计,到2010年3月5日,腾讯QQ同时在线用户数首次突破1亿,QQ注册用户已经超过10亿。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将有关法治文化宣传内容群发QQ用户、QQ邮件和QQ群,为老百姓提供便捷、快速、开放的法律服务平台。

4、法治文化博客。建立法治文化宣传博客,上传法律方面的博文,时时关注网民评论,并对网民的疑惑及时给予反馈解答。

5、法治文化电子邮件。法治文化运用这一载体,有针对性、周期性地向有关用户宣传法律法规。

6、法治文化论坛。明确法治文化的对象,集中进入某一类论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

7、法治文化搜索引擎。首先是优化已经建成的法制网站程序,使其访问更快捷、内容更丰富、趣味性更高、吸引力更强。其次是优化网站关键词,使其更易被各大搜索引擎(百度、谷歌等)搜索。

8、官方网法治文化专栏。关注人气量较大的官方网站,借助网站人气传播法治文化。

9、法治文化游戏。网络游戏正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而快速普及,用户规模日益扩大。另外,网络游戏玩家呈现年轻化、低龄化趋势,这正是法治文化建设必须关注的特殊群体。法治文化的内容无论是深度植入游戏,还是出现在玩家的必经之地,对法治文化的效果都会有一个质的突破。

10、法治文化微博。时代发展到今天,我国网络舆情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微博已经成为最重要的舆论场之一,也成为政府与民众沟通交流的一种新兴渠道。中国传媒大学网络舆情研究所2011年7月发布的研究结果显示,微博已经超越网络论坛成为中国第二大舆情源头,仅次于新闻媒体报道。2011年上半年,中国微博应用出现爆发式增长,微博用户数量从上年的6311万暴涨至1.95亿,半年新增用户1.32亿,增长率超过200%。因此,要积极用好微博这个平台和窗口,积极“占领”微博阵地,多层级的微博系统,使得法治文化微博全方位构建起与群众沟通的桥梁。

(二)运用手机媒体传播法治文化

手机媒体作为以手机为中介,传播文本、视听、娱乐等多媒体信息的互动性传播工具,将对传统的传播方式产生突破性创新。手机比电脑更普及,比报纸更互动,比电视更便携,比广播更丰富,集四大媒体的优势于一身,带来视听方式和传播模式的革命。至2011年12月底,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到3.56亿,同比增长17.5%。

手机媒体传播法治文化是将法治文化的宣传内容,通过无线技术平台将短信或彩信 (以下统称手机短信息)发送到用户的手机上,使用户在第一时间通过手机阅读到相关法治文化知识。手机传播法治文化最大的特点在于快速和便捷。手机传播法治文化可以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传播法治文化,实现法治文化传播个性化。

运用手机媒体传播法治文化的形式主要有:

1、手机法治文化短信。将文字表现形式的法律知识用短信方式发送给受众对象。

2、手机法治文化彩信。将图片、声音、动画、视频等表现形式的法律内容用彩信方式发送受众对象。

3、手机法治文化彩铃。将法律顺口溜、法律宣传标语、法律歌曲等以彩铃方式发送受众对象或者可以上网下载。

4、手机法治文化网报。可以制作包含图片、文字、声音、动画等内容的法律手机报,通过手机上网可以访问、下载其全部法律内容。

5、手机法治文化微博。手机微博的应用已成为亮点,手机网民使用微博的比例也从2010年末的15.5%上升至34%。

6、手机法治文化动漫。随着动漫游戏走进手机,动漫也从电视、电影的大荧幕时代进入了掌上“微时代”。中国第一手机游戏门户网站CEO肖永泉说,目前当乐网主站总用户超过4300万,每天下载量超过400万。可以看到,手机动漫游戏的用户正向普通大众扩散,它是一个跨界融合的产物,也是未来动漫产业和移动互联网产业的一块大蛋糕。

(三)运用电子显示媒体传播法治文化

随着科技的发展,通过电子显示屏 (LED电子显示屏)进行新闻宣传、广告宣传、公益宣传、商业宣传已成为最直接、最直观、最具影响力的宣传手段,也将成为法治文化传播的重要手段。利用流动宣传电子屏滚动播放法制讲座、宣传片,使得法治文化传播的内容更形象、更生动、更立体展现在广大群众面前,从而实现法治文化动态传播、流动传播、全覆盖传播。

(四)运用数字媒体传播法治文化

适应全媒体时代的要求,不断发展数字电视、数字出版等新型业态的法治文化传播功能。

运用新兴媒体传播法治文化的终极目标是在全社会形成一种遵法护法的良好道德风尚,让人们意识到制定法律和遵守法律不仅仅是约束和制裁人们的违法行为,更重要的是保护人们的人身和财产不受侵犯,保障基本人权,维护美好家庭,建设和谐社会。灵活的载体、新颖的创意和贴近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有效形式一定会为我国的法治建设、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带来更多温馨的暖流。

三、科学运用新兴媒体在传播法治文化中的效能和联动

一是科学运用新兴媒体传播法治文化,必须全新认识新兴媒体。也就是要转变思路、转变观念。从“五五”普法过渡到“六五”普法,不仅仅是时间上的延续和跨越;从传统媒体普法扩展到现代媒体普法,也不仅仅是形式上的变化和发展,更重要的是思想观念上的更新与提高。推进新兴媒体传播法治文化,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教育引导各级干部树立正确的媒体观,以理性、冷静和坦然的态度对待新媒体民意,既不能忽视新兴媒体的优势和作用,也不能畏惧新兴媒体带来的冲击和挑战。

二是科学运用新兴媒体传播法治文化,必须高度重视新兴媒体。也就是要思想上重视、工作上创新、精力上投入、保障上得力。要充分认识新兴媒体给传播法治文化所带来的深远影响,要把新兴媒体当成各级领导干部和普法工作者加强学习和推进法治文化的重要工具。要妥善处理好新老媒体的关系,以新兴媒体为主导,以传统媒体为补充;以新兴媒体为动力,以传统媒体为基础,做好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协调发展、有机结合的大文章。

三是科学运用新兴媒体传播法治文化,必须准确掌握新兴媒体。也就是要提高知识面,扩大信息量,掌握技术活。现在会操作计算机已不是新鲜事了,但“网盲大有人在、网弱不在少数”。新兴媒体环境对于从业人员的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院校迫切需要增设新媒体发展、网络媒体内容制作、深度报道及社会调查方法学等课程,社会迫切需要培养一批善于开拓法治文化新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和熟练掌握现代传播媒体的专门人才。

4、科学运用新兴媒体传播法治文化,必须有效运用新兴媒体。也就是要针对各自特点,发挥各自优势,加强统筹谋划,主动设置议题,实现整体联动,形成法治文化传播的媒体“互联网”,实现“三互”和“八位一体”。“三互”就是互联——体系互联、运行互联、活动互联;互动——上下互动、纵横互动、内外互动;互补——工作互补、内容互补、成效互补;“八位一体”就是实现“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手机、数字、显示”一体化。

总之,要打造技术先进、传播快捷、覆盖广泛的法治文化建设新的传播平台,构筑“舆论全覆盖、媒体全联动”的法治文化建设传播体系,真正实现“四个全”,即“固定型”阵地全覆盖、“流动型”阵地全渗透、“网络型”阵地全畅通、“媒体型”阵地全知晓,让广大群众在丰富多彩、灵活便捷、寓教于乐的法治文化中接受潜移默化的法治熏陶。

(责任编辑 赵海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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