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2012-01-28陈坚
陈 坚
逐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陈 坚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和根本任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七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审慎、稳定、团结、民主”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新的成就。
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战略构想与部署
进入新世纪以来,为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形势,中共中央高瞻远瞩、与时俱进,提出并全面阐述了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系列战略构想。
这些战略构想主要包括: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扬的一面旗帜,也是党成立以来就明确提出并不懈追求的一个目标。2008年2月,中共十七届二中全会再次重申:“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我们党要始终牢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必须更高地举起人民民主的旗帜。”这充分表明,党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上的认识清醒、立场坚定、态度鲜明。二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十六大以来的实践和发展,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更加鲜明地提出,要从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战略高度出发,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这里,民主政治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总体布局的有机组成部分,被完整地提了出来,标志着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三是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建设应有之义,但选择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和体制模式,必须从本国国情出发,充分考虑本国的社会历史背景、经济发展水平、文化发展水平等重要因素。那么,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应该走什么道路呢?对此,中共十七大作了鲜明的回答: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三者的有机统一,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的核心和特征,也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四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本质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改什么,朝什么方向改,这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也是关系到改革的性质问题。2008年2月,胡锦涛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一文中,谈到这一问题时深刻指出,我国基本政治制度“集中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好、发展好这些制度”。换句话说,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的本质就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在探索和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战略构想的同时,中共十七大对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也作了战略部署和规划。这些部署和规划主要内容大致包括: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做主;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切实的民主权利;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同时,十七大报告还提出把“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确定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重大任务,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提出用制度来保障“法治国家”的实现等等。
上述一系列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战略构想和部署,对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发挥了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民主政治建设的全面推进与主要成就
五年来,我们党以民主政治建设的战略构想为指导,围绕十七大确定的基本目标,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稳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实施依法治国战略,带领人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局面。
(一)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中共十七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结合中国实际,不断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不断发展。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这一时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重点是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和健全监督机制,以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有效实现,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保障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其中最为突出的是修改选举法,完善选举人民代表选举制度。2010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选举法修正草案,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一法律规定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和民族平等,保证人民当家做主。
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健全。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共产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要求出发,不断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向前进。进一步健全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和界别联系群众工作机制,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对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人大、政府、政协和司法机关中担任领导职务作了更为具体规定。以2008年统计数据为例,全国各级人大代表中有党外人士18万多人,各级政协委员中有党外人士35万多人,各级政府和司法部门中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有3.2万多人,他们在各自的岗位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发展。十七大以来,党中央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地区自治权和发展权。据统计,截至2008年底,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了22件配套性文件或规章,四川、海南、重庆等省市出台了13个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制定了137个自治条例、510个单行条例、75个变通和补充规定。这些文件或规定不断推动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4.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创新与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人民当家做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中共十七大首次将基层群众自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推动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理论指导。(1)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完善。村民自治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的法律制度体系,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组织建设不断加强。截至2011年,90%以上的村建立了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制度,95%以上的村建立了村民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组织。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形式不断丰富。近年来,各地普遍建立了以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载体的民主决策的组织形式,全国35%以上的村每年召开村民会议,75%以上的村每年召开一次以上村民代表会议。(2)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建设不断健全。稳步扩大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覆盖面和社区居民自治范围,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同时,制定城市社区建设纲领性文件。2010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意见》,为未来10年城市社区居委会改革绘制了蓝图。(3)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不断推进。探索建立职代会报告制度、职代会预告预审制度、职代会票决制度、职代会质量评估制度、职工代表信息反馈制度等,开展了职代会规范化建设,制订职代会工作考核体系。同时,在企业民主管理体制上,有些地方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如2010年12月,上海市制定颁发《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对职代会的建制要求打破了所有制界限。此外,条例扩大职工代表构成,劳务派遣工也可当选职工代表。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五年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的要求,在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下,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了重大进展,取得了很大成效。
1.推进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2008年,我国启动第六轮政府机构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近20个。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减少6个正部级单位。随后,按照中央的总体部署,地方机构改革也渐次展开。至2009年上半年,省级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各省 (区、市)政府厅局机构得到不同程度的精简,全国共减少局级机构80多个,朝着建立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迈出关键一步。至2010年底,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也陆续到位。
2.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环节。2010年7月,国务院进行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184项。至此,国务院已分5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2183项,占原有项目总数的60%。地方各级政府取消和调整7.7万多项,占原有项目总数一半以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
3.大力推动推动政务公开。2007年国务院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步入法制化轨道。随后,各地区各部门将公开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截至2011年底,已在全国31个省 (区、市)内设立政务 (行政)服务中心2912个 (含各级各类开发区设立的服务中心)。2011年全国省级政务 (行政)服务中心共办理各类审批和服务事项227.7万多件,按时办结率达到98%。各级政府还纷纷开通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府新闻发布会和发言人制度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4.建立和推行行政问责制和绩效管理制。中共十七届二中全会提出,要建立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评估体系。200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与此同时,中共中央还在全国党政部门推行绩效管理制。至2010年底,全国约一半以上省份不同程度开展了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有些地方还出台相应的法规。我国逐渐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各级政府逐步向现代型服务型法治型政府转变。随着行政问责制度的建立,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先后对河北省石家庄市“三鹿奶粉事件”、山西襄汾县“9·8尾矿溃坝”、陕西“华南虎照风波”等一系列重大事件、事故进行了问责,严肃处理了有关责任人。
(三)依法治国战略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党的十七大以来,我们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在新的起点和高度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国,在立法执法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重大成就。
1.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依法治国的基本前提是有法可依,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环节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十七大后,我国加快推进立法工作。截至2011年8月底,我国已制定现行宪法和有效法律共240部、行政法规706部、地方性法规8600多部,涵盖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各个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经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比较完备,法律体系内部总体做到科学和谐统一。
2.执法体系日益健全。各级政府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和改进对政法工作的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支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继续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加强地方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司法保障体系,制定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这些措施在很大程度上切实保障了法律的有效实施,加快了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3.依法行政稳步推进。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十七大后,国务院在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如加强政府立法工作。仅2009年一年,国务院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法律议案5件,制定行政法规22件。完善应急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法制,提高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规范行政执法,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等。
总之,五年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有序推进,人民民主不断扩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和发展的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政治基础,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制度保障。
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经验
十七大以来,我们党从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实现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战略高度出发,在科学总结和正确运用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主要经验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采取审慎稳妥的方针,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地逐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体制改革中最复杂、最困难的一部分,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治建设的过程中,自觉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同社会可承受程度结合起来,以政治稳定保证改革发展,以改革发展促进政治稳定。同时,政治体制改革也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涉及利益调整、体制转换和观念更新,其面临的阻力和风险不可轻视。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必须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坚定果断,审慎稳妥,逐步展开;先示范后遵行,先突破后普及,先调整后完善,由易到难逐步深化。因而,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政治体制改革必须走一条在党的领导下渐进稳妥的改革道路。这条道路,既能保证我国社会政治的稳定,又能平稳推进政治改革。
2.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胡锦涛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个重要论断,既坚持了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也突出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和经验的科学总结。党的领导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完善党的领导和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基本途径。坚持把这三者统一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根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康发展、充满活力的根本保证。
3.以发展基层民主为重要突破口,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我们党多次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条是党内民主,另一条是基层民主。中共十七大首次将发展基层民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并且决定“重点推进”。实践证明,优先发展基层民主,从基层民主逐渐由下向上推进,不仅有利于扩大人民参与民主政治的途径,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而且还有利于社会政治的稳定和民主政治经验的积累。总之,以发展基层民主为重要突破口,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是推进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现实道路和最佳路径选择。
邓小平曾深刻指出:“我们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是否得到持续发展。”按照三条标准,十七大以来的政治体制改革是成功的、卓有成效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与扩大人民民主和经济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体制、机制、程序、规范以及具体运行上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在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发挥人民创造精神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有很多的难题需要破解。但是,我们坚信,在党的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一定会越走越宽阔。
(本文作者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三研究部助理研究员 北京 10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