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查缉战术思想理论基础的思考
2012-01-27蔡宏光
蔡宏光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上海 200137)
当前,我国的发展正处在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的重叠交织,面临的矛盾和问题较之以往更加复杂、更加突出。警察执法战斗的安全问题日益显现,犯罪嫌疑人公然袭击警察的事件屡有发生。不仅严重妨碍民警的执法活动,而且可能会造成更大的危害后果。袭警案固然令人悲痛,它虽然带有几分意外,折射出的却是警察“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的“高风险”职业属性。我们反思的重点应当是如何增强警察执法自我保护的战术思想基础,如何激活日常的查缉战术思想,如何将战术思想和武力使用以及立法配备的警用装备融会贯通,用到娴熟的地步,这些远比改进各种制度和单纯的技能训练更为关键。
一、查缉战术思想理论基础的内涵
查缉战术思想是统帅、是灵魂。它指导我们警察执法战斗自我保护和防止袭击的理论基础。因此,真正的缉控要义,在这里重要的是不在于你掌握了多少抓捕控制技术,而在于你能够在实战中自如运用多少技术、战术;关键在于我们能否用人类同样的肢体语言,在最恰当的时间、距离、位置角度和范围,以快速、有力、准确的即时本能有效的控制对方。在快速、力度、多变的实战中,现场整体洞察能力的高低及其抓捕反应速度的快慢程度、战术变化,都将决定对方态势控制的主动与被动,乃至成功与失败。
缉控以机动战术为特色,灵活多样,创造最佳的截控、缉捕时机,运用全面的缉捕技术,摔、拿、踢、打、抱和警械具、武器的变化配合,同时发挥人体武器立体运动系统功能,达成缉捕战斗突然性的目的。截控应以战术原则为基本点,以精炼、简单、实用的擒摔和枪械武器为技术主线,隐蔽接敌,突然直攻。运用抱膝顶摔,窒息性颈锁侧揣和枪械武器等实战技巧,牢牢保持对态势和空间的主动控制权。
控 (控kong)字可理解为掌控或操纵,主要是对人、车和物的掌握、支配,并对其行动实施操纵控制,以制止和减少其可能造成的新危害。这里的控一般是指范围、力度、速度控制和心理、精神、武力的控制。通过法律武器来规范和支撑我们临场如何使用武力,也只有通过对抗实战,才能实现指挥、警务技战术知识和实战的“零距离”,使警务直达。实战表明:武力对抗是检验武力控制有效性的一种途径,通过武力控制的过程,深刻领会警务技能是手段,战术是方法,对抗是核心,法律是标准,警械是保障的“五位一体”合成缉控作战的内涵。
二、缉控战术的一般特征
缉是在先期发现、辨识、截停、盘查和确认犯罪嫌疑人基础上所进行的武力控制,如果已经确认、锁定了对象——犯罪嫌疑人,就应迅速组织警力实施抓捕行动,假如我们把查缉看作是一个工厂的生产操作工序,那么缉捕就是整个查缉执法活动过程的最后一道工作程序。既是胜利的前期,同时也是最危险的阶段,能否安全有效的缉捕犯罪嫌疑人是查缉活动的关键。因此研究缉控行动的技战术方法,掌握缉控防伤亡战术的规律,对于建立和谐社会及提升警务人员控制、制服犯罪嫌疑人的整体素质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首先,缉控行动的正义性。警务人员缉捕、控制犯罪嫌疑人代表着国家的正义和公正,是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维护国家的形象和法律的尊严,它是一种积极主动性的进攻行为。同时缉控对象具有广泛性。主要是指一切对公民、社会和公共安全造成一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并且是触犯刑律,被依法定罪科刑的犯罪嫌疑人。
其次,缉控行动的法律性。是使用武力的执法活动,维护法律的尊严。因此,一切警务处置行动必须由法律、条例和规定为依据;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的追捕缉拿行动,不能超出法律的规定,对人进行肢体上的接触和侵犯。用法规来支撑警务人员的执法行为,能使我们的缉捕行动更加规范、合法、合理。同时能避免发生侵犯公民、法人等人身合法权利的行为。
第三,缉控行动的危险性。我们说潜在的危险是最可怕的,是因为我们看不见它,所以看不见的攻击是最危险的。警察是心理和行动的高危行业,接触的是特殊的人群,执勤、路上、家里报复的危险经常存在,可见,时刻警觉是你职业工作的一项基本功。况且人在遭遇巨大惊恐时一般会出现应激性惊恐反应,甚至以后还会形成惊恐障碍,这种反应主要表现为遭遇惊恐的人认知活动能力减退,思维呆滞,不知道该做什么,严重的人还会出现躯体僵硬、发抖或无法支配身体行动,第一反应是自我防卫,这些都是正常反应。
抓捕时警务人员与犯罪嫌疑人面对面的直接接触,双方都非常紧张,即便是突然袭击,也是有很大的危险性。最后解决战斗的关键还是要靠警务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近距离的人身肢体控制。我们说距离越近,危险性越大,只要接近,就有危险性。不过这种危险性有时是看不到的,但是它就潜伏在你的周围。它会随着警务人员执法工作的深入和现场事态的发展而变化为面对面的眼前的直接危险,随时可能发生袭击事件。这就要求我们在行动中时刻保持警觉和防卫意识,不可疏忽对方,一定要按照缉捕规范的程序操作。
第四,缉控技战术使用的合理性。技战术能力是警务人员缉捕犯罪嫌疑人的基础。警务人员娴熟的技能,加上战术方法,在行动时就会游刃有余,才能克敌制胜。
第五,缉控行动的秘密性。行动秘密,达成缉捕的突然性 (奇袭)是取得查缉成功的关键。警务人员制定的行动时间、行动地点、行动意图、缉控对象和行动的方法都应该是严守保密的。以往许多次行动已经证明:缉捕前如果泄露了行动的计划、方案,犯罪嫌疑人就有可能先我而动,有所准备或畏罪潜逃。同时在缉控行动时就可能给警务人员带来危险、增大缉控的难度,甚至造成物质的损失或者付出生命的代价。所以,行动保密的重要性不可小觑啊[1]。
三、警察使用武力等级划分
控制原理在武力使用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控制乃操纵、指使、掌握、驾驭、支配、威胁之意。缉是双方的肢体接触行为。缉捕是指警务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捉拿捕获的一种控制活动。广义的缉捕是指公安机关捉拿捕获各种犯罪嫌疑人的一种侦察强制措施。狭义地理解为警务人员对犯罪嫌疑人人身或局部的限制并支配其活动自由的活动。可见缉捕是形式,控制是力度、技巧和威严之和。过去把控制等同于缉捕、抓捕行动的说法显然是不全面的。
根据对方的危险、威胁和反抗程度,将武力使用的等级划分为六级:
一级:心理威吓。是指在没有使用言语抗拒情况下,对人员作出心理威吓性之态度。战术目标:说服、对话。控制形式:口头劝喻、口头控制。建议的方法:警察出现设立阻隔、口头指令。
二级:言语抗拒。在对方出现口头表达不服从恶言相对或威吓之时。战术目标:劝解、缓和。控制形式:语言控制、武力戒备。建议的方法:警察出现、设立阻隔、口头指令、召唤增援。
三级:消极性抗拒。对方行为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但程度未有危及任何人士。战术目标:徒手约束。控制形式:温和拘押控制。建议的方法:由2至4名警务人员搬移对抗、温和徒手控制方法 (压点控制、押解位置、押解手腕锁),快速上扣。
四级:顽强抗拒。对方以实质行动抗拒警务人员的控制,其行为可能引致他自己或他人受伤。战术目标:压服。控制形式:强硬拘押控制。建议的方法:胡椒喷剂、强硬徒手控制方法 (掌跟击、震击、膝撞、前踢、侧踢、押解手腕锁压倒、直臂压倒、手扣压倒)。
五级:暴力攻击。对方有殴打行动但无意图引致他人身体严重受伤。战术目标:阻止。控制形式:强硬拘押控制或中级武器。建议的方法:使用机械手段催泪瓦斯、胡椒喷剂、高压水枪、强硬徒手控制方法 (掌跟击、震击、膝撞、前踢、侧踢、押解手腕锁压倒、直臂压倒、手扣压倒、使用警棍)。
六级:致命攻击。对方以殴打行动意图引致他人死亡或身体严重受伤。战术目标:制止。控制形式:致命武力。建议的方法:使用致命性武器。
总之,警察技术发挥的最高境界是战术思想的综合运用,它可实现“小的投入,大的产出”,也就是“四两拨千斤”“一石打三鸟”,就是花最小的力气,得到最大效益的最佳效果。因此,在现场处置与指挥突发紧急案 (事)件的应急执法实战中;在盘查、清查、追缉堵截、发现、辨识和确认犯罪嫌疑人,依法联合作战控制、缉捕犯罪嫌疑人的行动中战术、技术、方法、策略缺一不可啊。
若战术过多依赖于程序机械的预案,现场行动与战术就会脱节。若战略层面考虑,指挥直接干预战术和行动反而造成战略目标不明确。若在指挥体系的各种演练过程中,过于追求表演效果,就可能忽略实战中遇到的现实情况问题。
[1]王勇.查缉战术 [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