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未来若干年中国种业发展面临的挑战及其发展路径选择

2012-01-27谢鑫

中国科技论坛 2012年12期
关键词:种业转基因种子

谢鑫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 100872)

未来若干年中国种业发展面临的挑战及其发展路径选择

谢鑫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 100872)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农作物种业是国家战略性核心产业,是农业长期发展的根本,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的基础。本文通过对中国种子产业发展历程以及存在问题的梳理,从粮食安全的视角分析了促进我国种子产业发展的对策。

种子产业;存在问题;对策

1 背景

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的核心产业,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1]。种子是农业生产中具有生命的、不可替代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农业科学技术和各种农业生产资料发挥作用的重要载体。中国是农业大国,农业用种需求巨大,我国种子市场已日趋成为国际种业竞争的焦点。当前,国内种子企业数量多而规模较小,市场竞争相对分散,行业集中度较低,公共政策供给滞后,因此,如何使我国种业适应新的形势需要,加快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立足国内市场,着眼于国际市场,把我国种业做大、做强,是我国种业发展亟须解决的问题。

2011年4月10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种业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9月25日,《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颁布实施,提高和规范了种子企业的准入门槛;农业部专门设立种子管理局,职责更加明确,管理力度加大,未来几年我国种业可能形成十几家大型企业控制大部分种子市场的竞争格局。

随着我国各级政府职能定位的逐渐清晰,政府制定合理的公共政策引导种业产业成长壮大,从公共政策层面获取有利于种子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制度安排,继而推动种业产业发展已迫在眉睫。本文将以我国种子行业发展存在问题为主要研究对象,分析当前我国种子产业现状存在问题,从而提出促进我国种子产业发展的对策。

2 我国种子产业发展历程与现状

种业在欧美发达国家已有250余年的历史,属于比较成熟的产业,世界种子产业大致经历了政府管理时期 (1920—1930年)、立法过渡时期(1930—1970年)、垄断经营时期 (1971—1990年)、跨国公司竞争时期 (1991—至今)4个历史时期[2]。而我国种业发展迟缓、起步较低、投入较少,与发达国家的种子产业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我国种业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是计划性阶段,即建国后到1980年初,创建县乡两级良种场,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种子供应实现专业化。第二是双轨制阶段,即1980年到2000年11月底,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计划管制取消,实行市场调节,主要农作物的种子仍然实行计划供应,由国有种子公司垄断经营。第三是市场化阶段,即2000年12月1日以后,《种子法》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推动了种业市场化进程。

当前我国主要农作物种子产业发展迅速,通过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加大科研、生产投入,深化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种业发展成效显著。一是品种选育水平明显提升:培育了超级稻、紧凑型玉米、优质小麦等一大批新品种,实现了5~6次大规模的品种更新换代,使我国农作物良种覆盖率从1949年的0.06%提高到目前的95%以上,促进粮食亩产从1949年的69公斤提高到330公斤以上,总产量从1949年的1150亿公斤提高到目前的5380亿公斤;二是良种供应能力明显提升:商品种子供应率由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30%提高到现在的60%,其中杂交玉米和杂交水稻的商品供种率达到100%。

目前,中国种子企业大大小小8000多家,多以产、销为主,拥有自主品种权的企业也就100多家,全国育繁加销一体化的企业只有80多家[3]。中国是世界最大的种子需求国之一,农作物年种子总用量约为125亿公斤左右,其中经营量为45亿公斤,总销售额350~400亿元,约占世界销售额的15%~20%,市场经营额位居世界第二,据专家估计,我国种业市场近5年市场的潜在规模为800亿元,所以中国种子产业市场潜力巨大。看好中国种业的巨大市场和发展潜力,国际种业巨头已纷纷来中国布局。当前,我国良种覆盖率已经达到95%以上,对农业增产贡献率达40%。种业已成为促进我国农业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4]。

3 我国种子产业存在的问题

种子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其本身的特点决定了种子产业是受多重因素影响的弱质产业,虽然我国种业在国家有关政策引导下取得长足发展,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种业发展面临着来自国内外的新挑战。

3.1 科研办企业导致市场竞争不公

《种子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科研单位、学校、科技人员研究开发和依法经营、推广农作物新品种和林木良种。”据中国农科院农经所调查,目前全国400多家科研院所注册了3000多家种子公司。与此同时,《种子法》实施以来,部分有实力的种子企业也开始从事商业化品种选育。但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科研教学单位设立的种子企业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科研教学单位公益性研究地位不明确,对学科长远发展方面和服务于产业发展的长远目标考虑不周密。二是造成事企不分,难以适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三是科研教学单位所设立的企业的自身定位也比较模糊,大多数企业的收入目标仅仅是为了弥补事业费用的不足,很难真正参与市场竞争。另外,由于科研单位选育的品种来自公共财政投入,科研单位利用公共资源选育品种从事种子生产经营,与种子企业形成不公平的市场竞争,影响了种子企业科研投入的积极性,制约了企业自主创新。这类由科研单位建立的公司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经营效率不高,发展动力不足,很难成为推动种业发展的主力军。

3.2 品种与种子生产基地管理亟待规范

我国在品种管理方面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品种退出力度不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要求,不适宜种植的品种实行退出制度。但《种子法》中没有明确品种退出制度,对继续经营销售已退出品种的行为也没有处罚规定,导致品种退出缺乏法律依据,落实力度不大。二是引种管理较为混乱。根据《种子法》规定: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属于同一适宜生态区的地域,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引种。而实际操作过程中,只要是相邻省份,不管是不是同一生态区,都进行引种,导致品种多、乱、杂,缺少综合性状优良的大品种。此外,当前实施的品种审定制度的弊端正逐步凸显,审定范围过大,程序繁杂,审定时间过长,以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等问题,都严重制约了新品种的选育和推广。

种子生产基地是农业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纽带,是品种选育到经营推广的桥梁,是现代种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是保证种子质量的基础,是保证种子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目前,无证生产、抢购套购等现象在制种基地普遍存在,严重损害合法企业和农民的利益。而现行《种子法》中没有对种子生产基地管理 (包括价格机制、生产保障体系、生产技术体系、基地组织管理体系、基地条件的改造和建设、生产档案的建立及基地年度评估制度等方面)做出规定,导致种子生产基地的管理无章可循,体系建设不规范。

3.3 我国育种科技创新体系不健全

目前我国多数农作物育种创新能力不强,品种抗逆性弱、商品品质不高、同质化严重,部分主要作物育种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20年。主要因为:一是基础研究薄弱。长期以来,在育种科技创新投资结构中,对种质资源收集与评价利用、基础理论和方法创新等基础性研究投入不足。二是育种集成度低。目前全国共有400多家科研教学单位、5万多人从事商业化育种,项目资源、材料资源和人才资源过于分散,难以与国外工厂化育种方式相比。三是组织方式不适应。现行科研体制不利于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制约了企业自主创新,产学研脱节。四是评价体系不科学。现行科研评价体系是以获得品种审定、发表论文数量为依据,难以解决生产实际问题。五是利益分配机制不健全。国家财政支持的科研单位育种成果的转化多以育种家个人或课题组为单位进行,科研单位办企业与民营企业产生不公平竞争。

3.4 转基因育种领域水平较低

转基因育种是当今育种领域的热点。转基因种子能够提升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其良好的抗性能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实现经济和环境效益双收,对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也具有重要意义。截至2009年,中国的转基因作物栽培面积达到370万公顷,全球位居第六。但我国的转基因育种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缺乏具有重要利用价值的自主知识产权基因。对于多数重要的转基因作物品种,我国只具有研究的权利,严重阻碍了转基因作物在我国的商业化推广;我国转基因育种的研发主体多为高校和科研机构,而非企业,这样不利于科研成果进行产业化转化;企业的转基因育种研发能力低下,缺少能与跨国公司抗衡的大型生物技术产业公司;转基因相关的安全管理滞后,管理法规不完善,为转基因种子的非法种植创造了空间。

3.5 种子企业售后服务模式落后

售后服务是种子产业中的重要环节,也是提升客户忠诚度的主要因素,但是,目前国内种子生产商、经销商主要采用传统的广告、使用说明书、技术面授和培训等模式,基本没有解决售后服务的实质性问题,没有形成良好售后服务支撑体系。种子售后需要的服务很多:如何选种、如何施肥及需要何种肥料,种植时间对气候、土壤、水等的依赖性。在传统的种子流通模式中,依赖的是口头传播和使用说明书的方式,这在实际应用中,出现说明书读不懂,错过种植、施肥最佳时间,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种子的使用和种子潜力的有效发挥。这个环节传统方式出现的最大问题是服务中的知识传承体系没有形成,服务效率和效果逐级递减,服务无法直接面向终端广大种植户。经销商和经销环节没有能力承载向散、多、广的终端客户提供系统而及时的服务。

3.6 外资企业的影响

跨国公司在技术、管理模式和营销理念上均较国内先进,他们的进入一方面加速了中国种业的国际化进程,另一方面在其强大的扩张和并购攻势下,我国许多种子企业难逃或倒闭或兼并重组的命运,民族种子企业面临出局的危险。同时,生物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是目前种子产业的竞争要点,先正达、孟山都等跨国公司在这一领域的绝对优势使他们获得了农业生产发展的控制权,若在这些方面缺乏前瞻性意识,让“洋品种”长期在我国种业市场占据主导地位,我们很可能在农业发展上受制于人,给我国粮食安全带来隐患。此外,跨国公司进入中国种业打破了我国农民使用自留种的传统,而使用自留种本是种植作物获得的经济来源的一部分,这样一来农民原本不多的经济利益又被跨国公司分了一杯羹。可见,跨国公司对中国种业发展的影响是一把双刃剑。

4 构建新型种业体系,促进我国种业发展

针对上述中国种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相关对策,引导种子产业实现快速健康发展。

4.1 统筹配置种业科技资源,消除种子市场不公平竞争

为激发种子企业创新活力,提高种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逐步消除科研办企业导致市场竞争不公平现象的发生,应统筹配置种业科技资源,逐渐引导科研教学单位剥离其所属种子企业。

在统筹配置种业科技资源方面:第一,建立相关部门间协调机制,整合现有农作物种业科技资源,优化研发、转化、产业化的资源配置。第二,创新科研项目组织方式,改进种业的科研立项和成果评价体系,推进种业科研力量合理分工。科研教学单位重点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评价、育种材料创新和育种理论等研究,商业化育种以种子企业为主。第三,现有科研项目要向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倾斜,扶持其建立独立的研发机构、育种基地,提升企业的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企业成为商业化育种主体。第四,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成果转化机制,推进科研教学单位的种业科技成果向优势种子企业转移,公共财政投入取得的科研成果实行共享,规范成果转让行为。

在科研教学单位剥离其所属种子企业方面:第一,对科研单位及其所属企业进行全面的摸底和分类,包括科研单位及所属企业的性质、运行机制、产权关系、经营资产等。第二,建立科研单位各项事业费用的投入机制,出台剥离后种子企业与科研单位利益分配指导意见,包括科研单位正常运行保障的政策、企业自主运行的政策以及产学研合作的指导意见。第三,加快开展剥离工作,选择部分科研单位先行先试,对剥离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在试点成功基础上进行总结,根据不同情况,分类、分批加快推进科企分离。

4.2 严格品种管理与种子基地建设,加快推出高产优质品种

发展现代农业,品种管理是源头,应完善现行的品种管理制度。第一,建立健全新品种检测和查询体系,严格申报审定的受理条件和评审标准,确保所审定品种的新颖性和特异性。第二,规范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品种保护测试和品种引进行为,严格试验单位和人员的资质管理,提高品种审定和新品种保护的准入条件,统筹国家级和省级品种审定及新品种保护管理,加快不适宜种植的品种退出,加大高产、优质、高抗品种的示范推广力度。第三,组织做好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标准样品征集、送样工作,实行品种审定与品种保护统一标准样品制度,开展审定品种、保护品种DNA指纹图谱鉴定工作,逐步建立统一的品种DNA指纹图谱库。第四,做好主推品种、搭配品种、储备品种和特色品种规划,充分发挥品种审定对育种方向的导向作用,加快推出一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目前,美国、日本等种业发达国家均采用品种登记备案制度,建议我国也应将品种审定制度逐步向品种登记备案制度转换,由种子企业和育种单位自行安排新育成品种的测试,取得适宜种植区的试验结果,报相应品种管理部门登记后即可进入市场。国家授权的种子管理机构主要是负责对新品种实行保护,育种者培育的品种和经营部门经营的种子,要向国家授权的管理机构进行申报、登记,符合条件者可进行生产、经营、推广。这样可以充分保证育种者的权利,调动育种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

为增强良种供应能力,应出台保障政策,加强种子生产基地的建设,基地建设应遵循相对集中、适度规模、合理布局的方针,支持和引导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的种子生产基地,全面提高种子综合生产能力。第一,各级政府要统筹规划种子生产优势区域布局,充分发挥国有农场种子生产优势,建立优势种子生产基地保护区,并确保不被挤占。第二,通过政策引导,鼓励种子企业在种子生产优势区域以土地流转方式建立相对集中、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第三,重点选择综合实力强、发展潜力大、有一定育种创新基础和能力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建设企业育种创新基地。第三,统筹种子工程、创新投资机制,通过国家投入带动种子企业投资,共同加大对优势种子生产基地及南繁基地的建设。通过稳健种子生产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强化风险控制和提高制种人员的素质,提高种子企业抗风险能力,降低种子企业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造成大规模种子减产致使经济亏损,稳定种子行业的供应状态,从而保证影响粮食生产正常进行[5]。

4.3 加大公益性基础研究,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有机结合

为加快种业公益性基础研究,应尽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种业科技体制。第一,切实保障科研教学单位的事业经费,加强种业基础性和公益性研究的持续投入,加大农作物种质资源搜集、保护、鉴定、权属登记和育种材料创制力度,深化育种理论方法、生物技术、品种检测技术、种子生产加工和检验技术、标准制定等基础性研究,开展强优势杂交育种与分子育种技术研究,为种业应用研究提供科技支撑。第二,根据我国国情和体制现实,借鉴国外种子企业研发和技术推广的先进经验,探索国内优势科研单位和优势种子企业结成战略联盟,形成上中下游相衔接的种业发展链条,上游以优势单位科研力量为主,中游以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力量为主,下游以主产县的经销商和基层推广队伍为主。上游进行种质创新和品种培育,然后交给中游进行种子生产,由下游进行市场销售网络与售后服务,相互之间进行明确的分工协作。结合事业单位改革,逐步形成“产、学、研、用”一体化的种业集团。

4.4 提高转基因育种水平,完善转基因安全管理制度

从世界范围来看,转基因作物的种植范围日趋增加,我国需要不断提升转基因育种的国际竞争力以保障粮食安全。转基因育种的发展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①加强转基因种子的研发力度。首先,加强研发资金的投入力度。可以通过政府,中小企业和私人投资等途径增加转基因育种的研发资金,以支撑基础科研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进行。其次,联合资源,集中攻关。各科研机构之间和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可以通过联合研究、开发和推广新品种,做到研产销一体化,以减少人力物力的投入,达到资源有效配置。最后,完善转基因生物种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当今国际市场中,品种权的拥有意味着持有竞争主导权,而且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回报本身也是科研的动力之一,因此我国应该在综合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现状的基础上制定相关的转基因知识产权保护制度。②改革和完善转基因种子的监管体系。这需要严格执行生产和许可证制度,确保转基因种子的质量,杜绝不合格的种子和经营单位进入市场。同时,鉴于转基因作物对威胁环境安全的问题存在争议,因而必须加强安全监管和科学普及,积极而策略地推进转基因作物产业化进程。

4.5 加强电子商务在种子推广中的应用,建立新型种子营销模式

采用其他领域已成熟的电子商务服务模式,创新种子营销模式,包括短信、视频、网络电视等方式,借助的媒介可以包括手机、网络电视、移动电脑、触摸终端等。在手机用户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利用手机短信和手机视频的方式进行相关的技术定向传播是一个成本较低、效率较高的信息传播方式。由于网络信息技术可以打破时间和空间的界限,能够快速地与用户建立起时时沟通的平台,实时在线解决用户在种植生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通过这种电子商务模式,一方面可以减少种植户不必要的损失,提高农民的收益,另一方面通过服务提高种子生产企业的信誉和声誉,增强用户对企业和企业产品的忠诚度,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从而实现产业链中高端服务价值[6]。

4.6 加强民族企业建设,提高国际竞争能力

农业是立国之本,不想受制于人,就必须壮大自己,民族种子企业的建设首当其冲。首先,我们要不断吸收跨国公司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鼓励民族企业在竞争中成长,通过国家的扶持和与跨国公司的合作,逐渐形成民族品牌。其次,加强对外资进入种业的管理,提高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的门槛,外商并购中方种子企业须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批,加强对外资并购国内种子企业的监管。第三,科研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允许科研人员向企业合理流动,优势科研单位应对种子企业进行技术支持和指导,增强与跨国公司的科研竞争力,形成“育繁推一体化”的商业化育种机制。第四,加强保险体系,规避种业风险。建立种业保险制度,可以分散种子企业在竞争中面临的风险,保障其持续运营。总之,通过育繁推一体化企业聚集品种,创制资源,扩大育种规模,提升我国种子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5 结论与展望

我国拥有巨大的种业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种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市场化进程需要政府的参与和引导。政府公共政策是实现对种子产业各项事务管理,并保证其良好发展的有力工具。面对我国种子产业发展的严峻形势,只有认识到种子产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把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和市场这只无形的手结合起来,从种子产业本身的规律出发,正确定位并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种子产业才能获得持续而长久的发展。

[1]国务院首次明确种业国家战略地位[EB/OL].http://finance.sina.com.cn/focus/ry2011/,2012-05-25.

[2]李黎红倪建平.国内外种子产业特点和我国水稻种业的发展趋势[J].中国稻米,2011,1(76):16-18.

[3]中国种子业形势及发展趋势[EB/OL].http://news.jgny.net,2012-05-25.

[4]黄钢.转型期中国种子产业的危机及化解[J].种业导报,2007,(2).

[5]帅国元,刘爱民,曾孝春,陈义贤.杂交水稻种子产业化基地建设探讨[A].第1届中国杂交水稻大会论文集[C].2010.

[6]陈文昌.水稻种子产业实施电子商务模式的影响因素实证分析[J].商业时代,2012,(11).

The Analysis of Issues and Countermeasures for Seed Industry in China

Xie Xin
(Ren Min University of China,Beijing 100872)

The agriculture is the foundation for the country while the seed is the most important factor for the agriculture.Crop seed industry is the national strategic industry.It is also the foundation of long-term development for agriculture,and the basis for ensuring food security and the suppl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Through analyzing the developmental history and problems of Chinese seeds industry,this paper discussed the countermeasures on stimulating its developmen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food security.

Seed industry;Issues;Countermeasure

2012-05-25

谢鑫 (1976-),女,河南信阳人,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行政管理。

F339;F203

A

(责任编辑 迟凤玲)

猜你喜欢

种业转基因种子
探秘转基因
转基因,你吃了吗?
桃种子
可怜的种子
种业名企展示
种业名企展示
种业名企展示
种业名企展示
天然的转基因天然的转基因“工程师”及其对转基因食品的意蕴
玩转转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