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实施效果分析及对策研究
2012-01-27周晓芳
王 彦 周晓芳
泰山医学院管理学院 271016
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实施效果分析及对策研究
王 彦 周晓芳
泰山医学院管理学院 271016
文章通过对高校学生受资助情况、学生对资助措施实施效果、班级认定评议的调查分析,客观反映了自2007年5月国家实行新的资助工作体系以来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实施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贫困生;资助体系;效果分析;对策
poor students; patronage system; effect analysis; countermeasures
2007年5月《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下称《意见》)和相关配套措施出台,标志着我国新的资助工作体系的形成,经过五年多的运行,大幅提高了资助家庭困难学生的力度。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相对模糊、民政部门开具的学生困难情况证明可信度无法保证、班级困难学生认定评议欠细致全面等情况,影响着国家资助政策实施的效果。本研究通过调查学生受资助情况以及对资助体系实施的评价,客观真实反映了这项举措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达到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从而有目的有针对性提出改善各种资助措施的办法和形式,促进资助措施健康有效可持续发展。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与内容
文章采用自制调查问卷的方式,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年级、困难与非困难学生的群体比例对泰安市某高校600 名学生进行抽样调查,其中收回问卷600份,有效问卷565份。被调查学生分组情况:一是不同学科门类:医、工、文、理、管五个学科;二是不同年级:将2009、2010、2011三个年级学生作为研究对象;三是困难(特困、一般困难、困难)与非困难学生。
问卷内容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受资助情况、学生对资助措施实施效果的评价、学生对班级认定评议的评价。
1.2 研究方法
对问卷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找出资助体系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加强和改进对困难学生的有效资助。
2 结果
2.1 受资助情况
调查显示:学生受资助最多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分别占到被调查学生的30.40%、29.6%、21.40%;从解决困难的程度来看,解决困难30%的占到被调查学生的37.00%,解决30%~50%的占到被调查学生的22.50%,而能够解决50~80%的仅占到被调查学生的13.50%人,由此可以看出现行的资助措施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而从希望得到资助的愿望来看,43.70%的学生希望通过获得奖学金来解决困难;通过学费减免、助学金和勤工俭学的方式解决困难的愿望相对较低。这说明大部分学生希望通过个人学习上的努力和付出获得奖学金来解决生活上的困难。
2.2 学生对资助措施及具体资助项目的评价
2.2.1 学生对学校资助措施的评价:
资助措施的满意度调查:学生对资助措施基本满意的占到50.10%,很满意的仅占被调查学生的15%。因被调查学生中77%的学生是困难学生,可以看出,学校的资助措施在解决学生的困难程度及操作办法上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改善和加强。
在资助措施存在的问题上:最突出的问题是贫困生的界定模糊,占被调查学生的63.90%,其次是37.20%的学生认为勤工助学岗过少。
合理的资助方式上:42.10%的学生认为直接资助、有偿资助、鼓励资助三者结合较为合理,21.40%的学生认为应以有偿资助为主,能够照顾困难学生心理。20.90%的学生认为以鼓励资助为主更为合理,能够鼓励困难学生努力学习。而只有15.60%的学生赞成直接资助,认为这样解决困难的力度更强,由此可以看出,同学们在采取合理的资助体系这个问题的看法上是客观的,他们考虑到了资助体系应对不同困难群体、不同学生层次、不同心理感受的同学采取不同的资助方式,这样对资助的学生在学习、生活、心理健康等方面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对于“伪贫困生”的看法:40.20%的学生感到气愤;30.80%的学生感到反感;28.30%的学生感觉平淡,这些数据反映出从心理的角度学生对该不良现象的存在持良性情绪反应和积极包容的态度。
2.2.2 学生对具体资助项目的评价:
获得助学金还需要具备的条件调查显示38.90%的学生认为学习成绩优秀也应该是获得助学金必须具备的条件。对于困难学生获得助学金的条件,国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中明确规定获得该项资助的是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的基本条件中的一项要求是申请者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并未对学习成绩做出具体的要求。根据学生的意愿在助学金的评定过程中还应将学习成绩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对国家设立奖助学金目的的看法:36.50%的学生认为是为了培养人才,实现教育公平;35.00%的学生认为是鼓励学生成才;25.30%的学生认为是帮助学生完成学业;仅有3.20%的学生对这个问题不清楚。根据《意见》精神,国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在于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是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从调查的结果看来,学生的看法是符合国家设立奖助学金的目的的,说明了学校对该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指导实施的过程是到位的。
对于学校勤工助学的现状的看法:53.30%的学生认为岗位有限,不能满足所需;37.20%的学生认为工资水平不高;33.10%的学生认为多为简单劳动,不能锻炼能力。这些现象的存在在我国高校勤工助学工作体系中具有普遍性[3]。
在勤工助学工作改进上:59.30%的同学认为应该积极拓展与教学活动相关的岗位,如批改作业、实验室助理等;57.00%的学生认为应该积极拓展校企市场;45.30%的学生学校应增加岗位,将助学金部分用于工资支付。由此可以看出,学校除最大化的拓展校内勤工助学岗,提升岗位工作的技术含量外,还应积极开拓校外的助学岗位,可以和学校附近的企事业单位加强联系设置诸如市场调查、产品促销、资料整理等工作岗位。
2.3 学生对班级认定困难学生效果的评价
调查显示,班级内对困难学生的认定及评价存在着:62.10%的同学认为对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同学们并不了解,29.40%的学生认为辅导员在工作过程中工作深入细致,熟知政策,可以看出同学们对困难学生的认定及辅导员的工作并不认可。
对于目前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评价的操作方法步骤评价是:43.40%的同学认为认定评议工作过于简单;而只有31.9%的学生表示满意,说明困难学生评定操作的方法步骤有待于进一步改进。
3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1 受资助学生解决困难的程度与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的主要目标有一定的差距
根据《意见》精神,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主要目标是: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而从本次调查的结果看:在解决困难的程度上,解决困难30%的占到被调查学生的37.00%,解决30%-50%的占到被调查学生的22.50%,而能够解决50—80%的仅占到被调查学生的13.50%;在资助措施的满意度上:基本满意的占到50.10%,很满意的仅占被调查学生的15%。由此看来,若要达到国家资助体系实施的主要目标还需要国家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学校在落实各项助学政策上还需要进一步的优化和细化,以提高资助的力度,基本解决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3.2在制度设计上,细化和加强学校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做好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是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意见》落实到位、真正实现教育公平的基础和前提。但调查显示:在资助措施存在的问题上:63.90%的学生认为贫困生的界定模糊;班级内对困难学生的认定及评价存在着:62.10%的学生认为对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同学们并不了解。由此可以看出,在困难学生的认定上还要在制度设计上进一步的改进和加强。
3.2.1 存在问题的原因
国家于2007年6月出台了《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4](下称《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在制度设计上提出了可操作性较强的认定办法。该办法实施五年来暴露出:一是班级评议认定缺乏可靠可信赖的依据。学生提供的民政部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的可靠性难以保证,其他的评议依据如:学生的日常消费、残疾程度、病人的医疗情况等皆没有政府或医疗部门权威性凭证。二是困难的档次没有明晰的、操作性较强的区分办法。三是认定评议小组学生数量较少,仅占学生总数的10%,各个层面的学生代表兼顾不够,导致对困难学生了解不够全面细致。笔者认为以上三个方面的原因导致了贫困生界定模糊和大部分同学对困难学生基本情况的不了解。因此,认定工作还需要在制度设计上进一步的细化和加强,不断完善认定工作。
3.2.2 对策
在制度设计上细化认定评议标准,最大限度的清晰贫困生界定的标准。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在认定程序中加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认定标准[5]较为合理:定量是学校根据当地政府确定的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通过科学翔实的分析调查,确定学校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学生的学习生活需要,同时,结合学生提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确定本校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一般困难、困难、特别困难学生的比例。定性是为了修正定量调查的不足,对能提交城市低保证、农村特困证、烈士证、孤儿证、家人看病医疗凭证、多子女在读学生证的学生优先予以认定。因为这些证明有的是政府部门和医疗部门经过严格审核发放的,有的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来就有的,证明的权威性基本可以保证,也不增加申请认定学生的负担。这种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认定标准,既有实证调查做基础,又有定性材料作补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认定标准的可操作性,使贫困生的认定界限更加明晰。
第二、加强对认定参与者的责任意识和法规意识的教育。学生填写的并在当地民政部门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是认定工作的基础,它的真实性决定认定工作质量及公平性,因此要提高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纪意识,实行行政问责制,使其受法律法规的制约。高校工作人员更要提高责任意识,能够各行其责,深入调查,熟知政策,准确掌握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以便准确有效的对困难学生进行认定。
第三、点面结合,吸纳不同性质的学生,扩大评议小组成员
评议小组成员应包括学生干部、宿舍舍长、困难学生和非困难学生代表,通过不同层面的学生对困难学生的评议:一是能够全面细致的掌握每位困难学生的情况,确保了认定工作的客观公正。二是有利于宣传困难认定的政策法规。三是评议小组成员作为联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能够及时有效地沟通学生和学校的意见及存在的问题。通过小范围,比如:以宿舍为单位即可让学生了解到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但要注意加强对不愿公开家庭困难情况学生隐私的保护。
3.3 提升辅导员责任意识,不断提高辅导员工作能力与水平
调查显示:仅有29.40%的学生认为辅导员在工作过程中工作深入细致,熟知政策。辅导员在困难资助工作中担任评议认定小组组长,他们是资助政策的宣讲者、执行者和指导者,他们的责任心、工作能力与水平,直接影响资助效果。通过调查发现,辅导员在工作过程中,面向全体学生的国家资助政策宣传解读不够深刻,深入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的程度不高,对评议认定工作不够细致全面。这可能与辅导员配备不足、工作面较宽;事务性工作较多;而每年一次的评议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有关。这就需要学校在辅导员配备充足的基础上不断强化辅导员责任意识,加强辅导员政治业务培训,使辅导员明确国家资助政策的内涵,认识到困难资助工作的重要性,深入了解每个困难学生学习生活现状,有的放矢的做好资助工作。
[1]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Z].2007-05-13.
[2]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07]92号[Z].2007-06-27.
[3]周海林.从育人视角审理高校勤工助学体系的重构与优化[J].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1.第27卷第五期:91-93.
[4]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Z].2007-06-26.
[5]丁桂兰,周艳华.高校贫困生认定的现实困境与对策[J].教育与职业,2010.(26):33-35.
Effectiveness analysis and coping mechanism of the funding system for impovrished students
Through the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of the funding conditions of college students, implementation effect of aid measures and identified evaluation of class, this paper objectively reflects the effects of implementation and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patronage work of university's poor students since new patronage system for poor students has been carried out in May, 2007, and then puts forward constructive opinions and suggestions.
10.3969/j.issn.1001-8972.2012.21.076
王彦(1968-),女,硕士,泰山医学院管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周晓芳(1982-)女,硕士,泰山医学院管理学院辅导员,现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