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农村自建房工程质量现状与评价
2012-01-26淮北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安徽淮北235000
徐 超(淮北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安徽 淮北235000)
1 前 言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经济的发展,农民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富裕后的农民在物质生活上已不再仅仅满足于吃饱穿暖,而是有了更高的目标,首先就是迫切要求改善居住环境,因此呈现出家家盖新房、村村建新居的景象。但由于房屋建筑缺乏正规设计、施工队伍无资质证书、管理失控等问题致使农民千辛万苦多年来的积蓄随着劣质房屋的倒坍或不适合居住而化为乌有,还有的造成人员伤亡, 给农民造成巨大的物质损失和精神痛苦, 成为我市农民致富路上的绊脚石,实在令人痛心[1]。
2 农村自建房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淮北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自1994年成立以来,开展了数以百计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其中包括4.30、6.23两起自建房倒塌事故的质量鉴定。从开展检测的情况可以看农村自建房工程质量主要存在下列问题:
2.1 地基与基础
1)对建筑场地不作勘察。不勘察就无法为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提供充分依据,从而造成盲目设计和施工。
2)基槽开挖后不对基槽进行钎探。不钎探,对基槽内土质变化情况和局部特殊土质情况就不了解,无法为地基处理和结构变更提供依据;局部出现的特殊土质不作处理或处理不当极易引起房屋建成后的不均匀沉降,造成建筑物的结构变形,形成安全隐患。
3)基础埋深的确定无依据。有的基础埋置太深,坐落于地下最高水位以下,而基础不作防水处理,使地基因浸水而降低承载力,基础产生不均匀沉降。有的基础埋置太浅,坐落于冻结深度以上,随地基土的冻胀,基础遭受冻害,建筑物墙体开裂。
4)不设室外散水,代之以种花草。造成墙体根部积水,地基浸泡,导致基础沉降不均, 纵横墙之间出现裂缝,甚至外墙倾斜。
5)墙身不设水平防潮层。土壤中水分渗入墙体引起房屋底层下部抹灰层脱落,甚至造成砖的剥蚀。
2.2 主体设计、结构布置
1)农村自建房绝大部分在建设时,没有正规设计,甚至连草图都没有。只是户主说个大概的样子,说好几层几间,开间和进深,建筑面积,然后一口价包给当地的土瓦匠,就开始建设。一旦出现裂缝、渗漏等质量问题,需要鉴定时,才发现无依据可依。
2)盲目追求平,立面效果,建筑形体复杂,平立面极不规则。结构上容易造成因刚度和强度上的突变而引起应力集中或变形集中,对抗震极为不利。
3)楼梯间设置不合理。原则上应设置于建筑物的对称轴部位,而农村房屋楼梯大多数设置于房屋端部(震害易发部位)或设计成室外楼梯,而室外楼梯与主体间不按规范留置不小于50mm的变形缝。
4)房屋出屋面的小房间、烟囱等震害易发部位,结构上未采取增设圈梁、构造柱等加强措施对结构抗震予以加强,致使地震发生时该处最先遭到破坏而影响主体结构安全。
5)部分墙体局部承压不足。依砌体规范,对砖砌体,当梁跨度大于4.8m时,其支承面下设置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垫块; 对墙厚不大于240mm的房屋,当梁跨度不小于6m时,其支承处宜加设壁柱或其他措施对墙体予以加强。而所调查房屋中梁垫、壁柱等均未设置,造成梁下墙体出现因局部承载力不够引起的竖向裂缝。
6)独立承重砖柱尺寸普遍偏小。 大多数为240mm×240mm,不满足规范规定的不小于240mm×370mm的要求。
7)承重窗间墙宽度不足,大多数低于规范规定不小于1m的限值。
2.3 原材料及施工
1)混凝土、砌筑砂浆配合比不准,非机械搅拌,强度普遍较低。
2)砂、石、水泥等原材料质量进场控制不严,极少会做质量复检,也给工程质量差埋下伏笔。尤其是水泥,构件在混凝土浇筑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混凝土不凝结或者强度很低都与水泥质量关系极大。
3)工程在安装楼板(预应力多孔板)时,楼板出现断裂,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然后户主、施工方和预制板生产方产生矛盾,需要对楼板的质量进行鉴定。但往往预制楼板不是按照标准图集生产的,所以无法按照图集进行结构性能试验。因此,纠纷也得不到很好的解决。
4)砌体组砌方法混乱,砂浆饱满度低。灰缝控制不严,架眼设置不依规范,人为降低了墙体的承压、抗震能力,引起墙体渗漏。墙体拉接筋配置与安装都很不规范,甚至没有拉接。
5)多数工程所用钢材非国家正规厂家生产,经抽测,各项力学性能指标均不符合国家标准。
6)厨房、 厕所不做防水处理,造成使用过程中大面积渗水、漏水。
7)屋面(多为刚性防水屋面)施工中,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不设钢筋网片,分割缝设置不规范或不设分割缝,造成屋面开裂、漏雨。
8)对装饰工程质量的控制更是掉以轻心,导致水泥砂浆楼地面空鼓、开裂、起砂;抹灰工程阴阳角不方正,外墙水泥砂浆面层空鼓、裂缝、外装饰剥落[2]。
3 农村自建房工程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
根据存在的问题和我市农村现状,问题的主要原因为:
1)施工单位无资质,施工人员没有经过培训,无证上岗。在农村承揽工程的施工队伍都是一些农民泥瓦匠人临时搭建的“草台班子”,这些队伍施工技术力量薄弱,施工人员没有经过任何培训,缺乏必要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3]。
2)基本没有施工图纸。由于农村自建房主缺乏房屋建筑常识,只是靠匠人“随心所欲”进行施工,而匠人的水平良莠不齐,存在上述问题是在所难免的。
3)不签订与质量有关的施工合同。农村建房户没有质量意识,与施工队签订施工合同时往往在质量控制方面轻描淡写,仅写“质量需要符合国家规范的要求”等空洞的内容。有的找熟人施工,碍于情面用“ 君子协议”代替施工合同, 即使草草签了合同也是漏洞百出,一旦发生纠纷,处理起来非常棘手。
4)建房户自身的原因。由于建房户不懂建筑常识,只一味地减少成本或注重外部装修,不注重整体质量。对房屋整体质量起关键作用的构造柱、圈梁不设或少设,对钢筋人为减少用量或减小直径甚至用废砖旧钢筋等。所有这些“省芝麻丢西瓜”的行为,对房屋质量埋下了无法更改的质量隐患。
5)施工人员素质原因。农村从事住房建筑的个体队伍, 多是由不懂建筑技术的农民组成,农闲时结伙承揽项目,农忙时散伙回家。施工队没有营业执照, 人员没有从业证书, 他们的技术力量和专业知识不能适应农村新型住宅建设的要求,许多农民施工员既无钢筋混凝土结构知识,也根本不懂有关的施工规范,施工“跟着感觉走”。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工序能减就减,能省就省,甚至由于对主家存在意见而人为留下质量隐患[4]。
4 建议与对策
1)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农村农房建筑管理办法》,从制度上保证建设施工安全。
2)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跟踪督查,加强乡镇建管队伍建设,要求承建双方签订建房合同,避免因合同不明而引起纠纷。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建筑队伍的整顿力度,对条件和资质不具备的施工队伍坚决予以取缔。积极配合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对建材市场及水泥预制品厂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抽查,使假冒伪劣建筑材料无藏身之处。对拆迁后遗留下来的旧建材进行销毁,以免其流向农村市场。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积极开展农村住宅建筑工程技术服务。组织设计、施工、科研等人员开展“技术下乡”活动,为农民建房户提供施工技术知识。
同时引导农户树立“质量第一”的安全意识,除购买合格建材外,还必须对施工队的资质、能力进行选择,聘请专业施工人员,并对建筑施工中的人身意外伤害进行保险,以降低安全风险。
总之,农村住宅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我们要形成质量优先的共识,提高作业人员素质,完善管理,实现农村住宅建筑工程质的飞跃。
[1]王芳.浅析农村住宅建设现状及建议[J].山西建筑,2006,32(30):30-31.
[2]谢涤湘,魏清泉,邓义祥.农村建房的思考与建议[J],村镇建设,1999(2):26-27.
[3]赵震.当前农村建房中存在的问题[J].建筑工人,2005(8):23-24.
[4]包显林,简述新农村住宅建设中存在的问题[J],山西建筑,2008,34(25):6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