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重点 明确任务 安徽省顺利完成水利普查前期各阶段性工作
2012-01-26安徽省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徽省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在安徽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在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关心和支持下,经过省水利普查办公室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按照上级领导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循序推进,整体进展顺利,按期完成了各项普查工作任务。
一、清查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安徽省2011年4月1日全面进行普查对象清查工作,全部市县均召开了普查清查登记动员会议,充分认识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清查阶段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握普查清查阶段的主要任务和总体要求。扎实做好水利普查清查阶段的各项工作,确保各县、区普查对象清查登记不重不漏及数据的准确真实。
2011年4月,安徽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出台了《安徽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同时成立工作组或业务指导协调组。各县、区为确保清查登记工作数据质量的准确性、真实性,深入各普查区、乡镇(街道)和水管单位进行督察、检查和业务指导,按照技术规范,统一填报标准,综合协调数据之间、表格之间的逻辑关系,确保真实、准确。
省普查办公室根据各地的水利普查进展情况,多次不定时地进行突检,从业务支撑单位和大型灌区抽调相关技术人员组成工作组,分片进行省级汇总审核与抽查验收工作。5月上中旬,各分区普查指导员负责对清查表进行初审并上报至县级普查机构。5月中下旬,县级普查机构组织各专项负责人对数据进行再次审核。6月上旬,县级普查机构组织人员将普查数据录入台账管理系统,进行编码生成、数据逻辑关系、表间关系审核,汇总后上报市级普查机构。6月中旬,市级普查机构组织质量控制组,对各县区的清查阶段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和抽查验收。6月中旬省普查办组建了淮北片、江淮片和江南片三个工作组,全面启动水利普查省级汇总与抽查验收工作,对出现的质量和技术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6月下旬,完成省级初步汇总审核与抽查验收工作。7月下旬,全省三个片区再次组成工作组对各市以内业结合外业的检查方式进行抽查与验收工作。8月中下旬,各市针对国普办各专项审核分析报告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9月,完成省级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成果并上报国普办,通过了初步验收。
二、清查阶段经验和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推动有力,机构组建完善。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启动以来,安徽省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厅长办公会议多次听取省水普办关于水利普查工作的汇报,在工作安排、人员借调和经费申报、管理等方面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关心,为省水利普查的顺利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省水普办多次召开办公室全体会议,讨论审议普查总体方案、实施方案和经费测算,落实省水利普查办公室成员单位和技术支撑单位的任务和职责,根据普查工作需要,调整充实办公室组成人员,落实普查办专职集中办公人员,陆续配置了必要的办公设施和设备。到3月22日,全省17个市、105个县(区)全部组建了市县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二)资金保障到位。根据国普办印发的《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指南》,省水普办组织开展了省级普查经费测算工作。4月,省级普查经费预算提交省水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并由省财政厅进行了专项评审,省级普查经费预算规模基本确定,2011年列入省级预算的经费已经到位,为水利普查顺利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三)加强沟通协调,学习交流调研收获喜人。为了做好普查实施方案的编制、经费测算、收集相关资料数据等工作,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组织省级技术支撑单位先后4次到省国土资源厅、省统计局、省测绘局等单位,学习人口普查、土地调查、农业普查和经济普查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同时,通过电话、邮件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强与试点省份和周边省份的交流与学习,对进一步完善安徽省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编制起到很好借鉴作用。
2011年5月底组织17个市、17个示范县和省级技术支撑单位前往江苏太仓开展学习调研,就水利普查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地交流探讨,为保证安徽省水利普查数据质量提供借鉴。
(四)培训及时跟进,第一阶段培训工作开展扎实有序。自2010年10月中旬以来,安徽省已先后组织388人次参加国家培训。自2010年12月份开始全面展开省级第一阶段水利普查培训工作,到1月12日,第一阶段省级培训工作全部完成,培训规模达2475人次。县级培训自2011年1月已经全面开展,到3月底,县级培训工作已全部完成,培训规模达26758人次。
(五)注重数据采集,基层台账建设有条不紊。2010年12月中旬开始布置台账建设调查对象名录核对及台账表格发放、台账建设任务。在完成第二、三产业企事业单位经济社会用水调查对象样本参考名录和万亩以上灌区调查对象参考名录,以及行业能力普查对象参考名录分发的基础上,利用各市县经济普查成果建立台账建设调查对象初始名录,开展台账建设工作。3月16日至19日,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对安徽省台账建设调查对象名录进行了抽查验收。
(六)技术准备充分,省级基层台账管理系统开通运行。为保障台账系统建设,编制完成了台账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数据处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和空间数据采集与数据处理实施方案,并报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备案。目前已完成招标采购、安装调试运行工作,满足了台账系统和空间数据处理的需要。5月9日,省级基层登记台账管理系统在国普办和省水利信息中心的大力协助下正式开通运行,全省清查数据录入工作随即全面展开,目前系统运行正常。
(七)上下机构联动,技术指导和进度监督成效显著。为有效推进全省水利普查工作的进展,各技术支撑单位全部实现了专人专岗,针对所承担的普查任务服务于各级普查机构。同时要求市、县及时成立普查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开通水利普查网,设立下载专区和解疑栏目,指导各级普查机构开展普查工作。
(八)形式丰富多样,宣传工作开展扎实有效。经过省水普办和水利信息中心的共同努力,2010年11月23日开通省水利普查网,成为安徽省水利普查宣传、动员及交流沟通的平台。编制完成了宣传工作方案,结合“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等活动,悬挂水利普查宣传条幅、印发宣传册宣传水利普查。为总结经验、扩大影响,对工作基础较好、技术力量和工作经费落实较好的县(区)开展示范县(区)建设,已选定17个县(区)作为示范县(区),希望在进度、质量和管理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九)职责分工明确,省水普办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为加强集中办公人员的管理,省水普办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在全年工作计划、每月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建立周例会制度,要求“月计划、周安排”,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及时总结。为有效发挥集中办公人员的有限资源,参照国务院水普办的部门设置,设立了各相关部门,工作效率大幅提高。充分发挥技术支撑单位的作用,提前谋划汇总审核和抽查验收工作,制定有关技术要求,特别对灌区和涉及水资源等协调工作量较大的专项普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三、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省水利普查办公室将按照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办公室总体工作安排要求,按照“一条主线、两项任务、三个阶段、四个节点”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水利普查工作。深入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差距、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制约因素,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强化措施,精心谋划好以后的各项工作,主要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工作进度;加强数据质量审核,做好数据质量控制;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导检查;进一步抓好典型,以点带面,相互学习,共同提高;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分工,做好工作衔接,全面做好普查标准时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力以赴确保完成水利普查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