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2012-01-26
四川:6项举措强化保障房质量安全管理
日前,四川省召开会议,分析当前形势,要求各地、各部门增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质量安全管理,确保质量安全生产取得实效。会议要求,全省要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健全内部监管体系;进一步明确落实各方主体的责任,严格执行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关键岗位执业人员负责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等制度;加大现场监管和执法监察力度;树立参建单位争创优质工程意识;严厉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尽快制订具体方案,建立健全建设和房管、质量和保障、监管和监察等部门的定期联络机制,共同做好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强调,要认真抓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努力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地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市场”与“现场”联动,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确保年底前各市、州开通网络监管系统。
青岛:“4+1”模式开通服务"快车道"
为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山东省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服务区市、企业、单位制度,创新“4+1”工作模式,建立4项沟通服务制度,打造1个事项办理落实平台,开通服务“快车道”,第一时间掌握服务对象所需所想,最快速度帮其解决困难和问题,赢得了服务对象的好评。这4项沟通服务制度,一是定期走访制度,每年年初、每季度初该局领导干部带队到各区市政府及联系企业走访调研、现场办公,协助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二是信息直报制度,区市主管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可直接与该局对口挂钩的领导干部进行工作联系;三是信函联系制度,该局领导干部与联系服务的区市、企业、单位每月进行一次信函沟通;四是片区会议制度,采取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与联系单位的沟通交流,帮其解决困难。另外,该局还建立了由专人负责的事项办理落实平台,确保提问次次有回复。
辽宁:国家首个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在大连揭牌
近日,受中国地震局震害防御司委托,由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中国地震局地壳应力研究所、大连理工大学等单位有关专家组成的验收专家组,对大连永嘉·尚品天城国家地震安全示范社区项目进行了综合验收。来自中国地震局、中国地震灾害防御中心、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大连市政府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将亲自为社区揭牌,为大连建设的国家首个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对于大连市建设地震安全社区的做法,中科院院士马瑾表示,大连建设地震安全社区的设计理念非常好、非常有意义。地震预报、地震监测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达到减灾的实效,而地震安全社区建设就是要完成这个目标。地震安全示范社区是一个方向性的工程,更是一个创举。
上海:加大限购政策执行检查力度
日前,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上海房地产市场调控取得成效,房价上涨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为巩固调控成果,上海日前已出台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调控政策,房管等部门将加大住房限购政策执行的检查力度。去年以来,上海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商品住房价格指数环比自去年10月以来连续8个月出现下降。今年6月,上海商品住房价格指数环比上涨0.2%。就此,上海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各项调控政策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和住房限售政策,加大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力度,严格按照房屋用途加强交易管理,大力加强住房保障、进一步扩大受益家庭规模,完善信息披露、加强舆论引导。根据通知要求,下半年上海将在全市组织开展住房限售政策、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购房资格、“认房认贷”政策执行情况、土地增值税等税收征管情况,严肃查处提供虚假证明骗取购房资格以及违规发放二套、三套房贷等行为,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青海:玉树重建居民住房年底可全部入住
近日,从青海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获悉,截至2012年6月底,1278个玉树灾后重建项目已开工1228个,开工率达到96.09%,累计完成重建投资280.1亿元。青海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中共玉树藏族自治州委书记旦科介绍说:“2012年是玉树灾后重建决战年,到年底,将基本完成恢复重建主要任务。” 推进住房建设、让灾区群众安居乐业是恢复重建的首要任务。据旦科介绍,截至目前,城乡居民住房重建户39149户,已开工3.889万户,开工率99.3%;完工3.2238万户,完工率82.3%;已入住2.1449万户,入住率54.7%。预计到年底所有重建的城乡居民住房基本可以达到入住条件,并实现入住。
河北:规定群众享有房屋估价主动权
日前,河北省政府颁布了《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了房屋价格评估机制,通过政府保驾护航,让群众享有房屋价格评估的主动权,以实现房屋估价的公正公平。《办法》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基础上,进行了具有河北省特色的细化。《办法》明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在每年年初公布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以备被征收人遴选。房地产估价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等随机方式确定,结果将在征收范围内公示。此外,《办法》还要求建立房屋预评估机制。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3个以上奇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标本房屋进行评估,选取各评估机构评估结果的中位价,作为标本房屋的预评估价格。为了保证估价准确,河北省还确立实地查勘制度,要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照片等影像资料,作好记录,以备查验。
陕西:今年保障房建设任务超额完成
日前,从陕西省政府获悉,2012年陕西省计划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43.6万套,任务总量居全国第二位。
截至2012年6月25日,陕西全省共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40.58万套,占目标任务的100.2%。据介绍,二季度全省已竣工保障房8.55万套,占目标任务的28.5%,新增租赁补贴发放3.12万户,占目标任务的100.6%,完成投资272亿元。
湖北:拟出台招投标监管条例
为防范招投标活动中的猫腻,确保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湖北省将出台《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目前,该条例征求意见稿已经出炉。《条例》规定,按规定必须进场交易的公共资源和其他项目的招标投标,应当进入综合招标投标中心运作,禁止任何形式的场外交易。《条例》明确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条例》还规定,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否则将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