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下达 “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造纸行业淘汰落后产能1500万t
2012-01-26
中国造纸 2012年2期
工信部下达 “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造纸行业淘汰落后产能1500万t
2011年12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达了“十二五”期间工业领域19个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工信部产业〔2011〕612号)。同时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有关规定,尽快将目标任务分解形成年度计划,落实到具体企业,并采取综合措施,加强监督考核,确保落后设备(生产线)彻底拆除,不得向中西部地区和周边国家转移,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具体目标任务分别为:淘汰炼铁落后产能4800万t,炼钢4800万t,焦炭4200万 t,电石380万 t,铁合金740万t,电解铝90万t,铜冶炼80万t,铅(含再生铅)冶炼130万t,锌 (含再生锌)冶炼65万t,水泥 (含熟料及磨机)3.7亿 t,平板玻璃9000万重量箱,造纸1500万t,酒精100万t,味精18.2万t,柠檬酸4.75万t,制革1100万标张,印染55.8亿m,化纤59万t,铅蓄电池746万kVAh。
与“十一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确定的12个重点工业行业目标任务相比,“十二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增加了铜冶炼、铅 (含再生铅)冶炼、锌 (含再生锌)冶炼、制革、印染、化纤、铅蓄电池等7个行业,电解铝、铁合金、电石、水泥、平板玻璃、造纸等6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有所增加,增加幅度分别为 38.5%、85%、90%、48%、2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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