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2012-01-25
本刊讯2012年10月19日,卫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等部门在京联合召开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会议,旨在统一思想,交流经验,部署下一阶段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卫生部部长陈竺、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中央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李熙、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尹力出席会议。
陈竺指出,2010年7月,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7部门联合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全面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各地迅速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加强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和平台建设,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各地积极完善适应深化“医改”新形势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办法和监督办法,基本形成了专业化、社会化和信息化的药品采购方式,显著提高了采购工作效率,降低了采购成本,规范了采购程序,有效保障了医疗机构的药品供应。二是各有关部门与卫生、监察部门完善相关政策,共享信息资源,建立起了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成效的取得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三是各地均成立了省级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了管理机构、监督机构和工作机构;均建立了由政府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涵盖省、市、县三级的非营利性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和监督平台,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规范开展创造了条件。四是一些省(区、市)开展了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了医疗机构的采购行为,降低了高值医用耗材的采购价格,减轻了患者负担。五是各地在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基础上,改革采购方式、创新采购办法,积累了很好的经验。六是各地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和监管制度,提高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从总体上看,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在保证临床用药质量、降低药品价格、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推动医药产业优化整合、遏制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