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瑞安市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对策措施
201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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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畜牧兽医局,浙江瑞安 325200)
瑞安市地处浙南沿海,交通便利,经济发达,畜产品流通和消费量较大。近年来,畜牧业规模经营逐步形成,健康生态养殖得到稳步发展。2010年全市存栏生猪14.94万头、牛0.7万头(其中奶牛2200头)、山羊0.5万只、家禽115万羽、肉鸽34.39万羽;肉类总产量3.37万t、禽蛋总产量0.74万t、奶类总产量0.48万t。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已经发展到350家,规模生产比重达到 80%以上。
1 政策扶持
畜牧业是瑞安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现代畜牧业是巩固农业基础地位,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纵观瑞安市畜牧业发展,一直以来存在生产方式落后,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组织化程度低,市场竞争力不强,支持保障体系不健全,抵御风险能力弱等问题,以及畜牧业用地与畜禽排泄物污染等制约因素。
近年来,瑞安市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发展畜牧业,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谋求畜牧业的大发展、大提高。结合实际,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以生猪、蛋鸭为重点的畜禽养殖。加强技术服务、动物防疫、政策性保险、财政补助和标准化养殖场建设等多方扶持力度,加快畜牧业现代化进程。自2007年以来,全市已实施国家级规模化标准猪场建设项目9家、省级规模生态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7家、温州市级标准化生猪养殖小区与适度规模生态猪场项目21家、温州市级标准化奶牛场项目5家,对每个项目建设一次性补助20~50万元,共落实补助资金达1 435万元。
2 全面协调
瑞安市经济比较发达。长期以来,猪肉等畜产品消费一直不能完全自给,主要依赖省内外调入。随着经济发展速度和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畜牧业面临用地空间挤压和受畜禽排泄物消纳能力制约等限制因素不断增加,畜牧业量的扩张受到很大限制。有关部门立足本市实际,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要求,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路子,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
一是大力发展规模型畜牧业。 推行规模化、标准化饲养模式,改变以往养殖规模小、场舍简陋、人员素质低、管理粗放、人畜混居等落后的饲养方式。引导规模经营,逐步淘汰散户饲养。建立环境条件、场舍建设、饲养品种、疫病防治、投入品管理、排泄物治理等标准模块,加强畜牧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规模场改善动物防疫条件,提高畜禽福利待遇,降低疫病风险,增加经济效益。通过技术引导和政策扶持,规模型畜牧业迅速发展壮大。目前,已建成各类标准化养殖小区45个,瑞安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3家,畜牧专业合作社73家。
二是大力发展生态型畜牧业。 积极开展生态农业示范县创建、全面实施温瑞塘河整治工程和“浙江省811工程新三年行动计划”,完成了223家规模养殖场的排泄物治理任务,其中养猪5 000头以上1家、1000头以上8家、500头以上7家、300头以上29家、200头以上78家、100头以上100家。实施规模畜牧场排泄物异地消纳工程,建成种植业基地有机肥贮液池近200座,容积达到2 000 m3,新置液肥槽罐运输车3辆,已异地运输消纳液肥5 000余t。
三是大力发展自给型畜牧业。 瑞安市为畜产品消费大市,生猪、家禽等饲养数量远不能满足本市消费需求,大量畜禽及产品长期依赖从省内外调入。为了提高猪肉等畜产品的战略储备,提高市场供给能力,减少疫病传播风险,保障市民吃肉安全,有关部门在综合考虑土地供应能力和环境承载能力的基础上,充分利用闲散地发展生态养殖业,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减少与工业用地的冲突,适度扩大畜牧产业规模,大力发展自给型畜牧业,不断提高猪肉等畜产品的自给率。鼓励畜牧企业在本市建立产品直销点,优先保证本地市场供应。通过多方努力,已建成瑞安市森绿畜牧有限公司、瑞安市鹏亨畜牧有限公司、温州桑农少林畜牧有限公司等37家规模化生猪养殖小区和生态养殖场,新增生猪出栏6.68万头,畜产品自给率从原先的30%提高到目前的43%。
3 疫病防控
现代畜牧业不仅要继续发挥保障畜产品供给,满足市场需求的传统功能,而且要承担保障畜禽饲养的生产安全和畜产品消费安全。瑞安市有关部门在发展畜牧业过程中,始终坚持做好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一是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蓝耳病、猪瘟等四种疫病实行强制免疫,做到所有存栏畜禽应免尽免,彻底消除免疫空白和死角,确保免疫率达到100%。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对达不到要求的养殖场户督促其及时做好补免工作。
二是推行牲畜免疫标识管理制度。 按照动物防疫溯源制度要求,强化动物防疫标识管理,猪、牛、羊一律佩挂二维编码标识,一律凭二维标识交易、运输和屠宰,无二维标识的一律不得进入流通环节。
三是加强重大动物疫情监测监管。 在乡镇(街道)设立固定的疫情监测点,各村设立村级疫情测报员,密切掌握疫情动态,发现疫情及时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
四是加大流通环节监督管理力度。 对出栏的畜禽,派人到场、到户凭动物免疫证明和耳标实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生猪凭耳标和检疫证明入场,屠宰过程实施现场同步检疫,检疫率达到100%。加强对兽药饲料的监督检查,加强瘦肉精检测,严厉查处使用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
五是强化卫生防护知识宣传培训。 落实畜禽饲养、运输、加工等环节人员的卫生防护措施,定期举办各类不同形式的培训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卫生防护意识。严格执行兽医实验室检测化验人员等密切接触人群的卫生防护操作规程,严防人员感染动物疫病。
4 统筹兼顾
瑞安市人多地少,工业经济发达,畜产品流通和消费量较大。在既要保障畜牧业发展用地需求,又要严格保护耕地;既要保护养殖生产,又要防范环境污染;既要保障畜产品正常供给,又要防范病害畜禽产品危害的形势下,畜牧业发展受用地紧缺、环境污染、畜禽病害等因素限制很大。只有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大力促进畜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才能不断推进畜牧业快速发展。
一要处理好发展畜牧业与节约用地之间关系。 发展畜牧业要与节约用地相协调。要充分利用现有山坡地、荒滩、荒地和闲置地,尽量少用林地、耕地,不用农保地。利用耕地的,要保护好耕作层,养殖结束后要恢复耕作。在保障畜牧业发展正常用地需求的同时,要坚决制止和查处借畜牧养殖名义乱占滥用土地。
二要处理好发展畜牧业与环境保护之间关系。 发展畜牧业要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在大力发展畜牧业的同时,要做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对规模较小的现有养殖场,主要推广种植和养殖相结合的生态养殖模式,粪尿资源就地还田消纳利用。对规模较大的现有养殖场,要求建设废水处理设施,粪便要作无害化处理或生产有机肥,尽量减少环境污染。对新建养殖场,一律要求治污设施与主体工程“开工、验收、投入运行”三同步,杜绝环境污染。推进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标准化建设,是实现畜牧业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对调整畜禽养殖模式、创新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改变人畜混居,畜禽混养的落后状况以及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要处理好发展畜牧业与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之间关系。 发展畜牧业要与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相协调。畜牧业要确保畜产品数量,更要确保畜产品质量,保障公共卫生安全。要建立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实施从饲养到销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重点解决好疫病防治、饲料中有毒有害物质、养殖过程中不规范用药等问题。要建立健全动物防疫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动物疫病防治,认真落实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控措施,从源头上杜绝重大动物疫病发生;要切实加强养殖过程的规范化管理,重点规范养殖场用药,坚决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要切实加强动物防疫监管,严格执行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制度,对收购、屠宰、加工、销售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要依法严肃查处,保障畜产品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