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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族婚育禁忌的文化内涵△

2012-01-23刘荣臻伊乐泰

中国民族医药杂志 2012年10期
关键词:萨满教鄂温克民间

刘荣臻 包 羽 伊乐泰

(1.内蒙古医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59;2.内蒙古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教学研究部,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8;3.内蒙古卫生厅蒙中医药管理局,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55)

鄂温克族是我国人口较少民族之一,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医药文化。其婚育禁忌独具特色,内容涉及孕妇饮食与行为禁忌、产妇饮食与行为禁忌和与生育相关的其他人的禁忌等方面。现据《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鄂温克卷》[1]、《中国各民族原始宗教资料集成:鄂伦春族卷·鄂温克族卷·赫哲族卷·达斡尔族卷·锡伯族卷·蒙古族卷·藏族卷》[2]、《鄂温克社会历史调查》[3]、《我的先人是萨满》[4]和《鄂温克禁忌》[5]等资料,对相关内容进行探讨,以供研究者参考。

1 孕妇饮食与行为禁忌

孕妇属于一个特殊人群,其健康直接关系到胎儿的发育和未来新生儿的健康。鄂温克民间禁忌对孕妇的饮食与禁忌皆有规范。这类禁忌包括如下几类。

1.1 鄂温克人以生活实践为基础,对于孕妇怀孕期间的经验教训以禁忌的形式给予了总结和记取。这类禁忌在孕妇饮食方面包括“孕妇不可食用腐烂的肉”、“孕妇不可食用獾子肉,以防流产”、“孕妇严禁吸烟、喝酒,以防生出低能儿”等,在孕妇行为方面则包括“孕妇不许唱歌”、“孕妇不许跳舞”、“两个孕妇不许睡在一个被窝里,以防孩子被调换”、“孕妇不可食用鱼头,以防流产”、“孕妇严禁食用被狼咬死的牲畜肉”等。这类禁忌的产生一般以生活实践为基础,因而其中的一些禁忌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如“孕妇不可食用腐烂的肉”、“孕妇严禁吸烟、喝酒,以防生出低能儿”、“孕妇不许唱歌”、“孕妇不许跳舞”等即属此类。当然,这种以生活为基础对于教训的总结和记取并不排除其遵守者共同误解的情况,所以也不排除其中一些禁忌缺乏科学合理性的情况,如“两个孕妇不许睡在一个被窝里,以防孩子被调换”、“孕妇不可食用鱼头,以防流产”等即属此类。

1.2 禁忌是人类极为古老的文化形态。鄂温克孕妇饮食与行为禁忌中还包括以互渗律的原始思维方式得以产生的禁忌。互渗律的原始思维方式在承认事物之间普遍联系的基础上认为,某一事物的性质、特征或属性会通过接触、感应或转移而影响另一事物,从而使后者也具有相同的性质、特征或属性。[5]建立在这一思维原则基础上的鄂温克孕妇饮食与行为禁忌内容较为丰富,在孕妇饮食方面包括“孕妇不可食用肾脏,以防生出眼睛小的孩子”、“孕妇不可食用驴肉,以防生出倔脾气的孩子”、“孕妇不可食用脑瘫牲畜的肉,以防生出脑瘫的孩子”、“孕妇不可食用骡子肉”等,在行为方面则包括“孕妇不能说‘骆驼的嘴唇是裂开的’以防新生儿为兔唇”、“孕妇不可受到惊吓,以防流产或生出胆小的孩子”、“孕妇不可焦虑不安,以防生出坏脾气的孩子”、“孕妇不许与人争执,以防生出争嘴的孩子”、“孕妇不许嘲笑猴子,以防生出与猴子一样的孩子”、“孕妇不能踩绳子,以防孩子的肚脐变粗”、“孕妇不许面向骆驼解手,以防延迟产期”、“孕妇不许做毛驴车,以防孕期延长”、“孕妇不许做骡子车,以防孕期延长”等。其中,“孕妇不可食用骡子肉”、“孕妇不许面向骆驼解手,以防延迟产期”、“孕妇不许做毛驴车,以防孕期延长”、“孕妇不许做骡子车,以防孕期延长”等禁忌得以产生的原因或许在于:禁忌所涉及的动物或是不能生育,如骡子,或是其孕期较长,如骆驼和驴。

1.3 鄂温克孕妇行为禁忌还与萨满教有着密切的联系。鄂温克萨满教认为“污秽之物”,有导致人患病、死亡、遭遇灾祸或运气不佳等神秘力量,而遭遇不幸的人皆有携带污秽之物的嫌疑。“孕妇不可到死者家中吊唁”这一禁忌似正在于防止孕妇在死者家中沾染“污秽之物”,从而带来不幸。鄂温克萨满教还认为,人生来皆有一定的福分,福薄者对于一些事物将无福消受。这正是禁忌“孕妇分娩前不能为孩子准备过多的衣服,以防孩子无福承受”得以产生的由来所在。此外,鄂温克萨满教还认为万物皆有灵魂,鬼怪则会危害人间。禁忌“孕妇不许垫熊、虎等猛兽的皮子,否则会流产”的由来或许在于熊、虎等猛兽的灵魂异常凶猛,而禁忌“孕妇不能说怀孕,应该说‘有了’”的由来则或许在于防止鬼怪知道后前来危害。

2 产妇饮食与行为禁忌

产妇也是一个较为特殊的人群。基于产妇保健和受宗教观念的影响,鄂温克民间形成了诸多产妇饮食和行为禁忌。这类禁忌大体可分为如下两类。

2.1 以生活实践为基础得以形成的对于教训的总结和记取。这类禁忌产妇饮食禁忌方面有“产妇在产后1个月内不许吃热量大的食物”、“产妇在产后1个月内不许吃牛肉,否则会落下病根”、“产妇不可食用山羊肉,否则会得寒症”、“产妇不可食用生蔬菜,否则患疾病”、“产妇在产后1个月内不许吃冷的食物,否则会落下病根”、“产妇在产后1个月内不许咬过硬的食物,否则牙齿会松动”,在产妇行为禁忌方面则有“产妇不许与丈夫亲近”、“产妇禁止在孩子出生后几天内缝补衣物,以防视力下降”、“产妇在产后个月内不许过于高兴,否则会得气虚病”、“产妇在产后1个月内不许过于难过,否则会得气虚病”、“产妇在产后1个月内不许吵闹”等。与孕妇饮食与行为禁忌中由来于对于教训的总结和记取类禁忌相同,这类中也包括了具有科学合理性内容的禁忌,如“产妇在产后1个月内不许吃冷的食物,否则会落下病根”和“产妇在产后1个月内不许吵闹”等。

2.2 鄂温克萨满教认为,产妇分娩时所流的血,属于“污秽之物”,应防止污秽之物玷污神圣对象。基于这一宗教观念,鄂温克民间以禁忌的形式对产妇的行为多有规范。鄂温克人自古就有祭祀火神的习俗。为防止产妇玷污火这一鄂温克人所崇拜的神圣对象,在鄂温克民间形成了诸多禁忌。这类禁忌包括“产妇在产后1个月内禁止在火炕上睡觉”、“产妇禁止绕灶行走,否则会玷污火神”、“产妇产后3天内不许接近灶火,3天后点上神灯和香祭拜火神之后,方能执炊”、“产妇在产后1个月内不许抬锅,否则会得腰疼病”、“产妇在产后3天内不许拨火”等。“玛鲁”神和“舍卧刻”也是鄂温克人崇拜的神圣对象。“玛鲁”神被鄂温克人视为与自己的祖先有着密切关系,是鄂温克人的“乌力楞”(有血缘关系的生产单位)之神。鄂温克人一般将其供奉于房间内的“玛鲁”神位上。而“舍卧刻”则是鄂温克人的祖先神,在鄂温克传统文化中受到极大的重视,是“玛鲁”神的核心构成部分。鄂温克民间“产妇分娩时禁止住原来的房间,否则会触犯神灵”、“产妇在产后1个月内禁止进主房”、“产妇禁止进入祭有‘舍卧刻’的房间”、“禁止在祭有‘玛鲁’神和‘舍卧刻’屋里分娩”等禁忌正是在于禁止产妇玷污这些神圣之物。

此外,鄂温克民间产妇行为禁忌中还包括“禁止在别人家分娩”这一禁忌。这一禁忌的由来似乎也与产妇携带污秽之物的认识有关,其确切由来有待于进一步探讨。

3 他人禁忌

鄂温克民间两性生育禁忌在对产妇和孕妇的行为给予规范的同时,对于与之相关的其他人的行为与态度亦有所规范。可将这类禁忌称之为有关生育的“他人禁忌”。这类禁忌包括如下几类。

3.1 在对待孕妇和胎儿的行为与态度方面有“不可空手到有婴孩的人家,否则婴孩母亲的乳房会痛”、“不许让前来做客的孕妇空着肚子回家”、“不得对孕妇吝惜饮食”、“禁止把兔子带进孕妇的住所,以防新生儿为兔唇”等禁忌。其中,禁止将兔子带入孕妇住所的禁忌显然由来于前述互渗律的原始思维方式,而其余禁忌大都应由来于对于民俗的遵守。

3.2 在对待保护产妇和新生儿的态度与行为方面则包括“陌生人不可到有婴儿的人家做客”、“不可于晚上到有婴儿的人家做客”、“有病的人不许到产妇家做客,以防传染疾病”、“来月经的妇女不得到产妇家做客,以防玷污”等禁忌。鄂温克民族医药将小儿惊吓称之为“额黑勒仍”,认为陌生人等的突然造访会引发这类疾病,而对于患有“额黑勒仍”的婴儿则应实施带有神秘色彩的道穆疗术以求治愈。有关不可到婴儿家做客的这类禁忌显然是为了避免新生儿患小儿惊吓。此外,在鄂温克萨满教文化中,月经也属于污秽之物。禁止来月经的妇女到产妇家做客是在避免为产妇和新生儿带来不幸。上述禁忌中除后一禁忌外的其他禁忌大都应来自于对于教训的总结和记取。

此外,在这类禁忌中还包括避免产妇断奶的禁忌,包括“新生儿未满月前禁止带枪进入产妇住所,以防产妇断奶”、“新生儿未满月前禁止带钥匙进入产妇住所,以防产妇断奶”、“绝对禁止拿鞭子进入刚生小孩的房子”、“严禁拿着锁头进入产妇家,以防产妇奶水减少”等。这类禁忌的由来有待于进一步探讨。

3.3 旨在保护其他人方面,鄂温克民间生育禁忌则包括“男人不许在产妇分娩后7日内进入产房”、“丈夫不可于妻子分娩时在旁守候”等。前已述及鄂温克传统文化视产妇不洁或携带污秽之物。这类禁忌显然由来于此。

3.4 鄂温克萨满教认为,万物皆有灵魂,人也是如此,而一些因特殊原因死亡者的灵魂则会变为鬼怪,因而需要区别对待。因难产而死的妇女正属此类。鄂温克民间生育禁忌“死于难产妇女多变成鬼,故不能葬于公共墓地”似正由来于此。

此外,鄂温克婚育禁忌中还包括“生孩子不准说‘生’,应该说‘添孩子’或‘有孩子’”这一禁忌与前述孕妇行为禁忌“孕妇不能说怀孕,应该说‘有了’”的由来似应相同。

4 其他

除对于产妇、孕妇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人的饮食、行为有所规范外,鄂温克民间禁忌还对作为可以成为孕妇和产妇的潜在群体的妇女的行为、胎儿胎盘等的处置、通婚对象等也给予了规范。

4.1 在对于一般妇女的行为方面,鄂温克禁忌中有“妇女能从斧子上跨过,以防生愚蠢的孩子”、“不准从斧子上跨过,以防妇女生出傻孩子”、“不可将锅刷子的头部剪掉,否则会生聋哑孩子”、“妇女禁止坐熊皮垫子,以防不能生育”等。其中,妇女禁止垫熊皮垫子的禁忌应是由来于对熊这一神圣对象的崇拜。而不可从斧子上跨过的禁忌则或许是由于斧子具有利刃的缘故。此外,不可将锅刷子的头部剪掉的禁忌的由来则有待进一步探讨。

4.2 鄂温克民间禁忌还对于胎儿胎盘、脐带、首次洗澡水和胎发的处置等亦有所规范。这类禁忌包括“不可随地掩埋婴儿的胎盘,必须埋在自家门槛下”、“不可乱扔婴儿的首次洗澡的水,必须泼到人畜踩不到的地方”、“幼儿满一周岁之前,不可剪掉其胎发”、“禁止乱扔剪下的幼儿胎发,必须妥善收藏”、“不可乱扔婴孩的脐带,应包好后挂在摇篮上,否则婴儿长大后会神情游移不定”等。这类禁忌大概应来源于对于民间生育习俗的遵守。

4.3 氏族制度是一项十分古老的制度,而禁止族内通婚则是氏族制度的重要内涵。在新中国成立前,鄂温克人一直实施着氏族制度。与此相关,鄂温克民间婚姻禁忌中则有“同一氏族内禁止通婚。因为同一个氏族的人是同一男性的子孙后代”和“不可近亲通婚”。这些禁忌明显由来于对于相关习俗的遵守。由禁忌可见,鄂温克传统文化对于这类禁忌的解释与现代科学的解释完全不同。但值得指出的是,这类禁忌在禁止近亲通婚方面却与现代科学的相关理解发挥了同样的作用。

5 分析与总结

研究者大致将禁忌的由来概括为对灵力的崇拜与畏惧、对仪式的恪守和服从、对教训的总结和记取、以及对欲望的克制和限定4个方面。[6]综上可见,鄂温克民间婚育禁忌主要涉及其中的前3项。其中有关由来于对教训的总结和记取和对仪式的恪守和服从方面的禁忌,本文已在行文中予以说明。基于互渗律的原始思维方式而得以出现的禁忌与萨满教有关的禁忌,因其都相信神秘力量的存在,因而大都可以归入由来于对灵力的崇拜与畏惧一类。由前述介绍可见,由来于对教训的总结和记取一类禁忌中的部分禁忌具有科学合理性。就其他禁忌而言,因其与文化习俗和萨满教密切相关而大都不具有科学合理性。但值得指出的是,如前述,这类禁忌中的部分禁忌同样可以发挥积极作用,如有关近亲不得通婚的禁忌就是如此。

研究者对中国孕妇饮食禁忌的功能进行了探讨,认为中国各民族孕妇饮食禁忌具有保护禁忌主体和增强禁忌主体的文化身份。[7]这对鄂温克民间生育禁忌同样适合。如“孕妇严禁吸烟、喝酒,以防生出低能儿”、“有病的人不许到产妇家做客,以防传染疾病”等因其具有科学合理性而在客观上确实可以发挥保护孕、产妇和胎儿、新生儿的作用。而有关孕、产妇的各项饮食与行为的特有禁忌也将禁忌主体与未婚、未孕或未育妇女区分开来,增强了其文化身份。此外,鄂温克民间生育禁忌还具有规范人们的行为以保持社会和谐的功能。如“不得对孕妇吝惜饮食”、“陌生人不可到有婴儿的人家做客”、“来月经的妇女不得到产妇家做客,以防玷污”等禁忌以禁忌的形式规范了他人对于孕妇、产妇或新生儿的行为与态度,从而在客观上为保证人与人间的关系和谐起到了积极作用。

综上可见,鄂温克民间生育禁忌与萨满教和传统文化习俗联系密切。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鄂温克民间婚育禁忌对保护禁忌主体和增强禁忌主体的文化身份、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国家民委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组织编写.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鄂温克卷[M].北京:中国百科全书出版社,2010.

[2]吕大吉,何耀华.中国各民族原始宗教资料集成:鄂伦春族卷·鄂温克族卷·赫哲族卷·达斡尔族卷·锡伯族卷·蒙古族卷·藏族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169 -170.

[3]内蒙古自治区编辑组.鄂温克社会历史调查[M].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6.107-109-239.

[4]何秀芝,杜拉尔·梅.我的先人是萨满[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9.217.

[5]列维·布留尔,丁由译.原始思维[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6]任骋.中国民间禁忌[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7]李萍.中国民间孕妇饮食禁忌习俗的文化内涵[J].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4):99-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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