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国土资源局
2012-01-23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丽水市国土资源局以开展“‘双保双服务’2011年行动”为抓手,扎实抓好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全市国土资源事业取得了重大突破和新的发展,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坚持开源集约并抓,保障发展成效显著
争取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取得突破。2011年6月28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到丽水实地考察。12月底,涵盖丽水市的浙江省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方案获国土资源部批准。全力做好建设用地报批服务工作,全市共争取到各类用地指标追加15767亩,报批新增建设用地20048亩,供应具体建设项目用地21380亩,较好地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用地的合理需求。落实资源优先战略,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全市共盘活存量土地1779亩,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4552亩,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9692亩,合同出让金额76亿元。
●坚持开发监管并举,保护耕地再创佳绩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丽水市首次荣获2010年度全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并获得20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严格规范垦造耕地,相继出台《莲都区新增耕地地力培育和耕种鼓励的实施意见》、《丽水市低丘缓坡垦造耕地项目规划设计细则(试行)》,提升新增耕地质量。全市共完成垦造耕地新增耕地面积31487亩,连续16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积极开展基本农田保护补偿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按时完成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并通过部级验收。全面完成土地例行督察及整改工作,并代表浙江省通过了西安督察局的交叉验收,得到了上海督察局和西安督察局的高度评价。
●坚持维权维稳并重,改善民生取得实效
全市供应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310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9%。全市新启动旧村改造125个村,审批农民建房用地11471户,以实际行动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市本级完成征地政策处理和清场交地3575亩,完成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7.1万平方米。做好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全市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2965本,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2560本。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市共发生涉及常住居民的地质灾害险情32起,直接经济损失508.5万元,分别比上年下降了72%、73%;完成地质灾害搬迁839户2664人,通过地质灾害排险治理解危286户1001人。切实做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全市国土部门共受理信访总量985件(批),同比下降5.2%,连续第7年实现了信访总量下降,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