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开发合法性资源的不同着力点
2012-01-16马永义
马永义
[摘要]新中国成立以来,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为主要代表的党的几代领导集体均致力于党的丰富的合法性资源的开发,但各有侧重。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央领导集体侧重于从意识形态方面开发党的合法性资源;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央领导集体侧重于从经济绩效方面开发党的合法性资源;而以江泽民为代表的中央领导集体侧重于从民主和法治方面开发党的合法性资源;以胡锦涛为代表的中央领导集体则侧重于从社会公正方面开发党的合法性资源。
[关键词]领导集体合法性资源着力点
合法性是当代政治学的基本概念,自从20世纪初德国学者马克斯·韦伯提出系统的合法性理论以来,合法性这一概念在社会科学领域得到普遍承认,逐步成为现代政治分析的一个关键性概念。合法性理论虽然缘起于西方,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政党执政存在一般意义上的原则和规律,因此合法性理论对每一个执政党都有一定的分析价值,每一个执政党都必须重视执政合法性问题。
一、合法性与合法性资源
合法性这一概念对我国来说是一个舶来品,它是政治学领域关注的一个重要范畴,近几年来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合法性一词的英文是legitimacy,意思是合乎法律的或法治的,因此仅从字面上很容易被误解为法律意义上的与非法、违法相对的概念,其实政治学视域中的合法性已不再局限于合法、违法等法律层面,而指一个更宏观的层面。有关合法性的内涵有很多种论述,西方在这方面的论述是丰富而全面的。
在西方,关于合法性的论述最早的可追溯到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他指出:“一种政体如果要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必须使全邦各部分的人民都能参加而且怀抱着让它存在和延续的意愿。”[1]P188这被认为是对合法性的较早的论述。卢梭提出的“公意”其实就是对合法性的思考,他提出了“政治秩序何以持久”的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卢梭的答案就是合法性,“即使是最强者也决不会强的足以永远做主人,除非它把自己的强力转化为权利,服从转化为义务”,“强力并不构成权利,而人们只是对合法的权力才有服从的义务”。[2]P12-14而最早系统论述合法性的是德国的政治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他提出合法统治的三种类型:传统型、魅力型、法理型。“传统型统治以执政者自称的、官员和民众相信的神圣传统为基础;魅力型统治以被统治者相信统治者具有超凡的品质、魅力、才能,而愿意服从其统治为基础;法理型统治则以执政者、官员和公民都对理性的法律负责为基础。”[3]P241他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以合理性和合法性为核心概念确立了他的理论体系,使合法性这一概念得以广泛应用。“构成一个统治可靠的基础,除了风俗、利害关系如同纯粹情绪的动机或纯粹价值合乎理性的动机一样,一般还要加上一个因素,即对合法性的信仰。”[3]P75可见合法性是统治得以维持的不可缺少的条件。韦伯的合法性理论影响了其后的很多人,帕森斯、伊斯顿、李普塞特、派伊等人继承和发展了他的理论。美国的政治社会学家李普塞特认为,合法性的本质含义是指“政治系统使人们产生和坚持现存政治制度是社会的最适宜制度之信仰的能力”,“任何政治系统若具有能力形成和维护一种使其成员确信现行的政治制度对于该社会最为适当的信念,即具有政治的合法性”。另外持不同观点的一派(以哈贝马斯为代表)则认为:“合法性意味着,对于某种要求作为正确的和公正的存在物而被认可的政治秩序来说,存在一些好的根据,一个合法的程序应该得到承认。合法性意味着某种程序被认可的价值。”[4]P184
合法性这一概念虽然来源于西方,其实古代中国政治思想史上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马上得天下,不能马上治天下”和“得民心者得天下”等均是合法性问题的基本原理,但是这些仅仅停留在经验总结层次上。当代我国理论界对合法性概念的论述,力求把握西方各种合法性概念中最基本的东西,避免片面性。很多专著和有关论文越来越多地触及到合法性的概念。燕继荣认为,合法性就是指“政治基于被民众认可的原则的基础上实施统治的正统性和正当性”。[5]P128在王浦劬主编的《政治学基础》中这样解释合法性:“政治合法性是一种特性,这种特性不仅来自正式的法律或命令,而更主要的是来自根据有关价值体系所判定的,由社会成员给予积极的社会支持与认可的政治统治的可能性或正当性。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政治统治能否以及怎样以社会价值观念和价值规范所认可的方式有效运行;另一方面是政治统治有效性的范围、基础与来源。”“就其本质而言,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就是社会成员对于政治统治的承认,就是社会成员对于政治统治正当性的认可。”[6]P162这种观点是我国学术界普遍认同的。
综合考察中外学者对合法性概念的理解,西方学者当中确实存在着经验理论与规范理论的二元张力[7],他们与国内学者在观点上都有很大不同,但是对比之下,我们不难看出中外学者对合法性的认识有一个共同点,这个共同点恰是合法性的本质所在。那么,学者们的共同点是什么呢?纵观中外学者对合法性概念的论述,看到最多的是“信仰”“赞同”“支持”“服从”等带有某种心理倾向的词汇。认识到这种倾向,就把握了合法性的实质,就从根本上理解了合法性。因此,笔者认为合法性就是建立在一定统治绩效、政治制度、意识形态、历史传统等基础之上的,反映人民对政治统治系统认可状况及程度的一种特性。合法性资源就是政党执政所需的合法性的来源,包括意识形态、经济绩效、民主政治制度、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内容。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已经走过了60多年的执政历程,其间经历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为代表的几代中央领导集体,他们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均致力于全面而充分地开发党的丰富的执政合法性资源。综观他们对合法性资源的开发历程,虽然都对党的合法性资源进行了全面的开发,但是也不难看出各有不同的侧重点。
二、意识形态——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底我党开发合法性资源的着力点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党,并且一直以来非常重视意识形态在维持政权和巩固政权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功能。“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不断走向胜利,中国共产党成功地实现了其意识形态的社会化,从而为高效的社会整合和中国政党制度的确立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合法性基础。”[8]P9毛泽东在1962年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曾经说过:“凡是要推翻一个政权,总要先造舆论,总要先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同样,维持一个既定的政权,毛泽东也是把意识形态放在最首要的位置,这里的意识形态就是指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具体包括马列主义以及其与中国的革命和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
这一时期是从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底。新中国成立后,领导中国革命取得成功的毛泽东及其思想享有崇高的威望,而当时作为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苏联,在工业化方面表现出的成就和反法西斯战争的伟大胜利,就成为中国人民学习的榜样。这些向人们展现了马列主义能给落后国家带来现代化的客观事实,使中国人民相信以苏联模式所诠释的社会主义不仅能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而且能实现中国人民自鸦片战争以来多年的强国之梦。因此,马列主义既通过以往实践中获得的成功,也由于广泛的意识形态宣传而日益深入人心。
三大改造完成后,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得到确立。但当时党对在我们这样一个经济文化相当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党的主要领导人在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的一系列的胜利以后,在面临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需要特别谨慎的新课题时,主观主义和个人专断作风日益滋长,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法制受到破坏。不仅如此,党还照搬革命战争年代的旧方法和旧经验,把马列著作中的个别词句加以误解或教条化,尤其是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很多具有猜想、想象和假说性质的个别论断教条化,对毛泽东个人的领袖威望和人格魅力偶像化。这时共产党的现实政治目标迅速指向一个意识形态所描绘的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这种情况下,党对执政合法性的诉求建立在充满极端激进、狂热和空想性质的意识形态之上,建立在期待民众相信党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承诺之上,不仅急于“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大刮“共产风”,而且发动了一次又一次政治运动来清洗想象中威胁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阶级敌人,忽视了执政的客观经济绩效和满足民众对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大跃进”、人民公社化等尝试的失败使整个国民经济遭到严重破坏。这使整个政治体系的经济绩效降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低點,从而使执政党的政治合法性更加依赖于民众对意识形态的迷信与狂热,甚至发动“文化大革命”,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无比深重的灾难。
毋庸置疑,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在这一时期确实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动员力量和社会整合力量,激发了民众建设社会主义的巨大热情和积极性。广大民众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但是“共产主义意识形态是一种基于实质合理性的诉求,它天然要求政绩的支撑”[9]。党刚刚执政的时候,在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支撑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紧接着的“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及后来的“文化大革命”使国民经济遭到巨大破坏。执政党的政治合法性的基础主要依赖于民众对意识形态的信仰与狂热,并越来越与毛泽东的个人魅力相联系。到了“文化大革命”后期,随着“九一三”事件和“四五”运动的发生,以及人民群众中自发反对“文化大革命”的抗议活动和不满情绪逐渐蔓延,预示着以极“左”意识形态信仰为标志的执政基础开始动摇。粉碎“四人帮”后,当时主持党中央工作的主要领导人还想用“两个凡是”来延续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以维系自己的执政合法性基础,因违背了党心、民心而遭到一大批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反对,不得不离开了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岗位。[10]
三、经济绩效——1978年底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党开发合法性资源的着力点
一个长期没有经济绩效支撑的政党很难保持其执政的合法性地位,邓小平十分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十一届三中全会闭幕后,我们党首先果断地停止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路线,并顺应了现代化的要求提出了当今时代的主题——和平与发展,为工作中心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奠定了国际环境和基调。“经济增长作为‘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途径,被邓小平视为新时期中共合法性的新来源。”[9]自此,合法性资源开发的着力点转为经济绩效,意识形态虽也重要,但明显退居次要地位。
这一时期大致从1978年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文化大革命”后党和人民开始重新审视过去奉为教条的某些理论、观点的正确性,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到对“两个凡是”的否定;从为历次政治运动中的冤假错案平反到明确废除“以阶级斗争为纲”;从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旗帜鲜明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解放的步伐越来越大。但由于对过去极端迷信的某些理论教条的否定和对党所犯错误的反思,原来被视为政治合法性坚实基础的某些信念不复存在,一时间社会上出现了所谓“信仰危机”。此时,邓小平以伟大政治家的睿智,意识到只有尽快满足人民群众在经历了多年“文化大革命”的极“左”灾难后对提高生活水平、迅速发展经济的强烈愿望,才能真正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制度。在1980年前后,邓小平多次强调经济增长对于政治稳定的关键作用:“社会主义如果老是穷,它就站不住”[11]P191,“经济工作是当前最大的政治,经济问题是压倒一切的政治问题”[11]P195。邓小平比任何人都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了经济发展对共产党政权合法性的重要意义,早在1982年他就指出:“要一心一意搞建设,国家这么大,这么穷,不努力发展生产,日子怎么过?我们人民的生活如此困难,怎么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12]P10同年,他对来访的金日成说:“我要强调指出,要迅速地坚决地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12]P11邓小平以高超的政治技巧提出了用经济政策来解决政治问题的战略思路,明确要求通过经济发展的有效性来重新获取执政党的政治合法性。他认为不搞现代化,科学技术不提高,社会生产力不发达,国家的实力得不到加强,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得不到改善,那么我们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就得不到巩固,我们的国家安全就没有可靠保障。1987年5月邓小平会见荷兰首相吕贝尔斯时谈到:“人民有自己的亲身经历。眼睛是雪亮的,过去吃不饱,穿不暖,现在不但吃饱穿暖,而且还有现代化生活用品,人民是高兴的。既然如此我们的政策还能不稳定?政策的稳定反映党的稳定。”[12]P791990年正当社会主义陷入全球性危机之时,邓小平向几位中央负责同志指出:“现在要特别注意经济发展速度滑坡问题……人民为什么还拥护我们?就是这十年有发展,发展很明显。假如我们有五年不发展或者低速度发展,会有什么影响?这不是经济问题,实际上是个政治问题。”[12]P354在1992年的南方谈话中,邓小平毫不含糊地指出:“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12]P370这些都说明了邓小平同志充分认识到只有经济的持续增长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给民众带来真正的实惠,而一个能给人民带来实际利益的政府就能得到人民拥护。
改革开放以来的成就证明,邓小平改革开放的伟大壮举极大地解放了社会生产力,是重塑党的政治合法性基础的必然选择。经济持续、稳定、高速增长,不仅迅速挽回了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巨大历史灾难给执政党带来的政治合法性危机,而且使其经受了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国内外严峻政治局势的考验。需要指出的是,以改革开放为标志的新时期,党的合法性基础显然主要建构于执政的经济绩效之上的。
四、民主与法治——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21世纪初我党开发合法性资源的着力点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确实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党的新一代领导人也看到了党的合法性资源开发方面存在的问题,一个国家经济不可能以持续的高速度稳步增长。我国的经济由于起点低,所以改革开放的前期能够以一个很高的速度稳步增长,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总量的逐步增大,我国经济的增长速度会明显减慢。所以,“仅仅把执政合法性建立在经济发展的绩效上是很危险的”[13]P168,万一到了我国的经济增长速度变得缓慢的时候,中国共产党在这一方面的合法性资源就会丧失。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在经济以外的其它需求会明显增加,这使以江泽民为主要代表的中央领导集体务必要寻求新的合法性资源来开发。在1997年中国共产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依法治国”的执政方略的提出被认为是这一代领导集体寻求新的合法性的一个信号。[9]“依法治国”方略提出以后,立即引起中国法学界和政治学界的热情支持和热烈讨论。以江泽民为主要代表的中央领导集体适时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对于巩固和完善党的领导具有重大意义。在现代政治生活中,以法治作为限制政治权威的制度架构,已经成为政治合法性的基本要素。[14]
這一时期大致的时间是20世纪的中期至新世纪之初。在这一时期,党的执政合法性面临着“把合法性建立在政绩基础之上的努力产生了可以被称为政绩困局的东西”。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绩效困境在社会转型时期可以说是不可避免的,第一是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不可能永远高速发展,因为市场调控有一定的波动性;第二是我国的经济总量基数的不断增大,不可能总是保持较高的发展水平;[15]第三是随着市场化和全球化的发展,我国的对外开放程度逐步加深,市场经济发展的不可控因素增多,政府在控制经济的过程中越来越力不从心,将执政的合法性建立在经济增长上已不能迎接合法性面临的严峻挑战。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经济绩效的合法性受到严峻挑战,出现了农村经济发展处于停滞状态,农民负担过重,生产积极性不高;城市失业工人不断增多,社会两极分化严重,城乡差异、地区差异、阶层差异不断加剧以及党内腐败日益严重等问题。问题的出现迫切要求中国共产党在新时期寻求新的合法性资源。这一时期,意识形态和经济绩效虽还重要,但相对于民主法治来说就处于次要地位,民主法治成为这一代领导集体开发合法性资源的新的着力点。
改革开放以来持续的经济增长为民主政治的建立提供了物质基础,而持续的经济增长客观上要求宪政民主体制来保障和规范,这一代领导集体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面临新的国内外环境的考验,以江泽民为主要代表的中央领导集体深刻总结了国内外一些大党、老党(像台湾的国民党、墨西哥的人民党、印度国大党等)相继失去执政地位的经验教训,认识到了仅靠经济绩效来维持党的执政基础的危险性,经济增长要有宪政民主体制的保障和规范。宪政民主体制的要义就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现代政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和有效方式。江泽民在十五大政治报告中指出,发展民主必须同健全法制紧密结合,实行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以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16]P21十五大报告还提出,要把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同立法结合起来,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十六大报告提出,需要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现代政治文明关于法治约束权力的制度架构,已经成为政治合法性的主要基础要素。实行依法治国或宪政民主为新的合法性资源是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在面临合法性危机和挑战情况下的迫切任务和重要战略。
五、社会公正——21世纪初至今我党开发合法性资源的着力点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经济实力和国际地位迅速提升,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地改善,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空前巩固。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致力于充分而全面地开发党执政的合法性资源,党的合法性资源也得到了充分地发展和巩固。主要表现为继承和发展了党的意识形态合法性;我国经济实力大幅度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极大提高,巩固了党的经济绩效合法性;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获得很大程度的改善、党内民主得到发扬、基层民主不断扩大,巩固和扩大了党的民主法治的合法性资源。但是,从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民的殷实的小康社会、到2050年新中国成立100周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等等,一系列新观点、新思想、新战略的提出和贯彻执行,我们不难看出,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开发合法性资源的重点已经悄悄地向社会公正、实现公平正义方面倾斜。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说,社会公正已经成为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开发党的合法性资源的新的着力点。
这一时期大致从新世纪之初至今的十几年时间内。这一时期,虽然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很多的社会问题。东西部差距拉大,城乡差别加剧,下岗职工无法全部安置,社会犯罪率不断升高,干部的腐败不断出现,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接近或超过国际警戒线,等等。为了解决矛盾和面临的问题,必须转变我们的发展观念,确立科学发展观,尽可能地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社会公平就是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而平等的分配,它意味着权利的平等、分配的合理、机会的均等和司法的公正。保证社会公平,这是社会治理的一个亘古不变的主题,当然也是现代服务型政府的基本价值取向。在推进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中,政府必须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减少体制和政策漏洞;建立和完善利益表达的渠道和途径,通过一系列体制安排和政策选择,使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得以协调,使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诉求得以整合,使社会各阶层的力量资源得以凝聚,从而形成有机的社会利益共同体。
以胡锦涛为主要代表的中央领导集体总结我国20多年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以及世界上其他国家在发展进程中的经验教训,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地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强调在发展中遵循经济、社会和自然规律,统筹兼顾各方面,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同地区发展、城市发展与乡村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等诸多方面的关系。其根本目的是使各方面彼此协调、相互促进、共同服务于人的可持续全面发展。[17]这表明党在新世纪新阶段将着力解决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所出现的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科学发展观意味着国家要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协调各阶层的利益,真正成为各阶层利益的调节者、仲裁者,从而避免国家在协调社会各阶层利益方面的不足。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和全面发展,实际上是对政党合法性资源的拓展。
这一时期是我国的经济、政治、社会发展面临全面转型的重要时期,社会的阶层结构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传统社会阶层的经济利益和政治社会地位受到了威胁;代表着新的生产方式的阶层不断兴起,也提出了经济和政治上的各种要求;在经济增长中被边缘化的下层成员面对不平等的分配存在着相对被剥夺的离心情绪,他们“感到自身利益相对受损”,同时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对改革和发展的目标(如共同富裕等)感到怀疑……对未来缺乏信心”。[18]P39-40相反,“一些有资产的人或高收入的人认为,收入差距过大使他们缺乏安全感,他们时常感受到低收入者、失业者对他们的不满和仇视心态”[18]P42。这种不同阶层之间经济利益和政治社会地位的消长变化以及在心理上的驱动必然会带来各种矛盾和问题,体现在政治领域就表现为对政治权力的冲击,磨损着党的执政合法性资源,给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带来潜在的危机。
以胡锦涛为主要代表的中央领导集体深刻地认识到,“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只有用科学发展观引导我们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才能为社会主义提供坚实的合法性基础,为党执政的合法性提供新的资源。同时,党执政的合法性的取得和维持都要在社会中进行,都取决于社会民众的支持和认同。因此,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可以为党的执政补充新的合法性资源。而和谐社会的核心是利益的和谐,社会利益关系不协调和社会不公平是矛盾和冲突产生的根源,也是社会秩序紊乱的主要原因。执政党要以协调社会利益关系为中心重新吸纳支持力量,实现最大程度的社会整合。要利用宏观调控、社会保障、法律等手段建立社会利益关系的协调机制,进而縮小贫富差距和促进利益获得途径的相对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样体现了党对执政合法性资源的创造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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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