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应对新时期国际贸易壁垒
2012-01-16吴培力
□文/吴培力
面对新时期的国际贸易壁垒,重点要注意克服三种错误倾向:一是漫不经心,毫无准备;二是消极退让,无所作为;三是过度反应,事倍功半甚至徒劳无功
国际贸易的主流理论认为,自由贸易可以使贸易双方整体福利得以增进,但在实践中,各国(地区)政府都在不同程度上实行贸易保护或贸易干预政策。进入新世纪以来,世贸组织主导的多哈回合谈判趋于停滞,贸易保护呈现诸多新的形式和特点,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进一步促使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浙江民营经济和对外贸易比较发达,但形形色色的贸易壁垒对外贸发展造成新的掣肘和制约。
国际贸易壁垒的新特征
当前,全球范围贸易保护主义明显抬头,各国(地区)为保护本国产业利益纷纷出台贸易限制和保护措施,国际贸易壁垒呈现新的发展趋势。
一是非关税贸易壁垒日益成为国际贸易壁垒的主流。随着关税水平不断下降,关税约束水平不断提高,因应贸易保护和贸易干预的需要,各成员体的非关税贸易壁垒不断增多,且形式日益多样,隐蔽性日益增强,非关税贸易壁垒越来越成为国际贸易壁垒的主流。
二是技术性贸易壁垒日益成为非关税贸易壁垒的重点。在非关税贸易壁垒领域,受WTO规则制约,传统的配额、许可证等进口限制措施日益减少,代之而起的是包括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在内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各国(地区)竞相采取更新、更严格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颁布的各种规定和要求更为细致,不仅涉及初级产品,而且牵涉中间产品和制成品,往往涵盖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消费和处置等整个产品生命周期,并从个别限量指标发展成为名目繁多的限制或禁止指标体系,从而对国际贸易发展造成严重阻碍。向广泛化、制度化和复杂化方向发展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正日益成为非关税贸易壁垒的重点。
三是贸易救济措施日益异化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在国际贸易实践中,为维护公平贸易和正常的竞争秩序,各国(地区)在进口产品倾销、补贴和过激增长等给其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往往采用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这些措施为WTO规则所允许,同时也受到世贸组织有关协议一定程度上的规制和约束。但其中不乏“软条款”和“例外规定”,各国(地区)在依据自身国内法发起反倾销、反补贴或实施保障措施时,往往有较大的操作空间,可以打着贸易救济的旗号,行贸易保护之实。
四是绿色壁垒影响日益广泛。当今世界,环境问题引起广泛关注,减少污染、节约能源、合理利用资源成为新的国际焦点,绿色壁垒应运而生,并成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重要组成部分。绿色壁垒也称环境壁垒,主要是指为保护生态环境而直接或间接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措施。可以预计,随着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各国(地区)绿色壁垒的使用频率将越来越高,涉及环节和领域越来越广。
五是各种新型贸易壁垒日益发展。当今国际贸易领域,各种新型贸易壁垒还在不断产生,如受到广泛关注的社会壁垒。社会壁垒也称蓝色壁垒,是以保障劳动者劳动环境和生存权利为由所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旨在削弱发展中国家(地区)因工作条件简单、劳动报酬较低而形成的成本竞争优势。除社会壁垒和前已述及的技术壁垒、绿色壁垒外,歧视性政府采购政策、不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等新型贸易壁垒的影响也在不断扩大。
总的看来,出于贸易保护的需要,后危机时代国际贸易壁垒演化递进呈日益加快之态势。从纵向看,这种发展上的动态性主要表现为一国(地区)内部已有壁垒日益苛刻繁复,新型国际贸易壁垒层出不穷;从横向看,则表现为各国(地区)之间追随引用,竞相仿效,有关贸易壁垒呈区域乃至全球蔓延之势。
主动应对国际贸易壁垒
国际贸易壁垒的影响将贯穿浙江从外贸大省向外贸强省迈进的全过程。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直接阻碍市场准入,即由于国际贸易壁垒阻碍,出口产品最终丧失市场准入机会;二是间接提高准入代价,即由于国际贸易壁垒阻碍,出口产品虽未失去市场准入机会,但企业成本明显增加,产品价格竞争力大大削弱。
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基本思路可以归纳为如下“三个主动”:一是主动适应。对于多数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宜以尊重现实的态度,积极主动适应,参加各种认证,获取逾越国际贸易壁垒的“通行证”。二是主动规避。这包含事前规避和事后规避两个层次,即通过行业自律、系统预警、处罚恶性低价竞销、提高知识产权意识等途径采取预防性措施,防止授人以柄,最大限度地防范国际贸易壁垒产生;在国际贸易壁垒出现后,设法通过对外投资、零部件出口等方式绕开壁垒。在某些情况,事后规避还包括暂时退出市场。三是主动抗争。即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应对歧视性、非公平性的国际贸易壁垒,大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树立理性平和心态是有效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前提。面对新时期的国际贸易壁垒,重点要注意克服三种错误倾向:一是漫不经心,毫无准备;二是消极退让,无所作为;三是过度反应,事倍功半甚至徒劳无功。无论政府和企业,都应该树立并保持理性平和的良好心态。所谓理性,就是要熟悉掌握后危机时代国际贸易壁垒的形式、特点、影响和发展趋势,善于学习规则,主动适应规则,并有效运用规则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所谓平和,就是要深刻认识后危机时代国际经贸发展的客观现实,以平常心对待日益常态化的国际贸易壁垒,既不能因为其一时影响比较有限而掉以轻心,又不能因为可能出现的较大冲击而惊慌失措。
——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是有效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基础。在政府层面,扎实推进公平贸易领域的建章立制工作,适时出台应对反倾销、反补贴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地方性规范文件和指导意见。根据“职责明确、分工协作、信息共享、快速应对”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体系,在横向上沟通商务、海关、检验检疫、质检等多个部门,在纵向上进一步向各市县和块状经济区域延伸,同时高度重视与国家有关机构双向沟通渠道的畅通。中介方面,进一步加强外经贸企业协会、WTO咨询服务中心及重点行业商协会的建设,以这些机构为依托,加强国际贸易壁垒预警点建设,逐渐形成覆盖各行业、各区域的预警网络。企业方面,应根据自身规模考虑建立必要的机制,同时在出口营销、生产、财务等管理环节对贸易壁垒的现实和潜在影响预先予以考虑。
——主动适应国际规则是有效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重点。尽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鼓励企业积极参与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保体系、SA8000社会责任体系认证和CE、UL、GS、HACCP等专业标志认证。出口企业应积极遵照有关标准安排生产、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农产品更需要从生产环境、饲料、农药、种养方式等细节抓起,从源头上提升逾越贸易壁垒的实力。要主动追踪全球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发展趋势,不断积累并建立重点市场技术措施数据库,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方。要清醒认识全球各行业向健康环保趋势发展的客观需要,不断挖掘自身潜能,以先进标准为标杆,依靠技术改造、产品升级和科学管理,努力跑赢技术措施的发展速度,争取变被动应对为主动适应。
——着力提高抗争效率是有效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关键。一是要注意与商务部和有关商会的信息沟通,争取国家层面的支持。必要时,可依据商务部《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提出调查申请。二是要设立法律援助资金,对贸易救济措施应诉行为特别是引领型抗争予以必要的奖励和资助。三是要加强案例分析,从正反两个方面总结经验和教训。四是要积极进行市场经济抗辩,努力确立浙江企业的市场经济地位。五是要注意平时基础资料的积累,避免在贸易壁垒袭来接受进口方现场调查或填写有关问卷时陷于被动。六是要积极争取进口商、转口商及国外用户的支持,构建利益共同体,努力形成抗争合力。七是要注意在重点市场与若干条件适合的律师事务所建立经常性联系,努力形成应对网络。八是在应诉失败的情况下,积极运用复审的方法,通过行政和司法救济,争取改变不利结果。
——积极促进转型升级是有效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核心。一是要优化出口贸易结构。大力促进扶优扶强,重点培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总部型外贸集团。继续扶持中小微外贸企业发展,积极培育生产型、渠道型、功能型、服务型等各类国际贸易主体。大力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有效遏止低价竞销等不正当竞争。加强多元市场开拓力度,加快境外营销网络建设,完善内外对接营销体系。着力促进科技兴贸和品牌强贸,重点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自主营销渠道的出口产品,不断提高出口效益、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继续发挥一般贸易优势,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探索转口贸易等新形式。二是要扩大进口贸易规模。改变“重出轻进”的传统观念,大力培育进口主体,积极搭建进口平台,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进口市场群体,促进贸易平衡。三是要促使服务贸易起步。立足浙江比较优势,将推进服务贸易与发展现代服务业有机结合,以服务外包为突破口,积极培育特色产业,努力实现高起点发展。
——加快“走出去”步伐是有效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重要途径。抓住时机,重点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赴海外投资,通过境外生产或加工组装,实现规避国际贸易壁垒的目标。着力推进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通过新建、收购、兼并等方式,建立境外生产基地,开展境外加工贸易,设立境外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中心,带动设备、原材料和零部件出口,实现产业梯度转移,不断提高企业跨国经营能力。鼓励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兴办各具特色的工业园区,引导更多的浙江企业进入园区发展,发挥产业集聚效应,提高协同竞争实力。积极拓展境外资源开发,鼓励企业通过“以投资换资源”、“以工程换资源”等方式,“走出去”积极开展国际资源互利合作,不断提高境外资源开发利用能力。大力鼓励企业在境外科技资源密集地区设立研发中心和研发型投资企业,充分利用全球科技、智力资源,推动开放式创新,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产品档次。同时在“走出去”的过程中,要督促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融入当地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