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故刺激各国严管食品
2012-01-07
本报驻德国、日本、韩国特约记者 青 木 李 珍 王 刚
食品安全是现在的中国无法逃避的字眼。不必说小作坊,就连蒙牛这样消费者认为信用度较高的知名大企业也无法让人放心。一项国内最新调查显示,80.4%的受访者对当下的食品没有安全感。有超过半数的受访者认为2011年的食品安全状况比2010年更糟。中国应在这些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中痛定思痛。在被看作是食品安全有更强保证的欧洲、日本等市场,其食品业的发展史,也是一部由事故推动安全的历史。
欧洲:一出事就立法
在德国,每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当地立法部门总会尽快完善法律监管细则。2002年,在对食品的一项检查行动中,德国食品检查机构发现下萨克森州等一些有机农场里的鸡饲料中含有毒物质除草醚,这种物质还通过食物链出现在婴儿食品中。一些欧盟国家开始抵制德国农产品。德国数百家企业被暂时“封杀”。吸取教训后,德国2004年推出了鸡蛋“身份证”制度,每个鸡蛋都有“身份证”——一串编码。它由三部分字符组成,分别代表母鸡的饲养方式、出产国和饲养场地。饲养方式分0到3四种。“0”号蛋是生物蛋,产这种鸡蛋的母鸡没有固定鸡舍,自由觅食,饲料里没有化学添加剂。生“1”号蛋的母鸡是露天饲养场放养的,有固定鸡舍,除自由觅食外还添加人工饲料,定期打预防针。“2”号蛋是圈养母鸡生的蛋。“3”号蛋是笼中之鸡产的。如果一个鸡蛋编号为“1-DE-084567”,那就表示它是“德国巴符州某一家露天饲养场放养的鸡蛋”。有了这些编码,鸡蛋质量只要有问题,有关部门就会顺藤摸瓜,追查到饲养场。
最近两年,德国又爆发两起严重食品事故。2010年12月底至2011年初,德国二恶英饲料污染事件造成全德5000余家农庄被关闭,数千只鸡被捕杀,大约10万枚鸡蛋被销毁。这给该国农民造成数以亿计欧元的损失。德国政府调查发现,这是由于一家叫“哈勒斯和延奇”的公司出售的动物饲料有毒。之后,德国政府出台新法规控制动物饲料供应商。新法规规定,制造动物饲料的生产商必须将所有化验结果呈交给有关当局。德国政府还研究把食品与饲料安全条例加入刑法的可行性,并可能将违反者当成涉及刑事罪行,而非民事责任。
最近的一起重大食品事故是毒豆芽事件。2011年5月,德国发生出血性大肠杆菌死亡事件。导致德国30多人死亡,约4000人感染患病。疫情还蔓延至瑞士、丹麦、英国、奥地利、荷兰等国。德国卫生部长承认疫情报告机制需改进。包括加大对大肠杆菌的研究、逐年减少农作物中使用化学药物,实现饲料有机化等。
2001年9月,英国和爱尔兰等国相继暴发口蹄疫,危机持续长达11个月,导致欧盟国家肉类市场全面萎缩。为避免类似事件再次遭遇失控局面,2002年1月,欧洲食品安全局迅速成立。作为独立的风险评估机构,欧洲食品安全局向政府和消费者提供有关食品和饲料安全、营养等领域的科学建议,协助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和欧盟成员国采取有效和及时的风险管理决策。
日本:责任首先在政府
二战后,日本一度处于饥荒当中,从贫困走向经济发展的日本,对食品安全问题一直不是很重视,民众也没有维权意识。直到1955年发生了著名的“森永砒霜牛奶事件”,才让食品安全问题被提上议程。
森永是日本当时最大的乳制品企业,为节省成本将劣质添加剂加入奶粉当中,结果产生大量砷化物,就是砒霜。在这一事件中,有12159人中毒,其中有130个婴儿死亡。在“森永毒奶粉”事件后,日本各地建立了大大小小几十个维权组织。1968年日本又出现了“毒米糠油”,中毒人数再次在千人以上,死亡28人。这两次恶性事件让日本民间对政府的抱怨增长到极点。日本食品安全开始成为拿到国会会议上讨论的问题,促使日本政府在1968年推出了《消费者保护基本法》。该法律的最大亮点就是:把日本原来的重视企业诉求转为重视消费者权益,表明了以消费者权益为重的方向。而且如果发生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情,责任首先在政府而不是企业。这样各级政府就必须承担保护食品安全的责任,从而对食品每个环节的监督都认真负责起来。1970年日本各地又开设“消费生活中心”,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
上世纪80年代以后,日本基本没有发生恶性食品安全事件。但进入21世纪以后趋于平静的食品安全问题又出现了。2007年,日本北海道一家肉制品加工企业以猪肉冒充牛肉被曝光;日本札幌市一家著名糕点企业擅自篡改布丁果冻的保质期。还有很多食品企业用的鱼、鸡等以次充好;有的超市对食品保管不善,造成食品变质也照常出售等。对此日本政府将《食品安全基本法》、《食品卫生法》等都做了修改。修改后,食品企业不能再将责任归咎于原料提供方、农户、或者食品销售方等,不能撇清自己和事故的关系。食品生产企业不仅要对原料严格检测,也要对运输、销售、售后等所有环节负责任。
韩国:“毒饺子”生产商谢罪自杀
1995年,韩国某知名电视台披露,部分韩国产牛奶中混杂有乳房生病乳牛的分泌物,牛奶中残留的抗生素、微生物残留等指标超标。韩国牛奶销售暴跌40%。韩国政府随后出面解决,不仅大幅提高牛奶质量标准,而且按照牛奶质量不同设立不同的收购指导价,引导牛奶生产者提高牛奶品质。
韩国2004年出现了“毒饺子风波”。有几家不法食品原料企业将本应当垃圾扔掉、含有大量大肠杆菌等细菌的变质萝卜做成饺子馅,卖给生产速冻饺子和包子的食品企业,其中一家企业的饺子馅产量甚至占韩国70%的市场份额。事件爆发后引发韩国民众极大愤慨,涉案公司“景象食品公司”总经理写下遗书向国民谢罪,随后投江自杀,震动韩国。韩国政府对食品安全的处罚也开始更加严厉。根据随后修改的韩国《食品卫生法》,因制造或销售有害食品被判刑者,10年内将被禁止在该法所管辖的领域从事经营活动。
2011年4月,韩国一些名牌奶粉被曝光检出甲醛,原因是牛奶生产企业使用了遭甲醛污染的进口饲料。虽然随后韩国政府对主要牛奶企业的原材料进行强制检验,并声称合格,但部分专家和消费者仍质疑韩国食品监管体系中还存在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