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林业资源与信贷业务分析
2012-01-01秦波金永权
经济师 2012年5期
摘 要:文章概述了辽宁省林业资源的基本情况和特点,分析了林权抵押业务存在的问题和林业行业的风险,提出了林业信贷建议。
关键词:辽宁 林业资源 行业风险 信贷政策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5-189-03
一、辽宁省森林资源现状
辽宁全省林业用地面积695.03万公顷,占全省总面积46.94%。全省森林覆盖率为35.13%。其中有林地面积533.98万公顷,占林业用地的76.83%;疏林地面积4.25万公顷,占0.61%;灌木林面积60.74万公顷,占8.74%;未成林地面积34.97万公顷,占5.03%;宜林地51.51万公顷,占7.41%;无立木林地面积8.25万公顷,占1.19%,其他1.33万公顷,占0.19%。防护林面积264.76万公顷,占49.58%;特用林13.76万公顷,占2.58%;用材林139.13万公顷,占26.05%;薪炭林面积18.94万公顷;占3.55%,经济林面积97.39万公顷,占18.24%。
辽宁全省林业用地国有权属93.73万公顷,集体权属601.3万公顷;林木权属方面:国有面积83.96万公顷,集体林面积229.24万公顷,非公有制林分面积123万公顷,权属未定面积0.39万公顷。
二、辽宁省森林资源的分类经营情况
森林分类经营是林业各项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它是根据森林多种功能主导利用理论,遵循森林具有多种功能的特点,按其主导利用的不同,将森林的5大林种相应的划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两大类,使其分别按照各自特点和规律运营的一种新型的林业经济机制政策和发展模式。
辽宁省商品林面积301.01万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的43.31%。在商品林面积中,有林地面积255.47万公顷,蓄积9972.21万立方米。按林种划分,用材林面积150.28万公顷,薪炭林面积24.37万公顷,经济林面积102.11万公顷,未划分林种面积24.25万立方米,分别占商品林面积的49.93%、8.10%、33.92%、8.05%。
经济林按亚林种划分为果树林、食用原料林、蚕场和其他经济林。
在商品林面积中,国有34.18万公顷,集体140.88万公顷,个人125.72万公顷,其他所有制0.22万公顷,分别占商品林面积的11.36%、46.8%、41.77%、0.07%。可以看出在商品林中集体和个体占主导性地位。
从商品林按地区分布上看,分布较多的城市为丹东、抚顺、鞍山、本溪和铁岭。
三、辽宁省森林资源的管理现状与对策
1.全面加强了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建设。辽宁省各级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在坚持贯彻执行《森林法》等国家级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地方性森林资源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监督体系建设,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监测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了多层次、多角度、覆盖面广泛的森林资源监测体系。
2.全面提高了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手段。加强森林分类经营与管理,商品林建设方面,全省加快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实现了由采伐天然林为主向采伐人工林为主的转变。加快经济林产业基础建设,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果品,丹东板栗、铁岭榛子、朝阳“两杏一枣”等已形成规模优势。
实施天然林禁伐政策,维护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