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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旅馆”消防安全管理存在问题与对策

2011-12-31潘家谱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1年28期
关键词:火灾消防管理

潘家谱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流、物流、资金流表现活跃,人口的广泛流动催生了一个新兴的产业——“家庭旅馆”,廉价、便利使“家庭旅馆”拥有广泛的市场,经营者安全意识不足使引发火灾的各种因素也大量增加,预防和扑救火灾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建筑密集拥挤,消防通道不足,安全出口锁闭,消防设施缺乏,消防隐患严重,抗御火灾整体能力薄弱,也严重影响社会安全和稳定,这些表明 “家庭旅馆”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一、 “家庭旅馆”基本情况 (一) “家庭旅馆”的形成和发展。“家庭旅馆”数量多,分布密集,具有特殊的时代与地域背景。 “城中村”发展成为农民居住栖息与剩余产品流通,改革开放后,随着宜昌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同时也吸引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小经营、小加工和租住,还有一些外来人员为逃避税收、计划生育、户口管理等原因,选择在城边和城郊居住,因此,使得一些原本在城市周边的小村庄由于城市的扩张而陷入城市的包围,于是有了市场,村民们用剩余的房屋改造成“家庭旅馆”从而导致城市里面的“家庭旅馆”大量形成。 (二) “家庭旅馆”的类型和特点。目前, “家庭旅馆”就其形态来看,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一类是紧靠城市商业中心区的小巷道,人口密度、楼房密度都相当多的“家庭旅馆”;第二类是城市交通枢纽的边缘,已初步发育为城市建成区的“家庭旅馆”;第三类城市规划区域内的老街、老城区胡同。小小一个“家庭旅馆”却犹如一个小社会,其发展的自发性、随意性和盲目性,严重影响了消防安全规划、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

二、 “家庭旅馆”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自由改造,功能混杂。“家庭旅馆”多数存在于城中村,车站、码头附近,由私房改造而成,自由装修,一切从简,房屋部分做旅馆,部分做家庭用房,有的部分用作商业出租,功能复杂。一些建筑内部装修时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据统计,在“家庭旅馆”内有20%~30%建筑的耐火等级不满足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由于家庭旅馆大多处于城区内中心地带,“家庭旅馆”集生活、经营、办公于一体,“楼中楼”、“房中房”、前店后住、下店上住等典型的“三合一”现象普遍存在。 (二)、防火间距小,安全出口不足。家庭旅馆大部分建筑的防火间距不足,本来应该留下6米的间距,但很多在建房时又各自从窗台外飘出一米多的阳台,导致很多楼与楼之间就只有几十公分的间距;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形式及宽度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相对于防火,经营者更重视防盗,家庭旅馆的防盗工作可以说是做到了铜墙铁壁,有窗户的地方必有防盗网,有些经营者甚至在深夜入睡时,将唯一的对外疏散门反锁.有的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在公共区域的走廊外窗及阳台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更有甚者房前屋后还堆有大量生产、生活用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被锁闭、封堵或被占用的现象严重; “家庭旅馆”往往成片出现,进出只有一条主路,消防安全通道仅有2-3米宽,严重影响消防车的通行,或在建筑物周围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占用防火间距或消防车通道,造成消防车道不畅,影响灭火救援。

(三)、消防管理人员少,消防设施缺乏。 为降低运营成本,“家庭旅馆”往往只有2名左右管理人员,消防基础设施欠账严重, “家庭旅馆”室内消火栓严重不足,为追求更大的经济效益,经营者尽量减小消防器材投入,普遍只配备了灭火器,而且灭火器的摆放位置也不合理,有的放在对外疏散门后,有的放在厕所角落里,不利于及时取用;一些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被遮挡、损坏或标志错误。(四)、消防管理混乱,消防意识淡薄。居住“家庭旅馆”人员构成复杂,具有来源广泛、流动性强的特点,多元文化与生活方式在这里交流、冲突,“家庭旅馆”经营者普遍缺乏消防安全意识,不了解基本的消防常识,安全疏散能力不足,发生火灾后不懂自防自救和扑救初期火灾;另外,“家庭旅馆”内违章乱接电线现象较多,随处可见电线“蜘蛛网”,电气线路缺乏金属管、阻燃塑料管保护,且布置凌乱,裸露在外,空中交横的情况十分普遍,极易引起短路从而引发火灾。家庭旅馆内电气设施较陈旧,电气线路老化情况严重。如液化气瓶、灶的不当使用,熏腊肉等。 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在落实火灾防范措施、严格消防管理上舍不得花精力。据统计,我国住宅火灾这几年来的起数一直高居各类火灾的首位,经济损失也非常大,“家庭旅馆”设在住宅楼内而且火灾危险性比住宅大得多,这更加重了笔者对家庭旅馆消防问题的担忧.

三、“家庭旅馆”的消防管理对策

“家庭旅馆”尽管设施十分简陋,但是相对低廉的价格无疑具有很大吸引力,可以满足低收入人群的消费需求。“家庭旅馆”大多集中在车站、市场等流动人口集中的地方,它的区位优势又是其得以生存、发展的重要因素;其经营者大多是下岗职工和祖辈居住此地的失地农民,旅馆就是他们生存的饭碗、生活的依靠。因此想要一律取缔几乎不大可能。如何加强消防管理,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尝试:

(一)、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根据有关国家法规和技术规范,督促“家庭旅馆”限期整改火灾隐患,对于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应予以取缔。消防部门要严格办理家庭旅馆消防审批的一切手续,要以公安机构名义下发文件,规定治安、派出所在办理“家庭旅馆”相关手续时,把消防部门的意见作为前置条件,加大相关单位监督力度,彻底消除 “先天性”的消防安全隐患。

(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家庭旅馆”点多面广,消防部门直接管理很不现实,必须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将其纳入当地派出所的管理视线,列入片警的管理职责之中,“家庭旅馆”的消防管理责任主体应该是社区民警,派出所所长负总责,建立责任倒查,加强考核督查,与绩效考核挂勾,提高管理实效。同时,要发挥街道社区的管理作用,加大对旅馆业的日常检查力度,在开展日常检查工作时,把“家庭旅馆”的消防安全作为重点,及时督促整改和报告消防部门,进一步推动旅馆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实。

(三)、加强消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要在“家庭旅馆”开业前,督促店主及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报警、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的基本知识;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用火用电用气行为;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通过加强对旅馆业主及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消防意识、法制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四)、夯实基础,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要按照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督促“家庭旅馆”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事故应急照明灯,平时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的畅通,以便发生火灾后减少人员的伤亡;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确保发生火情后,能及时扑救,以免小灾酿成大祸。

总之,“家庭旅馆”是新兴旅馆业经营模式,发现了问题就要整改,只有依靠群防群治,齐抓共管,才能有效地把家庭旅馆的消防安全真正落到实处,真正落实“自我管理、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管理体系,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参考资料:

1、公安部颁布的《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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