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事办好重在阳光操作
2011-12-31共鸣
老区建设 2011年17期
面对受地质灾害直接威胁的8万多群众的期盼,江西省政府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全部实施避灾搬迁,这不啻为一件为民分忧解难的大实事、大好事。
作为全国12个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危害严峻的省份之一,江西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巨大。因此,讲究科学、避让搬迁是一个重要手段,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是防治地质灾害的根本之策。
江西避灾移民搬迁在本着群众自愿、政府主导和整体搬迁的原则基础上,突出实行全过程阳光操作,注重群众全过程参与,保护群众在搬迁过程中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参与权,确保操作“公开、公平、公正”。这一做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保汪了这一实事顺利进展。
其实,早在2003年,江西就开始实施库区、深山区、地质灾害频发区移民搬迁,并已完成搬迁安置37万人,创造了无一人上访的佳绩,成为有口皆碑的德政上程、民心工程。其中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实施全过程阳光操作。
实事是实实在在的事,是实打实的事。从江西避灾移氏搬迁顺利推进可以看出,要把实事办好,重在阳光操作。
阳光操作,就是要让群众知情和参与。阳光操作就是全程公开透明,不搞暗箱操作。为群众办好书、办实事,不仅是党和政府的事,更是群众自己的事,群众自然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只有全过程阳光操作,人们才能更充分地了解政策、方案、原则、标准以及运作情况等,才能换来群众的理解、信任、拥护和支持,才能与政府主导形成良性互动。
阳光操作,就是要让群众监督和检查。全过程阳光操作,可以随时随地把我们的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随时随地接受群众的检查,随时随地倾听群众的呼声,从而减少我们工作中的盲目性和偏差性,增强我们工作中的主动性和科学性。
阳光操作,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更是一个深层次的理念问题。阳光能够照亮群众的心田,实行阳光操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让群众了解政策是如何落实的,清楚规划是如何制定的,知道实事是如何操作的,明门资金是如何使用的。群众才会产生信任,政府主导所实施的工作在群众中才会雕琢一块永恒的丰碑、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良好的工作关系使大家内心产生的是温暖,外在行为产生的是动力,棚互之间关系形成的是和谐和信任。
有了阳光,也才会产生公平、正义。因而,由此产生的公平正义,就会像温家宝总理所说:“公平正义比_人阳还要有光辉”,那样才会使广大贫困群众和移民感觉淋浴春风,感到温暖和惬意;才会真正把为民分忧解难的大实事办好、大好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