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协调衔接确保规范
2011-12-31于腾群
董事会 2011年8期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2006年成为国资委央企董事会试点单位,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由中铁工2007年独家发起设立并整体重组改制,于12月“先A后H”上市,由此双层董事会产生。
自双层董事会产生后,中铁工与中国中铁董事会之间本着充分尊重彼此权力和依法行权的原则,从实际情况入手合理解决双层董事会在运作中出现的问题,有效协调两者关系,确保双层董事会运作规范。坚持合法合规原则,着力维护双层董事会各自决策的独立性。坚持分类处理原则,科学决策双层董事会重大事项。仅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由中国中铁董事会决策;针对由中国中铁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中铁工以控股股东的身份参加股东大会,参与有关决策。坚持规范和效率相统一的原则,切实提高双层董事会决策效率。中国中铁上市后,因中铁工的业务较为单一,中铁工董事会议事方式在《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尽量简化。
处理双层董事会运作的几点体会。一是要清醒地认识到双层董事会问题的出现是央企深化企业改革、整体上市后的必然结果。目前,国资委央企董事会试点工作效果是有目共睹的,对于继续巩固和深化董事会规范建设工作的信心不能动摇。
二是双层董事会架构的安排,无论是采用何种模式都是央企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特殊历史阶段。未来国资委能否直接持股将决定双层董事会存在的时间性和实效性。
三是继续坚持和完善外部董事制度。董事会试点工作的成效充分肯定了当前国资委建立的外部董事制度的有效性,但是随着实践的深入,还需要不断完善。
四是央企双层董事会在各自的日常运作中要注重衔接,在处理两者关系时,需要十分细致地开展工作,才能确保决策程序万无一失。
(作者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