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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ECFA”时代应加强两岸银行业合作

2011-12-31董文标

银行家 2011年7期


  2010年《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签署生效,为两岸经济合作和金融合作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我们认为,在后“ECFA”时代,两岸银行业应抓住机遇,强化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提升两岸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携手推动两岸经济健康发展。
  两岸银行业合作条件日渐成熟
  两岸经贸往来发展迅速为两岸银行业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政府宏观经济调控得当,长期保持了国民经济的高速健康发展,经济总量日益庞大,目前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大陆高速经济增长环境与台湾地区先期发展的优势和经验,促成长期以来两岸经贸往来的迅速发展。两岸经贸总额2000年为30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0%;2006年达到107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8%;2007年为1244亿美元,同比增长15%。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年两岸贸易增速下降(同比增长仅为3.8%)、2009年出现负增长(-17.8%),但两岸贸易规模依然保持在1000亿美元以上。
  在两岸贸易出现低增长和负增长的关键时期,通过两岸同胞的共同努力,在2010年6月29日,台湾地区海基会的江丙坤董事长与大陆海协会的陈云林会长共同签署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这标志着两岸经济关系进入制度化合作的新时代,将推动两岸关系揭开新的历史篇章。“ECFA”的实施,有利于逐步消除两岸贸易往来和经济合作中的壁垒与障碍,将开创两岸经济大交流、大合作、大发展的新格局,从而为两岸银行业更宽领域、更高层次的合作带来新机遇。
  根据国家商务部公布的数据,2010年大陆与台湾地区贸易额为1454亿美元,同比上升37%,其中,大陆对台湾地区出口为297亿美元,同比上升45%;自台湾地区进口为1157亿美元,同比上升35%。目前大陆是台湾地区最大的贸易伙伴、最大出口市场、最大的贸易顺差来源地;同时台湾地gI9Y5Am5BVi94W8jP/nPiQ==区是大陆第七大贸易伙伴、第九大出口市场和第五大进口来源地。
  2010年1~12月大陆共批准台商投资项目3072个,同比上升20%,实际使用台资金额24.8亿美元,同比上升31.7%。可以说,“中国大陆东南西北中,台商企业遍地开花”。截至2010年12月底,大陆累计批准台资企业项目8.3万多个,实际利用台资520亿美元,在大陆累计吸收境外投资中占5%,如果加上台商对大陆的间接投资则超过900亿美元,占大陆吸引外资的9%。大陆是台湾地区最大的海外投资地区。
  大陆企业赴台投资稳步增长,2010年赴台投资47家,金额1.37亿美元。大陆企业赴台投资累计已有63家,金额1.41亿美元。
  2010年两岸人员往来规模迅速扩大。台湾地区居民来大陆514万人次,同比增长14.64%。大陆居民赴台163万余人次,同比增长69.6%,其中,赴台旅游的大陆居民约123万人次,同比增长127.8%,大陆已成为台湾地区旅游业第一大客源地。
  另外,依据台湾地区财政部门最近发布的海关统计报告,2011年一季度台湾地区进出口总额更是创历史新高。该报告显示,大陆依然是台湾地区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台湾地区2011年3月份对大陆及香港出口分别为76.6亿美元和35.8亿美元,合计占台湾地区出口总额的41.3%,远高于位居第二位的美国(占10.9%);在3月份进口方面,尽管因为地震和海啸的因素而放缓增长,日本仍然是台湾地区第一大进口来源地,占总额的18.8%,来自大陆及香港的进口占总额的16.6%,排第二位。但台湾地区3月份来自大陆的进口额达42.3亿美元,比去年同期猛增44.7%,接近来自日本的进口额。
  “ECFA”对两岸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为两岸银行的业务发展与合作创造了更大的空间。大陆和台湾地区的研究报告分别显示,“ECFA”的签订对大陆和台湾地区GDP贡献率将分别达0.4个和1.7个百分点左右,并将推动就业率和贸易条件的不断提升和优化,这将为两岸银行业的发展和合作创造比较好的外部条件。
  两岸银行业合作的制度障碍已经消除。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