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奖“网络评论”获奖作品的伦理探析
2011-12-31李虹
新闻世界 2011年9期
【摘要】在信息高速发展的当代,网络媒体表现出强大的影响力。网络评论以其独特的视角和所体现的道德伦理观,在弘扬社会主流价值观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本文通过对中国新闻奖的网络评论奖历届共25件获奖作品的内容分析,旨在探析网络媒介的伦理新特点和现象,说明网络评论的传播伦理和担负的社会责任是相统一的。
【关键词】网络评论奖获奖作品 传播伦理 社会责任
2011年1月19日,CNNIC发布了《第2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4.57亿;应用网络查看网络新闻的用户量达35304万人,使用率达77.2%。①由此可见,网络新闻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
中国新闻奖作为中国新闻领域的最高奖项,于2006年正式将“网络评论奖”纳入其中。从2006年到2010年,网络评论奖历时五年,评出一、二、三等奖共25件获奖作品,观点明确、立场鲜明的网络评论集网络伦理和媒体伦理于一体,在社会道德观和网络特殊性的合力作用下,呈现出网络伦理新特点和新现象。
一、网络评论奖的伦理特点
1、知情权的扩大
陈汝东教授在《传播伦理学》一书中指出,网络传播的正向道德功能之一是“扩大了公众的言论权利”②,具体来说,互联网的开放性打破了信息的部门垄断性和地域局限性;互联网的即时性则解决了新闻的滞后性;互联网的互动性提升了新闻的参与性。因此,网络传播的正向道德功能有利于预防强势集团占有公共媒体资源,进行信息垄断;有利于决策者听到社会多方面的不同声音,提高决策水平;有利于扩大网络舆情,体现民众意愿;有利于体现社会主流道德价值观,平衡各方利益。
中国新闻奖“网络评论”的获奖作品中,《“免费”为“反恐”卢总经理在忽悠谁?》《“房地产就该暴利”——任志强叫嚣有理还是叫板和谐社会》(第16届,三等奖)等都是对当时热门事件的理性议论。虽然题材不同,内容不同,但这些作品都体现了网络传播过程中,对现实中不合理现象的谴责,以及呼吁社会公平、平衡阶级利益的社会伦理观。
2、社会伦理的草根化和亲民化
以前,我国社会道德环境中存在着崇高的“党性”和“阶级性”,存在着“常德被忽略、美德被拔高、圣德被泛化”③的尴尬境遇。社会道德建设总是配合政治宣传,道德伦理流于形式。
而在网络评论奖的获奖作品中,草根化和亲民化的特征明显。《谁代表网友给小慧的后妈道歉》(第18届,一等奖)针对网络上“史上最恶毒的后妈”的误传,呼吁广大网友主持正义,为这起冤案的受害者——小慧的继母道个歉。这则短评寥寥七百余字,体现了富有正义感、贴近民众的伦理取向。
3、政治伦理主导下的意识形态色彩淡化
在我国,现有的媒介伦理规范的政治色彩较为浓厚。中国传播学界泰斗级人物闵大洪在回答记者提问“网络新闻奖评选有什么样的特点?”时,就明确指出:“与传统媒体新闻奖奖项相比,有相同的地方,也可以说是完全一致的地方,这就是政治层面的导向原则,作品必须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落实‘三贴近’报道方针,社会效果好。”④
在25件网络评论奖获奖作品中,政治伦理仍旧是一切道德规范的指挥棒,与政治相关的评论占到总获奖数量的40%。其中,牵涉到国家立场的、与时事联系紧密的评论,仍坚持“政治优先”原则。《Dalai Lama's high-degree autonomy for Tibet" means overthrowing China's social system》(第18届,二等奖)、《埃尔多安要为自己的谎言负责》(第20届,三等奖)更是在中央外宣办的指示下,应时而生。
但是,从这五届获奖作品也可以看出,当下优秀新闻作品不再是政治的近亲。获奖作品在题材上呈现多样性,小到洪战辉个人的顽强不息,大到政府执法部门公正执法,这是伦理规范多元化的有力保证。获奖作品意识形态色彩转淡,政治话语的统治地位基本消失。网络评论既是政治领域的评论,也是网络舆情的集中体现。
4、批判声中的媒介伦理规范
与中国其他新闻奖不同,网络评论奖已经走出“报喜不报忧”的歌颂式模式。质疑声多于赞扬声,力求公正、客观的专业道德规范。连续五届的获奖内容统计如下:
由饼状图得出,我国网络媒体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党的政治领导的前提下,媒介伦理向专业化发展,力求报道的客观、公正。对社会不公平现象的质疑占到其获奖作品的60%,其中对政府行政、执法部门由于办公不利产生负面影响的质问成为主要内容。
在《“华南虎事件”能否成为一个契机?》(第18届,二等奖)的报道中,记者一针见血地指出事件有关部门的“缺位”和“失语”,既体现了专业媒体人“不畏”“不媚”的职业道德;同时,也弘扬了“以人为本”的主流价值观。《反思九江塌桥 人人称职为何却桥毁人亡》、《大桥坍塌的中美调查之别》(第18届,三等奖)两篇评论针对2007年塌桥事故频发,用事实和数据说话,抨击国内政府部门对事故责任相互推诿的现实。媒体人正逐渐完成由“喉舌”到“瞭望者”、“守望者”的完美转变,努力做到准确、及时、公正、客观地向公众报道真实事件。
二、网络评论奖的伦理现象
1、议程设置
我国的新闻伦理道德建设是以马克思、恩格斯的新闻伦理道德思想为蓝本,主要包括五个方面:①新闻工作者应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②办报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服务,乃是新闻伦理道德规范的核心;③尊重事实,维护新闻真实性是新闻工作者起码的职业道德;④新闻工作者应具有高尚的情操和健康的思想品德,报刊要注意思想性;⑤保持廉洁自律的记者形象,反对新闻报道受金钱的奴役和左右。⑤
政治伦理的首要性为新闻伦理的发展设置议程,这在历届的网络评论奖中亦不例外。纵观每一届的新闻奖获奖作品,基本可以得出当年的舆论导向。如表1所示:
从表1中可以清晰看出,每一届网络评论奖都会选择一个与时政相关的评论,通过议程设置,引导公众关注当下敏感的政治话题:在日本右翼势力抬头之际,我国媒体聚焦中日关系;网络娱乐化、低俗化倾向严重,亟待规范之时,“和谐”理念开始四处传播;在达赖、热比娅等藏独、疆独分子分裂国家的反动活动猖獗,国外反华势力出现时,网络评论奖的获奖作品与国家宣扬的政治立场相互辉映。
不难看出,政治伦理和利益成为评判新闻作品的重要标尺之一,由此而来的是政治干预下的议程设置,即关注应该关注的重大事件。“应该关注”、“重大事件”这两个关键词的限定则由政府权衡。
2、意见领袖
政治伦理的干预决定受众“关注什么”,接下来“如何关注”便是网络评论的精髓所在。面对日本右翼势力的攻击,“激情加理性才是我们表达爱国热情的正确态度。”⑥在“恶搞”之风盛行之时,倡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抵制网上‘恶搞’之风,坚持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为建设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和谐网络文化做出自己的贡献。”⑦面对国内外反华势力,意见领袖应担负起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使政治伦理社会化的重大使命。
三、网络伦理与媒体职责的统一
对于大众传播的社会功能,拉斯韦尔提出了“环境监视、社会协调、社会遗产传承”三大功能,赖特在此基础上补充了“娱乐功能”,形成至今被普遍认可的“四功能说”。媒体作为与立法、行政、司法并立的一种社会力量,被誉为“第四权力”、“无冕之王”。如此之重的头衔,其社会责任之重可见一斑。
网络评论奖的获奖作品及媒体作为社会公器,履行媒体职责,带有社会伦理和网络传播伦理双重属性。历届的网络评论获奖作品都可以被称作社会的“瞭望哨”:作为社会有机体,与其他社会力量共同平衡社会发展;在监测社会环境的同时,履行教育功能,弘扬社会主流价值观,倡导社会道德伦理,维护民众合法利益,在鼓励和批判中营造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参考文献
①《第2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国新闻网,http://www.chinanews.com/it/z/cnnic27/
②陈汝东:《传播伦理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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