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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作品中的主角人物探析

2011-12-31杨谢

考试周刊 2011年59期

  三毛的作品只用第一人称写作,她说她写的故事都是她亲身经历或亲身感受的东西。三毛是把自己活生生地融进作品中去,以純然个人的感觉和表达方式,展示出亲历的真实生活,眼中的文化景观与人生世相,以及情感心路。
  一、游戏人生
  女作家三毛1942年出生,1973年与荷西在西撒哈拉结婚,婚后,荷西外出工作,她做家庭主妇。当时,三毛没有什么太多的娱乐社交,不用为生计发愁,有大把的时间,还积累了不少的人身经历和感受,所以正处于厚积薄发的大好写作时机。1976年,三毛35岁,正是一个女人成熟,又精力最旺盛的年龄,因此写出了《撒哈拉的故事》这样比较好的作品。
  “文章千古事,不是我这草芥一般的小人物所能挑得起来的,庸不庸俗,突不突破,说起来都太严重。写稿真正的起因,‘还是为了娱乐父母’,也是自己兴趣所在,将个人的生活做了一个记录而已。” [1]这是三毛的自我表白。
  确切地说,三毛没有純文学作家那种严肃的创作使命感,也不去刻意追求作品的社会效果,创新对于她,既非经国之大业,千古之文章,又非文学殿堂之捷径,天下扬名之手段。“至于写作,我个人觉得自己并没有什么使命感,我在主观上往往认为,写作品只要背上一种使命感,那我就完了,就写不出来了。写作这回事,一定要自由自在地写”。[2]
  三毛说:“我是游戏人生。……我的人生观是任何事情都是玩,不过要玩得高明。譬如说,画画是一种,种菜是一种,种花是一种,做丈夫是一种,做妻子也是一种,做父母更是一种,人生就是一个游戏,但要把它当真的来玩,是很有趣的。”[3]这种人生观乃至写作观的形成,是于三毛自己的生命体验。曾经陷落在孤独的自闭年代,那份偏执、认真与敏感,使她苦苦挣扎于内心与外界的搏斗中,每每心灵受伤与幻梦破灭,就想到死的解脱。年轻的时候不知道如何游戏人间、成就自我,生命对她来说是狭窄的暗角。后来经过万水千山的流浪,目睹了色彩斑驳的人生世相,又身历了情感心路的悲欢离合,渐渐彻悟了一己悲观之外的大千世界,体味到个人生命与时间的有限,懂得了珍惜生活和享受生命。
  二、展现自我
  三毛一再强调:“我的文章就是我的生活。”“我写的其实只是一个女人的自传。”“迄今我的作品都是以事实为根据的。”“就我而言,我比较喜欢写真实的事物,如果要我写假想的事物,自己就会觉得很假,很做作。”[4]从三毛作品到三毛自述,可见其作品最重要的个性化特色:一是纪实色彩,二是抒写自我。就前者而言,三毛没有走虚构小说的创作之路,她从生活本身受到启发,不去编故事,只去写生活,而她自身奇特、浪漫、新鲜的人生经历,恰恰构成生活中最真实不过的故事,以至于读者往往无法区分它是文学作品,还是生活本身。融纪实性与文学性于一体,借天涯人生抒发个人志趣,三毛成功地运用了写实手法,她的作品由此显得真实、亲切。就后者而言,三毛作品只写自己的故事,篇篇有“我”,一切从“我”出发,由“我”展开叙述,以“我”为中心,以“我”为归宿。作为作品叙述者的三毛,与作品中出现的三毛,以及实际生活中存在的三毛三位一体,使读者在阅读过程中对作品人物兴趣盎然,并把阅读评价直接导向作者本人。
  三毛说:“我是一个‘我执’比较重的写作者,要我不写自己而去写别人的话,没有办法。我的五本书中,没有一篇文章是第三人称的。有一次我试着写第三人称的文章,我就想:我不是‘他’,怎么会知道‘他’在想什么?所以我又回过头来,还是写‘我’。”[5]
  正是由于这种强烈的“我执”,三毛作品构成了奇特的人生风景。她用生活来塑造自己,用心来诉说自己,赢得了无数的读者。就作品的内容而言,“我”所叙述的一切,是三毛长长的生命旅程和情感心路,是三毛塑造的自我形象。
  三、主角还是配角
  根据“我”的位置,三毛的主要作品可分为两种。
  1.“我”为主角的作品。《撒哈拉的故事》、《梦里花落知多少》两个集子中的大部分篇章当属这种情形。作品集中描写的是三毛自己的故事,坦露的是私人性的情感体验。在“我”的身历中,三毛活泼的个性飞扬着,喜怒哀乐的神情浮动着,作品讲述的是各种各样的人生故事,从中贯穿和最后凸显的则是作者鲜明的自我形象。
  三毛一再强调写自己,这为读者通过她的文章了解她本人提供了便利。这些文章中最容易引起读者共鸣的是她的真诚和爱心,此外还可以非常强烈地感受到三毛对身为一个海外中国人的自豪和对祖国的热爱。在她的笔下,对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的外国人的批评讽刺随处可见,就连对她的公公婆婆也不例外,例如,她在文章中说,荷西刚刚去世,公公婆婆就在饭桌上开口与三毛理论怎样分割继承荷西与三毛的住房。
  2.“我”为配角的作品。如《士为知己者死》、《卖花女》、《永远的玛利亚》、《沙巴军曹》、《哭泣的骆驼》等。在这些故事中,三毛退居次要位置,以旁观者或参与者的身份出现。但她并非生活中冷漠的看客,无法不动声色地写这个“自我”,她在作品中留下浓重的创作主体的投影。正如三毛自己所说的:“就像《哭泣的骆驼》,我的确是和这些人共生死,同患难,虽然我是过了很久才动笔把它写下来,但我还是不能很冷静地把他们玩偶般地在我笔下任意摆布,我只能把自己完全投入其中,去把它记录下来。”“我”与作品中的主人公,或是命运背景相关,如《哭泣的骆驼》所涉及的西属撒哈拉面临瓜分的政治骚动;或是往来密切、感情相通,如与姑卡、达尼埃、哑奴、沙伊达、鲁阿这些沙哈拉威人的交往;或是和周围环境发生着碰撞与矛盾,如与卖花女、玛利亚的相遇与纠纷。一旦作品的主人公命运或性格心态发生演变,“我”不可能无动于衷,漠然处之,“我”势必对这一切做出情感反应和价值判断,“我”的性格也会在生活的各种碰撞中迸出火花。《士为知己者死》写的是米盖无奈的世俗婚姻,折射的是三毛追求个性平等的现代爱情观;《沙巴军曹》、《哭泣的骆驼》塑造的是特殊政治背景下的悲剧性人物,坦露的是三毛悲天悯人的人道主义情怀;《卖花女》、《永远的玛利亚》揭示的是人间自私、欺诈、无耻的行为,反衬的是三毛夫妇的善良、淳厚。作者着力刻画的是主人公的一切,但最后的停泊地仍是自己的心灵世界。在“我”这个次要角色身上,照样散发出自我的主体精神和人格光辉,这实际上是从特殊的角度完成了三毛形象的自我塑造。
  三毛用自己的作品告诉我们:“在你的生活里,你就是自己的主宰,你是主角。”
  
  参考文献:
  [1]三毛.尘缘.哭泣的骆驼·序.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1987.
  [2]热带的港夜——三毛对话录.三毛昨日、今日、明日.北京:中国友谊出版社公司,1988.
  [3]三毛.我的写作生活.梦里花落知多少.北京:中国友谊出版社公司,1984.
  [4]两极对话——沈君山与三毛.梦里花落知多少.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