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有利与不利因素分析
2011-12-31陆红霞张敏
经济师 2011年12期
摘 要:目前我国高校执行预算会计,核算方法上不要求计算盈亏,也不核算成本,对高校教育成本是否进行核算的问题,长期以来未受到社会及各界的广泛关注,这一领域的研究也相对比较薄弱。文章就目前对高校实行教育成本的核算,究竟有哪些有利与不利的因素进行了探析。
关键词:高校 教育成本 不利因素 有利因素
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12-110-02
对高校教育成本是否进行核算的问题,长期以来尚未受到社会及各界的广泛关注。然而,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高校面临的社会环境正发生着很大的变化。我国的高等教育投资体制改革经历了一个由免费到个人部分付费,由国家统一办高等教育到多元化投资的一个历史过程。在这一渐进的改革过程中,使得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具有了探讨的实际意义。
一、高校教育成本的概念界定
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高校教育成本是指培养一个高校学生,国家、家庭和社会所耗费的全部费用,既包括以货币支出的教育资源价值,也包括因资源用于高等教育所造成的价值损失,属于完全成本。狭义高校教育成本是指高校用于培养学生所耗费的、可以用货币计量的教育资源的价值,属于不完全成本。
广义的教育成本并不适用于高校微观的对学生培养成本的计量,而本文所述的高校教育成本是指狭义的高校教育成本,是站在高校的角度,借鉴企业产品生产成本的概念,从会计学的角度来定义高校教育成本,即用以核算在培养、教育和管理学生过程中提供教育教学服务和管理时所发生的、能用货币计量的资源消耗。
二、高校实行权责发生制下教育成本核算的不利因素分析
1.现行财务会计制度制约了教育成本的核算.我国高校传统上被视为非生产性的事业单位,主要服务于国家预算管理与考核,采用的是以收付实现制为主的预算会计模式,而成本概念是建立在权责发生制会计的基础上的,它本身就是与收付实现制相对立的一个概念。
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模式,不能体现教育投入和教育成本在因果关系和时间上的配比原则,导致了对高校教育成本有重大影响的因素不能合理地进入成本核算范围。权责发生制强调配比原则,在计算损益时,需要核算与获得收益相关的费用,要涉及折旧和许多费用分摊的计算。
显然,两种会计核算基础相比较,从预算会计核算基础上得到教育成本的数据是不可能的,而权责发生制则能够更真实地反映一个单位的财务状况,准确地确认和计量会计期间内所实现的收入与所发生的费用成本,更适合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现有会计核算制度是制约教育成本核算的关键所在。
2.没有相对成熟的教育成本核算理论制约了教育成本的核算.目前我国对教育成本的研究还没有形成一个比较成熟、相对完善体系,在对教育成本概念的界定、教育成本核算对象、教育成本所包括的范围及内容、教育成本的项目设置等方面都仍存在着分歧。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1)研究者的视角不同。我国教育经济学研究起步较晚,虽然可以直接借鉴西方已有的研究成果,实现跨越式的进步,但目前教育成本研究仍处在西方中期研究水平,成果内容多倾向于“宏观”成本的研究:或是指国家教育投资,或是指教育活动的总耗费,或是指一类群体(农村、城市)的教育支出,而作为高校一级教育成本的耗费鲜有研究。(2)缺乏教育成本信息。国外教育经济学研究中有相当大一部分是以学校为样本进行的实证检验。我国教育成本数据缺乏,高校的财务数据不对外公开,我国学者虽然在研究方法上已经开始运用实证的手段,但由于目前我国尚没有大样本、统一标准的高校一级教育成本信息,这导致许多研究无法开展。(3)缺乏岗位工作经验。理论研究者缺少对高校实际状况的了解,也缺乏高校财务岗位工作经验,加之财务实证资料的取得较为困难,因此,没有形成一个相对统一的教育成本核算方案。
3.决策层成本意识淡薄制约了教育成本的核算。高校决策层缺乏进行教育成本核算意识,关键是没有外在的客观要求与内在的管理需求,这主要是由以下原因导致:一是目前的高校在招生市场上处于卖方市场,统招的局面使学校没有生源的压力,只有生源质量的差异忧虑,而高校的收入来源也主要是以财政拨款为主,成本的高低只关系资金的缺口大小,无关于学校办学效益的评价,领导们的注意力在资金流是否够用上,没有成本核算意识也在所难免;二是现行的高校以前没有进行过成本核算,没有国家统一的成本核算的具体规范的可操作性办法,要想准确核算各职业院校的教育成本,需要对现有的会计资料进行重新分类整理,领导们主动进行成本核算的意识淡薄,认为教育成本核算是虚的、空的,不切合实际的;三是随着教育日益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高校的评估工作也成为了各高校努力的方向,由于教育行政机构没有把教育成本作为对高校评估的指标,没有成立教育成本管理机构,所以高校在进行成本核算方面没有外在压力。
三、高校实行权责发生制下教育成本核算的有利因素分析
1.美国高校会计核算模式的借鉴。美国将大学分为政府型大学和非营利性大学(我们称为公立大学与私立大学),分别适用于不同的会计准则。政府型大学主要由州与地方政府资助,其会计规范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的公告,非营利性大学则由政府以外的经济主体资助,其会计体系则服从于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规定。美国高校会计管理体制经历了几次大的转变,直至1989年才最终确立了现在的“双轨”模式。
2.事业单位的改革推进高校的会计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收缩现有规模、调整结构、规范职能、强化内部管理。改革后的事业单位成为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从事社会事业和公益事业的非营利组织。教育属于承担公共事业发展职能的组织,改革后依然要保留,但拨款方式有所改变,基础教育费用应由财政金额支付,高等教育费用需要在国家、个人和社会分摊。与此相适应,事业单位会计也开始改革。
3.民办高校的会计制度改革为公办高校的会计改革积累了经验。2004年8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颁布实施,这标志着民营学校将在2005年执行新的会计制度。该制度有以下一些特点:一是会计目标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捐赠人、学生等)的决策需要为主,以此为核心重新设计会计报表体系和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予以披露的信息。二是会计核算基础引入权责发生制原则。要求民间非营利组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进行成本核算等。三是设置了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五个会计要素。该制度既没有设置企业会计中的所有者权益和利润会计要素,也没有设置预算会计中的支出的会计要素。四是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三张基本报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等内容。民办高校的会计制度改革为以后公办高校的会计改革积累了经验。
目前这种教育成本核算的滞后性以及由此形成的各种弊病,使我国高校面临着教育经费短缺与教育资源严重浪费同时并存的问题,严重制约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这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及优化资源配置的需要,因此,对改革高校现行的会计核算模式的研究是有意义与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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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陆红霞,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贸易分院教师,副教授,研究方向:会计 新疆昌吉 831100;张敏,新疆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新疆乌鲁木齐 83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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