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情况下的疏散救人
2011-12-31隋玉亮
隋玉亮
(哈尔滨市消防支队,黑龙江 哈尔滨 150040)
人员密集场所是指人员密度较大,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场所。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种人员密集场所不断增多,由此而引发的火灾也在不断增多。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先后发生了多起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深刻。如:1994年11月27日辽宁省阜新市艺苑歌舞厅火灾,死亡233人,伤20人。2000年12月25日河南省洛阳市东都商厦火灾,死亡309人,伤7人。2005年12月15日吉林省辽源市中心医院火灾,造成37人死亡,95人受伤。2010年11月15日上海静安区公寓楼特大火灾,死亡53人。
上述火灾案例只是近年来发生的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中的一小部分,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如果处置不当,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 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原因
1.1 燃烧产生的浓烟毒气致人中毒
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各种可燃物如棉、毛、化纤织物、塑料和橡胶制品等,燃烧时会产生大量烟雾和有毒气体,如一氧化碳、氯化氢、氰化氢、二氧化硫等,严重危害遇险人员和消防人员的安全。这些气体中对人员危害最大的当属一氧化碳和氰化氢。其中,一氧化碳在空气中的体积百分比超过0.4%时,1小时内可致人死亡;氰化氢在空气中的含量超过0.3毫克时,人吸入几口即可致命。
同时,有些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建筑高大密闭,火灾时产生的浓烟高温易积聚,这也是造成人员中毒窒息伤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如2000年12月25日,河南省洛阳市东都商厦因违章电焊作业发生特大恶性火灾,死亡309人。据公安部调查组专家介绍,这些人员的死亡全部是由于吸入有毒烟气重度中毒窒息造成的。
1.2 人员集中、通道不能满足疏散需要,造成疏散困难
1.2.1 场所内的人员密度超过规范规定,人员不能在火灾允许的疏散时间内疏散完毕,如大型商场火灾时允许疏散时间为5~7 min,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顾客的密度往往超过规范1.35 m2/人的要求,造成疏散时人员拥挤,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疏散完毕。据测试,人员密度在1.2人/m2时,步行速度明显下降;人员密度在1.5人/m2时,步行速度1m/s;人员密度在4人/m2时,步行速度0.35m/s;由此可见,人员密度越大,疏散速度越慢。
1.2.2 火灾情况下人员心理紧张,特别是商场内女性比例大,疏散时更容易出现惊慌、拥挤、踩踏等现象,造成人员伤亡。
1.2.3 人员密集场所着火后产生的浓烟高温,使能见度降低,不仅进一步造成被困人员惊慌失措,而且也严重影响疏散速度。
1.2.4 疏散通道堵塞或安全出口上锁,火灾时被困人员不能及时逃生。
如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馆火灾,发生火灾时,正门和南北两侧共有7个安全疏散门仅有1个正门开启。南北两侧的安全疏散门加装了防盗推拉门并上锁,观众厅通向过厅的6个过渡门也有2个上锁。在场的小学生及其他人员因安全疏散门封闭而来不及疏散,短时间内中毒窒息,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此次火灾共烧伤130人,烧死323人,基本上都是学生。战斗中消防官兵有27人中毒,6人昏倒在灭火现场。
1.3 救人作战难度大
扑救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往往受现场条件、救助对象和内攻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增加了灭火救援行动的艰巨性和困难性。
1.3.1 战斗展开受限。人员密集场所大多与周边建筑毗连,规范确定的登高作业面往往会受到高空架物、临时停车、增设摊位、玻璃幕墙以及广告牌等地形地物的影响,妨碍消防人员登高救人和外攻灭火。
1.3.2 救人任务艰巨。首先,火灾时由于人员集中,大量的人员不能在短时间内完成疏散,当疏散楼梯被烟火封堵时,楼内待救人员会更多。特别是像医院、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等一些场所的部分人员,火灾时,自身没有自救逃生能力,医院的有些病人疏散还必须在医护人员的协助下进行,大大增加了疏散人员的难度。其次,大量沿楼梯向下疏散的人流与登高救助的消防人员之间产生冲撞,将延误有利的救人时机,降低了救人效率。第三,楼上大量人员待救与消防梯、举高消防车等有限的消防救生装备之间的矛盾将十分突出。特别是有些建筑举高消防车根本靠不上,救人只能从内部进行,延缓了救人的速度。
1.2.3 内攻救人困难。人员密集场所内可燃物多,造成火场浓烟高温,不仅能见度低,而且辐射热强,给消防人员内攻灭火和救人行动带来很大困难。同时,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时,一般燃烧面积大,特别是形成立体火灾后作战范围更广,灭火救人等任务都将十分艰巨,现场往往容易出现参战力量捉襟见肘的情况。
2 人员密集场所火灾灭火救人行动总体原则
2.1 救人第一,科学确定火场主要方面
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易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发生火灾一旦有人员遇险,首先要把疏散救人做为首要任务,所有的灭火作战行动必须围绕疏散救人来进行,然后再根据到场力量及火场态势合理分配力量进行堵截、控火等。灭火时要坚持把兵力部署在火势发展的主要方向和受火势严重威胁的重点部位上,力求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现场指挥员一定要抓住战机,按照“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灭火救援指导思想,在有效控制发展火势的情况下,完成对遇险人员的营救行动。
2.2 合理分配灭火力量
全理分配灭火力量就是处理好救人与灭火之间的关系。当到场的消防力量充足,能够满足救人、灭火需求时,现场指挥员要果断采取措施,在组织人员进行疏散救人的同时,抓住火灾初起的有利时机,安排力量实施控火、灭火行动。切不可片面理解“救人第一”,只救人不灭火或只灭火不救人,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当到场的消防力量不能够满足救人、灭火需求,或被困人员受火势威胁严重时,此时,到场力量应优先满足疏散救人需要,必要时采取破拆、水枪掩护等辅助措施,配合救人行动。当被困人员疏散完毕或基本疏散完毕后,再调整现场力量进行灭火;当起火建筑的燃烧已处于猛烈燃烧阶段,所有疏散通道都被烟火封锁,火势已严重威胁被困人员,不先灭火或控火,救人行动无法进行或被困人员有生命危险时,此时应优先部署力量进行控火,消除火势对被困人员的威胁,同时组织精干力量,强行打开突破口,进行救人行动。
2.3 及时有效实施火场排烟
疏散救人时有效地组织排烟至关重要。火灾初期,应及时启动固定排烟设施,提高火场能见度,为人员疏散和自救等行动创造有利条件。同时,要及时打开着火层及其上层的外窗,进行自然排烟散热,并根据火场需要使用开花或喷雾射流等进行人工排烟。对玻璃幕墙建筑以及密闭性好的人员密集场所,应组织力量进行破拆排烟,但要选准破拆的位置和时机。
3 疏散救人的途径
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中的疏散救人行动,必须根据起火建筑的实际情况和周围环境情况,以及火势对被困人员的威胁等情况综合考虑,利用最便捷、最安全的途径来进行。一般情况下可以考虑选择以下途径进行疏散救人:
3.1 利用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各种楼梯间(如:普通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室外楼梯等)、消防电梯、避难层等疏散救人。
3.2 利用举高消防车及其它登高设备(如擦窗机)、消防梯、缓降器、安全绳、绳索抛投器等建立人员疏散通道疏散救人。如果被困人员所处位置在10米以下,还可以使用救生气垫救人。有条件的可以利用直升飞机救助高层建筑屋顶上的被困人员。
3.3 利用建筑的窗户、阳台、连廊、天桥、屋顶等疏散救人。另外,还可以对妨碍疏散救人的门、窗、墙体等进行破拆,开辟人员疏散通道疏散救人。
4 疏散救人的方法
4.1 引导疏散
4.1.1 首先启动应急广播系统,稳定遇险人员情绪,指引人员疏散方向。同时,起火单位工作人员按预案有序展开疏散工作。
4.1.2 消防人员利用指挥车或手提扩音设备进行喊话,稳定被困人员情绪,并组成救人小组深人火场,引导被困人员利用消防电梯或沿疏散楼梯等疏散遇险人员,必要时要对遇险人员进行简单防护。
4.2 救助疏散
4.2.1 对失去行动能力的遇险人员,如老弱病残或受伤人员,采取背、抬、抱等方法进行救助;对一时无法疏散的遇险人员,应为其提供简易的防护面具等。
4.2.2 从外部利用消防梯、软梯、举高消防车以及救生绳索、救生气垫等营救被困人员;在楼层较低、待救人员较多的情况下,也可上抛救生绳,让其利用绳索自救。
4.2.3 当疏散楼梯被烟火封堵时,消防人员应采取水枪掩护,开辟救生通道。
4.3 紧急避险疏散
4.3.1 当疏散通道被烟火严重封堵且外部救人措施也无法实施时,可采取各种如喊话、电话通知等措施,将遇险人员转移至屋顶、毗邻建筑的平台、避难层等相对安全区域的措施。再通过直升机、举高车或防烟楼梯间等将被困人员救出。
4.3.2 对高层民用建筑火灾,可将着火单元内的遇险人员,引导到建有横向疏散阳台、连廊、天桥的楼层,通过这些疏散通道将遇险人员转移到另一个单元内,然后,由室内楼梯或电梯将遇险人员疏散到地面。
4.3.3 对较多的处于烟火严重围困中的遇险人员,应迅速先分批将其救出危险区域,采用接力的形式使遇险人员先脱离险境,并尽可能地缩短遇险人员在危险地段停留的时间和营救的间隔时间。然后再采取其它措施将被困人员救出。
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情况下的疏散救人复杂程度高、危险性大,不仅要求消防人员具有精湛的专业技术,良好的身体素质,顽强的拼搏作风。还需要遇险人员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因此,社会各相关单位必须加强模拟火灾情况下的人员疏散演练,使群众掌握一定的逃生自救知识,力争在发生火灾时将损失降到最低。
[1]中国消防手册(第十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