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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谋划“十二五”时期文化建设

2011-12-29尹汉宁

党建 2011年4期

  “十二五”时期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是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见成效的重要时期。湖北作为中部文化大省,必须进一步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发展步伐,努力开创“十二五”时期文化建设新局面。
  以战略性、前瞻性的视野把握当前形势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文化领域也会出现一些新趋势与新现象。对于湖北而言,机遇与挑战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为文化建设提出了新课题。当前,湖北省正处于全面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文化消费的比重大大提高,这给文化事业带来了新发展空间和发展机遇。
  文化与经济的融合为文化产业带来了新动力。当今时代,文化与经济相互促进、相互渗透、相互结合,已成为一种大趋势。文化不仅仅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力量,其本身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代科技的发展对文化建设提出了新要求。现代科技已广泛运用于文化生产、服务、营销、管理等各个环节,引发了新兴文化形态的崛起和传统文化形态的更新,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文化生产力。
  信息全球化的加速对传统文化带来了新挑战。全球化时代,世界范围内的文化交流日益频繁,每一种民族文化都面临着保持自身特色与走向世界之间的突出矛盾。作为中华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荆楚文化同样必须客观面对这个问题。
  文化发展成果为“十二五”时期文化建设开辟了新空间。近年来,湖北文化建设态势良好、成效显著。2010上半年,湖北省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306.25亿元,同比增长16.4%,占同期GDP的4.36%。这些成果的取得,为“十二五”时期文化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以全方位、大格局的思路谋划发展蓝图
  “十二五”时期,湖北将着眼于全方位、全社会,以大思路、大格局谋划文化建设。
  在指导思想上: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湖北实际,综合利用湖北的文化资源和科教优势,努力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在工作思路上:要在进一步增强国有文化企业的活力、实力、控制力的同时,鼓励多种所有制经济参与文化建设;在充分调动宣传文化单位及现有文化企业积极性的同时,紧紧抓住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历史机遇,引导工业、农业、科技、教育、旅游、体育等行业参与文化建设,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同时,用新的产品和服务,用鼓励政策,创造文化消费新需求,推动消费结构的优化与升级;在引导财政、信贷资金投入文化建设的同时,用新的理念和新的方式,推动民间资本、社会资本投向文化产业;在支持省内、国内投资者兴办文化产业的同时,引进境外、国外的战略投资者参与文化建设;在激发国内文化市场活力的同时,加快文化“走出去”步伐,大力发展对外文化贸易与投资,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在发展目标上:到“十二五”末,国有文化企业转企改制工作基本完成,骨干国有文化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基本建立,活力、实力、影响力、控制力明显增强;民营文化企业迅速成长。一批骨干文化集团在全国有影响、有地位。全省主流媒体综合实力和传播能力进一步增强;精神文化产品更加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完备,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有序,文化中介组织发育良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基本形成;文化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的氛围更加浓厚,基本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充满生机活力的文化体制机制,文化软实力明显提升。就文化产业发展的具体目标而言,“十二五”末,全省文化产业发展要实现“两高于一翻番一提升”的目标,即“十二五”期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增幅高于全省生产总值的增幅,高于第三产业增加值增幅;2015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比2010年翻一番,达到1300亿以上;占全省GDP的比重明显提升,达到6%以上。
  以工程化、项目化的办法推进工作落实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增强文化发展活力,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既要有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的科学规划,也要靠具体化、工程化、项目化的办法推进。“十二五”期间,湖北将重点实施“五大工程”:
  文化市场主体培育工程。据初步统计,湖北目前包括网吧在内的所有文化企业1.5万家,总体来说数量偏少、规模偏小、实力偏弱。“十二五”期间,湖北将切实推进国有文化企业转企改制,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做大做强,重点扶持科技成长型文化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着力在推动文化市场主体数量增多、规模壮大、实力增强上下功夫。5年内,力争全省文化企业达2.5万家,销售收入过5亿的文化企业达到50家。比照工业企业,认真研究制定文化企业的规模标准,要在2.5万家文化企业中,培育1000家规模以上的文化企业。
  龙头企业带动工程。重点推动湖北广电网络公司、长江出版传媒集团公司、知音传媒集团公司、江通动画公司尽快进入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培育2家以上资产和销售收入过百亿的文化企业,30家销售收入过30亿的文化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
  文化园区建设工程。“十二五”期间,湖北省将投资重点建设省博物馆改扩建工程、省广电基地、华中数字出版基地、华中印刷物流产业园、181创意产业园、知音动漫创意基地等六大项目;各市州将重点建设武汉光谷动画园、武汉华侨城东湖欢乐谷、武汉东湖沙湖文化秀、国家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宜昌809创意园、黄石文化半岛、襄阳米芾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荆门日报传媒产业园、随州炎帝神农故里景区、天门陆羽故园、潜江梅苑等11个文化园区,总投资约1000亿元。
  文化品牌创建工程。在继续支持做大做强报刊、广电、出版等现有品牌的基础上,引导鼓励各地根据自身资源和现有基础,开展品牌创建活动,进一步打造辛亥首义文化、红色文化、炎帝神农文化、屈原文化、三国文化、武当文化等精品名牌。
  文化惠民工程。继续实施好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各项重点文化惠民工程,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通过五大工程建设,壮大一批文化企业,培育一批文化企业家,创作生产一批文化精品,培养一批文化名家大师。
  以综合性、体系性的政策提供有力保障
  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政府要履行好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需要和权益。同时,要在政府引导下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市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十二五”期间,湖北将按照这一要求,建立健全综合性的文化政策体系,为文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和制度支撑。
  要调动“两个积极性”。把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不断加强党委、政府对文化建设的领导、组织和推动;同时,遵循文化发展规律、精神文明建设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文化单位、文化企业以及文化人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要完善“两个政策”。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支持文化发展的已有政策,进一步完善财政、税收、社保、融资、土地城建、物价等文化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在贯彻落实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湖北的文化资源优势和现有产业基础、产业形态、产业结构,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
  要形成“三个体系”。成立湖北省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搭建投融资平台,形成文化发展的投融资支撑体系;建立文化产权交易市场,成立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发展文化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完善文化产品和服务交易规则,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合理界定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和文化权益,突出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形成公益性文化事业服务体系。
  (责任编辑:张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