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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审判工作的探路者

2011-12-29陆睿董莎莎

当代党员 2011年3期

  在全国首创义务劳动替代罚金刑罚方式;在全市率先试点暂缓判决、社会服务令、监管令、刑事和解制度;率先建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制度;倡导推动建立全市首个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这是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飞雪,当选第三届重庆“十佳法官”的主要成绩。
  一个个“首创”、“率先”、“首个”……让杨飞雪当之无愧地成为中国少年审判工作的探路者。
  
  登上耶鲁大学讲台的重庆女法官
  
  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杨飞雪走上讲台。
  台下,美国司法学者和学生一脸期待,鸦雀无声。
  杨飞雪清清嗓子,一场来自中国重庆的精彩讲座开始了。
  2009年4月,应耶鲁大学法学院之邀,沙坪坝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杨飞雪,赴美进行刑事量刑程序考察,并登上耶鲁大学法学院讲台,介绍重庆在少年司法领域的经验。
  作为中国少年司法领域的探路者之一,杨飞雪投身少年司法工作已经九年,其中有七年主持沙坪坝区少年审判庭(少审庭)工作。
  讲座继续。阶梯教室里,杨飞雪的声音温柔却铿锵。
  真实生动的案例,交织着法理和人情味的司法理念……尽管分属不同法系,这位中国女法官声情并茂的演讲,让异国同行入了迷。
  说起少年司法,杨飞雪从来都是滔滔不绝。
  集“全国预防青少年犯罪先进个人”、“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先进个人”等荣誉于一身,杨飞雪致力于推动少年司法审判的人性化进程,成绩斐然。
  主持少年司法工作的七年中,她领衔探索出义务劳动替代罚金刑、社会服务令、刑事和解等创新举措,都是全国首创。
  这些贡献,不仅使沙坪坝少审庭稳居全国前茅,更推动了重庆乃至全国的少年审判司法创新。
  阶梯教室里,演讲完毕,杨飞雪身体微躬,向听众致敬。
  掌声响起,经久不歇。
  讲座结束,探索继续。
  
  教与罚
  
  “惩罚与挽救,哪个更重要?”九年来,杨飞雪不断地问自己。
  2002年,刑事审判经验丰富的杨飞雪担任沙坪坝区法院少审庭副庭长。
  刚开始,她对新岗位并不“来电”。和普通刑事案件相比,未成年人犯罪往往动机明显、手法简单,和疑云密布的重刑案相比,这些“小儿科”案件未免乏味。
  可是,这样的“乏味”,却蕴藏着空前的挑战。
  上任以后,杨飞雪就成天和“下暴”、斗殴、偷东西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较量,将不少问题少年送进监狱。
  “上次那个‘下暴’的孩子,一出狱又去抢劫了!”此类消息,不断传进杨飞雪耳中,也拨动着女法官的心弦。
  每次宣判后,有的少年犯失声痛哭,有的则表情木然。唯一相同的,是他们的人生将从此印上“罪犯”标签。杨飞雪有了一种担忧:“惩罚固然很重要,但教育挽救失足少年,同样重要!”
  于是,一场漫长的探索开始了。
  
  创新“组合拳”
  
  2006年12月26日晚,江边。“放开我,放开我……”被脱光衣服的小辉边挣扎、边喊,冷飕飕的江风透过无边的黑夜,袭击着他弱小的身躯。
  拽着小辉的四名少年,无知地放声笑着,从小辉被羞辱的撕裂的叫喊声中寻求刺激,并抢走小辉现金70余元。
  之后,小辉及其家人报了案,其中三名被告人很快归案。“我们要求严惩那些罪犯……”小辉的妈妈哽咽着说。但案件的特殊性,引起杨飞雪的深入思考。
  2007年4月,案件进入审理阶段。
  杨飞雪与被害人及其家长进行沟通后,决定探索刑事和解。
  4月6日,杨飞雪在办公室里,像拉家常一样主持和解。受害人及其家属痛苦地讲述着他们受到的伤害。其中一个被告人小亮走到被害人面前,向他深深地鞠了一躬,说:“对不起,我错了!”现场气氛顿时缓和下来,小辉和妈妈当即表示原谅对方。
  在随后的庭审中,由于事先获得了被害人刑事谅解,小亮等人被从轻处罚。
  中国第一起少年刑事和解案件,就这样在重庆诞生。
  这只是杨飞雪创新“组合拳”中的一“拳”。
  2008年的一天,沙坪坝区一个破旧老社区,五名未成年“志愿者”正在捡垃圾。远处,杨飞雪等少审庭工作人员,悄悄地观察他们的表现。
  原来,这五名“志愿者”是一宗抢劫案的被告人。几个月前,这五名来自贵州农村的重庆一技工学校学生,因生活窘困,加上对法律的无知,一时起了邪念,抢得现金200元及手机一部。
  尽管案情简单,但杨飞雪并没有一判了之。她事先了解到,这五名被告人家长因经济窘困无力到重庆出庭,更无力缴纳罚金。
  “为避免出现司法‘白条’,我们决定将一定量的义务劳动纳入判前考察中,既让考察内容具体化,又能起到将量化的义务劳动替代罚金的作用。”杨飞雪说。
  最终考察效果很好。法院最后综合各方意见,分别对五个孩子作出免予刑事处罚和适用缓刑的判决。两年以后,这些孩子全部走上工作岗位,践行着他们曾经的承诺。
  “法律是一个完整体系,执行法律也是一个完整的过程。”杨飞雪说,“我们要做的,就是从具体案件入手,沿整个过程进行创新,打通各个环节!”
  为此,她和同事进行了全面创新:在庭审前,他们创新出刑事和解模式,撮合原被告双方相逢泯恩仇;在庭审中,他们在全国首创量刑答辩,目前已在全市推广;在宣判后,他们摸索出义务劳动替代罚金、暂缓判决、社会服务令等教育改造新手段……这些经验,都是全国首创。
  
  从案例到制度,“杨式创新”在立法层面掀起层层涟漪
  
  2008年冬天,北京大学。
  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正在举行。数百名来自全国各地的顶尖专家云集会场。
  本届研究会的重点环节之一,是一场模拟法庭演示。
  主持这场演示的,正是杨飞雪。
  演示结束,一系列“杨式创新”经验,获得一片赞叹之声。“杨飞雪法官主导的模拟法庭,所演示的是一种法律的关怀,是一种普适的理念,是一种理性的思维,是一种职业的追求,是一种社会的希望……”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刘桂明,充满激情地进行点评。
  而杨飞雪并没有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成就。
  2009年,她离开工作了七年的少审庭,被借调到市高级人民法院。此后,少审庭的原班人马相继调离,其他人员补充进来。
  “流水的法官,铁打的制度。”杨飞雪说,“只有不断将成果制度化,才能使创新的经验发挥长效。”
  为此,她开始向更高领域努力。
  2008年,杨飞雪团队创造的“量刑答辩”经验,被国家相关部委吸收,目前已运用到中国司法规范化改革中。
  2009年11月,由她主持制定的全国首部《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审判规程(暂行规定)》出台。
  2010年,由沙坪坝区法院承办的“中美未成年人量刑前程序比较研究专题研讨会”取得众多成果。今年1月,市高院开会讨论了研讨会相关成果,准备在全市进行推广。
  现在,杨飞雪正在起草重庆“十二五”期间的少年司法规划。
  九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正在立法层面掀起层层涟漪。在涟漪的中心,女法官的梦想正逐渐成真,但她探索创新的脚步,并没有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