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关于当前开展公民教育的几点思考

2011-12-29陈立思

中国德育 2011年11期

  公民教育是舶来品,因此对清朝末年一直到现在长达百年的公民教育发展进行回顾和初步的总结是很有必要的。它是何时传入中国,又是如何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的?这个过程是什么样的,经历了哪些阶段,受到了哪些因素的影响和制约?通过梳理历史,回答以上问题,我们就可以总结公民教育在中国实现本土化的经验教训,发现问题,探索规律,更清醒地找到未来发展的方向和路径。
  要解释清楚公民教育在中国落地生根的本土化过程,就不可避免地要理清公民教育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开展的思想政治教育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到现在这个阶段。
  以1978年改革开放为界,这一阶段可划分为前后两个时期,由于各种原因,前一个时期公民教育在大陆是沉寂的,后一时期才迎来了公民教育的发展。现在,有一种观点认为在中小学开展公民教育,就必须用公民课程取代思想政治教育类的课程。这种观点看到了公民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之间的区别,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我认为,公民教育注重的是对公民个体人格的发展和完善以及各种素质在个人社会行为中的表现,它表现在公民的法制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独立人格等多个方面。所以,公民教育更多地侧重于“育人”功能,而思想政治教育不但有“育人”的功能,还有巩固政权、凝聚人心、理顺情绪、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社会发展等功能,更多地侧重于社会管理和社会控制方面。在其他方面两者也有不少差异,这是事实。但是,如果因此而认为两者是水火不容的关系,非此即彼,二者只可择一,这就值得商榷了。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思想政治教育,如果从创建黄埔军校开始算,已经有近九十年的历史了。在这漫长的岁月里,它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同时也吸收了中国传统文化和包括公民教育在内的西方先进文化的成果,不断丰富和发展,在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发挥了“生命线”的巨大作用。在今天,思想政治教育拥有无可比拟的政治优势、完备的组织体系、深厚的心理基础和丰富的社会资源,在这样的环境中要想进行公民教育,就必须对公民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进行一个全面、准确的分析。其实,二者完全可以形成一种积极互动的互补关系:公民教育可以借助于思想政治教育的优势,使之成为自身发展的有利条件;同时,公民教育也应该给思想政治教育注入更多富有时代意义的新鲜元素,使之更加焕发生机活力。
  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公民教育虽然有了很大的进展,但是仍然远未达到理想的目标。
  现在有许多人,身为公民,却不知道自己是公民,更不清楚自己身为公民享有什么权利,又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或者,虽然知道自己有权利和义务,但是不能全面把握,要么只强调权利,不承担义务,要么就只知道自己的义务,而不懂得维护自己的权利。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行公民自我意识的启蒙和培养。公民教育是以普通教育为基础的,当前在中小学,以课程为主要渠道展开。这是基础教育,具有系统性强等优点。在继续抓好这些公民教育课程的同时,还应该拓宽渠道、丰富形式、营造氛围,使公民教育深入人心。在这方面可探索的空间非常宽广。
  在公民教育的内容方面,应该把握知识、态度、技能和价值四个方面,缺一不可。比如,遵守交通规则、讲究公共卫生、爱惜公共财物,这些是公民生活的基本规范,是作为公民必备的常识,应该让每一个公民知晓。同时,在知法、守法之外,每个公民还应该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有序地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否则,如果只是教育、鼓励公民应该有积极的态度,而不去理会他们是否具有相应的知识和技能,那么就很可能导致他们在行使权利时出现一些非理性或是盲目的行为。而爱国主义、民族精神、荣辱观、法制精神等方面的教育,更是在价值观层面上进行的教育。由于公民教育的内容广泛丰富,有时不容易让一般大众掌握,因此应该设法用通俗易懂、简单明了的形式表达,让人好记、好做。美国对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概括简明扼要,可供我们参考。
  责任编辑/李春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