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启红案”震慑官股勾结
2011-12-29钟林
股市动态分析 2011年15期
在去年5月底,因涉嫌严重经济违纪问题,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被宣布接受组织调查。“李启红案”于本周在广州开审。据称李氏被控“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受贿罪”三项罪名。同案被审的,还有她的丈夫、弟弟和弟媳及中山公用数名前高管共计十名被告。该案亦开内地现职高官因涉嫌股市内幕交易被查处、并被追究刑责之先河。
据查,2007年,李启红作为中山市当时的主要领导,直接负责在深交所上市的中山公用筹备资产重组一事(股票当时简称“公用科技”)。在该公司即将宣布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停牌”之前,涉嫌与家人利用他人账户先行秘密建仓,合计投入669多万元,共购入89.68万股公用科技股票。当年8月20日,公用科技复牌交易,至9月10日收盘,股价出现连续14个涨停,累积升幅高达280.20%。李家所掌控的股票账户上,不到2个月,其账面收益就多达1983多万元。
这一单内幕交易大案中,资产重组的公司方公用科技及其控股大股东、相关的当事方如中山市国资委、为重组案而专门设立的中汇投资、以及负责设计和实施重组案的主要操盘人等,全部都在李市长的辖下。重组的全过程及主要脉络,在当时全部都要向李市长如实汇报。在向证监会汇报重组方案时,也是由李市长亲自率队。正是她凭借着所掌握的强大话事权,通过对各种资源的分配调节,达到符合家族利益需要的政策导向。
现在深沪证交所的计算机后台,应该很容易察觉类似这种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案宣布之前就先行大量买入及卖出的违规操作痕迹。现在的涉案官员,为规避监管、逃避打击,往往借助或指使其他人间接进行证券交易,以掩人耳目。同时,有意提供内幕信息也成为一些不法分子拉拢官员的新形式,股神的金手指就是这样造就。全球的投资大师倘若有知,应该都会自叹弗如。
监管当局去年在打击股市内幕交易方面有两大重要信息出台。一是去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明确了操纵证券市场和内幕交易的立案追诉标准;二是1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由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预防腐败局五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就打击内幕交易发出了最高级别的指令。
这其实是在告诉市场:一、政府高层多部门对合力联手打击股市内幕交易,已经形成共识。尽管这对A股而言太有姗姗来迟及来之不易的意味,但还是毕竟来了。之前A股的内幕交易案件频发,投资人对监管当局的眼开眼闭和无所作为颇有微词。据笔者所知,造成这种局面至少有三大原因,即监管理念、监管权力、监管手段皆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和需要。
一些太过简单的例证就是,1998年12 月29日《证券法》获全国人大通过之初,据说证监会的稽查机构连查封涉案人银行账户的权利都没有,因为这些权力主要集中在法院系统。证监会的稽查局更像是花拳绣腿,难以构成巨大的威慑效应。但从去年政府系统的这两大信息相继出台来看,过去这种弱势监管的被动、尴尬局面应该正在被扭转、并在强化。李启红恰好就是在去年5月29日下午,被中央纪委直接带走,即在高检和公安部的立案追诉标准出台之后。
二、打击“内幕交易”已经从涉案的政府高官直接开始查起,这比直接查处一个上市公司高管的“内幕交易”案之影响和效果要大得多。市场经济之下,信息就是资源,亦是财富,更惶论股市内幕信息。据称李市长身家已过20亿元,此一役其李氏家族虽只动用了不足700万元,就轻轻攫取了近2000万元。倘若她要是敢动用7000万、甚至7个亿,其非法收益恐怕就应该是天文数字。
在近日召开的“内幕交易认定与处罚专题研讨会”上,证监会高官就透露,“并购重组是内幕交易的易发区、高发区;内幕交易涉及相当级别的党政干部”。这就自然让人想起,除了这位女股神之外,还有之前南京市经委主任涉嫌高淳陶瓷内幕交易案获刑5年。以及韶关市的“股神”副市长动资60余万购买西飞国际,短短11天获利超过17万。此后不久,这位副市长便到西飞国际重组后的中航飞机做了副总经理,却又无法自证清白等。桩桩件件都让我们看到了高官与内幕交易之间那种难以割舍的密切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