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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缺失与高管高薪

2011-12-29俞中

股市动态分析 2011年49期

  有资料表明:2010年上市公司中有近800家未分红。在1990-2010年间,上市公司融资达4.3万亿元,而同时给股民的分红只1.8万亿元。也就是说,从整体看,投资者若只靠分红,那么连一半成本都收不回来。无怪人们对炒作那么热衷。在美国,大部分上市公司都拿出利润的30%-40%分红,有的甚至拿出高达50%-70%支付红利。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进展,热衷于西方“神话编造财富”的人们似应考虑一下“神赐财富”理念的“升级”了。
  国内上市公司虽然募资不算少,但未能完成利润计划,高管不但无需承担责任,反而可拿超均高薪。这就值得研究。仅就2010年而言,上市企业高管平均年薪为66.8万元,是全国平均工资的18倍多(3.67万元),是金融行业人员平均工资(7万多一点)的9.54倍。这就发生了一个问题:既然编造的利润未能完成,凭什么高管可拿超均几倍乃至十几倍的工资?既然不是凭业绩拿超均高薪,那他们究竟是为广大股东而经营企业,还是为少数大股东或者个人利益上班?更有甚者,高管们成立一个自己的公司,以此和他们就职的上市公司合作。借“公”的名义赚“私”钱,利润大部进了高管的公司,至于上市公司,则仅维持基本的生存。
  从结果来看,由于大部上市公司不分红或少分红,且高管又拿超均高薪,并且很多市场融资又有意无意地流入少数人之手,加上高管持股的快速减持,因此“神赐财富”在这些少数人及高管身上可以轻而易举地以表面合法的方式实现。但对于大部分股民,特别是中小股民来说,这种“神赐财富”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笔者以为,大部上市公司不分或少分红,固然有的是由于利润计划完成不好,但另外一方面,高管高薪则不受影响,则是把本应给股民的分红装到了高管的口袋里。“神赐财富”在少数人身上的实现,不仅使高管持股加速减持,同时使得高管“闪人”也愈演愈烈。仅今年11月份深沪两市就有94家公司105位高管相继辞职。这恐怕不仅是对公司失去信心,更多是见好就收。这样做的结果是,既推卸对不能实现的故事编造或执行的责任,又使内幕交易查证起来颇为困难。这是证监部门应重视的问题。
  在“神赐财富”理念的初级影响和侵害较多、现还不能完全抵制此种侵害的情况下,防御理应升级。至少大部上市公司理应分红,且至少分红不低于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并且,应该将这项规定作为一项硬性规定,除非三分之二以上中小股东同意,才能变通。
  同时,不分红的公司,高管年薪不应超均18倍,至少应考虑拿不可超金融行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年薪。同时还应规定:不分红乃至亏损,不但没有资格拿超均高薪而且应被追究责任。
  目前形成的炒作投机市似乎是国际经济一体化的产物,好像有资本市场就要炒作。这源于对国际经济一体化的线性认识。事实上,对经济国际化和一体化的理解,应在所有制主体不同的经济框架基础上,运用这两者的经济共通性:都是社会化生产,都运用商品等价交换和资产阶级法权原则。西方国家一开始就存在实行该两项原则中理论与实践相矛盾的弊病。因此,我们对共通性不应迷信,更不应用线性化去认识。实际上,这种弊病对我们的股市已造成了炒作大于分红、投机大于持股投资的侵害。所以,一味地强调一体化、共通性,尤以欧美股市为标准看问题,是不对的。线性看问题忽略了这种弊病带来的“神话制造财富”的腐蚀,给我们造成的困惑是显而易见的,给广大中小股民造成的损失更是触目惊心的。
  (作者系深圳大学产业经济研究中心特邀副研究员,民盟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