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零售企业上市应关注的问题
2011-12-29宋智勇
新闻世界 2011年2期
零售企业上市应关注的问题很多,本文简要介绍了商品市场和资本市场对接的发展历程和“两个市场”对接的几种形式,重点阐述了零售企业上市时应着重设计自身具有吸引力的主业成长故事、树立资本市场认可的企业形象以及如何选择适合的法律和财务会计顾问等问题,以期抛砖引玉,为零售企业上市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两个市场”对接的发展历程
1995年前后,一批国有百货公司在A股上市,揭开了我国零售业市场与资本市场对接的序幕。2000年后,随着连锁经营模式的快速发展,零售企业规模迅速扩大,在资本市场的表现随之日趋活跃,如苏宁电器2004年选择在内地上市,联华、物美于2003年赴香港上市,海王星辰引入私募基金等,特别是银泰百货于2007年3月20日登陆香港主板市场,募集港元高达23.4亿元。近两年,国内零售企业纷纷加快扩张步伐,出现上市潮。尤其是2009年国内创业板推出后,连锁企业蜂拥而至,国内共有19家零售连锁企业在海内外证券市场IPO上市,上市公司数量是2008年的2.7倍。
“两个市场”日益密切对接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行业的繁荣引起了资本市场的关注和青睐。2000年以来,连锁业的销售额和店铺数量的平均增幅均超过30%,1999年连锁百强的销售规模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到2009年已占11%,连锁经营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突出。二是商业零售企业迫切需要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抢占市场,做大做强,从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像安徽商之都,以及山东家家悦、山西美特好、大洋百货等商品零售企业都在资本市场上跃跃欲试,积极筹划上市工作。
二、“两个市场”对接的形式
一般来说,企业上市方式可划分为直接上市、间接上市和其他形式。直接上市是指企业以自己的名义向投资人发行股票进行融资,并且该股票在公开的证券交易所流通转让,其主要方式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即Initial Public Offering,简称IPO。间接上市是指企业借助其他企业身份过渡上市,其主要方式包括买壳上市、借壳上市和造壳上市。其他方式主要指以发行存托凭证形式进行上市融资。
对于零售企业而言,比较常见的上市方式有两种:IPO和买壳上市。这里我们不妨将二者进行比较:IPO作为企业上市的主流方式,几乎集中了股权融资的所有优势,包括能够筹集足够的资金、融资成本相对较低等。而买壳上市则是企业间接上市的主要形式,指非上市公司通过购买一家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来取得上市的地位,然后注入自己有关业务及资产,实现间接上市的目的。
笔者认为,企业上市选择IPO方式还是买壳上市方式,不在于上市方式本身,而在于企业本身。如果企业理念、技术在同行业内领先,产品和服务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拥有着良好的财务状态,则不需要考虑买壳,而可以直接申请IPO上市;如果企业有财力,但整个行业受国家行业控制,即无法直接通过IPO上市,那可以通过买壳的方式实现上市。
三、零售企业上市应关注的问题
(一)设计一个具有吸引力的主业成长故事
从资本市场的关注点来看,一个企业是否具有竞争力的经营模式尤为重要。零售企业在设计成长故事时,除要考虑公司的背景和过往业绩以外,还应充分关注商业模式问题,这是吸引资本市场关注和认可的关键性条件之一,也是企业上市最大的亮点之一。
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说过:“今天企业间的竞争已经不是产品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