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保护

2011-12-29王婉秋

考试周刊 2011年45期

  摘 要: 作者采用文献资料法,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视角,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族传统体育的关系的理解,认为对民族传统体育应从加强政府主导、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博物馆、在高等院校开设课程、与体育旅游结合、营造生存环境等六个方面进行保护,这对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体育文化,构建和谐社会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 民族传统体育 保护
  
  1.引言
  中华民族传统体育历经千年的发展,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精华,被国人所敬仰和推崇。到了近代,由于“全球化”的影响,很多人丢弃了我们的民族传统体育,以至于到了现代,以竞技体育主宰的奥林匹克体育成为全世界人们共同的体育,而我们的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却举步维艰。
  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为我们的民族传统体育的保护提供了历史性机遇。民族传统体育得到了党和政府的不断重视。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2007年6月10日,是我国政府确定的第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日,各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程度也与日俱增。
  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与保护的意义
  2.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10月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或称之为无形文化遗产,英文为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随着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得到创新,同时各个群体和团体也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在本公约中,只考虑符合现有的国际人权文件,各群体、团体和个人之间相互尊重的需要和顺应可持续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这个定义我们可以看出,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包含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具体地说,它又涵盖以下五个方面: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 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 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2.2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
  在全球化过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方面获得了发展的机会,另一方面也受到了极大的威胁。我们看到很多原生态的文化,在单一化、标准化的全球性商业文化的冲击下迅速衰落了,拥有这些文化的人也就随之消失了。有些不起眼的东西,我们今天不知道它的重要性,但以后可能非常重要,可能会影响到人类未来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无形文化遗产,代表着人类文化遗产的精神高度。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最古老也是最鲜活的文化历史传统,是国家、民族文化软实力的重要资源和武库,是民族精神、民族情感、民族历史、民族个性、民族气质、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有机组成和重要表征。保护和弘扬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族传统体育的关系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组成的文明古国,拥有丰富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中华民族特有的、令世界瞩目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而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是中华民族文化遗产中一颗璀璨的明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归纳为“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五个方面。其中“社会风俗、礼仪、节庆”即人一生中的各种仪式(出生、成长、结婚、离婚和殡葬等仪式)。这明确了部分体育活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里的归属问题。非物质体育文化主要存在于各种民俗、节庆、礼仪、休闲、娱乐之中,存在于传统体育技术技能实践之中。不少民族传统体育运动项目是从一些民俗慢慢演变而成的,如:“重阳登高”、“春季踏青”、“秋季舞狮”、“冬季导引”和“吐纳”等。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18项,其中与体育有关的有10项。除国家公布的之外,各省、市、自治区也先后公布了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如侗族摔跤是贵州省有名的传统少数民族体育运动项目,被列为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将众多的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收录其中,充分肯定了少数民族体育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因此,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角度去审视民族传统体育保护的途径,对于做好民族传统体育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4.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角下对民族传统体育保护的思考
  作为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部分,携带着中国传统文化基因的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是中华民族子孙的共同财产。为抢救、保护、继承充满民族精神和民族智慧的民族传统体育,我们应站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高度来审视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之路,以通过发展民族传统体育,丰富社会文化和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国家在当代世界的文化竞争力,彰显我国文明古国和文化大国的地位。
  4.1加强政府的主导
  43.1.1政府立法
  在现代化的进程中,自然生态和文化生态被破坏,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公约》,1977年通过了《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决议,1985年通过了《关于保护民间文学国际通用规则中技术、法律和行政方面的初步研究》的文件,2001年发布了《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2003年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我国云南省率先于2000年制定了《云南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此后,贵州、福建、广西等地相继颁布了省级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其中,福建省在保护条例中指出:“体育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2006年6月,《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这是中国首个地级州市实施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与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也在制定中。这些法律、法规对各国地区的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也将为传统体育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依据。目前,对于传统体育文化遗产的保护还没有专门性的法律条例,只有部分条文散见于各级体育法规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十五条指出:“国家鼓励、支持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发掘、整理和提高。”因此,各级体育相关职能部门要配合出台相关条例与办法,以保证和充分发挥体育法规制度在抢救、保护、传承民族传统体育的重要作用。立法保护是国际社会保护文化遗产的通常做法,也是最有效的保护手段之一。政府是法律法规的制定者和改善者,是资金的支持者。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要依靠政府的力量。各地政府可以出台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民族传统体育保护政策与制度。只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才能真正起到保护的效果。大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历经时代沧桑、饱经社会风雨发展至今的,其自身必有存在、发展的价值,因此政府对于民族传统体育的保护,应立足于挖掘价值内涵,在抢救、保护的基础上使其自身真正拥有适应社会的能力。这才是民族传统体育得以血脉相传的根本。
  
  4.1.2出台相应的制度
  各地政府除了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我国民族传统体育进行保护以外,还要出台相应的政策制度,这样保护工作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如:政府主办的各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就是国家为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制度安排,各级民运会四年一届。在全国民运会上,竞赛项目已达到14个大项90余个小项,表演项目百余项,许多原来只在部分民族固定区域开展的项目,通过民运会的竞赛和表演而发展成为众多民族广泛开展的项目,如秋千、陀螺、高脚、抢花炮、跳竹竿等,为民族传统体育在当代繁荣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4.2加大媒体的宣传力度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从每个人入手,要靠每一个公民的积极参与。只有人的认识提高了,懂得保护昨天的遗产是为了创建更美好的今天和明天,这样文化遗产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同样的道理,只有大家关注、认识并参与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中来,才能使民族传统体育得到健康的发展。因此,要加大对民族传统体育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积极营造重视民族传统体育的氛围,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以及开设讲座、论坛等方式。例如:河南电视台创办的“武林风”,以及中央电视台的体育频道创办的“武林大会”等节目,让公众更好地了解和认识我国的民族传统体育。另外,还可以以国务院关于从2007年开始实行“文化遗产日”(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契机,在各地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增强人们对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发展民族体育运动的重大意义的认识,使民族传统体育活动能广泛、持久地开展。
  4.3充分利用博物馆的传承功能
  从根本上来说,博物馆应该为人类生活、人类社会合理和谐的秩序提供文化意义上的论证,也即提供表征人类文明进程和生存理想的历史演进。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是博物馆的基本职责。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馆藏的保护方面,有多项工作可做:高度重视博物馆建设,加强对藏品的登记、建档和安全管理;实施馆藏文物信息化和保护环境达标建设,加大馆藏文物科技保护力度;提高陈列展览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馆藏文物的教育作用;加强博物馆专业人员培养,提高博物馆队伍素质;坚持向未成年人等特殊社会群体减、免费开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中国体育博物馆是我国第一座收藏、陈列和研究体育文物资料的专业博物馆,其收藏的主要是1949年后的文物,多是奖杯或图表等,关于中国古代和近代体育的历史文物的原件不多,而有关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的内容更少。博物馆第一部分是“中国古代体育陈列”,介绍了从夏商周至清末中华民族四千年体育发展的历史,在这里留存有唐朝的马球,宋朝的蹴鞠,明朝的捶丸等体育项目相关资料。这里陈列的古代文物、绘画、拓片和照片等,集中反映了武术、射箭、蹴鞠、马球、捶丸、围棋、气功养生等活动,展示了我国人民所创造的绚丽多彩的体育文化,而即将修建完工的新馆内将陈设中国古代体育厅、中国近代体育厅、民族体育厅、武术厅等。这些厅的设计中就可考虑民族与民间传统体育文化的搜集、整理,以及传统体育的培训与表演,设法从表现形式与文化空间两个层面对中华民族传统体育进行保护。
  4.4在高等体育院校中开设民族传统体育课程
  目前在不少高等体育院校体育教育专业中,已经开始开设民族传统体育课程,但是由于多种因素,开设的面不够广,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广民族传统体育课程,并将其列入正式的教学计划,尤其是在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的民族院校,应当创造条件,让学生有机会学习和掌握当地主要的民族传统项目,使当地民族传统项目后继有人。
  4.5与体育旅游相结合
  非物资文化遗产保护,不能仅仅停留在保护层面,应当与利用开发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文化遗产的“可持续性”保护。把民族传统体育2603utm93a/VBhfDfePaGYaQSxf/Y0bc8IhnI5uJ7GI=与体育旅游相结合,在节日期间举办民族传统体育竞赛,能吸引中外大批游客,带动各民族地区旅游业和经济的发展。节会赛事是当代中国民族传统体育存在和发展的主要方式与途径。举办民族体育竞赛活动,直接的收入是出卖门票、纪念品、广告、电视转播权,这些收入可以解决民族传统体育发展资金缺乏的问题;间接的收益是促进个民族地区的旅游、商贸、交通、通讯事业的发展,也使民族传统体育的生存环境因为有经费的扶持而得到改善。不少地方已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如内蒙古自治区“那达慕”大会,彝族的火把节,傣族的泼水节等都是集民族体育活动、物资交流、体育竞技、文化汇演、旅游及商贸于一体的盛会。把民族传统体育资源开发与体育旅游结合起来,不但能够促进各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而且能够使民族传统体育得到传播和推广,扩大影响,使民族传统体育得到健康的持续的发展。
  4.6营造适合的生存环境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有关民族民俗活动和传统节庆活动的保护》中提出:“在原始氛围内保存民族传统活动使其充满活力”。相当一部分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失传与其生存环境的变化有直接的关联,因此保护民族传统体育不能只局限于对项目的抢救和保护,而更应该对其产生和存在的原始氛围进行关注。“原始环境对无形文化遗产产生和存在至关重要”。原生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其状态对传统体育的产生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它依附于一定的民族、群体、个体或区域,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少数民族传统节庆已经渐渐失去了原始的味道,如火把节、插花节、赛装节、泼水节等,变得商业化,失去了活力。所以,我们应尽力维持和保护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民俗礼仪等民族传统体育生存环境的原始面貌,力争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营造一个传统的氛围,这样才能保证传统体育存在活力。多种多样的民族传统体育活动项目,是在不同的地域环境中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具有鲜明的区域性特点,是区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如齐鲁武术、中州武术、蒙古摔跤和侗族摔跤等,具有不同文化内涵和特点。可见“生态类型对个民族体育文化形成的作用是不可低估”。因此,如果没有一个适宜的环境,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就很难健康长久。
  5.结语
  在现代化程度日益提高的今天,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却遇到了困境。民族传统体育作为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传统文化的典型代表之一,突出特征是通过肢体动作符号表达该民族的意识、思想、情感、精神、价值理念等。如果这种体育文化遗产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