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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闻报道的法律张力

2011-12-29孙德中

新闻爱好者 2011年7期

  摘要:新闻报道自由与新闻报道限度是新闻报道的一对互相矛盾的法律张力,新闻报道自由是新闻报道的法律“推动力”,新闻报道限度是新闻报道的“牵引力”,新闻报道的这一对法律张力,只有协调统一,才能充分实现新闻报道的法律价值。
  关键词:新闻报道自由 新闻报道限度 协调统一
  
  “张力”为物理学名词,是指物体受到拉力作用时,存在于其内部而垂直于两邻部分接触面上的相互牵引力。最通俗形象的理解如水的表面张力等。对于“法律张力”这个名词,我们结合其逻辑外延和内涵两方面的内容来理解,那就是自由与制约的矛盾力、平衡力。法律张力的本质是在平衡中包容不平衡、在调和中存在矛盾,它是由于相互矛盾因素的组合与相互作用力而形成的。哈贝马斯认为,法律规范是一种具有强制性同时又要求获得接受者认可的规范。法律是强制和自由的统一。没有强制性,法律无异于传统的道德;没有自身的合法性,法律将无法持存下去。对新闻报道来说,在法律范畴内存在一对互相矛盾的张力,那就是新闻报道自由与新闻报道限度。
  新闻报道自由是新闻报道的法律“推动力”
  新闻报道自由是新闻报道法律张力的一个方面,它是新闻报道的法律“推动力”,也是新闻报道的法律“支撑力”、法律“保障力”。
  新闻报道自由是言论自由的一个具体体现。新闻报道自由是言论自由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从一般意义上说,新闻自由,或称新闻自由权,通常指政府通过宪法或相关法律条文保障本国公民言论、结社以及新闻出版界采访、报道、出版、发行等的自由权利。这一概念也可以延伸至保障新闻界采集和发布信息,并提供给公众的充分自由。新闻自由一般通过立法来实现,如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言论、出版自由是首要的基本人权,言论、出版自由是新闻自由的宪法依据。新闻报道自由是言论、出版自由的具体体现,新闻报道自由是言论、出版自由权的实现手段。新闻报道自由包括采访自由、表达自由、传播自由、批评自由等,这些都是人们言论自由权实现的基本方式。
  新闻报道自由是民主社会的一个鲜明标志。作为一项基本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