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转电视调查性新闻栏目的颓势
2011-12-29王旭金玉萍
新闻爱好者 2011年20期
摘要:电视调查性新闻栏目从产生之初就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一度被人们看成是挑战权力的战士,当用其他方式无法追讨正义时,受众总是向它求援。但是在经历了黄金发展期后,电视调查性新闻栏目走向了下坡路。这种形势的产生有多方面的原因,本文就试从这类栏目应处理好的几对关系入手进行分析,找到扭转当前这类栏目颓势的对策。
关键词:调查 新闻栏目 关系
电视调查性新闻栏目是世界范围内被广泛运用的一种电视新闻栏目形态。作为深度报道诸多样式中的一种,电视调查性新闻栏目选题重大、曝光内部问题,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这种栏目在国外存在的时间比较长,英国BBC的《全景》栏目已存在了54年,美国CBS的《60分》已播出了39年,PBS的《前线》从开播到现在已有31年。在国外,调查性新闻栏目被人们看成是挑战权力的战士,当用其他方式无法追讨正义时,受众总是向它求援。
在我国,调查性新闻栏目孕育于20世纪80年代,在90年代走向繁荣。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调查》、北京电视台的《新闻透视》、上海电视台的《1/7》等,这些栏目的繁荣刮起了一阵舆论监督的风潮。受众纷纷向栏目提供新闻线索,希望通过栏目实现实际问题的解决,媒体的社会守望者姿态十分鲜明。中国的调查性新闻栏目除了具备相同的“揭黑”、“扒粪”特点外,还被赋予了中国特色。它不仅仅着眼于负面,而且将对社会发展有推动作用的事迹、思想、精神放大,影响受众,引导舆论,收到了比较好的传播效果。
然而,调查性新闻栏目在经历了自己的黄金阶段后遇到了发展的瓶颈,受众数量呈现下降趋势。我国也不例外,在频道中,调查性新闻栏目的播出时间正在被削减,生存空间受到了挤压。笔者经过分析发现,其主要原因在于栏目本身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有的栏目在舆论引导方面做得不够;有的则没有明确党和国家的政策,对一些尚无定论的问题擅自盖棺论定;还有的栏目趋于程式化,缺乏质疑精神和坚忍不拔的品质等。出现的问题主要与几对关系处理不当有关,本文将围绕呈现事实与做出判断、质疑精神与设置悬念、调查性报道与其他类型报道的比例这三对关系进行分析,寻找解决的方案,从而提高栏目质量,树立栏目品牌,提升栏目的收视率。
呈现事实与做出判断
呈现事实是指栏目将新闻事实客观地展现给观众。做出判断是指对栏目展现的新闻事实进行评论,表达媒体的观点。两者之间的关系体现为是否要在介绍新闻事实后对事实做出评价。这对关系如果处理不好将会产生一系列问题,例如,节目的舆论引导功能不强,节目对受众进行了误导,还有一些节目观众看后感到不知所云等。
有的人认为调查性新闻栏目应该客观地将新闻事实展现给观众,而不做出任何评价。有的人则认为不仅要呈现新闻事实,而且要对事实进行评论。对于这两种栏目制作形式,不少学者展开了争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相应地也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一部分人认为追求新闻的公正、客观是新闻栏目应具有的品质,受众心中有杆秤,是非对错自有公论,所以不主张做出判断;另一方面,有的人表示具有社会守望作用的新闻栏目除了告知还要具备引导的作用,所以不仅要把事实告知受众,而且要体现自己的观点。
如果栏目仅仅把事例呈现出来,没有做出是非判断,则会产生几种情况:首先,观众莫衷一是,不能理解节目意图。其次,观众有自己的理解,但是这种理解与节目本身的意图是相悖的。最后,观众的理解与节目所要传达的主题相一致,但是有所出入。总之,节目的播出效果会大打折扣。如果节目没有参考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对一些表面看起来是非很明显,但深层原因错综复杂的问题轻易下结论,似乎自己正在以社会守望者的姿态来进行舆论引导,然而往往会出现误导受众的情况,或者媒介审判。这样不但会对国家法制建设、方针政策的制定实施起到阻碍作用,而且可能会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损害媒体的公信力。
例如“刘涌案”,沈阳嘉阳集团原董事长刘涌于2002年4月被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一审判处死刑。2003年8月,刘涌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死缓。200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刘涌死刑。三个级别的人民法院给出不同的判决,很大程度上是迫于媒体的压力。媒体在报道案件审理过程时不但对事实进行了再现,而且加入了主观因素,诱导了受众,给国家司法机关施加了压力。正如一位学者所言:“刘涌很可能死得并不冤枉,但他的死亡之路上却掺杂了太多法律之外的东西。”
是停留在呈现事实的阶段,还是做出是非判断,不能简单地选择,而要依赖于选题的类型。对于那些引导良好社会风气或明确的违法乱纪的行为,可以采取清晰的是非判断,以免错失舆论引导的良机。例如,《新闻调查》栏目于2010年12月4日播出的一期《艾滋病人的家》节目中,记者深入四川省西昌市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对于艾滋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如果节目只是呈现患者的事实,而没有对如何对待这种疾病做出判断,那么观众很可能会强化他们对艾滋病固有的并不正确的看法、态度。所以节目在结束时用艾滋病患者腾国西的一句“这个病不可怕,请用正常的眼光看我们”作为结束语,从而针对受众如何面对艾滋病进行了引导。
但是,在调查性栏目中这种选题应该并不在多数。很多事件表面上看起来是非分明,但是深层原因错综复杂。因此,记者不但要尊重法律,而且要清楚地了解党和国家的政策,在事件没有真正水落石出之前不要轻易做出判断,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质疑精神与设置悬念
质疑精神是调查性新闻栏目的内在品质。一档优秀的调查栏目,其衡量标准不仅仅是技术技巧的高超,或者说应该超越技术层面的考量(当然,这不是说它不重要,而是强调它是基础,是基本的要求,但只有这些是远远不够的),而是真相的揭露,栏目价值的实现。在栏目中体现为:栏目只有挖掘出支撑理念和核心精神,才能实现自我的不断进步。悬念设置是栏目的外在表现形式,是根据栏目已经揭示的事实设置问题。这些问题与新闻事件紧密相连,要想弄清真相,就必须解答这些问题,从而使栏目变得有情节,充满悬念,使观众带着问题看栏目,吸引观众。两者的关系表现为质疑精神通过设置悬念体现,设置悬念以质疑精神为指导。
不过,如果两者的关系处理不好,则会出一些问题。例如,有的新闻栏目涉及假新闻;有的调查性栏目制作表面化,挖掘不出有深度的问题;还有的在进行舆论引导时不能准确把握方向等。
栏目在设置悬念时,没有以质疑精神为指导,仅仅为了吸引观众的眼球,把一些并没有实际意义的问题进行悬念设置,节目浅显,没有深度可言,让观众感觉栏目故弄玄虚。长此以往,观众的兴趣就会大打折扣。另外,这种现象还会给观众一种被欺骗的感觉,损害媒体的公信力。
所以,在设置悬念时要以质疑精神为指导。质疑精神能够给设置悬念带来启发意义,能够产生比较有意义的问题。而问题是栏目设置悬念的重要元素,使悬念设置不再虚化、空洞,反过来又体现质疑精神。将质疑精神和悬念设置有机地结合,不但可以使栏目的品质得以彰显,而且可以使悬念设置比较自然,同时又具有实质性的内容。处理好这对关系,能够吸引和取信于受众,增强节目的播出效果。
例如,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于2010年7月31日播出的《毕业证骗局》中,主持人杨春在采访过程中质疑校方的办学,带出了一连串诸如“这些学生是怎么来到这所学校的”、“他们是怎么度过这段时光的”、“刘波和他的同学们能不能拿到毕业证”等问题。随着栏目的进行,问题被逐个解答,观众的兴趣不断增强。此外,观众在获得事实真相后,还引发了对办学骗局中的利益链条的思考。
栏目过程中的问题是通过记者的质疑进行设置的,正是记者站在了一个合适的角度去质疑,才使得这些问题既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又是观众想了解的,使节目具有实际意义。这些问题成了栏目进行悬念设置的关键,不但切实中肯,而且切中观众观看的心理需求,更重要的是这样的悬念设置自然而然地体现了栏目的质疑精神。两者有机结合,可谓是比较成功的案例。
调查性报道与其他类型报道的比例
从严格意义上讲,调查性新闻栏目中播出的所有节目并非都是调查性报道。根据我国目前调查性新闻栏目的实际情况看,其播出的节目大致可以分为两类:调查性报道和主题性报道。
调查性报道(Investigative Reporting)是指利用长时间内积累起来的足够的消息来源和文件,向公众提供对某一事件的强有力解释。①严格的调查性报道应同时具有三个特征,它必须是独立的调查报道,而不是官方授权的信息披露;它必须是对权势集团掩盖真相的调查报道;它必须是对公众利益受到损害事件的调查报道。②主题性调查是针对社会问题或重大新闻事件所做的深入报道,选题关注改革进程、人物命运和复杂问题的深层探究。按照《新闻调查》制片人张洁的观点,这种报道方式还可以细分为主题性调查、舆情性调查、历史揭秘、事件性调查、记录式调查等。虽然这样分类相互间有交叉,未必科学,但对调查性栏目的制作还是有帮助的。
我国的调查性栏目以主题性调查居多,以2010年7月到12月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调查》栏目为例。从2010年7月31日到2010年12月4日,共16期。其中,9月11日播出的《穷广东调查》、10月2日播出的《揭秘嫦娥二号》和10月30日播出的《焚烧探索垃圾出路》属关注改革进程的报道。7月31日播出的《毕业证骗局》和9月25日播出的《277个假身份》属于揭露内幕、骗局的揭丑报道。其余11期属于对社会问题的深入报道。在这16期调查性栏目中,14期是主题性调查,占播出总量的87.5%,只有2期是调查性报道,占播出总量的12.5%。
电视调查性新闻栏目的社会价值在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公正,因此,它在舆论引导、社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尤为重要。电视调查性新闻栏目的舆论监督作用主要体现在调查性报道上,通过将黑幕揭开,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如果其他类型的报道过多,调查性报道的空间被挤压,媒体的社会瞭望作用就会减弱,舆论监督力度随之被削弱。但是调查性报道在调查性栏目中的比例过大时,也会产生一种各种问题铺天盖地,正义已经来不及宣扬的拟态环境效应,使人们感到社会无药可救,从而使一种悲观情绪蔓延开来,不利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公正。
因此,调查性报道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播出时间,将观众集中注意的时间段合理分配,从而使正面和负面的报道交叉出现在观众的视野里,使受众能比较客观、理性地面对社会现实。另外,媒体还能通过舆论监督和适当引导,树立自身良好的形象,提高公信力。由于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特殊的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和问题会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显现出来,因此处理好调查性报道与其他类型报道之间的比例关系不仅关系到栏目和媒体的生存,而且会对社会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总而言之,三对关系出现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中国电视调查性新闻栏目的发展进程。若三对关系能正确处理,对优化栏目的播出效果,提升舆论引导能力,提高收视率等方面有深远意义。相信中国电视调查性新闻栏目能克服缺点,在未来有长足的发展。(本文为新疆大学博士科研项目启动基金项目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BS100206)
注 释:
①埃默里:《美国新闻史》,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93页。
②张洁:《调查性节目的困境与创优》,《中国记者》,2008(3)。
参考文献:
1.威廉·C·盖恩斯:《调查性报道》,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杨嘉嵋:《我国舆论监督类电视深度报道研究》,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0年版,第61页。
(作者单位:新疆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编校:董方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