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不用咆哮体
2011-12-29徐逢
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 2011年8期
小娟和老廖好上了!朋友们笑我是他俩的媒婆。天地良心,这两人不过是在我的生日宴上认识,小娟二十出头,老廖四十好几,在此之前,我压根儿也没把他俩联系在一起。玩笑开多了,我费力解释也没用,干脆发了两条咆哮体的微博,一来调侃,二来跟这事儿撇清关系。
说小娟的:尼玛就是一个大叔控!人家带你去大排档吃个夜宵,端出来的却是燕窝有木有!你跟着他,随便见个朋友都是什么什么“肿”(总),个个有头有脸有木有!!!
说老廖的:尼玛就是一个萝莉控!!!一把年纪离过婚了还非要找85后有木有!为了让自己更年轻,你在客厅里常年搞一堆健身器械做运动,晚餐只吃蔬菜沙拉和水果有木有!!!
咆哮体纯属跟风好玩。其实当爱情来临,年龄从来不是距离。两人经历不同价值观有差距可以求同存异,就算性生活不够和谐,也未必不可忍,只要当事人你情我愿,神马都是浮云。
如果不是为了爱情,事实上大多不是为了爱,我非常不理解:为何总有人喜欢对方年龄与自己相差一大截?好像是卢梭说的:如果我们很年轻,就应该寻求青年人的乐趣,尽量享受肉体上的快乐(比如彻夜狂欢,比如饕餮之乐)。年纪大了,就应该小心翼翼地只追求适合自己这个年纪的人享受的快乐(比如健身保养、饮食清淡)。
说白了,不就是说20岁的女孩最好跟20岁的男孩一块儿疯,40岁的男人最好收敛起老牛啃嫩草的念想吗?大叔控萝莉控,说起来振振有词,却统统不符合四季更替万物生长的自然规律。
可惜,卢梭已是老古董,就算他活着,肯定也不屑于把这段话改成咆哮体。3个月,仅仅3个月后,小娟和老廖就不欢而散。然而这不代表他们的口味发生改变,最新消息,小娟的相亲对象仍是一名大叔级男士,而老廖最近约会的对象,是个比小娟更嫩的小萝莉。
好吧,衷心祝愿小娟和老廖早日找到各自的理想伴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