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主义音乐批评在中国大陆的境遇与启示
2011-12-29宋方方
人民音乐 2011年8期
20世纪中期以后,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的洗礼,高速发展的经济、科技和通讯使得欧洲传统社会标榜的哲学、美学和道德理念在向后现代转型的社会中显得不合时宜,西方几个世纪推崇的理性和秩序遭到学术界的质疑。受其影响,音乐学界各种新学说、新理论层出不穷,出现了“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十年”(清•赵翼《论诗》)的状况。80年代中后期,女性主义(Feminism)音乐批评站在人文学术领域的风口浪尖,为音乐界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考方式。
与此同时,20世纪的世界文化呈现出一边倒的西方模式,非西方国家以不同方式、不同程度地受到西方思潮的强势影响。任何一个理论都有其普遍意义,但运用到具体研究对象时还有它的独特性。作为一门跨学科的理论,女性主义音乐批评及社会性别理论是在欧美国家特定的经济、政治、历史和文化背景中产生、发展起来的,有其深厚的历史沉淀和浓郁的本土特征。由于中、西方在历史背景、政治制度、文化现实、学术氛围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学者的知识结构、文化需求和思维模式也有很大的不同,这就导致了女性主义批评在中国大陆学界接受的诸多特殊性。
一、翻译介绍的滞后
以女性主义视角反思西方音乐历史的发展与演变,是在女性主义运动以及女性主义学术思潮的影响下,于上世纪70年代左右在美国音乐学界出现并广泛推广的一种学术思潮。在美国,女性主义音乐批评大致经历了互有重叠的三个阶段,每个时期都有不同的研究特点和分析模式。上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部分学者立足于生理差异(Sex),搜集、记录女性的音乐活动,揭露男性文化对女性形象的歪曲和忽视,出现了最早一批关注女性音乐家及音乐现象的著作。80年代中期以后,为避免陷入父权制的话语模式,女性主义旗帜鲜明地提出了“社会性别”(Gender)的概念,以社会性别角度解读音乐作品(尤其是男性作曲家经典作品)中对女性形象的刻板刻画、揭示音乐制度对两性的限制等。90年代以后,受后现代主义各种文艺思潮以及心理学、符号学、语言学等的影响,女性主义发展出一套以“性征”(Sexuality)为主要出发点的分析理论——后现代女性主义(简称后女性主义)。
在美国,女性主义音乐批评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兴起,90年代风华正茂,现已渗透到音乐研究的方方面面。如今,涉及音乐史、词典编纂、人类学等相关研究的学者,多会自觉将视野转向女性(如2001版的《西方音乐史》(格劳特),《新格鲁夫音乐和音乐家辞典》等著作和辞典中均增加了有关女性作曲家、演奏家的篇幅)。在中国大陆学术界,尽管自90年代便出现了一些介绍性的文章①,但在之后的十几年中,这种致力于解构和反叛的学术思潮并未在中国音乐学界赢得太多的合法地位,在20世纪末对其它理论的译介(翻译与介绍)大潮中,对女性主义音乐批评的译介多带有一种“捎带”的色彩,表现出明显的滞后性。
随着对女性主义音乐批评翻译介绍之后,女性主义毕竟已经被介绍进来了,如以1997年金平的译文《女性主义的学术成就及其在音乐学中的情况(上、下)》的介绍为出现的标志,至今已有十余年的时间。但是,作为一种在西方社会愈演愈烈的学术理论,大陆西方音乐学界对此相对偏冷,至今尚未真正打开局面。如台湾版《阴性终止》于2003年出版时已有12年的滞后(原著于1991年出版),而且,由于版本所限(在大陆不便购买)加之学界对女性主义的陌生,这本在美国音乐学界引起轩然大波的著作在大陆引起的共鸣及关注并不多。
至今,谢锺浩正在翻译的《音乐学与差异——音乐研究中的社会性别和性征》和《音乐与社会性别》②尚未出版,艾伦•科斯科夫主编的《跨文化视野中的女性和音乐》(Women and Music in Cross-cultural Persp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