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援助:几代领导人的战略决策
2011-12-29薛宏
世界知识 2011年13期
激情岁月:新中国援外片段
——截至2009年底,中国累计对外提供援助金额达2562.9亿元人民币,其中无偿援助1062亿元,无息贷款765.4亿元,优惠贷款735.5亿元。
——中国的对外援助的主要方式有:成套项目、一般物资、技术合作、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援外医疗队、紧急人道主义援助、援外志愿者和债务减免。
——中国对外援助的地理分布:受援国涉及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大洋洲和东欧等地区。中国对其中最不发达国家和其他低收入国家的援助比重始终保持在2/3左右。亚洲和非洲作为贫困人口最多的两个地区,接受了中国80%左右的援助。
这些信息,是今年4月21日中国首次发表的《中国的对外援助》白皮书中透露的。
中国的对外援助,是随着新中国的建立而展开的,经过6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中国一个不可替代的对外政策领域,不仅赢得了发展中受援国的友谊,而且将中国与发展中受援国的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中国社科院欧洲研究所周弘语)。60年的援外历程,有许多可歌可泣、可书可表的往事,创立了独树一帜的“中国模式”,成为共和国历史上永志不忘的记忆,至今依然大步向前。
在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之际,本刊向读者展示我国波澜壮阔的对外援助历史和现状的若干片段。
——编者手记
我国对外援助始终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进行的,是政府主导的一项长期战略性任务,是国家一笔不可或缺的战略支出。
奠定基础:1950年~1978年
新中国建立伊始,我国政府和人民为支持朝鲜和越南抗击外来侵略,付出了巨大牺牲。
1956年,毛泽东主席指出:“因为中国是一个具有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和六万万人口的国家,中国应当对人类有较大的贡献。”1963年讲:“已经获得革命胜利的人民,应该援助正在争取解放的人民的斗争,这是我们的国际主义的义务。”1964年初,周恩来总理访问亚非欧14国期间,宣布了中国对外援助八项原则,阐明了我国对外援助的性质、宗旨,也规定了具体政策。其基本精神是:平等互利,不干涉内政;切实帮助受援国自力更生;力求使受援国真正受益;尽量减轻受援国的负担;严格履行承担的义务。从此成为援外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受到了国际社会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广泛赞誉和高度评价。
1971年,中国恢复了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席位,对外关系迅速发展。中国对外援助范围从亚洲、非洲地区扩大到拉丁美洲和南太平洋地区。截至1978年底,我国共向68个国家和地区提供了援助,累计建成885个成套项目。以坦赞铁路为代表,在基础设施和工农业生产等众多领域援建了一批代表性项目,尽管经过数十年的沧桑和兴衰起伏,许多项目如斯里兰卡纪念班达拉奈克国际会议大厦、马里糖联等,至今还在持续为所在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积极作用。
调整巩固:1979年~1992年
在改革开放总方针指引下,我国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合作由过去单一提供援助的形式开始向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发展。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援外总体规模、布局和结构进行了合理调整,适当压缩了新建项目的数量和规模,扩大了受援国别和领域,加强了对最不发达国家的援助。
1979年7月7日,邓小平同志在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指出:“应当肯定我们过去援助第三世界是正确的,我们国家经济困难,但是我们还得拿出必要数量的援外资金。从战略上讲,我们真正发展起来了,要用相当数量来援助,中国发展以后不要忘记这一点。在援助问题上,方针要坚持,基本上援助的原则还是那个八条,具体办法要修改,真正使受援国得到益处。”
1983年初,中央提出了 “平等互利、讲求实效、形式多样、共同发展”的指导思想,对进一步做好援外工作、发展新的合作方式,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针对已建成项目,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管理合作、代管经营、租赁经营、合资经营等,在改善项目的经营管理和提高生产力等方面,取得了比以往传统技术合作更为显著的成效。如卢旺达水泥厂等一大批项目,经过中国专家同受援国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重新焕发了新的活力。在同联合国发展系统的多边合作中,中国既参与提供捐款,也参与多、双边援助相结合的技术合作(TCDC)。
截至1992年底,我国共向105个国家和地区提供了援助。1979年~1992年间,累计在发展中国家新建成508个成套项目。代表性项目有:突尼斯麦热尔德-崩角水渠、尼日尔打井工程、埃及开罗国际会议中心、肯尼亚内罗毕综合体育设施、孟加拉国三座公路桥等。
方式改革:1993年~2003年
在冷战结束、发展中国家普遍推行经济自由化和企业私有化的大趋势下,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年,中国政府对援外管理体制和方式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开始实行援外项目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奖惩制等,对执行项目的企业单位实施总承包责任制。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积极推动援外方式的重大改革,提出“必须从战略高度、从我国外交全局和国家整体利益出发,思考怎样加强与第三世界的合作问题”,“不能因为自己的经济发展了,或因为我们经济发展需要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而忘记穷朋友,更不能看不起穷朋友”。
对外援助改革的重点是促进资金来源和渠道多样化,提高援款使用效益。为此专门设立了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支持企业“走出去”开展互利合作。1995年召开了全国援外工作改革会议,通过中国进出口银行市场筹措贷款本金、政府财政贴息的方式推行优惠贷款,以扩大发展合作规模。1998年举办了第一期经济管理官员研修班,对发展中国家政府官员在华培训成为援外人力资源开发合作的重要内容,以促进受援国的政府管理和能力建设。2000年,中非合作论坛成立,建立了新形势下中非集体对话与务实合作的有效机制和平台,有效促进了我国与广大非洲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
截至2003年底,受援国别和地区已达123个。1993年~2003年间新建成349个成套项目。优贷项目从起步推行迈向稳步发展阶段。以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设施为主,代表性项目有:孟加拉国孟中友谊会议中心、赤道几内亚巴-涅公路、苏丹石油勘探项目等。
和谐发展:2004年以来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走和平发展道路、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等重大战略思想。随着我国力不断增强和国际地位的逐步提高,援外总体规模迅速扩大。重点加强了基础设施、人力资源开发培训、农业、医疗卫生、教育和扶贫等众多民生项目领域。优惠贷款在推动“走出去”战略中的作用凸显。2005年初,在印度洋海啸国际救援行动中,我国提供了历史上最大的国际人道主义紧急救援。胡锦涛主席和温家宝总理多次在联合国、中非合作论坛等区域合作平台以及国事出访等重要外交场合,宣布了一系列对外援助的具体政策措施。建成了诸如巴基斯坦瓜达尔港口、坦桑尼亚体育场、昆曼公路老挝段、朝鲜大安友谊玻璃厂等,以及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八项重大举措项下一批具有重要影响的项目。援外工作呈现出崭新局面,进入了全新发展时期。2011年4月,我国政府首次发表了对外援助白皮书。
我国对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半个多世纪来,我国对外援助经过了曲折的发展历程,经受住了国际风云变幻的严峻考验,在国际上独树一帜,形成了中国特色,博得了广大受援国政府和人民的广泛好评。
我国是在自身发展面临众多困难和压力的情况下对外提供援助的。发展是我国长期面临的艰巨任务。人口多、底子薄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中国的发展道路,决定了中国将长期属于发展中国家,也决定了中国对外援助的性质和基本政策。加强同第三世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友好合作,提供力所能及的经济技术援助,一直是我国对外政策和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关系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履行国际主义义务的重要内容,是共和国几代领导人的战略决策。
中国对外援助属于南南合作范畴,是发展中国家间的相互帮助,是深化我国同发展中国家友好关系、发挥我国负责任大国作用的重要方式,是促进我国和平发展、推动和谐世界建设的重要途径。援外从不附带政治条件或提出种种先决条件,或利用援助干涉别国内政,一贯尊重受援国政府和人民选择适合自己国情的政治制度、经济模式和社会发展道路,反对将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政治化和意识形态化。
中国始终认为,援助不是单方面的赐予,援助与政治上的相互支持和经济上的互利合作密切相关。援助方和受援方的自主意愿应以互利共赢为基础,得到广泛尊重。援外的基础在于国内发展,援外的规模和比重应当与现实国力相适应,持续渐进、稳步发展。援助的重点是亚洲周边和非洲的贫困国家,优先领域是民生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在相互尊重、真诚友好的基础上,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切实帮助受援国加强自力更生和自主发展的能力,注重增强援助的实际效果,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是中国政府长期遵循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