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国有上市公司MBO社会层面价值研究

2011-12-29唐涛

中国集体经济 2011年6期

  本文的研究对象为国有上市公司,它们的性质是公有制,从一定意义上讲,它们是属于全体中国人的,因此,更应该注重对社会的贡献。企业社会层面价值包括的内容非常广泛,但由于数据收集难度以及本人能力方面的限制,本文在全面衡量之后,选取了所得税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以下简称主营税金)两个指标来研究公有制上市公司实施MBO的社会价值。
  一、研究样本的确定
  本文根据我国上市公司的历年公告,并参考上海荣正投资咨询公司的文章——《中国上市公司MBO报告》、东方高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2004年度上市公司并购报告》、二十一世纪纪济报道的《回看2004上半年上市公司并购途径》、《实施MBO面面观》、施笑贞《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MBO)绩效实证研究》等文章。最终选取了2000-2004年间实施MBO的45家国有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其中,沪市28家,深市是17家。
  本文样本的选择依据有如下两条:一是以公司股权或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变动、MBO改制提示性公告或第一次公告MBO相关内容的日期为基准。二是股权发生多次转让的公司,对MBO日期的确定则以第一次的公告日期为基准;没有相关提示性公告的,以控制权实际转移的日期为基准。需要说明的是,在样本选择中只以最终的控制权发生转移为标准,而不考虑其以何种方式取得控制权。
  二、研究假设的提出
  国有企业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具有社会公有属性,另一方面具有企业属性,理所当然,国有企业的改革涉及到社会层面,因此,我们在评价MBO的实施价值时不能忽视实施MBO的社会价值分析。对于这个问题的分析,本文采用所得税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两个指标衡量企业的社会价值,提出以下假设:
  H0:国有上市公司实施MBO将使企业上缴更多所得税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也就是说国有上市公司实施MBO后,将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贡献。
  三、国有上市公司MBO社会层面价值分析
  由表1中可以看出主营税金在实施MBO上一年、当年和下一年是逐渐递增的,而当年所得税和上一年所得税比较是增加的,但是,下一年在当年的基础上却出现了轻微的下降。但是均值变化仅仅是表面上的变化,为了弄清出均值是否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下面进行配对T检验(见表2)。
  收购当年与收购上一年、收购下一年与收购当年比较,主营税金呈现明显增加,t值分别为-1.916、-1.948,均通过显著水平为0.10的显著性检验,下一年主营税金显著多于上一年,t值为-3.020,通过显著水平为0.05的显著性检验;当年所得税与上一年所得税、下一年所得税与当年所得税、下一年所得税与上一年所得税相比较没有显著变化,t值分别为1.168、0.311、0.225,均没有通过显著水平检验。总体上看,收购当年、收购上一年和收购下一年总的税金不存在明显差异。
  四、总结
  本文分析表明,实施MBO使得国有上市公司所缴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增加,但是所得税并没有显著增加,两税相加汇总虽然呈现上升,但变化仍然不显著,这说明企业实施MBO并没有给社会带来更多的税收增加,企业实施MBO后社会的贡献并没有增加。
  (作者单位:四川警察学院警察管理系行政管理教研室)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