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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漏洞”十大定律评点

2011-12-29人民论坛编辑部

人民论坛 2011年23期

  编者的话:对“漏洞”概念不断梳理的过程,也是一个认识深化的过程。起初,我们试图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梳理现代化“漏洞”,并邀请专家学者对此展开了诸多讨论,但整体论述视角宏大,针对性较弱。经编辑部几次专题研讨,在采访大量专家学者、干部、民众的基础上,我们把关注点聚焦在转型期的制度漏洞这一关键问题上,从更为微观层面去看“漏洞”给政治社会等领域带来的深刻影响,集结各方智慧,总结提炼了“十大漏洞定律”。
  
  漏洞定律之一:漏洞的出现是一种客观存在,无法避免
  
  典型案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旨在促进社会公平、协调发展的战略性政策 ,对于缩小城乡差距、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五个统筹发展具有深刻的意义。但是,这项惠及七亿六千万农村人口的政策,仍存在一些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和面临许多挑战。例如,以大病为主的保障容易诱发逆向选择,不利于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等等。世界上没有完美的制度设计,由于客观与主观的原因,需要在动态中不断发现问题,填补漏洞。
  石之轩点评:这是公认的定律之一。的确如此,在寻找漏洞者的眼中,任何制度都是有漏洞的,只能不断修补完善。制度的设计就像锁匠制锁,而寻找漏洞者就像小偷开锁,制锁的技术日益进步更新,开锁的小偷也不会闲着,他会不断摸索新锁的特点,提高自己的开锁技术。
  制锁与开锁,这对矛盾永远存在,不可能制出小偷永远开不了的锁。小偷拿钢丝弄不开,拿铁榔头总能砸开吧。所以说,与其将方向用在提高制锁技艺上,不如用在减少小偷数量上,当天下无贼、路不拾遗,即便房门不锁也没关系。
  制度、规则的设计也是这样,与其思考如何堵塞细节上的漏洞,不如将注意力放在制度的灵魂建设上,放在捍卫制度决心的提振上。
  
  漏洞定律之二:最先破坏规则者最先获利,获利额度与破坏规则程度成正比
  
  典型案例:社会上,“聪明人”会用邪门歪道,比如排队买火车票时,“聪明人”会插队,就容易买到票;坐公共汽车时,“聪明人”会强挤硬抢着上车,就容易抢到座位;工程投标时,老实人总是按规矩来,而“聪明人”爱耍小动作,给招标方许诺好处、行贿,这样一来“聪明人”就容易中标。
  石之轩点评:破坏规则者破坏的目的4CX++AS90nP/diAXBW+67Q==就是为了获利,没有利益吸引,他们是不会劳神费劲冒着危险破坏规则的。虽然这个世界也有人爱干损人不利己的事,但这种人毕竟极少,可以忽略不计。破坏规则获利,就像割橡胶树以便收取橡胶液,割断了韧皮中的筛管,胶液就流了出来,割的口子越大,胶液流的就越快。不过这个定律的表述不严谨,事实上不破坏规则也能获利,那是正当获利。遵规守法者制造商品拿到市场售卖,一般都有一定的利润,只不过其利润率不可能很大,因为有竞争者。
  破坏规则者想要的不是正当利益,正当获利满足不了他们的胃口,他们要通过破坏规则获取超额不当利益。垄断市场的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人,就是想通过破坏市场规则,以获取比正当利润高得多的超额利润。
  另外,不当获利额度不但与破坏规则的程度成正比,同时与规则被破坏的时间长短成正比。当规则刚一被破坏就有人出来惩罚破坏者,那他的不当得利就不会多。
  
  漏洞定律之三:规则本没有漏洞,变通的人多了,就漏洞百出
  
  典型案例:实施《政府采购法》本意为引进竞争、节省支出,促进政府阳光采购,而这竟成了一些不法分子中饱私囊的“幌子”。“高价”采购、 “买的东西次一点,供应商赚一点,回扣拿一点”竟成了一些地方政府采购的“明规则”。少数负责采购的公职人员甚至会和供货商“共谋”赚取差价。
  石之轩点评:这个定律的表述很玄妙,不仔细琢磨还真容易看偏。规则就像一个苹果,其中无洞,但蛀虫们在苹果上啃咬,钻来钻去地打洞,这个苹果就漏洞百出了。
  如果将这个规则换一种表述或许更好:假如人们对规则存有敬畏感,根本不会去想怎样钻规则的漏洞,那么规则有漏洞也等于没有;反之,再完美的规则也漏洞多多。
  
  漏洞定律之四:前行的步伐越快,出现 “漏洞”的几率就越高,漏洞出现的数量也就越多
  
  典型案例:目前,中国城镇化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失衡的矛盾逐步凸显,主要包括过度城市化、住房紧张、交通拥挤、失业加剧、城市环境失衡、流行病蔓延等。我国诸多城市呈“逢雨必涝”之态,暴露出我国不少地方在城市化快速推进过程中,重“面子”轻“里子”、重建设轻规划、重速度轻质量、重政绩轻民生等问题。
  石之轩点评:是这样的,步伐越快,对路况的观察、了解自然就越粗疏,基于这种观察、了解而制定的规则当然漏洞就多了。
  《安全驾驶》教科书上讲静视力和动视力的差别,说运动状态的视力低于静止状态的视力,运动速度越大,视力的下降幅度也就越大。
  社会发展也是这样,发展速度越快,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几率就越高。去年出台的规则难以精确预见今年的情景,规则中还来不及对新情况新问题作出规定,这就是漏洞所在了。如果发展速度再提速,这个月难以精确预见下个月的情景,这种情况下制定的规则漏洞就会更多。
  
  漏洞定律之五:漏洞出现越多的环节,越是腐败多发的领域
  
  典型案例:目前,我国多数地方的保障房申请主要遵循“三审两公示”程序,即申请人的住房情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等需经过基层、相关部门等的审查和公示。流程看似严格,但一些部门监管走过场,纵容了违规行为的发生,导致保障房被“骗购”、“骗租”,还有多地的保障房被公务员“团购”,被倒卖牟利。
  石之轩点评:这个定律我有不同意见。我见过一个养猪场的管理制度,大概有那么七八条,可以说粗疏之极、漏洞百出。但在这个猪场的管理员、饲养员身上,却没听说有什么很严重的腐败现象。原因很简单,养猪场规模太小,也不赚钱,大家就是有腐败之心,想来最多就是偷几把猪饲料而已。
  楚汉相争时候,刘邦率军挺进关中,与三秦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这三章约法更是简陋,寥寥十个字,很多问题连提也没提,可当时的关中并不因约法的简陋而大乱。刘邦的约法难道没有漏洞?这只说了杀人、伤人及盗窃的约法,没提贪污公款怎么处理,没提乱搞男女关系怎么处理,也没提坑蒙拐骗造谣生事怎么处理。可这简单的十个字里有刘邦的决心和杀气,也大致体现了公正的原则,所以效果非凡,大受三秦父老的欢迎,关中因此秩序井然,没有人胆敢乱来。
  反观今日腐败多发领域的那些制度,每一种制度都是洋洋洒洒成百上千字。办公室里悬挂制度的匾牌都是一排一排的,比刘邦的约法三章不知细致高明了多少倍。可这又能怎么样,靠这些官样文章就能管住腐败?这些年高速公路建设领域腐败多发,难道原因是这个领域的写材料弄制度的人水平太低,弄出的制度漏洞太多造成的?
  厕所里苍蝇多,不是因为厕所的墙上有漏洞,而是因为厕所有苍蝇喜欢的味道。
  
  漏洞定律之六:漏洞本身滋养了反对修补制度漏洞的势力,会导致“制度惰性”
  
  典型案例:官员财产申报立法已提出二十多年了,为何迟迟难出台?一些政府官员不能以自己拥有隐私权来对抗公众的知情要求。作为占据更多权力资源、肩负更多公共责任使命的公众人物,官员的隐私权显然主要不再表现为私密的权利,而已成为权力公开监督的必然对象和组成部分。
  石之轩点评:这个定律可谓一针见血,说得实在好。漏洞的存在让一些钻漏洞的人大大受益,这些人当然反对修补漏洞。但是,将这种现象说成是“制度惰性”,制度有点受冤了。其惰性不在于制度,而在赞成修补与不赞成修补的人的力量对比上。
  
  如果制度漏洞的受益者就是制度的制定者、修补者,那么制度的惰性会更大。一般来说,制度漏洞的受益者只会是极少数人,但正是这极少数人就能让制度的漏洞修补难以进行。那么,我们该反思漏洞修补的程序是否有问题。如果漏洞的受益者是大部分人,那么我们该反思制度的合理性。
  
  漏洞定律之七:如果你在一个洞坑内想出来,那么首先要做的是停止挖掘
  
  典型案例:有关“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情况还在调查,又有很多解说版本出现,引发民众诸多猜测,相关部门却谁也不愿意承认错误,导致调查结果迟迟未能出炉。
  石之轩点评:在洞内奋力挖掘者,必定是此漏洞的受益者,他会想着尽快从洞内出来吗?会,他怕此洞挖得太大容易出现坍塌,那时就是灭顶之灾。但他只会想一想,他是出不来的,虽然有些高明的蛀虫知道何时该收手,但其理智很难战胜欲望。
  我觉得对这个定律补充一下更好:洞坑被挖得越大,挖洞者的贪欲就越大,二者成正比,而挖洞者的理智和洞坑大小成反比。
  
  漏洞定律之八:如果有许多漏洞要填补,要选择先填补危害最大的那个漏洞
  
  典型现象:“看病难、看病贵”、“就业失业问题”和“收入差距大、贫富分化”等等诸多民生领域的问题,引起了诸多民众的不满,可以看到,很多问题的背后都有权力寻租的影子。没有腐败官员做保护伞,无良地产商怎么肆无忌惮将房屋价格一再推高?不法社会组织又怎能横行乡里?权力缺少监督制衡,正是引发诸多问题的最大漏洞。
  石之轩点评:这个定律说得很实在,话语朴素但说得清楚明白。先选最大的漏洞来补,但最大的漏洞是哪个,估计对任意一个制度的漏洞衡量大小时,都会争论不休。
  最大的漏洞是制度的出发点和目的,这个漏洞不补,对其他小漏洞修修补补虽也不无裨益,但效果绝不会很好。
  
  漏洞定律之九:太多的漏洞不去修补,就可能形成一个陷阱,漏洞的程度也会产生颠覆性的后果
  
  典型案例:当前,个别地区法院成了腐败案件频发、“窝发”的重灾区。仅2003年,全国就查处794个违法违纪法官。而据研究,德国上世纪60年代以来几乎没有法官犯案;美国自立国200多年来只有40余名法官犯案。
  石之轩点评:诚哉斯言,不去补漏洞,漏洞就会越来越大,让规则名存实亡。但还有一个问题:漏洞一发现就补,可以做得到吗?
  一个规则的出台,不但研究论证的工作量很大,还有征求意见等环节也要耗费时间。在今日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很可能它刚一颁布就又会被人找出漏洞,这会儿怎么修补,谁来修补,通过什么合法程序修补?
  我觉得,漏洞的延期修补虽然可能造成损失,但谁都可以修补,不通过合法程序就胡乱修补的损失可能更大。若有不怀好意者借修补之机兜售私货,那就更可悲了。
  规则形成之后,必须维护规则的严肃性,对漏洞的修补也必须有规则。
  规则的漏洞,最好的办法是用规则的精神、灵魂来自动修补。不强调规则的精神灵魂,只把着眼点放在条文、文字的表象上,这漏洞是永远也补不完的。
  
  漏洞定律之十:堵漏,固然需要完善制度,但更有赖于严格的执行、执行者的责任心
  
  典型案例:老百姓的米袋、菜篮子是否安全可靠,政府的严格监管责无旁贷,相关部门应努力成为百姓饭碗的“安全阀”,管好市场,服务百姓。假如所有监管人员都真正把食品安全当作事业干、当作专业、当作乐趣干、当作自己的事干,有一种抓不好食品安全、完成不成任务就食不甘味、寝不安席的工作劲头,那全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会是一番何样的景象,还何愁筑不起食品安全的铜墙铁壁呢?
  石之轩点评:最后这个定律有画龙点睛的作用,“严格”与“责任心”两个词道出了真正的问题所在。
  制度的作用在于执行,不严格执行,即便没有漏洞的制度也形同虚设。严格执行,有漏洞的制度也能发挥相当大的作用。
  有责任心的执行者,会在执行过程中用心削减漏洞的危害,没有责任心的执行者,会在执行过程中借漏洞推卸自己的责任,以制度漏洞为借口故意不作为。
  怎样让执行者有责任心呢?这是个问题。
  (感谢夏学銮、钱乘旦、尹保云等教授对策划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