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的月亮为什么比中国亮
2011-12-29朱伟一
中国周刊 2011年3期
外国的月亮不比中国的圆,但外国的月亮就是比中国的亮!外国的月亮平时比中国的月亮明亮,春节期间更比中国的明亮!以北京为例,除夕之夜,京城的一些老少爷们要大放爆竹烟花,放得硝烟弥漫,放得羞花闭月。
在燃放爆竹烟花的人来说,有可能是“大风起兮云飞扬”的壮怀激烈。但许多老、弱、病、残者和婴儿被吓的如惊弓之鸟,还有被炸死、炸伤的身强力壮者。兔年北京燃放爆竹欢度春节,炸死两人,炸伤54人。死伤者如果是放爆竹烟花自伤或送命,那算咎由自取。但无辜的路人被炸伤则是令人发指。
我们这个民族有欺良凌弱的恶习,很多时候非常霸道,大家都必须以同一种方式欢度春节。春节为什么不能好好过?燃放爆竹烟花也是中国男性的恶习——燃放爆竹烟花的大多是男性。难道中国的男性就非要借助吸纸烟和鞭炮才能表现自己的英雄气概吗?
支持燃放爆竹烟花的人可能会说,北京的地方法规允许燃放爆竹烟花。听他们的口气,好像北京市的地方法规是在鼓励人们燃放爆竹烟花似的。但法律、法规是最低要求,个人、行业或小区可以做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只要小区内的多数居民赞同,就可以在小区内禁放爆竹烟花。北京市也可以先搞这么一个守则或准则,鼓励大家少放或不放爆竹烟花。2010年北京政府就规定,“医院围墙外10米禁放烟花”。可见,放爆竹烟花是件坏事,否则为什么要在医院附近禁放爆竹烟花呢?
中央电视台新楼被烧之后,北京市立法机构就应该重新征集居民对禁放鞭炮的意见。中央电视台新楼被烧可能是偶然的,但如此乱放爆竹烟花,有大楼被烧是必然的:爆竹烟花威力太大,而且消防车的云梯高度有限,无法扑灭高层建筑大火。但北京立法机构表现了傲慢和冷漠,中央电视台新楼被烧之后,不见任何重新征集禁放民意的表现。
有人会说,取消爆竹烟花禁放是民意。民意,我们不知道是谁的民意?放鞭炮的应当是少数人,妇女大多不放鞭炮。燃放爆竹烟花的民俗完全是恶习,与缠足、蓄辫何异?
很多人喜欢大谈民主、大谈环保,但遇到具体问题就顾左右而言他。其实,民主就在身边,法治就在身边,环保就在身边。民主和环保可以从禁放爆竹烟花开始。
燃放爆竹烟花不仅是反民主的,也是反平等的。春节燃放爆竹烟花,那是自己要过一个喜庆的节日,但却要别人打扫残屑,还要消防队员枕戈待旦。这哪里有半点平等意识?我们的大爷们见到当官的,见到强者,那是点头哈腰,但转身自己又去欺凌弱者,而统治者历来鼓励和纵容这种欺软怕硬的民族恶性。
爆竹烟花的害处显而易见,其伤亡不仅限于北京城内。比如,《新京报》2010年12月19日报道,湖南鞭炮运输车爆炸9死9伤。12月20日,新华社报,湘鞭炮爆炸已致12人遭难。不知道炸死这些冤魂的鞭炮是不是运往北京的。如果是,燃放爆竹烟花的市民对12人的死亡也负有间接的责任:虽然未杀12人,但12人却因燃放爆竹而死。西方有良知的人抵制某些品牌服装,就是因为这些品牌服装是在血汗工厂制作的——穿此服装,就是鼓励和纵容血汗工厂。我想,燃放爆竹烟花也是一个道理。即便那车爆竹烟花是运往其他地方,北京也有责任:北京是首善之区,北京允许燃放爆竹烟花在全国有很大的示范效应。
很遗憾,北京的善男信女们似乎并没有认识到这点,而且思想十分混乱。据《新京报》报道,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近期印发了《北京市2011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停车密集小区拟禁放爆竹烟花。停车密集的小区要禁放爆竹烟花,为什么不提居民密集的小区禁放爆竹烟花?汽车怎么就比人还重要?再说,北京这座城市,哪个小区人口不密集?
北京是我们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首都,是全国人民衷心向往的地方,是世界人民衷心向往的地方。我们应当爱护北京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我们口口声声地要以人为本,但一遇到具体问题,就以车为本,以鞭炮为本,有的时候还以狗为本。
日本是我们的宿敌,但日本的月亮就是比我们的亮,每一个真正的中国人都应当为此而感到耻辱。去过日本的朋友都知道,从自然条件看,日本的风光并不十分秀丽,还受地震和海啸的影响,但日本人确实爱护自己的一草一木。正因为日本是我们的宿敌、大敌,我们就更要比日本人做得更好,不要让他们看笑话。我们反倒好,新春佳节的时候,胆大的炸死、炸伤自己,有的还炸伤了自己的孩子;胆小的到处躲着鞭炮,很多人吓得不敢出门。在自己的城市行走,为什么要东躲西藏?
守土请从家门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