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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7唐俑

做人与处世 2011年6期

  靡不有初,鲜克有终
  
  上海一家杂志社老总给表妹打来电话,建议她“换个工作环境”,待遇是她现在的三倍。这样的好事表妹当然无法拒绝,但是她请他们等她三个月。
  表妹请他们等她三个月的原因,是因为她跟原单位的合同还没到期。我说你跟单位的合同,不是一个月后就要到期了吗?怎么要人家等三个月?难道你想干两个月义务劳动?表妹说虽然我跟单位的合同只有一个月了,但是我觉得应该给单位足够的时间去寻找接替我的人。
  一个月之后,单位果然还没有招聘到合适的接替者。这不是单位的要求高,他们只想招到一个跟表妹差不多的人:老老实实,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虽然还没有找到接替者,但这并不意味着她走不了。实际上,通情达理的领导尽管舍不得她离开,并且对她的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但是他们已经意识到耽误她的“前程”是一件不道德的事,既然他们无法给她“好处”,那么他们就没有权力不让别人给她“好处”,所以他们并不阻拦,甚至动员她早点离开,担心再耽误下去,上海那边会变卦。
  坦率地说,表妹也想早点离开,早点到上海去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