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让“民以食安”
2011-12-25毕诗成
□ 毕诗成
拿什么让“民以食安”
□ 毕诗成
从“建设性”角度出发,只有形成更多的“肯定性共识”,只有激活各个方面正向的力量,举“全国之力”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救赎行动,才有可能揭开疮疤,集体疗救,才有可能让生产者敬畏法律,回归守法常识。
扒粪运动+重立标杆+重典追责+道德重建=民以食安?尝试着写下这个等式,不知道它管不管用。但是必须假定它管用,因为我们别无选择。
近期,双汇瘦肉精、毒豆芽、牛肉膏、毒生姜、染色馒头、墨汁加石蜡制造的粉条……轮番登场。都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如果食品安全于乱象之中不能实现大治,国人就无法从对该问题的纠结中走出。
我们在沮丧的同时,也看到了一些积极的信号。先是温家宝总理发表讲话,对于瘦肉精等事件呈现出的道德滑坡强烈谴责;接着李克强副总理表态,要加大惩处力度,坚决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行为;继而卫生部重新汇总发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国务院食安办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公告,要求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政府本次态度鲜明的动作,契合了民众的诉求与呼声,也让大家看到了“拐点”出现的可能。
笔者多年关注食品安全问题的经验结论是:中国食品安全问题是各种利益纠结在一起的复杂品,指望毕其功于一役很难。期待“拐点”出现,触底“反弹”,便需要多管齐下,进行全社会的动员——应该有治理矿难那样的决心,应该有“举国之力办奥运世博”那样的动力,应该有如千方百计维稳那样的多重“智慧”与办法。
鼓励媒体“扒粪运动”,是激荡涤浊的前提。几乎所有怪像,都是从媒体曝光开始发力的。眼见着“劣迹”越来越多,甚至光是“听说”就已经影响到了生理感官,于是有一个声音说:你们媒体不要再曝光了,再曝光就崩溃了!理解这种声音,却不能认同这种逻辑。腐朽食品多不多,取决于市场上这样的货色多不多,而不是媒体曝光的多不多,我们不能掩耳盗铃、讳疾忌医。
重立标杆,是技术层面的命题,却也是“触底反弹”的逻辑起点。当下中国严峻的现实是,很多食品添加剂之类的标准非常混乱和落后,有的是二三十年前的标准,但被企业“裹挟”着一直不变,保护落后企业而不是保护消费者。近年的面粉增白剂之争、一滴香合法性之辩、“牛肉膏合法”之牛语、雀巢国外被检超标却“符合国内标准”之怪相,无不证明了这一点。近期卫生部只是“重申了禁止使用添加剂名单”,却被认为这是全新的标准;而很多问题食品曝光后,都因为缺乏有效标准参照而难以问责。这表明,我们必须为食品安全的各类标准重新建立看得到、摸得到的标杆,使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连标杆都没有是不可想象的。
重典追责,是倒逼群体性违法泛滥的关键。现在最大的问题是,违法成本太低。更重要的问题是,监管部门搞九龙治水,治理不好却不需要担负责任,下辖企业被爆出低劣产品,只要跟着媒体表现一点“严查的姿态”,也就可以占领道德的高地。更卑劣的问题是像武汉发生的那样,执法者与违法者穿上一条裤子,甘当保护伞、通讯员。当下食品问题频出,标杆不够准确是原因之一,执法不力却是更重要的原因。
道德重建,这是一个貌似无力感很强的话题,却也堪称最根本的“文化土壤”。这里面当然包括执法者、生产者“骨子里要有道德血液”,要以温总理式谴责的舆论氛围,来涤荡“守法道德多少钱一斤”之类的“无耻感”。但笔者也以为,这也包含公民行动的内容——面对对我们嘴巴与肠胃的伤害,完全依赖于政府执法部门,则难免要屡屡跌入失望,尤其关键的是,需要公民自身摆脱麻木不仁,各领域知晓内幕的“深喉”能够积极举报,行正义之举,网络曝光、民间打假、法律起诉……一个“诚信守法”的道德氛围,终究是要靠公民自己建设起来。
食品安全问题从“建设性”角度出发,只有形成更多的“肯定性共识”,只有激活各个方面正向的力量,举“全国之力”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救赎行动,才有可能揭开疮疤,集体疗救,才有可能让生产者敬畏法律,回归守法常识。笔者尝试着写下这个等式,却深深地知道,能否推导出“民以食安”的结果,有赖于每一个环节的极大改进,这是一个互相咬合的链条。或许还有其他的齿轮存在,但起码现有这些,缺一不可。(扒粪运动:也称揭丑运动,19世纪美国出现2000多篇揭露实业界丑闻的文章,披露企业家为赚钱无视公众利益,形成著名的“扒粪运动”。——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