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大工作与政治文明建设大家谈
2011-12-24刘家华,杨开政,刘建民等
基层人大工作与政治文明建设大家谈
刘家华:优秀代表建议应由多方推荐人大常委会评定评比表彰优秀代表建议,是一些地方人大为鼓励人大代表在人代会上积极“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所采取的一项举措。有人提出,代表建议优秀的重要标准应是操作性强,效果明显,社会影响大,建议的承办单位对此最清楚,因此,表彰优秀代表建议还是由建议的承办单位推荐为好,不应由人大全部包揽。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大常委会刘家华撰文说,对此观点表示赞同。评比表彰优秀代表建议,在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大常委会由来已久。不仅如此,还评比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以推动苏仙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践中苏仙区在每年十月份向区人大各代表小组和代表建议承办单位发出《关于开展区人大代表优秀代表建议评比活动的通知》,规定了优秀代表建议评比条件:(1)代表建议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属于区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为政治、经济、社会事业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或者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2)代表建议的内容真实,对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清楚,要求解决问题的法律、政策依据准确,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3)代表议案和建议一事一议(案),代表议案和建议的标题表述言简意赅,内容明确,书写规范,有条件的尽可能提供代表议案和建议电子版。在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过程中能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经依法办理后,对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苏仙起到积极的作用。要求各代表小组和代表建议承办单位推荐优秀代表建议。(1)各代表小组在讨论合议的基础上,代表自荐和民主推选相结合的方式推荐在本小组人大代表本年度提出的建议中推荐不超过小组建议总数10%的候选件。(2)各承办单位从本年度主办的代表建议中推荐操作性强、效果明显、社会影响大的代表建议若干候选件。(3)党委和区政府督查室根据其掌握情况推荐若干代表建议候选件。(4)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也可推荐若干候选件。由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审查汇总上述四个方面推荐的若符合候选条件,在人大网站上予以公示,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按5%的比例提出优秀代表建议初步名单;优秀代表建议初步名单经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后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决定。优秀代表建议的表彰,由人大常委会发文通报,在下一年度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预备会上予以表彰奖励。由此可见,优秀代表建议的表彰应该由人大常委会评定,但是由于建议的承办单位最清楚哪些代表建议符合“操作性强,效果明显,社会影响大”这一重要标准,由代表建议的承办单位来推荐是应该的,而且在实践中也有积极效果。
杨开政:乡镇人大发展草根民主要“小”中见“大”湖南省汉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开政在《基层人大工作“大小”辩证谈》一文中说,人大权力,说它“大”,是因为它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国家机关合法性的源泉,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最高体现,不尊重、不行使这个权力就是违宪违法;说它“小”,是因为最高权力、最大权力都是为了反映和保障最基层、最广泛、最基本的人民民主权利。人大工作尤其是乡镇人大工作往往围绕一张选票、一条意见、一次视察这些“小”的工作来进行。用这些“小”的工作来维护我们国家“大”的权威,用这些“小”的工作来体现保障芸芸众生的基本权利,从“小”中见“大”。因此,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发展草根民主,应从“大”的方面考虑,从“小”的方面做起。一是让人民群众充分表达意愿。要树立“让群众表达一句话与为群众做一件好事同等重要”的理念。不让群众表达意愿,不是民主政治的表现,不能体现为人民服务和让人民当家作主。要尊重话语权。对于群众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听,认真记,认真反映,切实解决。要综合群众意见。将群众意见进行抽象地归纳总结,形成对全局工作富有指导意义的意见和建议,有的还要用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民主权利。二是让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政治。在现实的政治制度中,公民的力量还柔弱,公权还十分强大,让人民群众更多地、更加积极地、更加成熟地参与政治,是还权于民的需要,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当前构建和谐社会、制约公共权力、防止权力腐败的重要政治工作。反过来说,如果没有人民群众的参与,没有民主素质的提高,公共权力就会失去制约。让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政治,主要有以下途径:召开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人大代表在会前要走访选民,会中要认真发言,把群众意见充分地反映到大会上来,特别是要将群众一些原生态的意见反映上来。代表大会在时间上要依法保证,不能随意压缩,以保证每名代表能充分发表意见,积极建言献策。组织好代表活动。要抓好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搭建好履职平台,定期开展代表活动。组织好选举工作。选举是民主政治制度的核心。要精心筹备、依法组织好选举工作,确保选举结果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三是让人民群众有权决定自己的事情。村民自治制度是我国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上的创举,它从法律层面规定了我国基层民主制度,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四个层次全面诠释和实践着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制度,让十亿农民在民主实践中学习民主,享受民主,是符合我国实际的草根民主政治制度。所以,乡镇人大要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好自治权。要保障选举依法进行。当前一些地方选举过程中还存在选举程序简单化的趋向,由于选举不规范、不透明,缺乏监督,导致群众上访,甚至出现暴力选举。所以,不要小看村民委员会的选举问题,看上去是小事,但弄不好就可能会出大事。要保障村民委员会班子依法运行。对村委会班子不能求全责备,可能群众选举的人当中,有党委不满意的人或有工作能力不强的人,但人大要依法支持他们的工作。要保障自主决策依法执行。村级事务,例如小型水利建设等,要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一事一议”形成决议,村党支部要支持群众自主决策,确保见到实效。
刘建民:当前影响县级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问题庆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刘建民撰文说,从当前县级人大依法行使决定权的现状看,一方面是成效凸现,但另一方面显而易见是还没有真正到位,权威和效果也没有得到应有的显现,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其表现和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一是有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导致“难为”。 关于地方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规定,原来散见于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一些条款中,且规定比较原则,缺乏对具体内容、程序等的明确界定和规范;2007年颁布的监督法虽然对此作了相对集中的规定,但在具体工作实践中,由于县域实际不同或情况发生变化而往往出现无法操作的现象。二是处于例行公事的需要导致“泛为”。多年来,县级人大一般情况下,一年召开一次人代会成了“固定动作”,会议对县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以及计划、财政等几个报告的决议,只是按照惯例作出相应的决定。有的地方几乎形成了严重雷同的程式文本,除了时间、届次不同外,内容和表述大同小异,没有实质性的规定;有的照抄照搬,面面俱到,成了大报告的缩写;有的无任何内容,直接以“同意”、“批准”几个字了事。这种“泛为”式的决议,长此以往,不但淡化了人大的决定权,而且阻碍了县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的后果是执行机关难执行,权力机关难督办。三是顾此失彼的思想包袱导致“少为”。作为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什么是重大事项,理论上说不清,工作中道不明,只能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因而对依法行使决定权有着沉重的思想包袱和心理压力,既想行使职权而又顾虑重重,既想适时决定事项又怕与党委有争权之嫌,既想督促落实又怕与政府有分权之疑,既想建言献策又怕自身有越权之虑。如此一来,自然而然就产生了与其“越权”、“错位”,还不如“明哲保身”的想法,最终形成了少作“决议”、“决定”,多讲“服从”、“服务”的“少为”局面。四是传统的决策模式导致“不为”。多年来,受传统体制的影响,人们对县域内的重大事项习惯于“党委决定、政府执行、人大监督”的模式,相当一部分人包括一些部门负责人都仅仅把人大看做是“一府两院”的监督机关,工作上不理解、不配合、不支持;有的县级党委、政府对人大行使决定权,在认识和实践上也处在一个既认可又不习惯的过程之中,遇到一些重大事项,往往采用党委、政府联合决策或党委决定、政府执行的惯用做法,有意规避了人大的作为。在这种情况下,人大的决定显然成了一厢情愿或多此一举,只能以“不为”了之。五是主观需要进行的决策导致“滥为”。有的县在工作中为了达到短期目的或完成某一件具体事情,一旦遇到障碍,只要具备有关法律依据,就借助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威,对相关事项作出决定。少数地方的人大为了帮助政府“排忧解难”,在没有经过慎重考虑和深入研究的情况下,随意作出决议、决定,成了“弃长远打算,解一时之痛”的“救火兵”,不仅影响权力机关的威信,且事倍功半的教训也屡见不鲜。
薛 顺:强化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兰州市红古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薛顺撰文说,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建设,近期中央又下发了《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这是党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分析形势,着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人大工作法律性强、程序多,作为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人大常委会,就更应该加强学习,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红古区人大常委会把学习型机关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常抓不懈。一是在健全周一学习制度、调研视察前学法制度、学习成果检查考核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干部外出学习汇报制度和交流辅导制度。干部外出学习汇报制度,就是积极为干部参加区内外各种学习培训活动创造条件,当干部学习结束后,要在机关学习会上就学习成果和体会进行汇报,在锻炼干部“嘴巴子、脑瓜子、笔杆子”的同时,也使其他干部从中增长了见识。交流辅导制度,就是无论是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干部,每人每年都有一次在学习会上交流学习体会或进行辅导的机会,督促干部在加强全面学习的基础上,就某方面的知识进行深入研究和领会,做到学深、学透一点,通过互相交流,促进机关干部共同提高。二是在调查研究中增长实际工作能力,提高审议质量。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高低关系常委会履职的好与差,而调查研究工作的深入与否,直接影响会议的审议质量。红古区人大常委会把提高会议审议质量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第一目标,在加强调查研究上下工夫。在调研方式上采取集中调研与平时调研、常委会重点调研与委托乡镇人大调研、综合调研与专题调研、民意调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等办法,扩大调研范围,拓展调研层面,丰富调研内容,切实提高了调研的科学性和质量。这样,在审议议题时有了更多的发言权,提出的问题切中要害、客观准确、符合实际、便于操作。三是加强对外学习考察,拓展工作思路和视野。针对人大常委会机关老同志多的现状,红古区人大常委会把加强对外学习交流作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第一需要,积极“走出去、请进来”,通过筹备召开或参加县区人大工作联谊会(交流会),以及组织学习考察等方式加强了与省内外县区人大常委会之间的学习交流,汲取人大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一些省内外县区人大也到红古区进行考察交流,并就人大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探讨,促进共同提高。自2004年以来,每年都研究确定课题、重点和方案,组织机关干部、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赴外省有关方面工作比较突出的县区进行学习考察、经验交流。
刘建民:转变决策机制强化县级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庆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刘建民撰文说,地方人大行使决定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具体体现,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更是逐步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的客观要求。因此,依法、全面、正确、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依法治国和民主政治建设进程至关重要。一是理顺关系,逐步转变决策机制。地方以党委或行政决策为主的模式虽然可能在今后一个时期和较大范围内继续发生作用,但从国家权力的长远配置看,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人大的职权必将逐步到位,目前的“党委决策、政府执行、人大监督”的国家权力运行机制模式将逐步过渡到预定的法制轨道上来。因此,理顺决策机制,科学调整地方国家职权配置,使县级人大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既是加强和改善党对国家政治生活的领导、提高执政水平和能力的需要,也是保证县级人大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趋势。二是把握原则,科学界定重大事项。如何界定重大事项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概括地说,应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界定。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应该把握以下几个原则:合法性原则,要从法律明确赋予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的角度来确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广泛性原则,要广泛集中民智,充分表达民意,把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事关其切身利益的问题确定为重大事项;全局性原则,要把那些事关全局的、根本的、长远的如改革、发展、稳定和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等问题列为重大事项;区域性原则,应立足县域实际情况,特别是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因地制宜地界定重大事项;可行性原则,不仅要有现实的针对性,而且要量力而行,使所作出的决定能够如期实现。三是建章立制,规范行使决定权。县级人大需要制定关于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具体办法或规范性文件,从事项的提出、草拟、调研、讨论、审议以及表决和最后结果的公布等,都形成严格、规范的操作程序,为决定权的行使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依据。四是探索建立督促、检查和反馈等制度,保障决定事项的顺利有效执行。对人大依法形成的重大决定,要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视察、跟踪检查、定期反馈等多种形式,督查其贯彻落实情况。对决议、决定执行不力甚至拒不执行的,必要时要大胆采取组织特定问题调查、质询、罢免等法制手段加以纠正和处理,维护地方人大依法行使决定权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督促和保证决议、决定的顺利有效执行。
李长喜:发挥代表作用密切联系群众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甘肃省委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时期要实现甘肃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奋斗目标。作为县级人大,如何推动县域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临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长喜撰文认为,当前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推动跨越式发展,就要主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各个方面;要贯彻落实当地党委关于“十二五”时期实现县域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部署,服务和保障县域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奋斗目标的实现。二是推动县域经济社会跨跃式发展,就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决策部署落实、县域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监督。通过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等形式,切实加强对事关当地跨越式发展工作的监督,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三是围绕“十二五”规划的制定落实,组织引导人大代表广泛联系选民,多讲有利发展的话,多做促进发展的事,多提有利发展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中的作用。四是人大常委会要经常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真实地了解民意、民情、民心,督促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群众关心的看病、就学、就业、行路、饮水等各项民生工程的建设,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投身到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实践中来。
张治卫:街道人大工委保障人大代表各项职权落到实处的实践白银市白银区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张治卫撰文说,白银市白银区工农路街道共有省、市、区人大代表18人,编为一个代表活动小组。这个街道人大工委在组织代表活动中,抓住关注民生与促进街道和谐发展的关键点,使人大代表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了落实。一是在保障代表的知情权上建立了“三会一通报”,即适时召开代表工作座谈会、恳谈会、重大事项征求意见会,及时通报政情和重大事项。二是组织代表参政议政,保障代表的参与权。让人大代表参与街道、社区开展的事关民生、民意事务活动,增强代表的履职意识,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推动了社会和谐发展。几年来,街道开门纳谏,根据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先后创建了“一中心、两阵地和一家、一所”。即:工农路综合福利服务中心、盘旋路社区和长通社区办公阵地、街道“留守儿童之家”和街道计划生育服务所,解决了居民生活中实实在在需要解决的事情,整体提升了街道的服务功能。三是让代表充分发表意见,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意愿,从而保障代表的表达权。街道人大工委组织视察小区绿化,根据小区绿化管理不到位的情况,提出了在居民中探索“认种认养、认管认护”的绿化管理建议。目前“认种认养”户达到438户,给辖区居民营造了一个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四是围绕街道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事项和关注民生的热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保障代表的监督权。让代表实地现场监督。对民政低保、大病救助、廉租住房申请等,让人大代表参与其中,并成为每个社区评议小组的监督小组成员,收到了良好的监督和社会效果。街道创新开展的“低保民主评议制度”也得到省市区民政部门的肯定,并在全省推广。每年组织代表对街道办事处的主要工作进行调研和评议,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张继文:县级人大在普法工作中的作用永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继文撰文说,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现新突破、新发展,提高广大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加快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县级人大应切实发挥好三个方面的主导作用:一是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县级人大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贯彻上级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普法规划决议,审议同级“一府两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确定依法治县的战略规划,作出实施普法规划的决议,组织本区开展普法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一府两院”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推动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县人大作为法律的推行者和实施者,要带头学习和宣传普法教育规划中的法律法规,结合人大自身建设,把普法工作作为提升人大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率先学法、守法、懂法、用法,在推进普法工作中起好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发挥好监督保证作用。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是县级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县级人大要把日常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结合起来,促进法律法规在本区内有效贯彻实施。通过视察、执法检查、调研、述职评议、提出议案等活动,督促各行业、各系统普法教育规划的贯彻落实。通过任前法律考试的形式,认真行使任免权,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通过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推行错案追究责任制,督促行政机关明确执法责任、范围,把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机关的权力同工作人员责任挂钩,促进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普法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调研,并听取审议政府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提出审议意见,督促政府及其部门解决基层普法人员、教材、经费、设施等方面的困难,为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法治环境,督促政府加强和改进普法工作,保证普法决议得到有效落实,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
王维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高人大履职能力镇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维东撰文说,目前,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对于加强地方人大党组织建设、提高人大履职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要在五个方面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一是树立创先争优意识。人大党组织要教育和引导人大机关党员干部和人大代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尤其是人大常委会领导要摒弃“退居二线”的思想,克服“只用一双眼睛看看,两条腿转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问题的现象不去指出,有问题的人不愿得罪,报喜不报忧,过一天算一天,做个消闲官,来个‘光荣’退休”的不作为思想,真正树立为“官”一天责任感不减、使命感不衰、履职不马虎、宗旨观念不倒、为人民服务不止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表率意识、服务意识、干事意识,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形成认真履职、强化监督、积极服务、树立形象的良好氛围。二是落实创先争优行动。人大党组织、人大机关党员干部和人大代表要克服把创先争优活动当做务虚工作来搞的思想,在实际行动中真重视、求实干、讲落实,把创先争优的标准具体化,以“五个好”、“五带头”为争创目标,开展调查研究、视察督查、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专项审议等常规性工作,并使常规性工作具有创新思维、创新理念。三是提高创先争优能力。人大机关党员干部和人大代表要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就要更好地提升自身素质,具备创先争优的能力和水平,否则一切都是空话、大话。因此,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学习,在实践中锻炼履职能力。四是切实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结合起来。既要抓好创先争优活动各个环节的落实,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方案和活动制度,将创先争优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又要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完善以学习制度、岗位职责等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工作制度,完善和规范办文、办会、督查、调研、执法检查、信访、档案、保密等各项工作规程,实现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五是营造创先争优环境。正确的舆论引导、典型示范、科学指导,是营造良好的创先争优活动环境的有效途径。人大党组织应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体,形成多层次、全覆盖的宣传网络,开展形式多样的推广典型经验和创优评选活动,促成“创先争优”的良好导向。
郝兴永:从细节入手做好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环县人大常委会郝兴永撰文说,县人大常委会要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高效运转,作为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的办公室,必须从细节入手,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一是思想上要重视细节。细节决定成败。很多时候由于细节问题会造成“差之毫厘、失之千里”的严重后果。办公室的工作很繁琐、很细小,如接听电话、会议通知、发文核稿、接待服务、会议各项保障,而且头绪多、环节多、程序多,出差错的可能性也无处不在,若一旦出现差错,就可能导致全局工作的混乱和日常工作的被动。因此,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要树立“办公室工作无差错”、“办公室工作不能出差错”的理念,克服大而化之的浮躁心态,对再熟悉的事情,都要从细处着眼,从小事做起,办事、办会、办文力求考虑到每一个细节,把它做好、做到位。二是制度上保障细节。办公室工作细碎,如果分工不明,同时又不注意补位,很容易造成该干的活没干,该办的事没办,贻误工作。因此,办公室要在团结协作的前提下,实行明确的分工,规范工作程序,细化工作流程,用制度来靠实责任,使办文、办会、办事、值班等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三是工作上要落实细节。办公室工作人员都要立足全局重细节,脚踏实地干小事,注重落实每项工作每个环节的细节问题。为此,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有一丝不苟、吃苦耐劳的精神,不怕麻烦,在事情环节程序上多动脑、多思考。虚心学习县委、政府、政协办公室的好经验好做法,这样出错的几率就小。
孙瑞灼:政府预算要公开更要看得懂拿到附有表格的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后,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陈舒觉得“比较粗糙,不太满意”。比如,她发现,草案中的社会保障支出只有一个数字,但我国的社会保障层次很多,有公务员的三险一金,有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还有“新农合”等,光看这个草案,根本不知道这些钱到底用在哪一部分人群的社会保障上,每一部分的比例是多少(《中国青年报》2011年3月8日)。福建省总工会孙瑞灼撰文说,政府预算从不公开到公开,体现了我国在建设透明、责任政府上的决心,具有重要的进步意义。但是,政府预算光公开还不够,关键是要让代表委员们看得懂,让群众监督得着。政府部门预算公开的目的,不仅在于满足群众的知情权,更重要的是通过预算公开,为代表委员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创造条件。因此,一个合理的预算,不仅仅应该告诉公众各项开支花了多少钱,还明确告诉公众这些钱具体是怎样花的。从以往的情况来看,一些部门虽然列出了一年收入、支出情况,但往往只是一些简单的数字,至于这些钱具体是怎样花的,代表委员和公众还是一头雾水。在每年“两会”讨论预算草案报告时,身为财政专家的蒋洪最怕人家请他解释。“实际上我很尴尬”蒋洪说,“我只知道这个数字和去年不一样了,数字背后到底代表着什么实质内容?我一无所知。”连财政专家都一无所知,让代表和委员们如何看得懂?这样的预算公开与公众的预期相去甚远!其实,看懂政府预算一点都不难,关键是编制预算要把每个项目写清楚。“不存在人大代表看不懂的问题,就是有关部门想不想让人大代表看懂。”由此,我想到了香港的财政预算。2009年2月,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宣读新年度财政预算案,预算案文本非常详细,总共七大本大16开黄色封面的“大书”,甚至详细到坐椅。然而,相比香港的财政预算,内地不少地方的财政预算报告显得单薄与晦涩,往往只有寥寥数页,对广大纳税人而言成了一个“谜”。政府部门财务不透明、缺乏公众和制度监督,直接导致我国行政管理费用多年持续畸形扩张。《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显示,从1978年至2006年,财政支出中用于行政管理的费用增长143倍,年均增长19.4%,远高于同期年均10%左右的GDP增速,也超过年均13%左右的财政支出增速。同时建议,政府部门预算公开不妨学学香港的做法,把预算能做得更详细、明确、科学些,让代表委员和群众看得懂、监督得起,而不要让其流于形式!
张传发:期待“公开”离我们越来越近安徽省巢湖市媒体从业者张传发撰文说,2011年的全国“两会”有一大新亮点——公开。公开,来自《政府工作报告》。2011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报告时指出,2011年要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快实行财政预算公开,让人民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公开,来自“会议经费”。在全国政协首次记者会上,有外国记者问发言人赵启正,每年“两会”花了多少钱,赵先生很坦率地答应说,会在一、二天内发电子邮件或者短信告诉记者。果不其然,3月7日全国政协办公厅新闻办公室,就向媒体知会了2010年政协全体会议的花销是5900万元人民币。公开,来自财政部。财政部新闻发言人戴柏华3月8日在接受访谈时说,2011年,财政部将在进一步细化中央预算编制的基础上,继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其中,财政部将公开2011年中央预算部门出国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经费预算总体情况,中央预算部门相应公开本部门出国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经费预算。公开,来自地方官员的表态。3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对财产公示,你们知道我的态度。我现在告诉大家,第一,我已经按照中央现有的规定,如实填报我自己的有关情况;第二,如果将来需要向全社会公布财产的话,只要有这个制度设计,我会率先公布我所有财产。”公开,来自制度设计。3月7日下午,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崔海容列席全国政协体育界别讨论会。会后他表示,在预防腐败以及社会廉洁方面,要加强对社会现金流通和商业预付卡的管理,“目前准备对大额预付卡实行实名制。”另外,他表示:“建立公民二代身份证取代一代身份证的信息代码制,也将有效预防官员腐败”;也就是说,中国将建公民信息库,以倒逼官员个人财产“不得不公开”。“阳光不锈”,人民群众是“人民公仆”的衣食父母,官员个人有多少财产,政府花了多少钱,老百姓有这个知情权,更有这个监督权。而“监督”的前提要“知情”,“知情”的前提是“公开”。如上这些“公开”,虽然,有的才是“表态”,有的才是“打算”,有的“笼而统之”,但,“公开”比“不公开”是一大进步。期待这些“公开”离我们越来越近,进一步让大家“看得见,摸得着”。
马明远:抓创新落实协调保障人大常委会履职行权酒泉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马明远撰文说,近年来,酒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履行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方法,抓学习强素质,抓协调促服务,抓管理提效率,抓落实作保证,为常委会依法行使各项法定职权提供了保障。一是抓学习,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按照建设“学习型”常委会机关的要求,制订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改进学习方法,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每年年初开展人大业务知识学习月活动,学习法律法规和人大工作的基本知识,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工作技能,保证了人大的各项工作活动都依法有序开展。二是抓创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推动工作创新,发挥智囊作用。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研究探索搞好服务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新举措,推进了三个方面的创新:即工作思路的创新。树立开放的、多向的、辩证的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紧紧围绕常委会工作重点,把工作中的难点、热点和领导考虑的中心问题作为我们思考、研究问题的重点,主动谋领导之未谋,力求多出新点子、出好点子,当好领导决策和工作创新的“智囊团”。工作方式的创新。紧紧围绕常委会的决策开展工作,正确处理主动与被动的关系,勤于动脑,善于在决策中争取主动,在执行中掌握主动,在落实中寻求主动,增强服务的主动性和超前性。工作手段的创新。逐步实行机关“网络办公”、“无纸化办公”,加快机关网络化建设,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推动机关工作的高效运转。三是抓工作落实,发挥助手作用。抓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贯彻落实的督办工作,保证人大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意见落到实处;对常委会组织开展的调查研究、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代表视察等活动中代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负责地督促办理,协助常委会抓好监督工作的落实;抓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意见的督办工作,切实在提高“解决率”上下工夫,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结果。按照“管理有序、保障有力”的要求,对“三会”服务和人大执法检查、调研、评议、视察等重要活动的服务工作要超前谋划、提前协调,精心筹备、细致周到,不出纰漏。四是抓协调,建立和谐的工作关系。按照构建“和谐型”人大机关的要求,加强综合协调,统筹兼顾,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注意搞好领导同志之间的工作协调。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坚持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通报信息、听取指示。在安排领导政务活动时,注意统筹兼顾,避免“遗漏”或“撞车”,使领导之间的工作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注意搞好常委会与同级党委、政府、政协等领导机关的协调。对常委会的重大决策、重要活动和意见,当好“二传手”,积极主动地加强联系,及时沟通情况,争取支持。坚持每年年初召开与“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联系会,通报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听取“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加强日常联系沟通,建立和谐工作关系,促进常委会决策事项和工作意图的顺利实施。注意搞好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工作委员会的协调。对涉及部门多、环节多的重大问题,通过召开协调会等途径,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注意搞好上下之间的协调。对上一级人大交办的事项和下一级人大要求解决的问题,按其性质和职责关系,都及时加以协调办理。
包志宏:创先争优强化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陇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包志宏撰文说,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从2010年4月开始到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在党的各级组织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县级人大常委会机关,就应在这一活动中强化自身建设,提高为常委会、人大代表服务的能力。一要通过学习来提高素质、培养能力、增强本领。要学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学方针政策,把握大局,服务大局;学宪法法律,依法履职,依法办事;并要注重经济、科技、管理、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知识的学习。要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做学习型干部”为载体,通过举办新闻知识、公文写作、法律法规等专题辅导讲座,加强机关干部岗位工作能力培训,努力做到既懂政策、又懂法律,既懂政治、又懂经济,既懂人大工作、又熟悉政府和两院工作。二要按照“五个好”的具体要求,做到思想上顾全大局,决策上顺应大局,工作上服务大局,行动上保证大局。无论是开展视察调查,还是进行执法检查;不管是进行审议,还是调研献策;无论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还是紧密联系选民群众,都要真正把县委关心、群众关注、事关全局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通过履行法定职权的行为,充分反映和体现民意。三要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强化机关建设、提升机关文明水平的重要载体,不断优化机关办公环境,活跃机关文化生活,营造舒适和谐的办公环境。把机关建设成为既遵守纪律、又生动活泼的局面,形成团结合作、理解支持、关心帮助、宽容宽松的和谐氛围。四要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坚持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行政,兢兢业业为民。
田建堂:围绕中心关注民生制订好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甘肃省环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田建堂撰文说,制订常委会工作要点,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一种目标设计,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每年年初都要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县级人大常委会,制订出的工作要点所提出的全年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必须紧扣全局和中心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相吻合,充分体现人大的法律地位。一是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点,必须与县委的工作指导思想保持一致,围绕大局,谋划工作,把一些关系国计民生、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纳入到常委会工作要点之中。同时,要同县上几大班子同目标、同工作、同声音,这样才能保证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准确性。二是常委会制订工作要点时,应当充分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关注民生建设。地方组织法规定,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基本职能是进行调研,为常委会行使权力提出意见、建议或议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工委成员在平时工作中对一些重点情况掌握的基础上,围绕制订本年度工作要点做好调研工作,真正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提出来,为常委会确定工作要点提供深刻、有分量、有见解、有重要决策意义的调研报告,保证常委会制订出的工作要点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三是常委会工作要点一经常委会会议通过,就具有法定性、稳定性和严肃性。常委会必须将其作为全年行使职权的总议程,从工作秩序上确保其在全年工作中的支配地位。对要点确定的每项工作,都应当由常委会拿出具体切实的实施方案,举常委会之全力,统一组织实施,确保既定目标的实现。各工委和办公室应当自觉维护常委会工作要点的法定地位,把自身的工作置于常委会总体工作之下,纳入常委会全盘工作之中,切实把常委会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